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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否必须结婚?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一位备受争议的女作家,一部风靡欧美的作品,令无数女性颠覆、重塑自己的人生!入选《今日美国》《国家邮报》不可错过的年度好书,《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华盛顿邮报》《波士顿环球报》《时代周刊》《奥普拉》杂志一致推选五星畅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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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6 的女人该思考什么?
为何自由自在的独身生活变得如此不可饶恕?
是随波逐流地投入婚姻,还是保持精神与身体的自由?
无论单身与否,这本书都将使你重新思考你的生命!
本书源于波里克2011的一篇专栏文章《女人是否该保持单身》,在这篇文章中,她解释了自己保持单身、拒绝在平庸婚姻中安定下来的决定。文章得到读者的热烈讨论,通过网络传播变成了《大西洋月刊》的*热门文章之一,赢得了将近2500篇公开发表的书面评论。随后,作者广泛查阅了欧美近百年来女性发展的社会资料,将文章扩充成书,甫一上市便迅速成为《纽约时报》畅销书,名列亚马逊、巴诺书店畅销书榜,并入选诸多极具分量的图书奖项,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波里克认为,女性有个与男性不同的生活方式、教养方式,而只有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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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凯特波里克(Kate Bolick)
美国畅销书作家,《大西洋月刊》特约编辑,《波士顿邮报》《纽约时报》《时尚》专栏作家,曾担任过《多米诺》杂志的执行主编,现在纽约大学教授非虚构写作课程。作者多次应邀在有关大学、女性会议上演讲,并担任知名电视节目《今日秀》《周日早晨》的嘉宾,现居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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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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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练习一个人01 第一章然后,我就一个人了001 第二章决不能像母亲那样生活019 第三章我那独一无二的人生究竟该长什么样子?043 第四章女人,你有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071 第五章我一直都是个坏姑娘125 第六章一个人的纽约151 第七章怕什么,就越要做什么173 第八章即使失去了一切,我也还有自己啊227 第九章原谅我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243 第十章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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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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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练习一个人
童年时,我曾和家人在缅因州的一个小岛上度过几个夏天。在地图上,这个小小的岛像一粒芝麻,最宽处也就1600米,除了一片长满了枞树的岩石海滩以外,没有旅馆,没有商店,也没有餐厅,甚至连辆汽车也看不到。总而言之,这里只有一座可以容下40多个人的避暑山庄,让大人们可以在这儿读读书,或者到红土飞扬的球场上打打网球,我们这些孩子则犹如进入四维空间般,单穿件泳衣从坚硬龌龊的土路上直冲到宽阔的绿色草坪上。我们周围氤氲着带海盐味道的空气,其中充斥着汽笛声和鸟鸣声。
想要去海滩的话,就必须跨过篱笆、冲下小路,那种感觉犹如跳伞落到宽阔的沙滩和海面上一般,对我们而言仿佛又进入了新的第五维空间。退潮后我就不喜欢和大家一起冲浪了,反而更喜欢钻进洋流与岩石之间去玩卡拉娜角色扮演。
卡拉娜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儿童小说《蓝色的海豚岛》里的女主人公,她的故事由一个美国姑娘的传奇经历改编而来。那是19世纪的事情啦,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姑娘不幸被抛弃在了加州海边的一座小岛上,她独自一人生存了整整18年。
在玩卡拉娜角色扮演游戏时,我首先会捡来一大堆浮木,在沙滩上摆上一圈,作为我的棚屋。海边总会有些被冲上岸来的塑料器皿,这就可以充当我的篮子咯。除了准备这些基础设施外,我还会打猎捉蜗牛,这种小野兽数不胜数,紧紧吸在我头顶上方的岩石上,我得用石头把它们敲下来。赶在它们重新把身体吸附到岩石上之前,伶俐的我会用扫帚使劲把这些有圆圆硬壳的小家伙扫进我的篮子,然后赶紧端到火上,我的火眼儿是一个岩石上的大洞,用海水煮它们。然后,我会残忍地敲碎这些蜗牛的壳,假装自己把它们吃掉了。假装吃掉的食物每每恶心得我直反胃,却反而更加增强了我征服自然的满足感。
在这里,我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王国,并为其制订了法律。阳光只照耀在我一个人身上,想要适应脚下冰冷的海水就只能依靠自己的耐力,我自己就是这儿的一切。
第一章
然后,我就一个人了
对每一个女性而言,不管她的成长背景如何、有无宗教信仰,嫁给谁、什么时候出嫁,都是个问题。可能这个女人的性取向是女性而非男性,也可能她是个不相信婚姻的人,但都不影响这两个问题对她的必要性。她必须回答,哪怕答案是没人可嫁永不结婚。
但这些与男人无关,他们有他们需要回答的问题。
小时候,嫁给谁这个问题是通过角色扮演游戏体现的。一个小女孩从衣柜里翻出一身白雪公主式的连衣裙穿在身上,把七个小矮人的玩具人偶想象成观众,对着它们演唱总有一天我的真命天子会降临。这种游戏令她明白,美貌是她的武器和吸引力,可以用来赢得一个英俊的如意郎君。
再长大一些,她会发觉那些薄纱衬裙和聚酯纤维质地的大裙子并非真正的公主服饰,而且,是否美丽要观赏者说了算。这也就意味着,她了解到了自己的市场价值。在我上二年级时的一天清晨,我忽然悲哀地意识到自己为什么讨厌体育课:虽然我跑步最快,引体向上也做得最好,但我们的男体育老师从来不跟我开玩笑,他只跟那些长得漂亮的小朋友闹着玩。这件事让我看清我并非美人儿。
青春期的到来是认识自我的另一个契机。在这个阶段,女孩子的第二性征开始发育,我们即将风驰电掣地奔向复杂的成年人生中了。
读四年级时,我是我们班第二个乳房开始发育的姑娘,为了掩饰这一变化,我不得不捂着两件厚厚的毛衣熬过温暖的春天。
五年级时,我又遇到了因为牙齿不齐而导致的面子问题。同学们开始拿我寻开心,玩笑开得越来越大,以至于老师都建议我矫正牙齿。好羞愧呀!我居然都不知道同学们在笑话我的牙齿,而我的父母又只晓得埋头工作。老师的建议令我双颊发烧。
六年级时,牙齿矫正好了,我变得正常,甚至可以说很漂亮。我整日都沉浸在牙齿恢复整齐的喜悦中。七年级是我最受欢迎的一年,处处都能交到朋友,男孩女孩都喜欢我,甚至还有男生爱慕我。上课的时候,我和好朋友们总会做些叠小纸条、练习用花体字写姓名的首字母之类的勾当,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用这些技能来写情书。下课铃一响,我们就积极投身到橄榄球小组活动中,和男孩子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这时候,我常常会看到高年级的学姐围成一圈做热身运动,一个女孩子站在圆圈中间带领大家训练。这情景让我下定决心,有朝一日我也要成为球队队长。
八年级时我长成了沙漏身材。当时我去了佛罗里达州的爷爷奶奶家,在他们那个老年社区的游泳池里游泳,有两个社区大学的学生忽然跳进泳池,待他们钻出水面时,晃着湿淋淋的脑袋笑道:珍稀动物哟。他们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看,忍不住暗送秋波。当时我妈妈正坐在泳池边的躺椅上看书,肯定能够听见他们说的话。这让我又是开心又是不好意思,忍不住含羞带笑地涨红了面孔。他们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后来妈妈告诉我,那话是在夸奖我身材不错。
九年级的到来令我既激动又悲伤。我当时觉得,13岁是童年结束的一年。这一年之后,我就不能再当好奇宝宝,也不能再照着画册临摹那些希腊诸神(那是我曾经最喜欢的神仙),或者再去寻找庞贝城遗迹什么的,因为这些都是不成熟的表现,不适合成年人。14岁那年,我升入高中,当年那个徜徉在想象世界里的小女孩,现在进入了一个更大的新世界中。在这里,我这么大的女孩子已经可以喝啤酒并享受性爱了。新世界的规范,我不想照章执行,可它却是无法忽视的存在。
在这里我知道了,对男孩子而言,一个长着龅牙和大乳房的姑娘绝对不算诱人的美女。我也认识了热辣这个词,它的意思是说这个女孩让男孩子有非分之想。而美丽的意思,则是这个女孩让男孩子想爱她。美丽才是真正的赞美,让男孩子一旦拥有,别无所求。
然后就有姑娘发现,性爱是一件武器。还有更聪明的小女孩认识到,自信心比漂亮的脸蛋更有吸引力,足够的自信甚至能够让人忽略你是否漂亮。但作为剩下的芸芸大众,我们只好去培养其他方面的魅力。当时在我们班,最有魅力的表现是气质好。气质是战胜漂亮的经典利器啊!
一个女孩子可能通过打破校跳远纪录来体现自己的价值(最佳运动员),也可能特别会逗班上同学开心(班级开心果),又或者她把头发染成了三种颜色(最美染发女),但她心里深知,这些都是靠后天努力得来的,并非天赋异禀。在姑娘们尚未认识到后天努力的重要性的那些混沌黑暗的成长岁月里,她们无法找到打开魅力之锁的金钥匙。因此,能够脱颖而出的往往是那些天生丽质的美少女,被男人看上了,然后早早结婚了。
当然这样的事情往往只发生在高中阶段,升入大学后,情况会有所变化。一些女孩褪去了婴儿肥,豆芽菜身材的姑娘也变得丰腴美丽起来,女孩子们都长成了亭亭玉立、骨肉匀称的小美人儿,这是二三十岁这一阶段的新起点。女人的人生游戏,从大学校园里正式开始了。
有些女性或是因为爱情,或是出于恐惧,会早早解决自己的人生大事。我就有一些这样的女性朋友,她们认为自己貌仅中姿,所以抓住一个男人就赶紧结婚,把这个女子竞技场留给那些或美丽或性感的女人。留下来的都是些冒险家啊!她们很可能会不得不晚婚,一年比一年更为婚姻感到焦虑。这些女子往往都是坚定的浪漫主义者,宁愿为一段好姻缘而等待、而期盼、而焦心。
很难判断哪个选择更辛苦。一来明知缘分的不可预测,苦苦等待良人出现在某时某处,那个人出现的瞬间就是她转运的时刻啊(你永远不知道转角会遇到谁)!二来还要努力维持身材相貌,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有朝一日花开堪折直须折。
最后,终于敲定了一个男人,你开开心心地接受了他;或者被一个人追求你却宁可放弃,再给自己重新选择的机会。
无论如何,你的人生之路其实都是一样的:出生,长大,为人妻母。
但是,如果不走这条路又如何?
如果一个姑娘被当成男孩子养大,那么婚姻于她而言就会显得比较遥远、抽象,待她长大成人之后,她又该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结婚呢?
这样的女子,她的人生该是什么样的?
2012年,我读了诗人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的作品,她是美国当代第一个宣告单身的标志性女性,也是我少女时代最中意的诗人。20世纪初期,这位女诗人曾在我的家乡居住过谷歌地图当然不会标明这些位置。我租了辆车,从我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居室家里往北直开了五个多小时,一鼓作气回到小时候在马萨诸塞州海边的老家。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我会这么做,但这个发现确确实实令我无比惊喜:我所仰慕的女性,居然和我有这样亲近的联系,我们同住一个海港城,高速公路的指示牌将我们两人的家指向同一个位置纽伯里波特小镇。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与她毫无关联,但我们拥有共同的历史财富: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乔治华盛顿总统曾在我们这儿的图书馆里消磨了一个晚上;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在我们这里的很多地方都住过。正因如此,虽然这里出了一名20世纪最著名的女诗人,我们却不会因此大肆张扬。
不过我这趟归乡之旅并非是受了埃德娜诗歌的影响。在我30岁出头的时候,已经深受这位女士的影响,全心全意地希望能够由她来指引我的人生。她并非是第一个捕获我心的女性,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爱慕女性并受其指引这个习惯,是从我20来岁时开始的,当时我母亲刚刚意外去世。直至今日,我已经拥有过六位这样的指引者。她们都是早已不在人世的先人,自然也无从了解我的爱慕,但她们都曾在我不同的年龄阶段给予我指导,让我知晓如何努力修炼成一个成年女子。终于,在我40岁时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已是完美熟女一名了。
40岁生日这天,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像我这样的女人,都是在30多岁时错过了结婚生子机会的家伙,我们犹如无证驾驶的司机,一路开着机车就往中年阶段冲下去啦。这样的生活,有时非常快乐。及时行乐,这才是生活!而有时则像一个超龄老少女一样尴尬。走在这样的人生之路上的我,渐渐开始相信埃里克埃里克森著名的心理发展理论:40岁是青年期结束、中年期开始的年龄。哪怕正为了自己韶华已逝而隐隐不安,我也一定要找个中意的地方好好庆祝一番才是。
七月的第一个周末,我和我的一个好朋友在海边举办了一场格调超高的大聚会,事先我们花了六个月的时间去准备它,以此来战胜心中对年龄和生存的危机感。渐渐老去当然令人恐惧,但我强迫自己面对现实,这很痛苦,但到底是有效的。联合会演那个晚上过得愉快而温暖,我的家人和朋友欢聚一堂,他们是出现于我人生不同阶段中的挚爱亲朋,有些人彼此知根知底,也有些人根本不认识对方。此情此景令我开始慢慢转变了观念,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我所拥有的不仅仅是未来,过去的时光于我而言也是财富。这笔财富犹如有形一般,过去的全部所思所想都已融入我的血肉之中,不管我去哪里,它们都将跟随我一生。
现在,我的那六位幽灵女朋友,就一直站在我的臂膀上。每次我一歪头,都可以看到她们喔!
