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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给理论作详悉的疏解,得有深入的学力;把语言说得亲切有味,有见地而不是成见,有取舍而不流于固执,得有开廓的襟怀。孟实先生这些文字是深入的学力跟开廓的襟怀交织而成的。
——叶圣陶
真正称得上读书人的应该像钱锺书、陈寅恪、吴宓、叶公超、翁独健、林庚、钱穆、朱光潜……这些夫子,系统巩固,条理清楚,记性又好,在他们面前,我们连“孺子”的资格也够不上的。
——黄永玉
光潜的文字像行云流水,自在极了,他像谈话似的一层层领着你走进高深和复杂里去。
——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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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对于一代美学宗师朱光潜先生来说,书既是他通向学术顶峰的必经途径,也是他深厚修养和丰富灵魂的重要源泉。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能感伤也能冷静,能认真也能超脱。能应俗随时,也能潜藏非尘世的丘壑。文艺的珍贵的雨露浸润到我的灵魂至深处,我是一个再造过的人,创造主就是我自己。”
深厚的美学修养,让他能欣赏书中微妙精深的乐趣;谦虚诚恳的治学态度,让他对求学求知有独到的见解。本书从读书的方法、乐趣以及体悟三个方面,分别向读者阐述了 “读什么书” “如何读书”以及“为什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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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朱光潜,笔名孟实、孟石,著名美学家、文艺理论家、教育家、翻译家,中国现代美学奠基人之一。安徽省桐城县人,北京大学一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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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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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道
——好书不厌百回读
谈读书(一)
谈读书(二)
人文方面几类应读的书
谈学问
如何把“死”知识变“活”
谈作文
文章出苦心
最好的字句在最好的层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天才与灵感
读书之趣
——看似平常最奇崛
故事与诗
悲剧与人生的距离
我所欣赏的书评
《雨天的书》
漫谈日记
只言片语妙天下
古代书牍略谈
欧洲书牍示例
读书之悟
——为有源头活水来
谈升学与选课
回忆二十五年前的香港大学
我与文学
谈学文艺的甘苦
从我怎样学国文说起
学艺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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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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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与诗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就出版界的消息看,诗是一种滞销货。一部大致不差的小说就可以卖钱,印出来之后一年中可以再版三版。但是一部诗集尽管很好,要印行时须得诗人自己掏腰包作印刷费,过了多少年之后,藏书家如果要买它的第一版,也用不着费高价。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在欧洲各国,小说固然也比诗畅销,但是没有在中国的这样大的悬殊,并且有时诗的畅销更甚于小说。据去年的统计,法国最畅销的书是波德莱尔的《罪恶之花》。这是一部诗,而且并不是容易懂的诗。
一个人不欢喜诗,何以文学趣味就低下呢?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学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象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象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白居易的《长恨歌》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Lamb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或是崔颢的《长干行》: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糖。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里面也都有故事,但是这两段故事多么简单平凡?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对于这种佳妙的了解和爱好就是所谓“趣味”。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记得我第一次读外国诗,所读的是《古舟子咏》,简直不明白那位老船夫因射杀海鸟而受天谴的故事有什么好处,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蒙昧真是可笑,但是在当对我实在不觉到这诗有趣味。后来明白作者在意象音调和奇思幻想上所做的工夫,才觉得这真是一首可爱的杰作。这一点觉悟对于我便是一层进益,而我对于这首诗所觉到的趣味也就是我所征服的新领土。我学西方诗是从十九世纪浪漫派诗人入手,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英国的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煞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胃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将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澈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水停蓄不流便腐化,趣味也是如此。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诗、《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神圣的爱情”、“伟大的阶级意识”之类大概也有一天都归于风花雪月之列吧?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道理是很简单的。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须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象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或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抱这种顾虑的人们根本没有了解诗究竟是什么一回事。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以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这就是说,觉得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华斯诸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诗;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生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见也生生不息。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总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悲剧与人生的距离
悲剧和人生之中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莎士比亚说得好:世界只是一座舞台,生命只是一个可怜的戏角。但从另一意义说,这种比拟却有不精当处。世界尽管是舞台,舞台却不能是世界。倘若堕楼的是你自己的绿珠 ,无辜受祸的是你自己的伊菲革涅亚 ,你会心寒胆裂。但是她们站在舞台时,你却袖手旁观,眉飞色舞。纵然你也偶一洒同情之泪,骨子里你却觉得开心。有些哲学家说这是人类恶根性的暴露,把“幸灾乐祸”的大罪名加在你的头上。这自然是冤枉,其实你和剧中人物有何仇何恨?
看戏和做人究竟有些不同。杀曹操泄义愤或是替罗米欧与朱丽叶传情书,就做人说,自是一种功德;就看戏说,似未免近于傻瓜。
悲剧是一回事,可怕的凶灾险恶又另是一回事。悲剧中有人生,人生中不必有悲剧。我们的世界中有的是凶灾险恶,但是说这种凶灾险恶是悲剧,只是在修辞用比譬。悲剧所描写的固然也不外凶灾险恶,但是悲剧的凶灾险恶是在艺术锅炉中蒸馏过来的。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要有几分近情理,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它要有几分近情理,否则它和人生没有接触点,兴味索然;它也要有几分不近情理,否则你会把舞台真正看作世界,看《奥瑟罗》回想到自己的妻子,或者老实递消息给司马帮,说诸葛亮是在演空城计!
