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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独家授权+推荐珍藏版本
“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思想者”王小波精选集
收录王小波书信、随笔、小说代表作一百余万字
《万寿寺》有着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打破常规的叙事手法,让人忍俊不禁的荒诞语言,深刻传神的现实隐喻。是充满无限可能性的今古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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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万寿寺》为王小波“唐人故事”系列代表作之一。小说讲述了关于现在、过去、自我、记忆,穿越时空和地域的故事,主人公的遭遇和唐代传奇人物薛嵩、红线的遭遇古今交错。作者以借古喻今的手法,自由奔放的想象力,收放自如的叙述技巧,构筑了一个虚拟、魔幻、诡异的时空世界。通过一段段荒诞有趣的故事,作者展现了对中国历史和中国人性格的独到解析,对中国现实问题也有深层的隐喻。这部小说打破了文学常规,无拘无束,自由不羁,是王小波叙事风格的巅峰。书里展现了一种极为现代、自成一派的小说技巧,为当代写作开创了一种新的可能,也给中文阅读带来了新的体验。王小波通过这部小说,表达了对参差多态的追求,对被设置的千篇一律的生活的厌恶,对压抑个性的制度化体制的抨击,以及对自由、智慧、有趣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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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觉得,王小波就像《皇帝的新衣》里面那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他就在那个无比庄重却无比滑稽的场合喊了那么一嗓子,使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继而露出会心的微笑。后来,这批人把这个孩子当成宠儿,并且把他的名字当成他们互相认出对方的接头暗号。
——李银河
王小波说过,你在家里,在单位、认识的人面前,你被当成一个人看,你被尊重,但在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你可能会被当成东西对待。我想在任何地方都被当成人,不是东西,这就是尊严。
——柴静
他代表的精神中国很缺乏。他那种举重若轻的叙事方式影响了整整一代人。
——刘瑜
小波的好处显而易见。第一,有趣味。这一点非常基本的阅读要求,长久以来对于我们是一种奢侈。第二,说真话。这一点非常基本的做人作文要求,长久以来对于我们是一种奢侈。第三,纯粹个人主义的边缘态度。这一点非常基本的成就文章大师的要求,长久以来已经绝少看到。
——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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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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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小波(1952.5―1997.4)
当代著名小说家、思想家,当过知青、民办教师、工人、理科学生,后于美国匹兹堡大学取得文学硕士学位。1988年回国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任教。1992年成为自由撰稿人。1995年以中篇小说《黄金时代》成名,作品被广泛阅读,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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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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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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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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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