以前我从来没有把她们视为同一个群体,但是自从那次大聚会之后,我就发现自己止不住地想她们的共通之处了。六人中年纪最大的生于1860年,最年轻的一位则是1917年生人。有从波兰来的,也有从爱尔兰来的,但她们成年后的人生都是在美国度过的(其中有一位40多岁时搬去法国了,但至少是在美国过完了她的前中年时期)。这六位女士都是作家,但在其有生之年,谁跟谁也不是朋友。
虽然这六个女人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但她们其实都是抽象人物,是穿梭于其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光影精灵,只活在自己的作品和别人为其撰写的传记之中。这样一来,她们就仿佛从来都不是个性不同、历史背景也迥异的活生生的人,而是特意为我而生的精灵一般。
现在,当我发现埃德娜也曾经走在纽伯里波特的马路上时,我对这里生出一种强烈的激情,就好像这儿不是我从小长大的老家,而是一个虚幻之境。这一发现粉碎了我之前只把她们看作神游精灵的习惯。我需要补上的第一课,就是更加全面地了解她们。虽然在参观埃德娜故居时,我还不太清楚自己能够从中学到什么,不过既然我是个对周遭环境非常敏感的人,相信这次参观会加深我对埃德娜是谁的认识。
这趟自驾之旅刚开始的一个小时,我沉默不语,一心关注着GPS导航对出口和辅路的提示。但一上高速,我就打开收音机,欣赏里面的重金属爵士乐和美国民歌说唱音乐集锦。
在过去的时光里,我之所以会爱慕这六位女性,完全是本能选择和偶然碰到的结果。但在这趟自驾过程中,途经纽黑文时,我忽然意识到,所有的音乐家、艺术家或思想家,只要足够有吸引力,都有可能被我选为爱慕对象和人生导师。
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爱慕对象。譬如玛丽麦卡锡,她是许多知性女生的偶像。有一天早上我对着浴室里的梳妆镜,蓦然想起她在回忆录中所写:事态发展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在24小时内和三个男人睡过了可我却没有乱性之感,也许别的女人做不到这一点吧。这简直也是我的真实写照。
但是,在从康涅狄格进入马萨诸塞时,我却又想到,麦卡锡是在西雅图和明尼阿波利斯长大的,我对这两座城市其实一无所知。这让我对她的热情又冷却下来。
六位女士中有四位是我的同乡,她们都与新英格兰紧密相关。
另外,我也想到,在麦卡锡的作品中,相爱是不是被写得太容易了?常有些陌生人直接冒出来,成为对的人。我的敏感多情一如诗中人物般,这个特质似乎既是好事又是灾难。
现在已是深夜,我从纽伯里波特的出口上了城中的主干道高街,沿路视野宽阔,净是些18或19世纪的漂亮老房子,一直往市中心的方向延伸过去。这些房子与我年少离家时没有丝毫变化。造型端庄的是纽伯里波特高级中学;小小的、墙面上镶嵌了鹅卵石的是林奇药店,药店里的工作人员常常喊着我的名字欢迎我进去玩玩;圣保罗教堂则位于我从蒙台梭利幼儿园回家的路上;再过去,就能看到我曾经就读的语法学校的暖红色外墙。
六位女士中,有四位都是红发女郎。
她们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对现存婚姻制度持高度矛盾的观点。
就在这时,我停止思考,将车左拐上了我家门口的小街,找到一个车位停了下来。
因为早已无人居住,我家的房子里暗黑一片。从1990年开始,这个家的成员就陆续离开了。先是我,然后祖母去世;接下来,弟弟长大搬走了,母亲意外身亡;最后轮到了爸爸,他组织了新家庭,搬到1.6公里外的地方去住了。我们家是一个三层楼高的复式房,由一对兄弟始建于19世纪的新英格兰时期。父亲再婚时我担心了好久,生怕他会卖掉旧屋,这是我万万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却也是我无法控制的。
所以,当我得知爸关掉了自己在市里的小律师事务所,转而把办公地点搬到旧屋时,我真是心有余悸地松了口气!爸把旧时的餐厅、起居室、已故祖母的卧室都改造成了办公室,并把自己的私人挂牌经营许可证挂在了一层的楼梯口处,甚至还在前门挂上了营业关门的塑料牌子。当有人转动大门的铜把手时,沙哑的门铃仍会颤巍巍地响起。这是发生在2000年的事情。
老房子里的夜晚总是灰蒙蒙的,而非一团漆黑。就算不上楼,我也对壁纸花色和家具式样了然于心。如果打开那盏有灯罩的小台灯,就能够看清楚我的卧室,空间小小、四白落地,矮矮的天花板呈倾斜状,窗帘的花边有点儿被撕坏了(高中时我还粗针大线地缝过),屋子里堆着书和旧杂志,但并不显得太乱。
然而,当我真的进了卧室,把手提箱放到地板上,开始脱衣裳时,我却听到了图书馆和育儿室里那种特有的叽叽喳喳声:乱糟糟的,时而还会静下来,却一点儿也不吵人,仿佛是房里堆的书和杂志发出的声音似的,变得越来越真实。
就如同婴儿时期受到的伤害直到长大成人还会造成影响一样,我们第一次愉悦的独处经验也会教我们如何更好地做自己,去为自己创造喜欢的环境和状态。对我而言,独自一人在卧室里读书或休息,一只耳朵享受着日常居家所发出的交响乐,是非常快乐的独处模式。当我用毯子蒙住头时,四周骤静,也会让我感到既亲切又舒服。这时我还会关上台灯,因为我不可理喻地认为,关灯后会有神奇的东西从这个明亮焦点般的小小灯泡里衍生出来。
穷我一生,能够在黑黑的房间里静静安睡,都是一种奢侈的独处享受。埃德娜米莱曾经这样形容她爱过的一个小岛:在这里,思想可以得到自然而然的疏通,头脑变得简单而明快。我独自安睡的房间也如是。
次日,待我动身往埃德娜故居走时,已是中午时分,烈日炎炎,马路上空无一人,整个小城都静谧得犹如夜晚,几乎每个人都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不愿外出。
从我的童年老屋到埃德娜故居,走路只要十分钟。所以在我知道这是埃德娜故居之前,我就早已多次从此地经过了:经典的美式建筑,绿白相间的百叶窗,房间一共有三间,屋顶则是平平的。这是一栋临街房,屋前连个小院儿都没有,这让它天然具有一种特质,就好像有人说话时挨你太近一样的感觉。
我走到马路对面去,想把埃德娜故居看得更清楚些。我以前总是不好意思扒着窗户往名人故居里瞧,这种行为就好像在看名著改编的电影前没读过原著一样可笑。但是现在我认识到,故居本身也是一本书,只是我们还不大习惯阅读它。
埃德娜故居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借住华屋的故事。埃德娜的母亲名为科拉,1863年出生于纽伯里波特的一个六子之家,科拉是那家的长姐。埃德娜的父亲是一家皮革工厂的守夜人,他人品平庸,长相却十分性感诱人。1901年,科拉38岁,她埋怨自己的丈夫比三个小女儿还更会给人添麻烦。因此,她领着女儿们回了纽伯里波特娘家,和她的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这时,身为长女的埃德娜年仅9岁。母女几人在城里辗转居住过几个地方,但最终保留下来的只有现在的埃德娜故居。这是埃德娜曾住过的,或者说在她长大成人之前曾住过的最好的房子。
嗯嗯,我对自己说,了解这些就是我此行的目的呀。
纽伯里波特这个梅里马克河边的小城始建于17世纪。因梅里马克河可直通大西洋,所以在19世纪中期,这里成为繁荣的造船业中心,同时简单原始的社会阶级开始自然划分。在主干道高街的最尽头净是些高大的摩天平顶建筑,里面住着最富裕的船主;富人区与梅里马克河之间的中间地段,是匠人、商人等住的大小不一的平房;而最低等民众、码头工人和装卸工则住在阴森矮小、老鼠乱窜的海边农民房里,直到这里被拆迁、改建绿地。
通过阅读故居这本书,我了解到,虽然埃德娜与我毫无共通之处,却同属一类小孩,爱恨强烈、想象力发达但并不爱做白日梦,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霸气应是最好的选择了。譬如,我会在高街上走一走,从而了解当时的阶级划分,而埃德娜也曾这样做过。她家和我家一样,地段不错,殷实而不招摇,蛮壮观的,是一座满足我们虚荣心的房子呢!
我参观埃德娜故居的时间越长,就能够看到越多的东西:她是个典型的美利坚合众国公民,喜欢白绿相间的百叶窗。哪怕是后来她在纽约的家里,房子周围有3000多亩的土地,她还是会用这种百叶窗,且和老家一模一样,大门上都会安一个小小的半圆形气窗。
沿着埃德娜故居走了一会儿,我愣愣地停下脚步,转身往回走。沿着年代久远的人行砖路走,我不时会被突出地面的树根绊到,且阵阵冷风令我瑟瑟发抖。一路上我都在琢磨,回到老家后自己简直犹如访客。虽然我们都认为自知颇深,但事实上我们对自己的了解其实很少,这真是令人无比讶异啊!
自打一出生,我们每个人就都拥有了一座记忆博物馆,自己则是它的馆长和唯一员工。就一个人怎么能够打理好这博物馆里所有的记忆呢?很多记忆会渐渐褪色,所以就要把它们打上标记按顺序排列起来,放入相应的大脑储存区里。这个工作量实在太大,也难怪我们很容易忘却一些事情了。记忆遁入混沌之中,带走了很多能够帮助我们认知真实自己的重要信息,毕竟一个人和他的生长背景是血肉相连的。
眼下就拿埃德娜来说吧!她是个单身女性。你的记忆博物馆中会立即调出对她的认知:她一定很聪慧,这个结论是根据你以前看过的那些老电影或电视(比如《玛丽泰勒摩尔秀场》《墨菲布朗》《甜心俏佳人》)得出的。另外你读过的那些泛黄的、放在靠墙架子里的有声杂志(还配有耳机,里面有配合杂志内容的录音讲解,你通常都是和朋友们一起来看杂志),都犹如一条金光大道,把你一路引回美国建国初期那个时代。对这些内容,你的记忆非常深刻!
但是作为馆长的你却忘记盘点意识中的记忆了,那是你从每一个熟识的人那里获得的关于单身女子的看法,尤其是你爸爸妈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但这还不是全部喔!还有一份智库刚刚整理出来的关于当前美国所有单身女性的数据报告,这可是最新的调查数据哟!也就意味着你又要在脑袋里找个地方把这份数据存储起来。
每一年,我都会试着重读已故的多丽丝莱辛在1985年集结成书的一个小册子(最初这只是一个系列论坛的演讲稿)《我们甘愿进入的牢房》。2007年,瑞典向她授予了诺贝尔文学奖,因为她的作品令我们了解到,把我们自己从情感和社会中剥离出来是至难的一件事,我们所有的男男女女都是一个绚丽宏伟的幻象的组成部分,而这个伟大幻象则给了社会向前发展的信心。
绝大多数人都不能长久独处。莱辛这样写道,他们都会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群体,这说明我们仍颇具动物性,但像动物也并无不妥之处。属于某个群体或族群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很多人不明白,社会法则正是通过划分群体来制约管理我们的。
为了进一步剥夺民众的自我认知力,甚至有一种社会理论认为,人类缺少对两代以前的记忆力,因此我们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年代毫无印象。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我们父母的童年20世纪五六十年代被称为黄金年代,犹如一张大网般蒙住我们该有的现代思维,束缚我们,逼我们认同几十年前的婚姻制度,还骗我们说这制度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永远。我们就只好按照几十年前的规范和社会期望活着。
这种社会认知会把单身女人污蔑为孤独的老处女,只配跟一大群猫过活。当然,在20世纪50年代,女子单身确实是被大多数人所鄙视的小众选择。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这个女人绝非活生生的人而成为一个灯塔般的光辉存在时,单身女子才能够有个好名声。这些灯塔中有些是无私的,比如自由女神、南丁格尔、特蕾莎修女;《欢乐满人间》中的仙女玛丽、《蒂凡尼的早餐》里的掘金女霍莉、《欢乐梅姑》中的梅姑则是特别有魅力的;还有些是强悍女,她们是二战时期的女子铆钉工、《神奇女侠》中的戴安娜,还有圣女贞德。
人口统计学家证实,有三分之一的女性是未婚族群,社会舆论则认为不管身体是否健康,单身女人都是不正常一族,扰乱了社会秩序。人们对单身女人总是非议多多,猜测不断。2001年,社会心理学家贝拉迪宝罗创造了一个合成词剩女病,意为恶性定义、污蔑、歧视单身人群。
想到埃德娜母女,我忽然发现自己很难精确定义何为剩女。未婚女当然肯定是啦,但是埃德娜母女和我这三个住得很近却属于不同时代、年龄不等、生活状态也不一的单身女人,真的都可算作剩女吗?
