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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次增订第四版,除了对原书稿的部分内容查缺补漏之外,专门针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最新规定,对增订第三版时新增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流程再造专章内容进行了大幅修订。
希望本书能够继续引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和有序,进一步切实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为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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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肖胜方
暨南大学MBA,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生,现任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广东省雇主工作联席会议副主任兼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政协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工作顾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经分别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维权十大杰出律师、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带领事务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及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等称号。
长期从事劳动法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曾作为执行副主编参与《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指导丛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理解与适用指导丛书》的编撰;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释义与案解》的编撰;曾先后作为广东省、广州市律协的代表就《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立法多次向全国各级立法机关提交立法建议并有不少被采纳。
曾处理众多重大疑难复杂的群体性案件,为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解散过程中员工安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擅长针对劳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为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策划;《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为用人单位应对新法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有效降低企业运营风险;主讲了三百余场《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受众三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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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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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再造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再造
第三章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流程再造
第四章 非典型劳动关系管理流程再造
第五章 工资福利管理流程再造
第六章 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管理流程再造
第七章 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再造
第八章 员工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管理流程再造
第九章 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再造
第十章 离职管理流程再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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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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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则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在《劳动法》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则要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法定情形:1双十规定,即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从实践看来,能满足双十规定的情况相对较少,适用空间并不大,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可能成为主要的形式。
第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协商一致转变为劳动者意思为主导。《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设置了3个条件: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3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这3个条件很难同时满足,尤其是要求双方同意续延,用人单位如不同意续延,劳动者很难强制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单位的选择权较大,这也是该条在实践中容易落空的主要原因。《劳动合同法》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交由劳动者,在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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