1
莫迪阿诺在《暗店街》里写道:“我的过去一片朦胧……”这本书就放在窗台上,是本小册子,黑黄两色的封面,纸很糙,清晨微红色的阳光正照在它身上。病房里住了很多病人,不知它是谁的,我观察了许久,觉得它像是件无主之物,把它拿到手里来看;但心中惕惕,随时准备把它还回去。过了很久也没人来要,我就把它据为己有。过了一会儿,我才骤然领悟到:这本书原来是我的。这世界上原来还有属于我的东西―说起来平淡无奇,但我确实没想到。病房里弥漫着水果味、米饭味、汗臭味,还有煮熟的芹菜味。在这个拥挤、闭塞、气味很坏的地方,我迎来了黎明。我的过去一片朦胧……
病房里有一面很大的玻璃窗。每天早上,阳光穿过不平整的窗玻璃,在对面墙上留下火红的水平条纹;躺在这样的光线里,有如漂浮在熔岩之中。本来,我躺在这张红彤彤的床上,看那本书,感到心满意足。事情忽然急转而下,大夫找我去,说道,你可以出院了。医院缺少床位,多少病人该住院却进不来―听他的意思,好像我该为此负责似的。我想要告诉他,我是出于无奈(别人用汽车撞了我的头)才住到这里的,但他不像要听我说话的样子,所以只好就这样?了。
此后,我来到大街上,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不知该到哪里去。一种巨大的恐慌,就如一团灰雾,笼罩着我―这团雾像个巨大的灰毛老鼠,骑在我头上。早晨城里也有一层雾,空气很坏。我自己也带着医院里的馊味。我总觉得空气应该是清新的,弥漫着苦涩的花香―如此看来,《暗店街》还在我脑中作祟……
莫迪阿诺的主人公失去了记忆。毫无疑问,我现在就是失去了记忆。和他不同的是,我有张工作证,上面有工作单位的地址,循着这个线索,我来到了“西郊万寿寺”的门前。门洞上方有“敕建万寿寺”的字样,而我又不是和尚……这座寺院已经彻底破旧了。房檐下的檩条百孔千疮,成了雨燕筑巢的地方,燕子屎把房前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地带,只在门前留下了黑色的通道。这个地带对人来说是个禁区。不管谁走到里面,所有的燕巢边上都会出现燕子的屁股,然后他就在缤纷的燕粪里,变成一个面粉工人。燕子粪的样子和挤出的儿童牙膏类似。院子里有几棵白皮松,还有几棵老得不成样子的柏树。这一切似曾相识……我总觉得上班的地点不该这样老旧。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我在寺门前逡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2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配殿单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这种纸是稻草做的,呈棕黄色,稍稍一折就会断裂,散发着轻微的霉味。我面前的桌子上有不少这样的纸,卷成一捆捆的,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打开一卷,恰恰是故事的开始。走进万寿寺之前,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故事。可以写几个字来对照一下,然后就可认定是不是我写了这些故事。但我觉得没有必要。在医院里醒来时,我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上,都有黑色的墨迹。这说明我一直用黑墨水来写字。在我桌子上,有一个笔筒,里面放满了蘸水钢笔,笔尖朝上,像一丛龙舌兰的样子;笔筒边上放着一瓶中华牌绘图墨水。坐在这个桌子面前,我想到:假如我不是这个故事的作者,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我一点不记得这个故事。这些稿子放在这里,就如医院窗台上的《暗店街》。假如我不来认领,就永无人来认领。这世界上之所以会有无主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手稿上写道:盛夏时节,在湘西的红土丘陵上,是一片肃杀景象;草木凋零,不是因为秋风的摧残,却是因为酷暑。此时山坡上的野草是一片黄色,就连水边的野芋头的三片叶子,都分向三个方向倒下来;空气好像热水迎面浇来。山坡上还刮着干热的风。在一只杀好去毛的鸡皮上涂上盐,用竹竿挑到风里去吹上半天,晚上再在牛粪火里烤烤,就可以吃了。这种鸡有一种臭烘烘的香气。除了风,吃腐肉的鸟也在天上飞,因为死尸的臭味在酷热中上升,在高空可以闻到。除了鸟,还有吃大粪的蜣螂,它们一改常态,嗡嗡地飞了起来,在山坡上寻找臭味。除了蜣螂,还有薛嵩,他手持铁枪,出来挑柴火。其他的生灵都躲在树林里纳凉。远远看去,被烤热的空气在翻腾,好像一锅透明的粥,这片山坡就在粥里煮着―这故事开始时就是这样。