埃德娜离开纽伯里波特时已经不年轻了,虽然只有12岁,只是个少女,但是别忘了,莎士比亚时代的女性可都相当早熟哦!朱丽叶嫁给罗密欧时也只有13岁哪!那么在20世纪初的美国,女孩结婚的正常年龄应是多大呢?我为此请教了婚姻历史学家斯蒂芬妮孔茨:19世纪,美国的合法结婚年龄是10到12岁;在特拉华州,合法结婚年龄竟是7岁!不过真是万幸呀,到了19世纪末,社会改革者们终于把合法结婚年龄改为了16到18岁。
埃德娜的妈妈离婚时大约40岁,和我现在差不多。但是我小姑一直独处,而她却是离异妇女。离过婚的女人还能算剩女吗?还有寡妇,能归入这个族群吗?
在字典上也查不到相关解释。在1993年版的《牛津英语词典》里,根本没有剩女这个词,在2011年版的《美国传统词典》和《新牛津美语词典》中也是如此。这也许是因为从古至今,剩女都拥有与已婚妇人所不同的权利吧!我问爸爸借来TK版的《布莱克法律词典》,其内容经常会被美国最高法院引用,可是里面仍没有对剩女的描述,只有一个华丽花哨、冠冕堂皇的拉丁文解释:单身女性,包括那些未婚、婚姻已解体、婚姻名存实亡的女性,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已同丈夫分居。(读者请注意,法律上是以没丈夫来定义剩女的哦。)
迪宝罗在阐述剩女概念时质疑道,如果一个女性在肉体上或情感上与某男有夫妇之实,但他们又不承认是一对,或者从社会定义的角度否认他们的同居关系(或者非排他性同居),该怎么解释?还有,如果一个人私心以为自己是单身,但其实她有丈夫,那又该如何解释?
迪宝罗的定义说明所谓单身,其实与性别无关,而是要视其生活经历而定。在这一点上,男女都适用。但是,在一些老法词汇中,仍保留着一些歧视性说法,譬如单身汉(Bachelor)原本是指一些因职业卑微所以故意反对婚姻的男性。在13世纪的法国,神学工作者只能取得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而绝无硕士学位一说。大约是在12世纪时,见习骑士(Bachelor)这个词被引入英文,当时意为低级别的骑士。很多年后,维多利亚时代的媒人开始使用这个词,与之相配的词还有资格有钱有势的单身男子,坚定他们下定决心孤独终老。但是到了19世纪末期,这个词变得简单起来,即指未婚男性,直到如今仍是如此。
而老处女这个词则与单身汉呈逆向发展状态。15世纪,它在欧洲最早出现时原是个褒义词,是形容那种以纺纱织布为生的未婚职业女性,这是当时女性唯一能够获得的体面工作。到了17世纪,这个词则变成用于形容所有未婚女子,无论其是否以缫丝为生。(后来丫鬟变成一个常见职业,于是就又出现了一个新词,德文里称magd,英文里则称为女佣,也是指未婚的职业女性。到了19世纪,由于美国的女佣都是来自爱尔兰的单身女性,人们开始习惯于用凯尔特语布里吉称呼她们。)
当然啦,当时的女人只有嫁作人妇之后,才能有性生活,因此当时的执政者认为独身女性是对社会的威胁。一旦一个女孩超过23岁还没有出嫁,就会被定义为老处女;如果到了26岁仍未婚,则会被讥嘲为无望的刺鱼。这种价值观的演变,可以说是一个不幸的开端。从此之后,美国的价值观需要经过漫长艰难的进化过程,才能渐渐接受女性单身这一选择。
直到北美殖民地时期,美国人才开始用老处女一词表达英文中老姑娘的意思。而在此之前,人们往往用处女地来蔑称未婚女子,暗示她们身体早已成熟,却无法改变处子之身。到了人口增长问题迫在眉睫的时代,多生孩子成为社会的迫切需求,因此在16和17世纪,妇女婚后九个月便生子、以两年一个的频率不断产子的情况非常普遍,大部分女人会一直生到绝经或去世。
如今,老处女一词已被上文提到的所有字典收录。《牛津英语词典》对其做了如下解释:未婚女子,通常指年纪较大且不太可能再结婚的女性。《美国传统词典》则说:超过婚龄而未婚的女性,这类女性通常颇具攻击性。而电脑上的解释是:未婚女性,尤其是已超过结婚年龄的。用法:在白话英语里,老处女并不是单纯指未婚女子,而是一个贬义词,形容未婚无子女且神经兮兮、刻板保守的女人。另外,《布莱克法律词典》中与老处女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未婚女子亦享有诉讼权及财产继承权。
40岁,是我变成无望的刺鱼的一年,这一年我回了一趟老家。
在古罗马,曾有六位贞洁处女时时刻刻守护着炉之女神灶神星的神圣炉火。在青春期到来之前,这些贞女就会立下誓言,决心守住处女之身整整30年。30年后,她们往往是不到40岁的样子,从此她们便可随心所欲地生活,甚至还可以结婚。
是我所崇拜的那六位女性前辈将我引上独身之路的。现在,也许到了我该把她们所教我之物事写下来的时候了。写完之后,我就将再次独身上路,进入生命中的下一个十年。
第二章
决不能像母亲那样生活
妈曾经告诉我,当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有一天躺在床上,忽然就决定了自己以后要嫁什么样的男人。那么,此时此刻,那个人在哪儿呢?他心里在想什么,他长什么样子?还有,什么时候我才能够遇到那个人?有时,妈妈会偷偷跑到后院里去,紧紧拥抱一棵树,抱心爱之人前当然要练练才是。
南希奥基弗1944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萨勒姆,那是纽伯里波特以南48公里的地方,但是她却在魁北克长大。其父亲是一名工程师,母亲是家庭主妇。作为一兄一弟之间的老二,她一直在持守清规戒律的天主教学校里读书到十几岁才跟随家人搬回美国,因此日子过得颇没有安全感。和我一样,她亦是毕业于纽伯里波特高中。她在附近一所小小的天主教社区大学里主修英文专业,毕业后搬去华盛顿生活,在那里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那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社会风气大大变革,这样崭新的环境有益于她的茁壮成长,因此她积极投身于女权运动和争取公民权益运动之中。
道格波里克也是1944年生人,他来自莱纳州的夏洛特,是一位纺织品制造商的孝顺儿子,母亲亦为家庭主妇。他仅有一个相差11岁的妹妹,所以也可算独生子。高中时代,道格波里克的学习成绩非常优异,还是校队运动员,后来仅用了三年时间就读完了美国著名的北卡罗来纳大学。大学毕业后,有着美国南方人爱国主义浪漫情怀和荣誉感的道格波里克一时不知该往哪条路上发展,于是他先参了军,进入美国陆军部队。后来,他随部队驻扎在华盛顿,开始学习汉语,成了一名情报人员。
1968年2月,出现了决定我父母后来人生和命运的一次会面:妈妈24岁生日时,带着学生们去宾夕法尼亚州滑雪,正巧那天爸爸也来了,且是他第一次滑雪。坐在往山顶去的缆车中,他们俩注意到了彼此:一个穿着绿色凯利滑雪服、黑发蓬松卷曲的女孩,一个头发自来卷、戴了不适宜的围巾却因而显得更加可爱的男孩。回到更衣室后,他们俩一边喝热巧克力,一边忍不住调起情来。他要她的电话号码,她却说号码在电话本里写着呢,现在不记得。偏他还更喜欢她这样调皮。11个月后,他们俩在距离纽伯里波特不远处的一个小教堂里结婚了。在我看来,他们发展得也太快了!但那个年代的婚姻大多如此。
爸和妈的婚恋故事,我是从小听到大,每次听都会找到新的兴奋点。因为听了太多遍,我都可以背下来了,他们说了什么,当时穿了什么,统统一清二楚。
但是,当我开始研究我的六位精神导师时,我才发现,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来讲,爸妈只是在那个狂飙突进时代做出了一个非常普通而不起眼的决定,因为20世纪中期掀起了新一轮结婚大潮,他们只是随波逐流而已。
爸和妈真是天生一对。妈陪爸一起过着出生入死的生活,同时给了爸所渴望的安稳家园;爸温和而擅长社交,和我那位雪茄成瘾、脾气暴躁的祖父完全相反。婚后不久,爸就被派往冲绳,在东亚特别行动队里担任中文翻译的工作。在老房子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特别的画爸在去冲绳一个月后给家里发的一封电报:驻地的小屋有了你才能有爱。道格。
于是,妈跟着爸到冲绳驻地住了下来,直到后来爸随军去了越南。爸走后,妈暂居娘家,并在纽伯里波特找了一份教英文的工作(埃德娜小时候还曾在妈妈就职的那所学校里读过书呢,可惜现在也都拆掉啦)。后来爸把那幅电报画送给了我,他说:那段日子真是又甜蜜又艰辛啊!打仗、战败、溃退,周而复始,其实是非常痛苦的。
1971年,爸结束了他在越南的一年任期,重回华盛顿生活。根据《军人安置法案》,爸爸进入了法律学校学习,而妈则在特殊儿童理事会的专业宣传组里工作。1972年,我出生了。四年后,弟弟斯托弗出生,我们俩的生日仅相差一天。弟弟一岁时,我们搬回纽伯里波特生活,爸开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妈则回到学校里继续任教。
每次看到统计数据时,我都会心生讶异:19世纪90年代,成婚率只有54%;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成婚率居然飙升到65%!爸妈结婚那时,有80%的同龄人都会选择结婚生子这条路。
从学校毕业、离开家去工作、结婚、生孩子直到最近,这种刻板的生活方式仍被看作是追求美国梦的王道。但是早在1963年,贝蒂弗里丹在其著作《女性的奥秘》中就已揭露,这条王道上也是有沟沟坎坎的!这一点可以很明显地从1962年的一份调查报告中看出:虽然大多数已婚妇女声称自己过得确实很满意,但只有10%的女性希望自己的女儿以后仍走自己的老路。她们会暗地里告诫女儿:晚一点儿结婚、少生孩子,还有,一定要读完大学!
很多女性确实这样做了。20世纪70年代,成婚率已锐减到61%。从1966年到1979年这十几年间,离婚率几乎是翻着倍地上升。
到了我小时候,妈已无须再像十年前的母亲那样暗地里告诫女儿,因为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第二波女权运动在70年代初期就已蔓延到二三线城市。虽说纽伯里波特并非是这次狂飙突进的中心城市,但妈还是在当地的女性选民联盟中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姐妹。然后,到了1980年,妈成为纽伯里波特女性选民联盟主席。待我稍微长大了一点,有了一定的思考能力之后,妈常常这样对我说:一定要想好了再生孩子呀!
妈曾经有一次告诉我,她一生中最最幸福的时候是她还没有认识爸的21岁那年。那时她常开着一辆甲壳虫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自己有车、有工作,想买什么衣裳就买什么衣裳。妈回忆过去时一脸若有所思。如果妈能晚生几年,她的命运就会改变,她也许就可以一辈子享受这种不受约束的生活呢!
然而,为了生儿养女,妈只得暂时放下自己对生活的期待。直到30多岁时,她才重新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此时她发觉自己已经有太多功课要补了。她确实很爱她的子女和家庭,但是她也为自己的落后而深深沮丧。在我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妈妈的这种不甘心给了我很大的影响。
在我青春期的时候,曾有一位邻居在马路上偷看我。妈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小文章,我高中毕业时,把它作为毕业礼物之一送给了我。那个偷看我的男人曾对我妈说:凯特很有你的风范呀!都是肩膀窄窄、仪态端庄的窈窕淑女。这样的评价让妈很开心,认为即使以后她去世了,影子仍旧活在我的身上,活在我的气质里。我跟妈说我也因此很开心,但其实内心深处的想法却并非如此。妈说的是真的吗?那我呢,也会如她般精气神儿永存吗?
对所有做女儿的人而言,妈妈的面孔都是自己的第一面镜子,因为你会多少遗传了妈妈的特征。比如我和我妈,都有褐色的眼睛、棕色的头发和细细的骨架,都是肩膀窄窄、仪态端庄的女子。因此,我会不自觉地模仿妈的姿态,并且参照妈对她自己的看法来看待我自己。妈觉得她即使不能说难看,但也只是貌仅中姿而已,我对我们母女俩相貌的看法也是如此。每当妈回忆起她不愉快的青春期,我都感同身受。在我的想象中,她是一个头发稀少、腿有点瘸的女孩子,被囚禁在纽伯里波特高中,穿着毫不合身的校服,痛苦又孤单。妈的少女形象如影随形般跟着我,不管我与她是多么的不同其实我非常外向,而且热爱运动。我比较喜欢听妈讲她考大学时填报志愿的故事,当时因为她的学习成绩欠佳,招生顾问建议她报考美容学校,这可把妈郁闷坏了:我连自己的头发都不愿意梳啊!
