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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个作家,一个孤独者的巨大坦诚、敏锐与脆弱;
★这虽是无尽世间里的一小段,许多事物可能的根源,生活的另一种可能;
★这个世界有一些人躺在泥泞里,看着生活把自己踩扁,而有些人拨开雾障告诉我们:人有活在云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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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阳光猛烈,万物显形》是阿乙最新随笔集,汇集了2011年至今他写的随笔文字与小叙事,内容涉及自己与家人、过去与现在、老家与置身所在。
阿乙说,他以后不再写序与后记,他要表达的尽量止于书中。
从警校毕业,到一个荒僻的乡下做警察,然后调至县城(后来还借调去组织部),撰写领导讲话、破案通讯,阿乙的余生似乎一览无余,“二十来岁的科员变成三十来岁的副主任,三十来岁的副主任变成四十来岁的主任,四十来岁的主任变成五十来岁的调研员,头发越来越稀,皱纹越来越多,一根中华烟熄灭了,还会点起烟头继续来抽”。2002年,26岁的阿乙离职前往郑州,此后先后抵上海、广州、北京,从事体育编辑及文学编辑等工作。2015年以作家身份参加纽约书展。
阿乙将自己变成一个置身城市又永远无法介入其中的外乡人,他总是勤于记录那些无法抹除、反复袭来的孤独与清冷。他选择以小说为业,但这些随笔文字更像是他的私货,表现得更真诚、更冷静也更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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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阿乙:原名艾国柱,1976年生,警校毕业,先后做过警察、体育编辑和文学编辑。
已出版小说集《灰故事》《鸟,看见我了》《春天在哪里》,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模范青年》,随笔集《寡人》。
曾入选《人民文学》“未来大家TOP20”、《联合文学》“20位40岁以下最受期待的华文小说家”,曾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蒲松龄短篇小说奖及林斤澜短篇小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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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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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艾国柱 1
报复 3
岔口 21
道归道,术归术 33
恶人 63
翻身 83
告别 91
鼾声 105
嫉妒 115
控制欲 131
垃圾场 143
马脚 157
南方的黄昏 167
贫瘠之地 177
凄惨 193
人群 199
色胆 203
堂屋中间的马桶 231
王守义十三香 253
昔日舞曲 271
痒 291
脏孔雀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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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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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瘠之地
