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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我尝试着和别人谈恋爱,可是我做不到不想你。你们可能曾经相爱,但并不是每个你爱着或爱着你的人都适合和你一起过日子。
再爱一次之前,去和那个不适合你却刻骨铭心爱着的人好好道个别吧。
很多人问,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何以未出先火,使那么多人怦然心动?
我想了想,想不出答案,
只知道它是一本使编辑语塞的书,
真实得有点狗血,好看得让人爱不释手,
但也让爱过或未曾爱过的人唏嘘不已。
关于爱,我们无法定义,只能各自经历和领悟。
看完那时迷离的故事,
我们还得继续奔赴在寻爱和被爱宠坏的路上,
跟前任旧情复燃的我们概不负责,抛下现任说走就走去旅行的后果自负
副作用众多,谨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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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爱到情深意切,会忽略所有语言。
我在结婚前三天,萌生了一个想法,打个飞的去找我的前男友。这个像牛皮癣一样的男人在我身体里逗留了5年,又在我心里驻扎1年。分手是因为 我的闺蜜,但也不全是因为我闺蜜。总之有点儿复杂。我现在的未婚夫是我在越南旅游艳遇的缉毒警察,我也不清楚他除了缉毒,还有没有捉奸这个爱好。总之我挑战了他的底线,一边是又恨又暖的热恋五年,一边是意乱情迷的艳遇五天,这道选择题......
关于爱和被爱、前任和现任、背叛和被背叛、生活和被生活,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有不同领悟和体会,每一本书都不同程度地试图去诠释它们。而这本书没有如此渲染,它给你文字,呈现你爱情原本模样,让不同人领悟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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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那时迷离(天涯情感热帖教主)
在苍茫而神秘的的云南土地上,
生长着一种叫那时迷离的生物,
女的,异性缘特好, 长相自己想象,
性格比较复杂,积极有时,颓废有时,
最大的特点是经常不跟身边的人在同一频道。
自评:满脑子都是欲望,基本没什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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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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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有病啊,弄顶绿帽子给自己戴
如果我用尽全力给你想要的生活,你能做那个人吗?
第二章 我想去云朵最深的地方看看你
我们终究不能一直待在喜欢的地方和喜欢的人玩耍。
第三章 你那么好哭的人,我怎么忍心把悲伤强加给你
我不敢离你太近,我怕我会爱上你。
第四章 够爷们儿,我就稀罕你这样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是有那么几个让你又爱又恨的人。
第五章 遇见浑然天成的爱情,错过多可惜
如果努力了,收获的不是果实,是现实,我们也要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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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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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我怎么会在悲愤欲绝的情况下做了这么一个决定,大老远地跑到越南旅行。
此刻,我顶着两只哭得像烂桃子一样的眼睛站在胡志明市的机场里。
脑子里特别应景地蹿出来的是莫文蔚的一首老歌……
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
我要怎么讲这个斩不断理还乱的故事呢?想不通,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为什么遭受背叛的是我呢?不就是吵了一小架吗?不就是她比我“波涛汹涌”一点儿吗?她不是说只要我喜欢的绝不跟我抢吗?她不是说她有喜欢的人一定先给我过目吗?还有他,他还是那个只有一碗方便面都让给我的人吗?他还是那个值得我跟父母抗争,毫不犹豫割自己手腕的人吗?他还是那个许我一生一世,爱我如初的人吗?他不是揉着我的头发说,小懒猫,我要给你做一辈子早餐吗?他不是说,让我离她远点儿,一看就一身妖气吗?
他,是我北漂岁月共患难五年的男朋友魏清风。而她,是我无话不说的好闺密殷素素。
狗血吧?就知道你会这么想,我也才知道,原来电视剧里放的不全是胡编乱造的,现在我感同身受了。你瞧瞧我,精心呵护几年的爱情和友情,到头来落得个满目疮痍。
你能忍受你用疼痛磨砺出来的珍珠,挂在别人脖子上闪闪发光吗?
反正我不能。
只怪我这几年活在太自我的世界里,活在对未来的憧憬里,活在谁都是好人的臆想里,活在我们甜得发腻的爱情假象里。
为了他能娶得起我,我拼命攒钱,跟大妈们一起挤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按照他的喜好像淑女一样穿着长裙逛街,偶尔才敢像孩子一样没心没肺地跟他撒娇赌气,更多的时候像男人一样为我们的将来在职场上拼命。现在倒好,像傻×一样被自己认为最爱的两个人齐刷刷地劈腿了。
我恨自己怎么就不能狠心赏这俩人四个大嘴巴子,然后把“狗男女”的名号赐给他们。
我做不到。
于是,我跑来了越南。
真正下决心来越南,是因为曾经看过一本时尚旅行杂志,那上面的一组图片,美得让人窒息。晚霞沙丘热烈如火,月色渔火柔情似水,潮涨卷云放肆张狂,落日余晖内敛柔和,怎一个风情万种了得?