妈在十几二十岁时,心里曾充满了自我怀疑和不安全感。34岁那年,她终于来了个大逆转:辞去中学英文教师的工作,说服纽伯里波特日报社聘用她做特约编辑,虽然她连一张职业资格证书都没有。
很快,妈写的小文章被一位编辑看中了,他在一份全国超市发行的报纸《午夜地球》工作,且也刚好住在纽伯里波特。1981年,这位编辑拜访了妈一次,当下二人一拍即合,妈马上辞去全职工作改做自由撰稿人,给《午夜地球》写些书评、作家采访、大事记、名人八卦之类的文章(可惜妈觉得这是份无聊小报,一直不肯给我们看)。同时,她也给其他报纸杂志写游记。妈之所以能够去诸如希腊、德国等地旅行,是因为爸爸私人挂牌经营律师事务所,赚的钱已足够维持家用。
我10岁那年,妈39岁,她发现自己的乳房上长了一个肿块,并且很快就接受了乳房切除手术。手术很成功,给了妈很大的勇气,让她能够更加充实、一往无前地活下去。身体尚在恢复期,妈这个自由撰稿人就开始努力去写那些更有挑战性的内容,比如解析重大社会问题,为年轻人写历史读物。妈很有野心,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发表自己的小说,所以她在难得的工作之余总是拼命写短篇小说,甚至还加入了一个写作小组进行学习。
1990年,我高三那年,妈想要进入镇上的学校委员会,需要拉选票。有时我会陪着妈顺着马路挨家挨户地敲门拜票,给人家留下自己的竞选资料。每个人都惊呼我们母女俩长得实在太像!妈的竞选照片充分显示了她的热情大方,只有我才知道妈是一位多么坚毅的母亲,真实的她是这样的:留着精干的短发、从不会唠唠叨叨、涂了睫毛膏的眼睛愈发明亮、丰满的双唇坚强地紧抿着。竞选成功后,妈并未独自陶醉于胜利中不可自拔,而是召开了一次会议,与广大妇女分享她的成功经验,鼓励她们也去竞选,还手把手地教她们如何做。
但是,内心深处,我们都晓得,妈的乳腺癌分分钟都有可能再度来袭。
我们一家人感情很好,无话不谈,任何事都可以拿到桌面上来公开讨论。小时候,每次爸妈抱我上床睡觉时,我都会偎着毛毯撒娇:再陪我说会儿话。我们也会坐下来,谈谈自己看了哪些书。这样的话题有时也在饭后散步或次日早餐时聊几句,大家各抒己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每一段亲密关系,亲情也好友情也好,都是要通过倾诉来维系的。对我而言,只有愿意直抒胸臆,才叫真正的亲密无间。
但是那年情人节,却让我们真真正正领悟到,灾难就在身边,分分钟都会降临。妈是第一个发现自己的病情又要复发的,因此她举办了一次情人节晚宴,我们父女三人则是她的贵宾。她拿出最好的餐具来装饰餐桌,还在我们三人的盘子里都放上了特别的小礼物。我记得我的那份礼物是一条红蓝条纹相间的暹罗斗鱼,养在装了水的塑料袋里。饭前祈祷时,妈说她感谢上帝让她活到了现在,而且做着喜欢的工作、嫁了喜欢的男人,还能够看着她的子女一天天长大。
我深深垂下头去盯着自己放在腿上的双手,希望妈能够快点说完这段祷告词。听着她的祷告,我真是超级不好意思,也有些不耐烦,我们要是能不说关于妈妈生病的这个特殊话题该多好!
于是,我在公立高中运动会上的好成绩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可以把话题岔开的好机会。我一直都喜欢跑步,成绩很好,曾经取得了800米赛跑的冠军,令我非常开心。高三那年,我还担任了我们学校田径队和足球队的队长。
妈在纽伯里波特中学度过的青春期时代是非常暗淡的。而我却是纽伯里波特中学的校花,每到礼拜五晚上,就会忙着穿梭于舞会和橄榄球赛场,青春期时代我最大的痛苦就是衣裳不够穿。1989年时,我特别想要一条盖尔斯牌的牛仔裤,就是在脚踝处有拉链的那种。可是妈不同意,说什么那裤子太贵了,而且不实用,说着说着又开始批评我的品行,什么她的女儿怎么会变得如此肤浅啊,竟然会喜欢这么庸俗的衣裳!我瞪着妈,在我想象中的高中时代的妈,永远都是穿着肥大跑步鞋、宽松卡其裤和无领衫的丫头,窄肩膀都从衬衫领子里脱出来了!真希望她别再那么高姿态,好好琢磨琢磨自己的外形吧!
我的罗曼史很好地平复了我对妈的怒火。高一时,我爱上了一个男孩B,他是我的学长,擅长棒球、曲棍球和橄榄球。B学长聪明又搞笑,深得我父母的心,甚至成了我们家的一员。我们俩交往了整整四年,直到我高中毕业才分开。
进入缅因州的社区文科大学后,我又一次坠入情网,对象是W同学。W是大二那年一个朋友介绍我认识的。在食堂里初会时,我们一握手,我就觉得仿佛有电流窜过我的胳膊。他是个特别有能量的男孩子,生机勃勃,永不厌倦。我们认识后不久的一天晚上,他来我们宿舍找我,我开了门才发现,他并不是老老实实站在门外等着的,而是原地绕着群体走来走去,就像一只来回飞舞的蜂鸟。他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想告诉我今晚的月亮不同寻常,让我一定好好观赏一下。于是,我在睡衣外面套了件大衣,就跟他跑了出去。
我们交往后的第一个夏天,是在他波士顿郊外的家度过的,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他家屋后的谷仓里,画画啦、写作啦、读书啦、做爱啦、散步啦还会采黑莓当早饭吃呢!他妈养了一小群羊和一只名叫迪克的孔雀,迪克很爱叫,声音犹如女人一般。我原本打算那年秋天去爱尔兰读书,但是当时我很想为他放弃这个计划。最终我还是去了,因为我们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分歧,最后还是分手了。同年十月,妈的癌症复发,情况非常危急,需要做第二次乳房切除手术。我匆忙飞回家,竟发现W在机场接我。于是,我们又重归于好。那年冬天,我返回学校时,我们已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爱侣。
当时已是1990年,情况早已与1960年时大不相同。我之所以爱上W,是因为他好奇心强、冷静幽默,而且长了一双大大的蓝眼睛。另外,我们俩都想成为艺术家,大约也是我们相爱的原因之一。因此,在大学快毕业时,我们俩的亲密关系令我感到了另外一重压力,我们必须考虑清楚,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因为他已经想好了自己的方向。而我,还需要花上很长时间才能够找准方向哪!
大学毕业后,W带着我搬到了西海岸。他在位于玛莎的自家葡萄园里工作,而我则去了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市。我们就这样谈着一段异地恋,当时尚无网络,所以我们除了偶尔去彼此那里看看对方外,平时只能靠打电话和写信来互诉相思。过了一段时间,虽然彼此没有说破,但我们心里都已明白,自己已无需对方的忠诚,我们可以在保持关系的同时和别人约会。
在此期间我仍和家人保持着密切联络。此时弟弟在纽约上大一,爸妈仍在纽伯里波特过着普通市民的小日子,上上班,和朋友聚聚会,晚上有时去海边坐坐,有时讨论些法律知识。妈又顺利熬过了第二次癌症复发,重新恢复了健康。她开始为连任而努力,虽然在第一届任期上,她有不少的反对者,他们认为她的上任违背了根深蒂固的宗法专制和男性政权甚至妈还收到过人身威胁的邮件哪!但是,她还是获得了我们这个小镇有史以来的最高票,终于完胜啦!
在费灵路上有一栋已经摇摇欲坠的房子,我在里面觅得一间屋。想要付起租金的话,我必须打四份工才成:每周三天去巴诺书店、每周四个上午去一个商场里的日式外卖店、每周四个晚上去墨西哥餐馆、周末去一家小杂志社供职,在那里我可以喝到马提尼酒,还能够学到文字编辑的工作经验喔!
每逢不用去打工的日子,我都会写写诗。我很想当诗人,终极理想是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最终当一名该专业的讲师。每当写诗写得不顺利的时候,我都会骑上我在旧货市场买的蓝色变速自行车,随便找一家咖啡馆读读书,反正这城市里多的是咖啡馆。每个月我都把收入分成几部分进行支出,每当咖啡那一部分的支出花完了,我就果断放弃去咖啡馆的选择,改为在家里读读写写。
大四那年,我开始阅读教室书架上的所有传记类作品,整整两大排芥末色硬精装的书呀!其中有很多是总统的传记,我最喜欢写林肯的那本(封面上绘着他皮肤粗糙、长了一双一往情深的眼睛的大长脸),我也喜欢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贝琪罗斯,他们都是取得了伟大成就之人。而且,读名人传记会获得一种特殊快感:看着一个人从普通孩子长成伟人。于我而言,这些叔叔阿姨都是陌生人,而非我的父母,如果不通过传记的形式打开他们的生活,我将永远无从了解其人生轨迹。
接下来,我开始读我喜欢的诗人们的传记,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学着成为诗人。我读了伊丽莎白毕肖普、罗伯特洛威尔、普拉斯、安妮塞克斯顿我是带着一个疑问去读书的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这些传记里找到答案诗人究竟是天生的呢,还是后天培养的呢?怎么做才能够让自己的诗作发表?单靠写作的话,我能养活自己吗?一旦为人妻母,我又将怎样平衡创作和顾家的职责?
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诗人中,有四位和我一样都是来自马萨诸塞州东北角的纽伯里波特,这让我特别欣慰。
诗人的人生进程当然不可能如总统般一往无前,但是我很惊讶,似乎自己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呀
大学时代的我认为普拉斯和安妮塞克斯顿二位女诗人很普通,都只是有孩子、有房子的人妻而已。根据她们的经历,我就会轻而易举地想象出自己搬出如今这间快塌了的小屋,到东海岸去生活的具体场景:屋前有新修剪过的草坪,写了整整一天之后,我就会舒舒服服地坐在阿迪朗达克椅子上,一手端着冰过的杜松子酒,一手夹着香烟,好好放松一下自己。可事实上,我根本忍受不了杜松子酒的味道,也不抽烟,连续写作更是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此时我已22岁,而我崇拜的安妮塞克斯顿可是20岁就结婚了呢!普拉斯也是24岁便出嫁。这令我不禁迟疑起来。我确实爱慕W不假,但结婚确实是我尚不愿去想的。我的人生目标非常明确:找到如何成为作家的途径,最终成为经济完全独立的女性。在这之后,我才会考虑婚姻问题。
其实,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爱上集歌手、说书人、狮子和流浪者特点于一身的男人,就像普拉斯在描述特德休斯时说的一样:仿佛是上帝赐予的雷鸣般的神谕。我甚至也可能会傻乎乎地想要嫁给他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若我真嫁给他,在30岁之前就会生两个孩子(普拉斯27岁时已是两子之母),再想写诗就难了,诗人和人妻的身份很难平衡,对我而言倒不如回避这样的矛盾比较好。当时我就是这样告诫自己的,不过彼时我尚未认识到,这其实就是第二次女权运动对我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搬进费灵路上那间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塞克斯顿诗集的封面上面是塞克斯顿的黑白肖像,她双目炯炯地直视镜头在肖像复印机上放大复印,让那张画像比真人面孔更大。然后,我又在上面贴了一首她在20世纪50年代所写的诗《她族》。还是用钴墨写的哪!这张我为塞克斯顿自制的海报被我贴在了床头的墙壁上:
《她族》的第一个小节是这样写的:
我出来了,一个着魔的巫婆,
游荡在黑暗里,夜间更大胆;
梦想着作恶,该干的都干了
挨门挨户,循着一盏盏灯光
孤独的东西,十二指的神经病。
这样的女人,实在不是女人。
我向来是这种人。
其实我也不晓得为啥自己就选中了这首诗来当我的卧室宣言。但是,每当打工的餐馆打烊,我和工友们一起为明天的客人拖干净地板、码齐桌椅之后,就会到隔壁酒吧喝啤酒、玩飞镖,直到凌晨我才骑车回家。一路上,我骑行穿过黑暗寂静的街道,有点儿微醺,不过头脑倒还清醒。我上衣口袋里鼓鼓囊囊塞了今天的工资,且此刻的自由令我几乎忘乎所以,于是我就会背诵这首颇合心境的诗。
对我而言,男朋友离得远,可比在身边安全多了。我整日忙着收拾屋子,为此还开了一个银行账户,这样就可以直接打款给房东支付电费,助学贷款亦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偿还。更重要的是,独自醒来,枕边无人已成为我心甘情愿的事情。我会拍松枕头、伸个懒腰,把身体大大地摊在床铺上,让自己半睡半醒地迷糊一会儿,直到彻底清醒,才起身穿衣,开始新的一天。
我第一次把这种神秘的老处女心态写在日记里时,它已成为我的一份只能独享的奢侈。
我的日记是这样写的:今天从箱子里把近几年写过的15本日记全翻了出来,这些日记记录了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五年间(1995至2000年)的生活。重读它们,感觉犹如站在歌剧院的座席后面看演出,神经紧绷着,而且还是没有中场休息的演出哟!
我的日记写得可谓气急败坏,洋洋洒洒狂写了几百页(到最后字迹已乱得无法辨认)来分析我的每一次新恋情,只是文笔实在太忠于事实,简直就像一份汽车使用手册那般客观乏味。
但是,在我的日记中,每隔那么三四十页,就会有一段清晰、冷静的文字出现,那感觉,就如同我正在惊涛骇浪的情海中挣扎时,忽然飘来了一个救生圈一般。
1995年10月3日:啊,W终于走了!我又可以回到独身生活中啦!