在H乡待了一年零七个月后,我终于彻底地离开它。当随时都可能抖坏的吉普车驶至柏油路面时,我看见光明扑面而来,还有九个月就是新世纪,我终于从那个可以称之为涵洞、井底或者牢笼的地方逃出来了。我的父亲将站在县城的家门口迎接我,我不会告诉他我都在那里干了什么以及我可能再也回不来的事实。
我在H乡最后处理的事情之一是去看一具尸体。我已不愿干任何事情了,对那些跋涉十几二十里来派出所办理户口、身份证的人,我会从他们提供的材料里挑出一两个错误,让他们回去重新准备。我微笑着说:“过几天再来办吧。”过几天我便永远地离开了。我放纵那辆不挂牌照的摩托车冲过街道,一个留着鬓角、长得好看的年轻人高昂着头骑它,一个同样长得好看的女人紧抱着他的腰,头歪着贴向他的皮夹克,闭着眼,看得出很幸福。我不愿打搅他们,而他们在派出所门口来回疾驰,明显是要挑衅。我去看的那具尸体伏卧在离村庄很远的一块田地旁,秋天收割完毕后,这里便没人来,霜打在稻茬上,后来雪将它们覆盖。是一条狗发现它。狗对着它狂吠一上午,直到主人提着棍棒寻来。我和所长步行过去,脚步踩在雪地就像踩进泡烂的软木,所长说:“有些事情要想清楚。”我想他是在提醒我不要伤害一个姑娘,也可能是在规劝我不要因为这个姑娘而毁掉自己。总之要做出一个负责任的决定。他开始讲自己如何与妻子认识,我们都知道她曾是个农业户口,没有工作,性格急躁,他讲他们现在生活很好,因为爱。我知道这是假话。“你要打算和那个姑娘好,就好,不打算就趁早决断。”他说。
尸体身高不到1.50 米,像根冻僵的冰棍,方方正正,朝着一条逐渐升高的山路趴着。雪化成水,使它的短发显得更黑。它穿着一件破掉的棉袄,打着五颜六色的补丁。下身穿一件黑旧棉裤。颜面、手掌出现紫色尸斑,和我们冬天手冻会出现的那种颜色一样(根据法医学的解释,如果用手按压,它们会暂时消退,压力解除后,血液回流,尸斑重新出现)。能想象在死亡后,血液由于地球引力的缘故,坠沉于尸身低下部位的血管。我们像是翻动石块那样将它翻过来,它硬邦邦地着地。一张平静的脸,嘴角有稀疏的汗毛,分辨不出痛苦还是安详,男还是女。所长蹲下来解它系在裤子上的布条,将裤子向下扯。在裸露的腰部,有一个深陷进去的森白小洞,我看见它俯卧的地方有一颗石尖,能想象死者在将死之时是扑在这小小的石尖上的。只扯到一半,所长便拍拍手。“是个女的,”他说,“这里有妊娠纹。”我没看,那条狗又跑过来,像个孩子跳来跳去,所长对那报警的人说:“看好它。”
我们从她随身携带的物品判断,这是一名乞丐,要么是痴呆要么是精神病,但是知道春节这回事。她在大雪纷飞的季节试图回到出生地,这是一条通往邻省的小路,可能有四五里,也可能有十几里。谁也不知她从哪里来,走了多久。她倒在路上。而在属于她的村庄,灯火可能已经点上。这是我在H乡见过的唯一一具尸体。另一名死者,等我赶到现场时,他已经被人们从水里抬回家了。说起来他是个欢乐的人。当我骑着摩托车赶到事发地时,只在桥上看见一块碗大的圆坑,这是天神之拳猛然打下来的后果,它没有穿透钢筋混凝土桥面。因为暴雨,太多的水在桥下没命地奔流,就像它们自己也害怕被淹没了。我没见到自行车,据说它被打得变形了,就像被卡车碾压过。这个叫功金的死者是名砌匠,我依然记得他在街上急匆匆跨上自行车的场景,他的左脚蹬着脚踏,右脚不停踩着地面,以使自行车获得启动的加速度。随后他弓着背,两腿大幅度地蹬着脚踏,屁股几乎要离开车座。天空的黑云越积越多,雷雨一触即发。“功金这么着急回去干吗呢?”路边的女人取笑他。
“嘿嘿。”
这是个欢乐的人。从他猛然意识到有雨后所发出的恍然大悟的表情看,可能他将某种不能经雨的东西晾在室外。雷电来到前,云层就像两辆黑黢黢的坦克相向行驶,发出隆隆的声响。我的同事S赤裸着上身向着街道后的河流走去,提着的桶子里放着要换的衣服、力士香皂与海飞丝洗发水。他一年四季都在那条河里洗澡,冬天会先蹲在水边,浇点水在身上,让它适应寒冷。我们都喜欢直接将洗发水倒在干燥的头上,浇点水慢慢揉搓,不像别的洗澡者总是先潜入水里再来倒洗发水。这是我们的态度:跟你们不同,城里人跟乡下人不同。“还去洗澡?不怕水会导电么?”我说。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他头都不回。