在医院里,我那张床就很热,我一天到晚都像在锅里煮着,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也就什么都不抱怨,连个热字都说不出,只觉得很快乐。我不明白,热有什么可抱怨的呢?这篇稿子带有异己的气味。今天早上我遇到了很多东西:北京城、万寿寺、工作证、办公室,我都接受下来了。现在是这篇手稿―我很坚决地想要拒绝它。是我写的才能要,不是我写的―要它干啥?
手稿上继续写道: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龟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现在正是盛夏时节。假如是严冬,景象就有所不同:此时湘西的草坡上一片白色的霜,直到中午时节,霜才开始融化,到下午四点以后,又开始结冻,这样就把整个山坡冻成了一片冰,绿色的草都被冻在冰下,好像被罩在透明的薄膜里―原稿就是这样的,但我总怀疑亚热带地方会有这样冷―薛嵩穿着棉袍子出来,肩上扛着缠了草绳的铁枪―如果不缠草绳子,就会粘手。他还是出来挑柴火。春秋两季他也要出来挑柴火―因为要吃饭就得挑柴火―并且总是扛着他的大铁枪。
我依稀记得,自己写到过薛嵩,每次总是从红土丘陵的正午写起,因为红土丘陵和正午有一种上古的气氛,这种气氛让我入了迷。此处地形崎岖,空旷无人,独自外出时会感到寂寞:在山坡上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天低了下来,连蓝天带白云都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儿,天地就会变成一口大碗。薛嵩独自一人走在碗底,他觉得自己就如一只捣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便情不自禁地丢掉了柴捆,倒在地上打起滚来。滚完以后,再挑起柴来走路,走进草木茂盛的寨子,钻进空无一人、黑暗的竹楼。此时寂寞不再像一种暧昧的癫狂,而是变成了体内的刺痛。后来,薛嵩难以忍受,就去抢了红线为妻。这样他就不会被寂寞穿透,也不会被寂寞粉碎。如果感到寂寞,就把红线抱在怀里,就如胃疼的人需要一个暖水袋。如果这样解释薛嵩,一切都进行得很快。但这样的写法太过直接,红线在此时出现也为时过早。这就是只写红土丘陵和薛嵩的不利之处。所以这个故事到这里截止,从下一页开始,又换了一种写法。
读到薛嵩走在红土丘陵上,我似乎看到他站在苍穹之下,蓝天、白云在他四周低垂下来,好似一粒凸起的大眼球。这个景象使我感到亲切,仿佛我也见到过。只可惜由此再想不到别的了。因此,薛嵩就担着柴火很快地走了过去,正如枪尖刺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轻飘飘地滑过了……如你所见,这种模糊的记忆和手稿合拍。看来这稿子是我写的。
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属于我的故事,把《暗店街》送给别人也不可惜。但我不知道谁是薛嵩,也不知道谁是红线;正如我不知道谁是莫迪阿诺,谁是居伊罗朗。我更不知道自己是谁。
3
正午时分的山坡上,罩着一层蓝黝黝的烟雾。走在这种烟雾里,就是皮肤白皙的人也会立刻变得黝黑,就是牙色焦黄的人也会立刻牙齿洁白,头发笔直的人也会变得有点卷发―手稿上这样写,仿佛嫌天还不够热―薛嵩在山坡上走,渐渐感到肩上的铁枪变得滚烫,好像是刚从熔炉里取出来。这根铁棍他是准备做扁担用的,除了烫手之外,它还有一种不便之处―那东西有三十多斤重,用来做扁担很不适用。但是他决不肯把任何扁担扛在肩上。在铁枪的顶端,有个不大锋利的枪头,还有一把染红了的麻絮。如果你不知道这是枪缨,一定会把这杆枪的性质看错,以为它不是一件兵器,而是一根墩布。在他的肚脐前面,一根竹篾条,好像吊了个大蘑菇。他就这样走下山坡,去找他的柴捆。
薛嵩的身体颀长、健壮,把它裸露出来时,他缺少平常心。当他赤身裸体走在原野上时,那个把把总是有点肿胀,不是平常的模样,所以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一切低洼的地方。低洼的地方会有水塘,里面满是浓绿色的水。一边被各种各样的脚印搅成黑色的污泥,另一边长满了水芋头、野慈姑,张开了肥厚的绿叶,开着七零八落的白花。只听哗啦一声水响,叶子中间冒出一个女孩的头来。她直截了当地往薛嵩胯下看来,然后哈哈笑着说:瞧你那个模样!要不要帮帮你的忙?成熟男性的这种羞辱,总是薛嵩的噩梦。等他谢绝了帮忙之后,那女孩就沉下水去。在混浊的水面上,只剩下一根掏空的芦苇竖着,还有一缕黑色的头发。在亚热带的旱季,最浑的水里也是凉快的。薛嵩发了一会儿愣,又到山脊上走着,找到了自己的柴火捆,用长枪把它们穿成一串,挑回家来,蜣螂也是这样把粪球滚回家。此时他被夹在一串柴捆中间,像一只蜈蚣在爬。他被柴火挤得迈不开步子,只能小步走着,好像一个穿筒裙的女人。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裸体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用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这样看来,太阳好像很宝贵,但现在去晒,肯定要起痱子。长安城门口有一排排的长条凳,上面坐满了这种人,脚下放着一块牌子,写着:愿去南方当兵,愿去北方当兵,或者是愿去任何地方当兵;在这行字下面是索要的安家费。