1995年10月18日:众所周知,孤枕难眠的滋味是多么寂寞。但是,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居然习惯了。
1995年11月14日:享受了一个完美的、长长的、独自度过的礼拜天,读了一天书,还午睡了两个小时哪!
我内心认识到,所谓剩女对生活的期待,简直像精致优美的飞天女神想要从劳斯莱斯车头上展翅飞走一样,本身就显得荒谬:我们的社会文化告诉我们,剩女是没有前途可言的,后继无人,往生后都没有人会思念她。没有一个女人会想过这样的日子。
我开始阅读米兰昆德拉的作品,其文笔辛辣而犀利,在作品《不朽》中他这样写道:
当然,这都是做梦。一个聪慧感性的女人怎么舍得放下夫妻恩爱呢?尽管如此,却又有个充满诱惑力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企图动摇她平稳的家庭生活,这是孤独的呼唤。
这段文字深深打动了我,为什么女人若想去追求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就必须先放弃婚姻呢?为什么不能在结婚前就先去寻找自己想要的?
我被这句话吸引住了:女人心灵深处的宁静是非常美丽的。让我再强调一遍,它犹如静静地站在树梢上的小鸟一样安宁。这句话是我在一个秋日的午后抄在日记本上的,其后是我潦草的评论:太对了!噪音间隙的安静犹显安宁,就如同盛满银器的抽屉被关上了一样。是啊,就静静地关着抽屉,独享孤独,直到下一次抽屉被打开。那么,下一次是什么时候,打开抽屉的人又是谁呢?这真是个让人兴奋的问题啊!
但是,我就如同一个19世纪的人一样,并不会直接坦陈心迹,表达自己对独处的渴望,而是半吐半露,把心事隐藏在私密日记中。
那会儿,在现实生活中,我对剩女生活模式的追求怀有矛盾的心情,始终不是很确定。
很快,我开始行使自己与W之间已形成默契的可以与其他男人交往的权利,但这也给我带来了苦恼。我不仅不觉得自由,反而更受束缚,真是自作自受啊!
1995年12月9日:你说你自打中学时代就是个疯狂的男生,这是真的吗?那么现在你就更应该别再浪费自己的经历,转而去做些更有尊严的事情好不好!
情感上主动进攻却遭遇惨败,我只得跟W说想要暂时分开一个礼拜,然后就开始与L的力不从心的关系。L是一个哲学家兼音乐家,他一味追查我的秘密,比如关于W的种种,完全忽视我们原本说好的原则。
那段时间我同时和两个男生交往,因此,独身对我而言似乎更加不可思议了。
有一天下午发生了件怪事。那是1996年三月份的一个礼拜二,当时我已搬到俄勒冈州八个多月了。当时我就在路边,奋力想要把刚买的一个二手书架从我那辆破旧的丰田两厢车里搬到楼上去。忽然,我的眼前一片模糊,仿佛时间都停滞了。这次一过性失明令我骤然大彻大悟,我终于认识到对我而言什么才是重要的我的新工作、我的朋友们、我的书架。这时电话铃声大作,带来了妈妈又病倒的坏消息,新买的书架立即被我忍痛割爱,抛弃在了路边。我重新钻进车里,驱车4800多千米回到家乡去照顾她。
我眨眨眼睛,在屋顶上看到了白雪;再眨眨眼睛,白雪不见了。妈妈身体好着呢,千万不用担心。
那一刻来得突如其来,以至于我都没拿它当回事。多少年后我还在安慰自己,说我当时无法预测将要发生什么,但其实这不是真的。事实是,我当时尚未学会如何破译直觉密码,忽然袭来的下意识犹如雪崩,压断屋顶、雷声隆隆,想提前告知我们灾难即将降临。
两个月后,五月,妈的病情告急电话再度袭来。那时正是礼拜六清晨,一个不太可能有电话打来的时间,是爸爸:你妈的癌细胞已扩散到全身。三天后的礼拜二,我退了房,辞了工作,把家具电器,甚至是我那辆丰田车,都三钱不值两钱地给了愿意要它们的人。礼拜三我把剩下的东西装了六箱,坐夜间航班直飞波士顿。
礼拜四早起,我终于到了马萨诸塞州总医院,看到了妈妈。她身陷白色床单中,犹如漂在茫茫大海上的漏了气的救生圈,一副从未有过的苍白疲倦的病态。看到我,妈淡褐色的眼睛骤然明亮,可我面对她浑身插的管子袋子,竟不知该从哪儿下手去抱抱她。
宝宝!妈说,你可算来了。最近和W好呢还是和L好呢,交往到什么程度了?
我大窘,妈的话虽亲热,可这会子难道我还顾得上那些男人不成?
哎哟,老天爷,妈!谁理他们啊!他们算什么!
他们当然很重要啦。妈却说。
我使劲儿转移话题,然而妈的意识却因吗啡的作用而渐渐涣散。
我、弟弟和爸一共在医院里陪了五天。第五天晚上,我们开车回到纽伯里波特的家里。妈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糊涂时往往会说一些我们其他人听不懂或理解不了的话。
但我们此时仍非常乐观,坚信妈不会有事的。
礼拜二下午,医生把我们喊进一间空诊室里,告诉我们妈快不行了。
很难说还能坚持几天,大约也就几个礼拜了吧。顶多几个月。医生说。
我们当时哭了吗?我唯一能够记得的,就是我跟爸爸说,虽说妈不会今晚就走,但今晚我绝对不会留她一个人在医院里,我深知现在我要做的事情就是陪伴她。
护士在窗边给我放了一张行军床,从窗户往下看,可看到曲曲折折的查尔斯河。我睡着了。
礼拜三早上,我是被一个熟悉、振奋而温暖的声音唤醒的。
宝宝,你在这儿呢?
我急忙起身。妈正坐在病床上,头脑清醒,满面含笑。我直接从我的行军床翻到她床上,扒拉开那些管子袋子,和妈依偎在一起。
我就说看见那儿怎么是红色的!妈妈大笑道,原来是你睡在那里呀!
我们就这样聊啊聊。
上帝啊,这感觉就像奇迹发生在我们身上。
我和妈都没觉得她真的会死。
但我知道妈快不行了。她自己知道吗?
妈的手已经肿胀成粉红色的香肠,什么也做不了了,护士只好摘掉了她的戒指,此时那枚戒指就闪闪发光地戴在她的脖颈上。
早饭送来的时候,我帮妈打开小罐橙汁,又在煮蛋上替她撒好盐,可惜这样的饭我们俩都不爱吃。
午餐也挺难吃的。
我一直陪妈聊天,却不知该说点什么才好。我从小就很喜欢和妈聊天,几十年如一日。
对我们而言,聊天并非刻意,而是我们在与对方分享。
那天晚上,妈又一次昏迷了。
次日也一直没有醒过来。
礼拜四晚上,医生通知我们:病人熬不过明天了。
记不清我们那晚是否都守在医院里了,我唯一的印象就是次日清早七点钟,我们父女三人伏在妈的病床前,紧握她的手。她已进入潮状呼吸阶段,喘息声听起来犹如溺水的人。她也确实如溺水般危急。
妈的呼吸声真令人不忍耳闻。
我们围着她,轻抚她的手臂。
最后,爸低声对妈耳语:好了,南希,放心地走吧。就好像他是她的守护神一般。
她的呼吸时而慌乱,时而迟缓,到最后变成了呼一次停一次。
最后一次呼吸。
我们肃立于妈身边,这时一位我们不认识的护士走了进来,问我们妈怎么样了。可怕的家伙,我们永远无法原谅她的擅入。爸咆哮着,想要把那位护士赶出去。
弟弟俯下身,学着电视里人的样子,合拢了妈的眼皮。死者的眼睛是无法自己闭上的。
爸伸手替她解下了她挂在脖颈上的一串戒指,把其中的结婚戒指和订婚戒指放进她的衣兜里,剩下的几个都给了我。其中一枚戒指上镶的是薰衣草色的水晶,其他则都镶了玻璃。我把几枚戒指都戴在了自己手上,整整戴了十年。
我们收拾好了妈的东西,到停车场找到了我们的车子,一路开回家去。
那是五月的最后一天。我都哭不出来了,思维停滞,阅读能力骤然消失。
弟弟则重返大学校园,继续读大学一年级。
几个星期慢慢过去了。
我在俄勒冈州了无牵挂,所以留在了纽伯里波特,一睡就是一整天,要么就是在电话里跟W吵架。我们俩的关系本来就够紧张的了,此时我的丧母之痛更让这段关系雪上加霜。我恨他不懂得如何照顾我,后来我也因为相同的理由而憎恨我的很多朋友。
日子越过越麻木。
W也与我分手了。
我痛苦到麻木,然后又进入了极度亢进的状态。
我在网上找到一个职位,在我最喜欢的杂志《大西洋月刊》无薪实习。于是我迅速打定主意,如果我能够被录用,就可以在家住了,不用支付房租的话,无薪实习几个月也无所谓,刚好可以用这段时间来申请读艺术硕士。这样一来,明年哪所学校录取了我,我就去哪所学校住读。
可是当我去面试时,面试官却告知我:高级副总裁的助理刚刚升职了,空出一个职位,因此他们不再招实习生,问我是否愿意正式应聘这份助理工作。我多希望《大西洋月刊》愿意录用我是因为我的文字功底啊,可事实上他们是看中了我曾做餐厅服务员的经验。我的新上司喜欢我可以同时处理几件事的能力。
此后的每天早上,父亲会开车送我去公车站,然后我再坐一个小时的通勤车到波士顿上班。晚上也如是,爸到公交车站接我,他的红色皮卡停在停车场里,他就坐在车里等我。晚饭后我们会一起遛狗,带着狗狗一直走到马路那头的公共水池边。这个水池陪伴我度过了整个少女时代,我们在这里滑过冰、野过餐。可是似乎自从我长大离家,小镇上对这个水池就没有再维护过,此时长了很多高大的杂草,长长地垂挂下来,令它看起来犹如一片沼泽。水池中间原来有个很壮观的天鹅喷泉,此时却早已没水可喷。此情此景可真把我吓坏了,我宁愿从未离开过童年的家乡。
那年九月,我离开纽伯里波特,和一群大学同学一起搬到波士顿的牙买加平原小区居住(顺便说一句,这里也是西尔维娅普拉斯的故居哟)。
十月时,趁着弟弟回家度周末,爸带我们去了位于波士顿城北的一家著名的比萨店。可是香肠比萨还未端上来,他就宣布自己重新恋爱了。
他说,她住在小镇上,离婚了,也有两个小孩。她比我年轻几岁。
我简直觉得他犹如《美少女特攻队》里的那个恶魔父亲。
我终于开口了,有气无力:可是妈才走了几个月啊。
爸从哪儿弄来的钱和时间去谈恋爱的呢?
弟弟从座位上直接跳起来,对爸咆哮,让他去死,然后自己抽泣着跑出了比萨店。我在后面追弟弟,直跑到黑暗的马路上去,就好像孩提时代我们俩玩的追人游戏。
又过了几个月,我和弟弟才开始怀疑,可能对爸而言,爱上新人并非意味着遗忘和麻木。在以后的几年中,我开始把这种事看得稀松平常,可是当时却觉得那是父亲的残忍背叛。丧母原本就是大不幸,我实在不想再失去爱情不渝的信念。
埃德娜曾经这样写:童年是一座无人往生的天堂。妈去世时我才23岁,虽说早已过了童年时代,却远未到中年期,我以为父母会陪伴我更长的时间。我觉得我被亏欠了,所以故意忽视父亲作为一个个体,真正需要什么样的生活。
在妈去世几个月前,我和她通过一次电话,虽然我和妈常常会聊天,而且向来都是开诚布公,但那通电话还是深深打动了我。她说她在我身上储存了一部分自己,因此她一直在等我长大。几年后,待我30来岁时,可能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那时她就可以更坦率地对我谈谈她自己了,那将是一段女人和女人之间的谈话,她会对我袒露自己的秘密,让我了解到更多关于她的秘密。
因此我无法释怀,我和妈本该有的谈话被死亡剥夺了。妈原本是想把我培养成自己最好的朋友,比她所有的其他朋友都要好。可是如今,我们却都再也无法知道我们一直用很多年的人生等待的母女谈话究竟是什么内容。令我非常难过的是,正是在我开始穿胸罩那一年,妈失去了她的一只乳房;而在我进入成年期时,她却老了,步出了中年人行列。我感觉仿佛我一直在榨取妈妈一样。
你出生了,长大了,嫁作人妇。
为此你放弃了自己的野心,全心全意顾家。可是你却得了癌症,去世了。你先生义无反顾地再婚了。
我终于想明白了,我要按照自己的心愿好好活下去,因为我的心愿也是她的心愿。
对一个幸运的人而言,家不仅是一个住所,更是一个归宿。有时我会后悔当年离开纽伯里波特,至少应该多住一段时间再走。我最终之所以会离开,是因为我会触景生情。有文学评论家指摘我,说妈在我作品里出现得太煽情,简直就像在言情片里一般。我们都有母亲,没人会希望失去她,我并不想用妈来获得读者的同情,就算因此换一个写作风格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无法忘怀那样一个事实:那年五月,妈走的那一天,也是我正式成年的一天。
第三章
我那独一无二的人生究竟该长什么样子?