雷电太过猛烈,像巨钹在山野敲响,发出丝丝颤音,随即是突然熄灭后深刻的黑暗,随即又是巨爪一样伸过来的光明。死的是推着车在桥梁上奔跑的功金。闪电准确无误。从这天起我觉得天神是诗人曼德尔施塔姆在宴会上见过的契卡成员,正喝着伏特加,显然喝多了,把一叠空白表格放在桌上,正要随意填写逮捕或枪决的人(事见北岛《曼德尔施塔姆:昨天的太阳被黑色担架抬走》一文)。为着这事,我在被窝里紧紧抱着姑娘,像任何一个被荒谬击倒的人那样许诺,我要好好照顾你,不让天神夺走你,我们要好好地生活,诸如此类。以后我会后悔不迭。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九月的一个傍晚来到H乡的。在这两个月前,我从省会途经地级市回到我们县(尽管在一九八九年它被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市,但我还是认为这个只有四十万人口的小地方只配称为县),当我从省公安专科学校拖着行李出来时,穿着白背心的门卫从常住者那惯有的瞌睡中醒来,招呼他痴呆的儿子,后者翻着白眼,笑嘻嘻跑出来,推上铁门,将它闩好。城市坚固的摩天大楼及生生不息永远旋转的霓虹灯像幻梦猝然熄灭。我自感命不如白痴。而现在县公安局要将我分配到一个我都没听说过的乡下,它距县城六十七公里,处在县的西北边界,同时也是江西省的边界。“那个乡很大,人口很多。”我的父亲认真想了一会儿,很有把握地说。我坐着派出所的吉普车花了一下午才到达它。一路上每停靠一座集镇我都觉得到了,但其实是它需要进修理铺。它就像酒鬼每天大口喝着汽油然后瘫倒在路边,累积起的修理费都可以购买一台新车,但派出所永远缺一笔一次性购车的现金。
司机不爱说话,额头上长着一块红色胎记。他能从事这仆人性质的工作,是因为他姐夫的面子。他姐夫当初在乡下派出所上班时和隔壁的裁缝好上了。裁缝是司机的姐姐,一个农业户口,司机也是。每一名农业户口的眼光背后都隐藏着深刻的忧郁。他们面对城镇户口就像早期的黑人面对白人。而就在最近,在我已经三十六岁时,我才猛醒过来,我之所以无法顺畅地向第一个爱上的姑娘表达爱意,不是因为她在性格、气质上有什么让我害怕的地方,而只是我怀疑她知道我曾经的身份。在考上大学前,我是个农业户口,一个住在县城的农妇的儿子。吉普车沉默地驶入H 乡的街道,那个原本让我以为挺热闹的地方,没有一寸柏油路,因为下雨被车碾过,地面隆起很长的土块,而那些看起来平整的地方则布满石尖,时常割坏自行车的轮胎。整条街不足一百米长,分布着土管所、粮站、信用社等几个单位和几间卖菜卖肉及日用百货的店铺,有一家由农业户口经手的邮政代办所、一个由汽油桶充当的加油点(每当有车加油,老板便将胶管插进桶内,将汽油吮吸出来,接进油箱)、一家理发店、一张台呢严重缺损的台球桌以及一间由民居改建成的餐馆(它没有招牌,也不需要招牌)。派出所创建时曾借用餐馆的二楼办公,现在用的是信用社的老房子。就是这样一个几步走完的街道,是这一百平方公里的都会,据说有人花费一生才跻身于此。而对我来说,它是我失事的命运之车一路翻落的谷底。晚上九点后,街道漆黑,空无一人,我走进分给我的小房间里,懒得打开行李,像只青蛙坐着,持久发呆。远处河流传来哗哗的响声。他们将在明天轮番向我炫耀这是一条自东向西流长达十五公里的河水,而世上的河水都是自西向东流的。我想这是无聊人才拥有的趣味。
我在H乡没有碰上一起刑事案件。没有强奸、抢劫、杀人。我们唯一的任务好像就是为着让自己体面地活下去,要让餐桌有肉。白天我们无所事事,端着一杯开水,就着阳光,将一张报纸看一个上午,应付一两个前来办事的人。晚上十点或十一点,我们钻进吉普车去往某个村庄,在距离它还有一两里路时悄然熄火,步行过去。我们互相提醒不要穿皮鞋,因为踩在沙地上的声响很大。大部分人家早已关灯睡觉,那没关灯的可能在打麻将。我们凑到门前谛听里边的响动,一听到算钱的声音便踹起门来。我们就像猎人,总是在合适的时间出手。晚一分钟或者早一分钟都可能失误,因为人家会说他们只是娱乐而没有赌博。我们经常带着这些猎物回来,对他们课以罚款,罚款上缴给财政部门后会按比例返还回来一些,这就是我们的收入。我们的经费总是紧张,汽车的燃油费修理费、联防队员与司机的工资、饭钱米钱、甚至我们警察自己工资的一部分都需要想办法解决。我们也经常空手而归。吉普车载着我们充满希望地出去,又载着我们绝望地回来,白白烧了汽油。就像可怜的渔民非但没有捕到大鱼还丢失了用最后一笔钱买来的网。