我还看到右下角有标注:越南,美奈。
还有一行诠释:你不来就永远不知道这里有多美。
综上所述,我要去越南。强迫症的人伤不起。
网上说,胡志明市是越南最有味道的城市,那些充满欧陆风情,带着精致窗棂的法式小楼和栽了木瓜树的院落交相辉映,有种时光交错般的美丽。
我就是来寻找这种美的。
可是,当我兴冲冲地走出机场,被这个“你不来就永远不知道这里有多美”的地方惊呆了。
这里喧嚣而潮湿。假如你是个文艺青年,一定觉得潮湿是个相当暧昧的词。
蝗虫飞舞,摩托车横冲直撞,黑压压的一片,呼啸而来,呼啸而去。
浑浊不堪的河面上漂着塑料袋、烂菜叶、破拖鞋——还不如北京的通惠河。
唉,我怎么能在这种时候没出息地想起通惠河呢?
那只是一条很普通的河啊。
那时候,我和魏清风还住在一个叫高碑店的城中村,村口左拐就是通惠河的河坝。吃过晚饭,他就骑着破自行车带我在河坝上兜风。很多老人在河边悠闲地钓鱼。落日的余晖照在河面上,像酿好的美酒那么醉人。我总是兴奋地说,清风,我喜欢这条河,我想跟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清风说,晓晓,跟着我让你受委屈了,等赚了钱,我们就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在北京安家。我还想带去你看更美的大海。然后,他会含情脉脉地唱黄家驹的《真的爱你》。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我相信在那个时候的清风也真的是爱我的。
唱完歌,我们并排坐在河边的台阶上,清风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把一只耳机递给我,然后调到广播频道。我依偎在他的怀里,看着远方匆忙或者悠闲的脚步,偶尔对视。我从清风的眼睛里读到的都是坚定及对未来的憧憬。我的这颗小心脏啊,就会为自己捡到一只潜力股而怦怦跳个不停。直到繁星满天,我们才伴着月色牵着手回家。每当想起那个情景,我都是满满的幸福,还有去看海的期待。
胡志明市并不宽敞的街道上挤满了各种肤色的人,简直就是个小联合国。中国游客很多,但我好像不那么合群。我在想,我还回得去吗?我开始后悔,又不是我偷情被抓,为什么落荒出逃的那个人是我?
到了主城区,我开始茫然,因为我的英语口语水平蹩脚到要用蹦词儿+比画+画画表达我的意思,勉强达到走不丢,饿不死。
塞上耳机,轻轻地跟着哼Hotel California,那是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深层次地表达我的意图。这种感觉,好比我一个人是健全的,看着一群哑巴在叽里呱啦热闹地聊天。
总是有其他肤色的人跟我问路或者搭讪,我反复说sorry,换来一个无奈的摊手姿势,我想对方一定是上刑场的表情。我开始后悔上学时为什么不好好学英语。
闷睡一天后,我开始以旅馆为坐标,漫无目的地闲逛。
人们入乡随俗,穿上越南花花绿绿的国服Ao Dai(类似中国的旗袍)。如果你想知道哪些是从中国来的,就看红灯的时候,乱穿马路的那些家伙就 知道了。
有几个土耳其的游客跃跃欲试,几次都不得逞。我作为中国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我被对岸广场上的黑人街舞吸引,正准备大步流星穿越马路栏杆的时候,一只有力的胳膊钳住了我的胸部。大庭广众之下,岂有此理!
我回头就是一巴掌,朝脸的方向拍过去,手都震麻了。对方反应却非常敏捷,很轻巧地躲过了,我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很像默契地击掌。
“流氓!”因为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不知道是何方妖孽,我怕对方听不懂,还特意在大脑里快速搜索到这个单词,脱口而出:“Rogue!”
我定定神,发现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黑头发,高鼻梁,眼睛藏在大墨镜后面,戴一顶米色鸭舌帽,背着黑色旅行包,穿着白T恤、大花裤衩,嘴里还不停地嚼着槟榔。
“你是中国人?”他居然用中文跟我说话。
废话!难道我长得像阿富汗人?
我快速回了一句:“我能说我是日本的不?”
他摘下墨镜,皱着眉头,一脸的玩世不恭:“小姐,要不是我,你就被机车党带走了,说不定已支离破碎,血肉模糊。啧啧,你想想,你差点儿要客死他乡,还嘴硬。多危险!你等几秒能怎样?”
这是我到达胡志明市一天后,听的最完整最亲切的一句中文,虽然有很多很暴戾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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