当年,虽然我已很敏锐地察觉到,能够在杂志社工作实为大幸,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这份工作。老板冷若冰霜,工作沉重烦琐。1995年,我们老板一直在努力把《大西洋月刊》打造成第一批能够网络阅读的杂志,因此,我的工作除了给她订机票和帮她进行日程安排(那是极其复杂的一件事)之外,还要仔仔细细地把杂志上的内容改写为HTML(Hypertext Marked Language,超文本标记语言)格式,以便电子化阅读。比如说,亨利詹姆斯的成名作《一位女士的画像》,其第一章共有17000个字,最初于1880年发表在我们杂志上。这简直就是拿我寻开心,我实在无法喜欢这样的工作。
就在我去上班的那个礼拜,我们的办公地点从波士顿和芬威公园之间的繁华商业大道斯顿街中段搬到了街的最北头小意大利附近。从夏到秋,我都会在公园里消磨掉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坐在长凳上,一边吃花生酱三明治一边眺望着下面的海湾,每天都能一直坐到一点钟。在这段时间里,我会为妈妈而悲泣,妈妈的死让我了解到虽然我并不希望知道这么可怕的事情生命短暂而无常。然后我又会痛感自己在这个单位里是多么不爽、多么寂寞,且我和男友W的关系也十分莫名其妙(虽然我们仍算交往,但其实名存实亡)。每晚六点钟,在确定了老板不会再有什么事找我后,我就坐地铁回家去,先和室友聊聊天,然后回到楼上的卧室里。我当时对写日记近乎痴迷,把自己疯狂的内心世界在日记中敞开。W终于和我分手了,我甚至都记不清他这段时间到底是住在波士顿还是玛莎葡萄园的父母家。
最终,我对一味剖析自己这件事厌倦了,于是下班后开始往外跑。这时我发现波士顿是个超搞笑的地方。虽说我尚不太清楚,我这么瞧不起这个地方,到底是我自身有问题,还是这个城市真的有问题。我花了一些时间到新英格兰去参观,却渐渐对女权运动中那些面孔苍白、身着卡其裤举着标语的女人以及那种殖民地的单调气氛感到窒息。曾经有一次,我和室友一起出去逛,我指着一群戴红帽穿球衣的家伙对室友说,这里的人和我家乡的人也没啥区别呀!结果等那帮人起身离开时,我看到了他们的脸,这才发现他们原本就是我老乡,是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几个家伙。不过至少,这些人还是能够给我一种我同事所不具备的认同感的。
《大西洋月刊》也曾有过辉煌的过去。这家杂志社成立于1875年,创始人为一群著名知识分子,其中包括艾默生和哈丽叶特比切斯托。1862年,它成为第一本发表朱莉娅沃德豪的废奴主义歌曲《共和国战歌》的杂志。1963年,《大西洋月刊》上还刊登了马丁路德金著名的《伯明翰监狱的来信》。如果这家杂志一直延续它早期的风格,不知如今我的办公室生活会成为什么样子,不过自打我来上班,这里就已变成了肃穆之地:悄声细语、沉默寡言,男同事一丝不苟地打领带、喜欢玩壁球,女同事严肃端庄、低眉顺眼。上大学时,即使对工读生我都会不自觉地保持友善的态度,而此地呢?连实习生都盛气凌人,这可真出乎我的意料。
1997年夏末,W远赴爱荷华州读艺术硕士,主攻诗歌,我们彻彻底底地断干净了。虽然分手早在几年前已是定局,但我没想到真的失去他会让我如此失落。分手后不久,他告诉我他有了新人(那女人最终成了他太太),我心里不禁翻腾起醋意和自卑来。那女人也曾是我们的大学同学,和爸爸的新女朋友一样,是个聪慧动人、柔声细语的楚楚佳人,与我们母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自打把《一位女士的画像》编辑成HTML格式后,我生出一种亨利艾卡斯塔克珀尔情结:当一个争强好胜、滔滔健谈的女记者当然很好,不过如果想要抓住亨利艾卡这样的男人的心,你还得像伊莎贝尔一样漂亮才行哟!我挂上W的电话,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哭,幸好我还有一点儿理智,终于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对自己说,凯特,可怕的妒火其实只能在你心里燃烧,只要你控制住自己,这份妒意也就会随之烟消云散。
这样想时我正躺在床上。那时我已再次搬家,正住在北剑桥郊外的一套公寓里。我睁开双眼,呆望着天花板,发现以前从未对自己说过类似的话。妈妈去世了,爸爸组建了新家庭,W离开了我,所以若再遇到什么问题,我已无亲人可倾诉,只能靠自己去解决了。
认识到这一点可真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啊!我觉得好辛苦,就好像一个患了失语症的人,现在要重新开始学习手语一样。
失语症也影响到了我的写作。那段时间我总觉得诗歌犹如古人传下来的一种天赋,超凡脱俗、难以琢磨。对诗人而言,最大的创作财富似乎就是丧事,她可以在一切记忆都无可挽留地消失在时间的黑洞之前,写不朽的挽歌来纪念心爱之人。
不过即使如此,每当有了点什么灵感,我还是会拿出笔记本把它记录下来,然后再恨恨地把本子收起来。没有什么诗句能够表达出我真实的感受,字字句句其实都是谎言。我看着自己写下的内容,又为自己的愚蠢和缺少天赋而自我惩戒一番。W主攻诗歌这件事简直犹如在我的伤口上撒盐,我不断地脑补他和他的新女朋友一起成了诗人的虐心场景。和W成为一对诗人伴侣正是我曾经的愿望,而如今却再也无法实现。
大学期间我经常给高中同学写信,如今我也拼命给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写信,很难停歇。我非常故步自封,就如一个老人一般不愿改变自己的习惯。每天晚上下了班,我就在家写信。有一次我写完一封信再检查时,却发现这信写得和我的诗一样烂,满满的都是负能量。我不敢相信,当我最需要用语言表达时,却如此词不达意。我琢磨着,也许我驾驭语言的水平根本达不到写作要求。
我十分沮丧,却还是拼命努力写信,写下来的信件都收在床底下的一只旧水果箱里。在我内心深处有这样一个想法:也许有朝一日我会想重读自己现在写的这些信,就算连收件人都没有,但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要回顾一下现在的自己。
终于,《大西洋月刊》的诗歌组吸收我进去。诗歌组的负责人是一位七十几岁的老先生,年轻时真的和西尔维娅普拉斯交往过(不过我从来都不敢直接问他这件事)。还有一位年轻些的诗人,他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每句话都深深地吸引着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他说的话到底是认真的呢,还是开玩笑。
一个秋日的午后,他说:女权不女权的也无所谓了,对吧?女人们已经争得她们想要的一切了呀!她们如今想干吗就干吗哩!
我点点头,和他一起溜达着去喝一杯卡布奇诺,顺便像平时一样吐槽一下我的工作。我刚来时,老板许诺说一年后就把我从助理升为普通编辑,现在我都干了16个月了,她却一点儿要升我的意思都没有。
那位诗人鼓励我要勇敢地去为自己争取,不管是在升职这件事上,还是在别的什么事上,都要大胆去做。但是我却心怀疑虑。
他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呢?我不好意思问他,因为如果他是认真的,再追问会显得我既幼稚又爱发牢骚,竟然为了自己的问题去质疑别人。20世纪70年代的女权运动真的已为妇女们去除掉多重障碍,让我现在的生活充满机会。但显然为争取权益,女性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我自称女权主义者,可在现实生活中却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这样是不是不太对呢?据我所知,女权运动真的已解决了一切女性问题。果真如此,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说明我是个故步自封的守旧家伙,这可实在令我无法接受啊。
我的问题不是目前没有方向,而是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或者说是我在臆想失败,我似乎已看到自己提出升职请求而被老板拒绝的情景。可如果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又该如何开始成年生活呢?
能够掌控自己生活的妇女随处可见,但我其实并不想成为这样的女人。我老板,那位无儿无女的陛下是我见过的女性中最雄心勃勃的一位。她无依无靠、白手起家,却在《大西洋月刊》这个百年老号里当了一把手。她永远都是一副晚娘面孔,爱在办公室里发飙,只有周末才跟她先生相会。(2000年,她因公司少了10万美元而被传讯,竟自杀了。)
还有一位朋友的母亲,她的前夫在她很年轻时就抛弃了她,这个在离婚之前从未工作过的女人,却通过自己的奋斗获得了高位。但她不肯再结婚,这令人很为她难过,因为她从未找到过填补寂寞和心碎的方法。
还有一个女人其实属于家庭事业两不误型的,她是我的邻居,每天去地铁的路上我都会见到她。她向来都是匆匆忙忙地从她虽然很漂亮却显然乱得令人不爽的房子里冲出来,刚洗过澡,头发还滴着水,塞在书包里的文件横七竖八地露在外面,而她还要大呼小叫地跟阿姨喊话,告诉阿姨晚餐该给孩子们吃什么,因为她要很晚才能回家。
她跟我差不多大,如果我不是这么小心谨慎地保持单身,现在很可能就过得跟她似的。
曾经这些女人都和我一样年轻,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幻想。然而她们的幻想却没有实现。
只有一个人的故事似乎是比较正能量的。她是一位已过婚龄的老姑娘,名叫菲比露亚当斯,曾在《大西洋月刊》工作过。这位女士身材苗条、热爱运动,全身上下的衣裳都是由她自己缝制的:别致的无袖紧身衣、剪裁纤细的裤子。有一年夏天,她设计出一个超宽帽檐的草帽,大大突破了自己的风格,并因此在1944年(彼时她才25岁)被《大西洋月刊》聘为助理。1952年,她开始写自己的系列书评,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这家杂志社。1957年,她被派到古巴找海明威要一篇作品,结果海明威给了她两篇。
每周有三天,她都会锁上办公室的门,返回位于康涅狄格的家里,在一台十分老旧而噪音颇大的电动打字机上写自己的书评,写作时几乎分分钟都在吸烟。她是个声音威严沙哑、脾气十分粗暴的女人,文笔简练。比如她这样评价《在路上》:就是一群坐不住的小男孩;而对《钟罩》的评论则是:并不算十分好,但第一本小说就能写成这样,此作者大有前途。1971年,她52岁,嫁给了《大西洋月刊》的前任总编辑爱德华维克斯,这是她的初婚,婚后他们夫妇二人每年都会到冰岛或加拿大东部的新不伦瑞克省钓虾。1989年,爱德华去世,而她仍保持了每年去钓虾的习惯。
我想,这样的生活倒确实蛮不错的。
我曾有一次与这位女士独处的机会,当时我们俩都在等电梯。我刚刚从名牌折扣店里买了一件夹克衫,稍微有点儿小奢华,所以想问问她我这件衣裳可还行。我希望这件夹克四季皆宜,因为在办公室里安个衣柜并非易事。她伸出她那条晒成古铜色、布满皱纹的手臂,指着我衣裳的下摆,道:这货明明是条床单,绝不可能四季皆宜呀。这时电梯来了,我们俩在沉默中乘着电梯一路下行。
放弃诗歌这个想法此时已由最初酸溜溜的妒意变成了痛苦。通过诗歌来传达思想、表达感情实为荒谬无效、自命不凡之方式,除了写诗的人,其他人还有谁会读诗呢?我真真是受够啦。
我心知自己仍想写,但我想通过诗歌来表达什么、为什么我会喜欢写诗,这些我都没有弄清楚。我只是一味地为自己的未来苦恼,却不知所谓的将来早已来到。
即使是如今,再想起十几二十岁时的漫长岁月,我都会吃惊得张大了嘴巴。年轻时光虽然看起来似未远去,其实却早已结束了,结束在那个不同于现在的过去时代。当时电子邮件才刚刚普及,而往前数三年,我才刚买了第一部手机。当时,互联网还是一个太新兴的事物,我无法预测终有一日我的第一份工作会与其相关。
1997年春天,有一项采访小说家、散文家辛西娅欧芝克的任务,要把采访稿做成答记者问形式并发表在互联网上。可是负责采访的记者临时感冒了,于是拜托我去替她采访。这个工作无形中改变了我的人生。每晚下班后,我都会尽可能多地阅读欧芝克的作品,甚至白天也要忙里偷闲看上几分钟,并且竭尽全力地准备了要提的问题。这是一次一个小时的电话采访,在那一个钟头里,我几乎是屏住呼吸,生怕漏听了她的话。我享受这次采访的每一秒钟。
打那以后,我每六周都会发表一篇新书作家访谈。我曾采访过纳丁戈迪默、弗朗辛普罗斯、安妮普鲁和马克斯特兰德。我老板也并不介意我去做分外的工作,只要我能同时兼顾好助理的工作就成。这项采访工作最大的难度在于要深入理解这些人的作品,小说啦、散文啦、寓言啦,他们的作品唤醒了我写作的欲望。先写下一个句子,然后组成段落,一段接一段,最后再找人来读,人家能够一下就看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这正是我想做的事情。
那年冬天,我参加了杂志社的圣诞晚会。一回到家,我立即打开了一本新日记,把所有关于菲比露亚当斯的内容都写在里面。这本日记读来犹如社会旧闻:
1997年12月12日:今天晚上,菲比露亚当斯穿了一条黑色高腰长裙,颈上戴了一大串长长的透明玻璃珠,白发梳得整整齐齐,配着她黑色调的细致妆容,一下子把所有人都比了下去。她托着一块名为醉意蛋糕的小小的、覆着奶油糖霜的点心,看上去不像这个时代的人。
到那时为止,我已在《大西洋月刊》工作了一年半,开始的六个月一直独来独往,最后终于和几位同事成了朋友。我仍很喜欢把所做所想写在日记上。
1997年12月17日:买了第一条混纺裤(其制作材料为氨纶)。读完了琼迪迪翁的剧本《顺其自然》和伊迪丝华顿的《欢乐之家》。
1997年12月18日:我可能爱上R了,虽然目前还有些犹疑。
R是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是杂志社里的编辑。他比我大两岁,相貌英俊、身材很好,面孔很像卡夫卡那张最广为人知的照片:闪亮的黑眼睛,高颧骨,耳朵有点儿扇风(如今想来这对耳朵长得很像奥巴马)。其温文尔雅的态度让我能够获得不可思议的宁静。每周总会有那么一两次,我俩带了三明治到茶歇间一边吃一边在午休的一个小时里天马行空地聊天。
我们的对话含金量超高,深得我心。和一个男人保持纯粹友谊的标准之一,就是可以自由自在地谈话,超越了情感的界限和性格角色的限制,话题一下子就可以深入。
1997年12月22日:我好喜欢R,他很可爱,人超好。可惜我们不可以交往,因为我会令他不开心,我这个烂人还是和别人好去吧。
写这篇日记的次日,下了班,我们一起沿着曲曲折折的铺了鹅卵石的小马路散步。夕阳西下,R大声宣布说有时我的状态非常好,另外一些时候我则是强打精神。这些他都能够感受得到!