薛嵩既然付得起买官的钱,也就付得起雇佣兵的安家费。当然,这些钱不能白给,当场就要请刺字匠在这些兵脸上刺字,在左颊上刺下“凤凰军”,在右颊上刺下“亲军营”。这些刺下的字就是薛嵩和他们的契约。有了这六个字作保证,薛嵩觉得有了一批自己人,再不是孤零零的。不幸的是这个刺字匠和这些兵认识,所以把字迹刺得很浅,还没等走到湘西,那些字迹就都不见了,于是薛嵩又觉得自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在这种情况下,薛嵩当然觉得自己钱花得不值,想要请人来在士兵脸上补刺,但那些兵都不干,并且以哗变相威胁。此时薛嵩干出了一件不雅的事情:他把裤子脱了下来,请他们看他的屁股。薛嵩为了和士兵同甘共苦,并且表示扎根湘西的决心,也请刺字匠刺了两行字,左边的是“凤凰军”,右边的是“节度使”。但他以为自己是朝廷大员,这些字不能刺在脸上,所以刺在了屁股上。不幸的是,屁股上的字也不能打动那些雇佣兵。而且这两行字刺得非常之深,一辈子都掉不了。所以,这会是薛嵩的终身笑柄。那些兵看了这些字就往上面吐吐沫。我觉得自己能够看到那两行字,是扁扁的隶书,就像写在象棋子上的字。而且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想要脱下裤子,看看自己的屁股。之所以没有这样办,是因为这间房子里没有镜子。另外,这间房子也不够僻静。假如有人撞见我做这个举动,我就不好解释自己的行为……
4
有一段时间,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那个赤裸裸的红土山坡上,一切都一览无余,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薛嵩还给每个兵都出了甲杖钱,足够他们买副铁甲,但是他们买的全是假货,是木片涂墨做成的,穿在身上既轻便,又凉快。可惜的是路上淋了几场雨,就流起了黑汤,还露出了白色木头底。薛嵩说:穿木甲去打仗,你们可是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哪!但那些兵脸上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等薛嵩转过头去,那些兵就纵声大笑,拍着肚子说:打仗!谁说我们要去打仗!那些兵一听说打仗,就好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这说明,虽然他们是士兵,但不准备打仗。他们给自己盖房子、抢老婆却很在行。
雇佣兵最擅长的不是打仗,也不是盖房子和抢老婆,而是出卖,但薛嵩不知道这一点。统帅手下有了雇佣兵,就如一般人手里有了伪钞,最大的难题是把它打发掉。想要使这些人在战场上死掉,需要最高超的指挥艺术,很显然,这种艺术薛嵩并不具备。我听说有些节度使用骑兵押雇佣兵去打仗,但是不管用,那些人在战场上跑得比骑兵还快。还有些节度使用雇佣兵守寨子,把他们锁在栅栏上,但也不管用。敌方来打寨时,一个雇佣兵也见不到。因为他们像土拨鼠一样在脚下打了洞,一有危险就钻进洞里藏起来。所以最好把地面也夯实,灌上水泥,让他们打不动洞,但这样做太费工了。我还听说有些最精明的节度使手下有“长杆队”这样的兵种,由可靠的基干士兵组成,手持坚硬的木杆,杆端有铁索,锁住雇佣兵的脖子,用这种方式把雇佣兵推向阵前,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雇佣兵才会进入交战。长杆队的士兵还必须非常机警,因为稍不小心,就会变成自己被锁上长杆,被雇佣兵推向敌阵。除了不肯打仗,雇佣兵还很喜欢闹事:闹军饷、闹伙食、闹女人,等等。薛嵩率领着这支队伍刚刚到了湘西,就被人闹了一次,打出了满头的青紫块。具体地说,是一些圆圆的大包,全是中指的指节打出来的。被人敲了这么多的包,薛嵩会不会很疼,我不知道。因为我已把自己视为薛嵩,我很不喜欢这个情节。我还觉得让那些兵这样猖狂很不好。
薛嵩手下这伙雇佣兵从长安城跟薛嵩跋山涉水,到凤凰寨来。当时薛嵩骑在马上,手里拿着一张上面发下来的地图,注明了他管辖的疆域。结果他发现这片疆域是一片荒凉的红土山坡,至于凤凰寨的所在,竟是一个红土山包。总而言之,这是一片一文不值的荒地,犯不上倾家荡产去买。那些雇佣兵见了这片山坡,鼓噪一声,就把薛嵩从马上拉了下来,拔掉他的头盔,在他头上大打凿栗。打完以后却都发起愣来,因为四方都是旷野―如前所述,这些人擅长出卖,但现在竟不知把薛嵩出卖给谁。因为没有买主,他们又给薛嵩戴上了头盔,把他扶上马去,听他的命令。薛嵩命令说:住下来。他们就住了下来,当然心里不是很开心,因为要开河挖渠,栽种树木,还要在山坳里种田。那些二流子从来没做过如此辛苦的工作,加之水土不服,到现在已经死了一半,还剩一半。我已经说过,让手下的雇佣兵死掉,是让所有节度使头疼的难题,所以薛嵩的这种成绩让大家都羡慕。正因为有了这种成绩,薛嵩不大受手下将士的尊重。假如没有这些成绩,也不可能受他们的尊重。这样,这个故事从灰色开始,现在又变成红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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