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三日,在距离春节还有十五天时,仅仅为了四百元罚款,我和另外一位民警以及一名联防队员,按照指令,去一个海拔五百米以上的村庄。吉普车开不进去,我们走了两公里的小径才到达,我们轻松抓获那从外地回来的赌徒。我们就叫他泥鳅吧,因为当初抓赌时就他一个人溜了,害得我们又要跑一趟。我们押着他走在羊肠小径,在开岔路口,这厮趁着雨天路滑,挣脱开我们,又跑了。不一会儿就跑到几十米外。我们站在原地目瞪口呆,就像让一只鱼从手里溜回到水中。两回了。“站住,否则我开枪了。”我喊道。他停住,缓缓转过身来。因为距离过远,我实在看不清他的细微动作,我想他应该颤抖了,带着那种死亡来临的惊恐。直到确信我举起的只是一根右手食指,他才继续跑了。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试图解救二十二名香港游客时,一名菲律宾警察也曾举起右手食指。那张照片被传播至全世界。我想在一些没有配枪的警察身上都存在这种郑重其事的滑稽。一九二二年,艾里克·阿瑟·布莱尔(即乔治·奥威尔)来到缅甸当警察。为了不想在两千余名围观的当地人面前显得像个傻瓜,他举起步枪笨拙地射杀一头曾经惹事但现在很温顺的大象,他本意并不想如此(事见周濂《射象者布莱尔》一文)。而为了不想在1.7万H乡居民面前丢掉面子,我们在返回到吉普车停靠的地方后拿上手电筒,重回他的村庄。泥鳅当然不在。这时,我们因为恼羞成怒犯下一件极为愚蠢的错误:将他带回家过年的四川女朋友带走。
我们梦想将她带到派出所,然后他前来自首。一人换一人,一个男人换走他的女人。
我们以为带走一个女人会很简单,现在想起来我们真幼稚啊。她倒在地上增加拖动的摩擦力,只要碰到生根的物体便用脚钩住,足足弄了好几分钟,还没有将她请出门。为着让事情进行得顺利点,我们举起手电筒敲打她,从这时起她表演濒死状态:口吐白沫,说胡话,时而急喘就像那是人生的最后几口气。这会儿我们感觉到事情真麻烦,却因为面子不能就此终止。我们进入到事情的黑洞。一村庄的人将我们围住,他们手持棍棒、竹竿、柴刀,也有的拿着扫帚。其中一位壮汉拿着柴枪(这是担柴的工具,两头削尖,包着半尺长的硬铁,村民在挑柴前总是先将柴枪用力刺进去,原本的黑刃因此变得又白又亮),他愤怒的鼻息喷在我们脸上。“大家冷静。”我不停说话,但脑子一片空白。最终那躲起来的泥鳅高举着菜刀冲过来,带着审判者的决心,喊:“说,为什么打我的女人?”人们闪开一条路,眼看着他一刀刀剁向联防队员粗壮的胳膊。我们(既包括派出所的人也包括当地人)全都吓坏了,僵立住,直到联防队员夺走菜刀一路狂奔,骚动才得以恢复。泥鳅是用刀背剁的。后来联防队员在检查时发现皮下出现血肿。我落在后头,在快步走。我看见同事们对视一眼,然后像哑剧演员不能发出声音将全部的认真与努力都用在肢体上,奔跑起来,跑得泥块飞扬。他们逃亡的风刮过我。
“你别猖狂,你的罪证在这里。”在跑到安全距离后,联防队员挥舞着菜刀大喊。村民们疯狂追上去,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谦逊的他们要追的只是一件物证而不是什么人。他们并不懂得多少法律,以为凭借菜刀便能定罪,可能要坐牢,说不好还会枪毙。我仍然在快步走,双脚始终不曾同时脱离地面。该死的,这时我仍然在想我穿着一件制服,而一个穿制服的人不能像老鼠那样惊慌逃窜。那些追赶的人像洪水涌过我,跑到我前边去,当他们返回时,才看见我。很难形容他们的表情,极度的懊丧,心如死灰,然后得到一笔意外之财。我被几双手捉着胳膊推回到村庄,天色暗下来,像井口逐渐被盖严,我仰着头,默念最开始爱上的姑娘的名字。Meimei, meimei.她永远都不会理我,她是没有门窗的城堡,可我心里只有这么一个依托。我就要死了,Meimei.