我的心一阵悸动,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后来终于开口道:我忽悲忽喜,皆因我喜欢上了你啊!
我哈哈大笑,真是奇怪啊,我竟没有为自己的主动告白感到不好意思。
R停下脚步,微笑着看着我:我也喜欢你。
我难以置信地摇着头,真的,一男一女在一起,终将发生什么呢?
感谢上帝,所有男女之事都是这样开始的。我说,现在我俩真的交往啦。
可是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却又无法这般乐观了。
1997年12月23日:近来与R卿卿我我的状态有点儿令人不安。我喜欢他、被他深深地吸引。他非常甜蜜温柔,但是太腻乎了也会让我特别不耐烦,甚至心生怨恨。他能够给我带来安全感,但目前我并不需要这个。对于一个25岁的女人而言,独立是多么奢侈的东西,我希望能够拥有它。
我确确实实是那么写的:目前并不需要安全感。
一周后就是元旦前夜了,R停在我桌边,像往常一样跟我说再见。当时我正急急忙忙地收拾文件,然后赶回家去换衣裳,晚上好去参加朋友的杜松子酒小酌聚会。但像往常一样,我俩又聊开了,而且根本舍不得停下来。聊了一阵子,他必须得走了,这时我也收拾好了东西,于是他刚站起来要走时,一种特别强大的情绪控制住了我,我开口让他等一下。他又坐了下来。
我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他很关心的样子:哪里疼吗?头疼不?肚子疼不?
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因为这会使我感觉更不好。
我告诉他:我的感觉是,头晕眼花,眼前的一切霎时都变成了慢镜头。因为我舍不得你离开我。
今晚想和我出去玩吗?
我很想说好,可出口却是不了。因为我已预见到,今晚将是我单身时代的最后一个夜晚,我想要再享受一下。
次日,我们俩在我家沙发上接吻了。
1998年1月2日:会不会有这样的好事,因其太好,所以当事人会觉得很不真实,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一开始,我们俩没有在公司里公开恋情,但是八个月后,我们决定同居,于是我把此事告诉了我的老板。而她只是从一大堆稿子中抬起头,给我来了一句:关我什么事,快他妈从我桌边离开。
恋情发展太快,我都有点儿应接不暇了。
1998年8月1日:这事儿一直轰隆隆地激流勇进着。
但是当时,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对。
1998年8月17日:我终于升职了,当上了初级编辑。
我俩租住的公寓在萨莫维尔,是一座建于20世纪初的老房子,公寓共有三个单元,我们住在顶层的一个单元里。我们把阳光最好的一间当了二人共享的办公室,在两面相对的墙边摆了两张背对背的办公桌。卧室仅够摆下他那张大床,床头的草莓团使睡觉这件事变得生机勃勃。一个好朋友给我俩缝了一床印有玫瑰和薰衣草图案的真丝被套作礼物,而且我们的窗帘还是流苏坠地的哩!
我们不自觉地在新家里开始仿照自己父母的关系生活。我们都是20世纪50年代生人,家庭传统,父亲主外母亲主内,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还是被我们下意识地继承了过来。
不仅我俩如此,当时我们认识的所有年轻情侣都是这样。我快26岁了,他比我大两岁,虽说仍未结婚,但也已好事将近。我俩把钱合在一处花,在情感上支持彼此,做每个决定前都会二人讨论,甚至计划着和对方家人或朋友一起度假。
在工作中仍保持距离的我们,一到了晚上,回了家,就会一起做一大盆沙拉或面条,边吃边谈这一天的种种。我们聊啊聊,读了什么书啊、感受到什么了啊、有啥想法啊这是我们情感交流的最佳形式,也更加深了我俩的感情,我开始慢慢对他敞开心扉。他问到关于我妈妈的事情,让我有机会可以为妈妈悲伤,我晓得自己已经哭了太多次,多到过分,他对我真是好有耐心啊!
同居两年,我们过得都是这样神仙眷侣的日子。
但也正因这份情投意合,我俩谁都没发现,我渐渐地开始人在心不在。我的思绪已神游到屋外,下了楼梯、过了沙发、来到草地上、来到马路上,就这样游荡着,不晓得去了哪里。直到有一日,我忽然发现我的心早已不在我们过的日子上,我已走到危险的悬崖边。虽然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却也知道没有回头路。就如一个淘气的小孩不知怎么办才好一样,我也只是目瞪口呆地站在那片开阔的新天地里,任凭思绪如脱缰野马般奔腾,却不愿转身沿来路回到过去。
12月底的一个清早,我俩像往常一样一起去上班。那正是圣诞节和元旦之间的日子,每个人都心不在焉的,工作效率很低,地铁里和我们租住的公寓里也都是空得不可思议。到了公司前台我俩才分道扬镳,他往右我往左。我打开灯,挂好自己的皮大衣,又一次忍不住惊讶:我竟然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呀!大大的办公桌,大大的书柜,还有落地灯和酒红色皮子面的扶手椅哪!
我静静地工作了一上午。我在我们公司的网站里负责诗歌部分,我要找到读者喜欢的诗人,采访他们,写一些相关报道,再跟踪有多少人读了这些报道。我好喜欢当编辑,想出创意、策划项目,然后进行细致认真的编辑工作,这第三样是我至今仍在学习的。这样的工作缓解了我的焦虑,让我晓得自己有实实在在的技能,可以在任何英语国家生活,这种技能就像理发师或技术工人的技能一样可靠。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喜欢窝进沙发里,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看最新一期的《纽约客》。这本杂志是我们的对手,创刊于1925年,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我估计他们肯定不用担心这本杂志像我们一样越来越老朽。
我忽然在杂志上看到这样的内容:一张黑白肖像。那简直就是我啊!
但那是更加成熟的我。和我现在一样都是肩膀窄窄、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身材;浑身洋溢着爱尔兰风情;肌肤白如凝脂,十分迷人,而且和我是完全一样的肤质,脸上一点儿色素沉淀或雀斑都没有。
照片上的她正坐在一张办公桌后,身后是大大的壁炉。她竖着衣裳领子,青丝高髻,美目低垂,并未直视相机,表情清冷却潋滟。桌上摆了一摞书,书上又摆了一瓶长茎玫瑰花、一只空玻璃杯和一个窄窄的装香烟的银盒子,她手里正夹着一根烟。照片的背景既简朴又随意,令我看了之后,也好想在这么一个地方待着。
看她的照片,就好像是在展望我的未来一般,仿佛我已成为了一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26岁的我原本可以和照片里的女人更像的,但瞧瞧我办公室里的衣橱吧,里面净是些我在香蕉共和国和上品折扣店里买来的便宜货,比如不伦不类的裤子啦,有领上衣啦(出于某种原因,我觉得上衣必须得有领子)因为我觉得,如果还不晓得该如何打造自己,那么还是尽量让自己不打眼为好。
我仔仔细细地把那张肖像看了一遍,然后开始读旁边的文字。这位女士名叫梅芙布伦南,曾出过一本散文集《唠叨夫人》,现在一位出版商又要出这本书的扩展本了。梅芙布伦南1917年出生于都柏林,十几岁时才搬到纽约来定居。现在我看到的这张肖像拍摄于1949年,当时她32岁,正要加入《纽约客》杂志社工作。另外,梅芙布伦南曾有过一段非常短暂的婚姻。
杂志上这样写:大多数时候,她都是过着形单影只的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来回来去地搬家。
这样的生活显然是艰苦的,但一定会很有趣。
接着,这篇文章又讲道:1954年,梅芙布伦南假借唠叨夫人之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从此以后,整整20年的时间,她坚持在这本杂志上发表文章,从未停歇过。在她的每一篇文章之前,编辑都会很搞笑地加上一段导语:唠叨夫人刚刚给我们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我再把目光转向她的肖像。
我忽然一阵战栗,这就是我的目标啊,她正是我想要成为的人!
那天下午,我一趟趟地往公司的公共办公桌那儿跑(那上面放着其他的《纽约客》,便于想看的人阅读),她的那些作品惊呆了我。原本我是个磨磨蹭蹭、有拖延症的家伙,可是此时我却一把抓起杂志,转身就往自己座位上跑,然后,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她的作品。
我又幻化成了她,不光是面孔长得像,而且置身于她的文字中,不再是那个早上和R一起搭地铁上班、晚上和他一起做饭的我。幻化成她的我是一个更本源的我,一个我以前从未发现的孤独的自我。呃,也不是从未发现,我曾写过两首诗,描写那种距离感。但是大多数时候,这种孤独自我还只是处于萌芽状态,很少被我感知到。现在,读着布伦南的文字,那种内在自我开始闪烁着浮现出来。
在一个非常平庸无奇的时刻,比如正在买新球鞋的时候啦、正在餐馆里等朋友啦,如果忽然来了一条短信,也许就会令自己心神激荡,这是我们都知道的。布伦南的文字也有这样的功效,只不过它不是令我心里激动,而是能够影响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比如在买鞋时或在餐馆里,想着她的诗句,我会变得更加落落大方。她的散文诗对我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1998年时,回忆录的撰写特别热门,有些回忆录的受关注程度高到不可思议,我们杂志社的每日工作也因此受了影响。但是,即使是在最优秀的版本中,如果是一本女人的回忆录,就算她能够诚实而有智慧地展现自己,她的经历也绝对无法和周围人分开,她的故事一定不会只是她一个人的故事。这和男人不同,他们特别会把自己独立展现出来,描写成英雄人物。
在写自己的故事时,只有一个清清爽爽的自己而与他人无关,梅芙是我读过的女性第一人。她笔下没有她的情人、丈夫、双亲、孩子天地间唯有她一人,走在纽约街头,静观世事人情。她表达的观点清晰冷静,犹如清冷的寒冰。
比如,某天黎明前,在华盛顿广场公园的长椅上,她独自一人坐着,看一对夫妇吵架。在一家旅馆高层的一个房间里,她静观一位老妇人把一封信一页页地扔出窗外。在一列火车上,一位先生给她让座,她礼貌地谢绝了,可是在这段旅途剩下的时间里,她又一直在后悔自己刚才没坐下,这是她在观察自己。
最后这个让座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来自熟人遍布的小城市的我,总会被纽约冷漠的人际关系吓到。布伦南却写到在地铁上让座,原本我已在心里筑起一道拒绝纽约的长城,可她的故事却给我的城墙撬开了一道缝隙。透过这些我可以看到,纽约并非是我所畏惧的铁板一块,人与人之间也有交集,也会上演着一出出小小的悲喜剧。
想要独处的渴望在我心里油然而生,猛烈得犹如排山倒海。
1998年12月29日:我好想搬去纽约生活啊!能不能在那里租一间天花板高高、储物柜大大的公寓呢?然后,我可以在那儿过上长长的一段时光。我会喜欢那种生活的!我真想把家彻底搬到纽约去,在那里定居下来,开始认认真真过日子。
前文也说到了吧,我把梅芙布伦南的书都抱回家,花了一晚上通读她的文字,连起身喝口水都顾不上。次日,我就去买了到纽约第34街的车票,那可是相当远的地方哪。
下班后,我和R常常回去跑步。有一次,我们看见一个女人推着婴儿车在崎岖得要命的路上也正跑着哪,这就是现代妈妈的活法儿,什么都想干,可惜锻炼也没锻炼好,孩子也没带好。R笑嘻嘻地朝她一指:瞧,你以后也得这样儿。我心里一阵不爽,我是绝对不要变成这样的女人的!可是我不知该怎么把这话告诉他。
我想要的都是些可笑的东西,实难说出口。我想当梅芙布伦南,可惜那是个我知之甚少的女性,对我而言简直不像个真人儿,只是给我一种感觉罢了。很多年后,她的自传出版了,这大大丰富了我对她的了解。之后,我又花了十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一个机会和一个认识她并在世的唯一的人吃了顿饭。如今我已集全了她所有的书,可以通过其作品好好想象出一个她。
所谓的唠叨夫人,其实就代表了她,其文中写的全是她自己。虽然她本人深居简出,可文字却多有涉及自己。顺着她的目光,我学会了如何更加贴切地观察周遭的世界:想要这么做,关键是,先要忘记自我。
然而我的生活却是完全和R重合在一起的,如果哪天我觉得应该分开一下,我自己都会觉得怪紧张的,要尽量压抑分开的想法。因此,和R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每当想要分开时,就学学梅芙观察世界的方式。这简直犹如开了天眼般,创造出一个美好的心理空间,立刻就能给人强有力的安全感。这一心理空间,再加上一些药物的辅助,我渐渐学会了忽视坐在街角草坪边长椅上哇哇乱叫的老人的丑态,专注于那个为我调制卡布奇诺的女人,她简单的行为似乎闪烁着有意义和戏剧性的光芒。我甚至还会想象自己是个作家哪!