“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淫词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忘其为淫,正因在实际人生中谈男女间事,话不会说得那样漂亮。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奥瑟罗信谗杀妻,悲剧也,而读者在兴酣采烈之际亦忘其为悲,正因在实际人生中天公并未曾儒染大笔,把痛心事描绘成那样惊心动魄的图画。
悲剧和人生之中自有一种不可跨越的距离,你走进舞台,你便须暂时丢开世界。
悲剧都有些古色古香。希腊悲剧流传于人间的几十部之中只有《波斯人》一部是写当时史实,其余都是写人和神还没有分家时的老故事老传说。莎土比亚并不醉心古典,在这一点他却近于守旧。他的悲剧事迹也大半是代远年淹的。十七世纪法国悲剧也是如此。拉辛 在《巴雅泽》(Bajazet)序文里说,“说老实话,如果剧情在哪一国发生,剧本就在哪一国表演,我不劝作家拿这样近代的事迹做悲剧”。他自己用近代的“巴雅泽”事迹,因为它发生在土耳其,“国度的辽远可以稍稍补救时间的邻近”。莎士比亚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奥瑟罗》的事迹比较晚。他于是把它的场合摆在意大利,用一个来历不明的黑面将军做主角。这是以空间的远救时间的近。他回到本乡本土搜材料时,他心焉向往的是李尔王、麦克白一些传说上的人物。
这是以时间的远救空间的近。你如果不相信这个道理,让孔明脱去他的八卦衣,丢开他的羽扇,穿西装吸雪茄烟登场!
悲剧和平凡是不相容的,而在实际上不平凡就失人生世相的真面目。所谓“主角”同时都有几分“英雄气”。普罗米修斯、哈姆雷特乃至于无恶不作的埃及皇后克莉奥佩特拉都不是你我们凡人所能望其项背的,你我们凡人没有他们的伟大魄力,却也没有他们那副傻劲儿。许多悲剧情境移到我们日常世界中来,都会被妥协酿成一个平凡收场,不至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你我是俄狄浦斯,要逃弑父娶母的预言,索性不杀人,独身到老,便什么祸事也没有。如果你我是哈姆雷特,逞义气,就痛痛快快把仇人杀死,不逞义气,便低首下心称他做父亲,多么干脆!悲剧的产生就由于不平常人睁着大眼睛向我们平常人所易避免的灾祸里闯。悲剧的世界和我们是隔着一层的。
这种另一世界的感觉往往因神秘色彩而更加浓厚。悲剧压根儿就是一个不可解的谜语,如果能拿理性去解释它的来因去果,便失其为悲剧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人类的普遍希望,而事实往往不如人所期望,不能尤人,于是怨天,说一切都是命运。悲剧是不虔敬的,它隐约指示冥冥之中有一个捣乱鬼,但是这个捣乱鬼的面目究竟如何,它却不让我们知道,本来它也无法让我们知道。看悲剧要带几分童心,要带几分原始人的观世法。狼在街上走,果在白天里叫,人在空中飞,父杀子,女驱父,普洛斯彼罗呼风唤雨,这些光怪陆离的幻相,如果拿读《太上感应篇》或是计较油盐柴米的心理去摸索,便失其为神奇了。
艺术往往在不自然中寓自然。一部《红楼梦》所写的完全是儿女情,作者却要把它摆在“金玉缘”一个神秘的轮廓里。一部《水浒》所写的完全是侠盗生活,作者却要把它的根源埋到“伏魔之洞”。戏剧在人情物理上笼上一层神秘障,也是惯技。梅特林克 的《普莱雅斯和梅丽桑德》写叔嫂的爱,本是一部人间性极重要的悲剧,作者却把场合的空气渲染得阴森冷寂如地窖,把剧中人的举止言笑描写得如僵尸活鬼,使观者察觉不到它的人间性。邓南遮 的《死城》也是如此。别说什么自然主义或是写实主义,易卜生写的在房子里养野鸭来打的老头儿,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物么?
像一切艺术一样,戏剧和人生之中本来要有一种距离,所以免不了几分形式化,免不了几分不自然。人事里哪里有恰好分成五幕的?谁说情话像张君瑞 出口成章?谁打仗只用几十个人马?谁像奥尼尔在《奇妙的插曲》里所写的角色当着大众说心中隐事?以此类推,古希腊和中国旧戏的角色戴面具,穿高跟鞋,拉了嗓子唱,以及许多其他不近情理的玩艺儿都未尝没有几分情理在里面。它们至少可以在舞台和世界之中辟出一个应有的距离。
悲剧把生活的苦恼和死的幻灭通过放大镜,射到某种距离以外去看。苦闷的呼号变成庄严灿烂的意象,霎时间使人脱开现实的重压而游魂于幻境,这就是尼采所说的“从形相得解脱”(redemption through appear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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