他们恐吓我很久,逼我签下保证书。直到今天我还认为他们是善良的。也许不是善良,而是一种老鼠式的胆小怕事。这就是泥鳅为什么用刀背而不是刀刃剁人的原因,也是他们让我签保证书以证明我们抓四川女人是无理行为的原因。他们并不想因此让事情变得万劫不复。他们联系到在省里工作的一位本村人,由他出面联系县领导,使事情到此为止。
大多数时候,我不知如何安置在H乡的时间。天气温暖,我会去河里,头靠在河坝的水泥上,任身体浸泡直至发皱。我在睡不着的时候写情书,我说不清楚到底是否还深爱那个女孩,我曾经的高中同学。反正,她要是和我好,我不会反对,而她继续不理我,就是永远不理我,也没关系。我只是要在夜晚寻找一个说话的对象。
我总是隆重地写:为了你,我毫不怜惜地将自己置放于爱情的祭坛,燃烧得滋滋作响,为你报废、牺牲。有一晚,正这样写时,录音机出现一段堕落而痛苦的独奏,三四秒长,就像有人从瀑布上掉下来,心灵出现巨大的失重感。我鼻子发酸。在我就要陷入进哭泣的快感中时,歌声戛然而止。接下来的一首极其欢快。因此我匆匆地倒磁带。有时倒多了,有时倒少了。等我重新找到那段独奏时,仍旧有着悲伤,却不再撕心裂肺。当我第四次重新听它时,发现它和别的旋律没有区别。为着延续这难得的悲伤,我采用在学校军训时学来的办法,睁大眼睛看着灯泡,一动不动,不一会儿,因为眼眶发酸,一颗硕大的泪水滚涌而出,我赶紧取来信纸接住。它像春天的第一滴暴雨,砸落得那么有力,但是只有这么一滴。情书一封也没有寄出去。所有和我一样在这个乡工作的外地年轻人,都变得空虚无聊,我们在一起长时间聊天,喝酒,谈论着遥远的城市和近处的绯闻。我们将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在夜晚单位后院的菜地里,总能听见我们的呕吐声,我们将食指探进喉咙,像钩子一样挖着那散发着化肥般呛人气味的粘稠物,我们像狼一样叫着。有一天晚上很热,因为没有找到吊桶,喝醉的S 四肢撑着井壁,一步步挪移至井底,自己捧起水喝。然后用了很久才回到地面。还有一个晚上,我们这些年轻人在一股旋风般的激情驱使下,找来转灯、录音机、带舞曲的磁带,跑到乡政府大会议室,推开桌椅,跳起舞来。我们大概跳了半小时,被一位乡领导制止,这让我们很恨他。最终我们觉得自己很穷:拥有无尽的时间,双手却一无所有。我们每个人都穷得只剩下性欲,像是一头埋着头嗅来嗅去的动物,被想象中的情欲气息驱使。
我在这里和两个姑娘好了。每一次好之前,我都正告自己:女人那里是个夹子,日一次就夹住了,从此负担一生。有太多前车之鉴。我们很难将这样的姑娘带回到县城,告诉父母和朋友,这就是我的妻子:一个乡下姑娘。但是人很难管住那蠢蠢欲动的东西,为了它三到五秒的快感,人们看着自己一步步滑向深渊。第一个姑娘给我写了个纸条,说再也不想和这样的我在一起,我将它保存起来,以免她反悔。而第二个姑娘就没那么好,她每天帮我铺床,将脏衣服拿走洗掉,关心我吃什么。她很爱我。而我只存在那像刀子一样割着自己让自己痛苦的性欲。很长时间内,我都觉得自己挣脱不开这温柔的陷阱,从此要和她在一起,生儿育女,像只青蛙在井底老死,我很难说出口:我们分手吧。或者,我不喜欢你。
她叫L。在她从北京打工回来时穿着一件漂亮的风衣,像一朵花靠在墙上,阳光照在她洁白而略显丰腴的皮肤上就像照向一团雪。几天后她的理发店开张,让原先的理发店失去竞争力。我们自然而然好了,在一个太过光明的日子,相约去山野里散步。油菜花开满山坳,整个世界被茂密的黄色填满。她的父亲是本地人,在某个单位工作,而母亲则是农妇。她没有工作,看起来一生也不会有,她只能做生意。有一天她带着神秘的欢喜告诉我:“我也是城镇户口。”不知为什么我心里起了太大的悲怆。很多农业户口最后都买了一个城镇户口,只为着不让孩子延续自己的命运,我好像看见一个黑人在欣喜地告诉我:“现在,我终于也是一个白人了。”
我还是没办法将你带回县城。我看着她一言不发。在我们相处的最后阶段,她把理发店里的大镜子搬到我房间来,把我吓坏了。
“你店也不开了?”