梅芙布伦南的很多散文里都提到,她总是独自一人在曼哈顿下城的大学餐厅(餐厅名)里吃饭,因此我也开始想象自己是独自进餐的。
在我的想象里,我一个人坐在红色的椅子上,读读书,喝喝咖啡,小心翼翼地把咖啡杯放回托盘上,偶尔还会扫一眼窗外热热闹闹的人行道,那儿的人都在说什么第14街和百老汇和坐一段城铁,这个时间城铁比出租车可快多啦,我也能够听懂他们的意思。
幻想很难阻挡,因此也令人有些惶恐。每次写完一首诗,我都会一边走大圈一边在脑子里琢磨这首诗,字字句句地推敲。一个女人独自坐在纽约的一家饭馆里,想要观察别人的生活她想要得到什么呢?我想要在诗文里对自己说点什么呢?
我是想要单身生活吗?
也许想。我,单身。我,却又特别爱唠嗑。
聊天特别能让我体会到自我存在感,所以我从未质疑过这个习惯,可是现在却有些质疑它了。犹如一条小溪从我内心深处汩汩流出般,我不太好形容它,但它很快就流经我的嘴巴,流出来,化作水蒸气消失在了空气中。
作家是否特别需要独处呢?
我无从选择,想要独自生活,就必须放弃我爱的R。
我犹豫来犹豫去。
难道,我真的不想结婚吗?
我当然想要结婚啦!上大学时我已想好,30岁就结婚,这样,在成家立业之前,就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让我来认识人世。如果选择不做结婚这么正常的事,我得对自己有个很好的解释和交代才成,然而显然我根本没有。
我观察了一下自己身边的成年女性那些比我年长的,四五十岁甚至更大的看看自己想要成为她们中的谁。我把她们分为已婚和未婚两档进行对比,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首先,我惊觉单身女性对身边人特别上心,舍得把精力投在身边朋友身上,分分钟都可以和你聊天或逗趣。她们命途孤寂,每晚独守空房,十分悲惨,因此别人常常会鼓励她们离开家去接触接触人,让自己的生活更充实一些。这样做的最好结果,也不过是和朋友更加亲近而已,但似乎这种亲密的朋友关系会比主流家庭生活更加吸引人。
我开始更深入地听取各方意见。已婚女性,尤其是已为人母的,往往会企图把自己放在一个超然的立场上,似乎她们认为前缘天定。我觉得即使单身女人有更丰富的经历,可以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但已婚妇女的观点却更加有智慧。
而且,虽然这些单身女子都颇有见识,但她们都不是主动选择单身的,也不是因为找不到对象才单身的。她们都是因为命运不济,比如离婚啦、先夫去世啦其中绝大多数还在继续追求新恋情,只有其中一两个人决心再也不找了。不过她们全都真心认为,已婚状态下的那个人才是她们的真自我,如今这个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
我曾想象要去过梅芙那种自信满满、自力更生的生活,然而这些单身女子却无一人喜欢这种日子。不过这个倒也没有特别打击到我。
虽然我对梅芙知之甚少,略知道些也都是雾里看花,但我却坚定了当她的信念。那感觉,就像是我们俩站在候机楼长长的直直的走廊两头,一下子就对接上了信号一般。
1999年冬天,我做了两件事:先是按照梅芙布伦南的文风,写了一篇关于菲尼斯地下商城的文章,以此来申请报读纽约的研究所。在文中我以一个城市漫游精灵的身份出现,另外,这篇文章也纪念和我妈妈一起逛街的过往时光。然后,杂志社的总编辑下班后,我把这篇作品放到了他办公桌前的椅子上。
如果他能够发表我的文章,那么我以后就走职业作家之路;如果他没有呢,我就另起炉灶好了。
当然啦,这挺荒谬的,我居然把自己的命运放到别人的掌心里。
一周后,他把这篇小文放回我这儿,上面写着两个用红笔圈起来的字:发表。
不久后,我申请的两所学校都同意接收我,但纽约大学可以提供奖学金。从接到邮件的那一秒钟起,我就非常渴望能一个人独自搬到纽约去,但是,我还是不知道该如何理直气壮地说出这个想法。都30来岁了,我还要离开男朋友,这听起来特别不靠谱,特别幼稚!我努力告诫自己:事到如今也该放弃那份模模糊糊的独身梦想,快点长大啦!
那年八月,R和我一起收拾行李,离开了萨默维尔公寓,驱车赶往纽约的布鲁克林。
近来,我在研究社会心理学家马库斯黑兹尔和保拉S纽瑞尔斯的学说,借以了解自己对梅芙布伦南的迷恋。我发现,提升女性在文化中的引领作用势在必行。
这里有30个与所爱之人分手或爱人死亡的案例,按恢复程度(这个是以他们的自我诊断作为标准)分为恢复良好与恢复不好两组。给这两组人一张词汇表,让他们从中挑出最能够描述当前状态的词。同时,把这张词汇表也发给30个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
通过这项研究,可以测试出人们的自我了解程度。自我了解是一个心理学术语,可以用于回答经典问题我是谁。这个信息存储包里还包含自主意识,能够判断自己,如我游泳相当不错哟,或者我跳舞跳得不好。换言之,就是有总结自己的能力。这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是通过过去的表现来判断当下的自己的。
黑兹尔和纽瑞尔斯认为人生还有第三种状态想象中的未来。过去的自我和当下的自我其实都是为了成为将来可能成为的自我,即我们希望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担心自己以后会沦落成什么样儿。可能成为的自我是富有的、苗条的、已婚的,样儿则包括独身一人、生病、无家可归。比如,一位公司里的初级律师可能会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公司合伙人成功的自我。同时她会很担心自己被解雇,因为那样一来她会有自我幻灭感,对自己失望,而且那样的她可是连车都买不起的哟!
研究人员指出,这些可能的自我对我们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些自我综合在一起,我们才能够总结出自己当下的状态。譬如上文那位初级律师,如果她认为自己的当务之急是升职,那么她的当下自我和未来自我之间的距离其实是很小的,这将有助于她提高自信心,而自信则会令她更易升职。
黑兹尔和纽瑞尔斯想知道的是,未来自我是否不只影响我们对当下自我的看法,而且还可以激励我们向目标奋进。
他们本以为恢复良好的那组人的自我感觉要比恢复不好强多了,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两组人对当下自我的描述都是:无法自控、身体虚弱、年少夭折、无法适应、落后于人、灰心失望、呆傻愚蠢妈刚走那几年,我也是这样评价自己的,直到我和R生活在一起。妈去世之前,我就不会有这样的危机感,而是喜欢用更积极的词汇来描述自己:乐观、安全、适应、有爱、自信。
下一个环节,是让受访者描述他们的未来自我,即放眼将来。恢复不好的人认为他们会人缘不好、做事失败、遭遇分离、英年早逝总之是比他们现在的状态更加糟糕。相反,恢复良好的那组人则坚信自己能够坚强、自立、富足、创新与没经历过生离死别的那组人的回答相差无几。这倒也不太出人意料。
但不同之处在于:恢复良好的那组人,他们毕竟是曾有过惨痛经历的,所以他们认为其积极的未来自我会比没经过事儿的人更有可能实现。
研究人员推断,积极的未来自我这一愿景的存在可能有助于他们的恢复,甚至可以把他们从精神桎梏中解脱出来,给他们希望,帮助他们度过暂时的痛苦时期。同样,如果未来自我比较消极的话,会成为他们恢复的障碍,令他们失去改变现状的能力。
很显然,我非常支持这项研究结果,因为我也属于在20出头时就遭遇人生大不幸的人。长久以来,我都觉得梅芙布伦南是我的心理医生,为了能够成为她,我依葫芦画瓢地给自己设计了一份未来。
成为梅芙正是我为自己设定的未来自我自立的女性、从事写作工作、气质优雅。之所以想当她,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那么有名气。如果是埃尔哈特或弗里达卡罗这样的大明星,成就比天大,只会令我对比出自己的渺小。我虽不妄自菲薄,但也不愿好高骛远,更当不了这个时代的艺术先锋。正如伟大的玛格丽特富勒在《19世纪的女性》(美国第一本重要的女权主义著作)一书中所写:
大型植物永远都在克服一切障碍、拼命开花。但我们也不该忽视,而是应该欣赏那些小型植物,比如滴水苔藓也会开出小小却精致的花朵。但因为其他植物占据了广袤开阔的土地和富饶松软的泥土,所以那些小植物往往没机会展现自己。
当然啦,在21世纪,对女性而言,出身已不起决定性作用,富勒这样写道。我是继她之后第二个想要找到女性该如何生活这一问题答案的人,但在这一寻找过程中,我需要找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探讨,而不想只是找个偶像来供着。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寻找过程完全没有对我产生影响。所以在我看到黑兹尔和纽瑞尔斯研究报告的结论时,我不得不懊悔地点着头表示认同他们的观点:
积极的未来自我和消极的未来自我都会令研究人员很难完全理解被观察者的行为因为未来自我会引导人的行为,但别人却无法了解(或不想承认)你的未来自我愿景是什么,这一点从你人际交往的困难上可以体现出来。
事实上这结论是自相矛盾的:尽管我所追求的未来自我令我带R一起去了纽约,但这事让我非常压抑,又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不快,所以我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说些言不由衷的话。这是因为我的潜意识想要迫使我相信自己这样是做对了。同时,很可能R也在经历一些心理危机,并不想被他的未来自我愿景给束缚住。
再往深里说,这一研究成果印证了我之前就非常不认同的树立偶像之说。其实我们是可以拥有不同的未来人生的。
黑兹尔是主持这项研究的研究者之一,她给我解释了我们的文化与未来自我愿景之间的关系。黑兹尔的灵感来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妇女自我定位和身份变化。不管对象是黑人、拉美人还是墨西哥裔美国人,研究的前提是重新进行人群划分。独立自主对女性而言,就像对少数种族一样重要,这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我问她,哪种人更容易受未来自我愿景的影响呢,这和性别有关吗?
目前,我还没听说有这方面的不错的研究,她说,但据我的经验看来,我觉得女人更关注自己的未来自我,可能会比男人更甚,会担心这个未来自我愿景将影响到自己。而男人呢,她认为男人更独立些,自认为时刻都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活,所以不会太担心自己的未来。
她还说,这里存在着一个不容置疑的文化差异:西方特别强调个人主义,这种信念令我们相信人定胜天,自己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东方人则能够更清醒地认识到很多其他因素的存在,譬如运气、环境,这些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状态。所以,在东方人的世界里,能否拥有积极自我愿景并不重要,因为个人的力量非常有限。黑兹尔如是说。
未来自我愿景只是目前在西方国家特别重要罢了。黑兹尔继续道,我们需要更好、更多类型的偶像,比如在电影里增加一些风趣幽默、吸引力强、生活滋润却仍然未婚的女主。
换言之,增加些天行者卢克的女性版本,而不要老是演《星球大战》中的莱娅公主。
黑兹尔还提醒说,找到未来自我不能光凭个人,当务之急是为女性提供制度保障,便于她们找到未来自我。学校啦、单位啦、法律啦、规矩啦、媒体啦这些都是帮助女性认清自己要成为什么人的重要因素。
她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西方这种未来自我愿景也会使人产生未来无法实现这一愿景的大大恐惧感。但在东方世界里,消极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就如同有光明就会有黑暗一样,失败对人而言也有很重要的意义。未来自我愿景虽然没有实现,但东方人却在这一追求过程中获得了经验教训,成长为一个更加成熟的人。
在我最初喜欢上梅芙布伦南时,我没料到她会在这方面也对我产生指导意义。将她定位成我的未来自我,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对她知之甚少。很久以后,她的自传终于出版了,这令我又开始担心自己无法成为她了。
不过不管怎样,我找到了梅芙布伦南,她成了我的六位精神导师中的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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