“是呀,我总是想你,我不开了。”
我抱起镜子往理发店走,她跟在后边哭,大叫“你不要我了”。街上的人看着我,我说:“要!要!要!”我真想将她狠揍一顿。但最后我心软了,我没见过一个人出眼泪出这么多,出得脸瘦了一半。但是当我的房间和床铺重新散发出她所带来的芳香时,我又坠入懊悔的深渊,我就要和这样一个女人,永远地,一辈子地,过下去。我开始不愿意和她说话。
她说,起来喝杯水吧。
我说,嗯。
她说,快凉了。
我说,嗯。
她说,我喂你喝吧。
我说,嗯。
她说,你倒是张开牙齿啊。
我说,嗯。
她说,你怎么啦?
我说,嗯。
她说,你是不是不要我啦?
我说,嗯。
最终,这个年少不懂事的姑娘听从一位熟人的建议,用最后一个手段来挽救这冰冷的爱情。她一连数日,坐上一位打工归来的年轻人的摩托车,将头贴靠于他背部,温柔地闭上眼,跟着他一遍遍地在这不到一百米长的街道游荡。我按照惯例坐在派出所门口看报纸。这是一辆太子摩托,无级变速,电子打火,隆隆地响,比派出所任何一部摩托车都高级。所有街上的人,商户、顾客、无聊的人,都看着这台没有挂牌照的摩托车大摇大摆地在派出所门口通过。在过去,所有这样的摩托车都会被扣留,进行处罚。
我焦躁不安。害怕有事情发生,又期待它快点发生。像小孩子必须打一针。我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所有人都看见了,一个警察的女人跟着一个年轻人了。我一直坐着,直到后来沉默地走进去,关上大门。最后一夜,所长像父亲看着即将远去的儿子那样慈悲地问:“要喝点么?”
“不。”我坚决地说。
我草草吃过饭,将行李扔上吉普车。S 走过来,说:“多亏了我。”
我说:“是啊,多亏了你。”
我知道是S给她出了馊主意:让他吃吃醋,你让他吃醋他就会对你好了。吉普车驶出派出所后院时,我担心她会拦在街上。但直到它悄无声息地开出街道,她也没出现。这是一辆惯于抛锚的破车,每当它像重病之人那样急喘时,我都担心她和那辆摩托车追上来,对着我狂问:你走了,我怎么办呢?我怎么办?
好在它一直坚持没有熄火,逐渐开远了,远到我觉得她失去追赶的决心了。当它驶上柏油路面时,天已黑完,我却觉得光明大把大把地扑过来。我终于从世界尽头回来了。几天后,我在县城接到她的电话,她只是哭,说有多爱我之类的话,而我说,谁让你和别人好呢。她哭得更厉害,我都能想象她在那边不停地摇头。她一边摇头,一边哭,不,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样?”
“骑摩托的是我表哥。”
我猛然顿住,但很快还过神来,开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它们没经过大脑,直接从我嘴里飘出来。我不再害怕她的纠缠,也不再心软。我们的故事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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