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人生是旷野啊
》
售價:NT$
332.0
《
甲骨文丛书· “安国之道”:英国的殖民情报系统及其在亚洲的扩张
》
售價:NT$
403.0
《
台北人(2024版)
》
售價:NT$
398.0
《
让孩子更有力量:赋权型家庭教育指南
》
售價:NT$
305.0
《
白夜追凶(上下)
》
售價:NT$
500.0
《
财富、战争与智慧——二战股市风云录
》
售價:NT$
602.0
《
低空经济: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
》
售價:NT$
403.0
《
汉字学理与小学汉字教学
》
售價:NT$
408.0
|
編輯推薦: |
1. 简明精准的问题提炼
*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丛书所涉问题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新型问题,经反复归纳、筛选,剔除陈旧过时的,摒弃理论性过强而实践中缺乏参考价值的,精简拖沓冗长的,加入全新观点和依据,凝炼汇总而成。
2. 系统深入的专业解答
每一标题之下分审判专论、指导案例、公报案例、请示与答复、司法解释、审判政策与精神等10个栏目对所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解答。其中,审判专论囊括了知名学者、立法者、法官对该问题的观点,*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对某些重要法律文件的理解与适用;审判政策与精神选编了*人民法院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具有专业性、指导性。
3. 丰富典型的案例指导
丛书选用了*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及*人民法院民二庭终审的案例。重点案例有民二庭主审法官撰写的评析意见,颇具实用性与参考性。
4. 重点时新的法律依据
丛书收录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见均为商事审判领域重要且现行有效的文本。
|
內容簡介: |
《金融案件审判指导》全面梳理、概括总结了金融领域内的疑难、新型问题及应对策略,为复杂、疑难金融案件的办理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导与参考作用。
本书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丰富案例
本次增订,补充了2014年至2017年年初*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关本分册内容的全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极大丰富了本书的案例资源。
2.完善内容
针对2014年至2017年年初金融审判实务问题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补充和更新了新问题、新观点,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
3.更新规定
收集了有关金融法方面2014年至2017年年初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文件,补充到本书相应内容中或者附录部分。
4.查漏补缺《金融案件审判指导》全面梳理、概括总结了金融领域内的疑难、新型问题及应对策略,为复杂、疑难金融案件的办理可以起到很好的指导与参考作用。
本书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丰富案例
本次增订,补充了2014年至2017年年初*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关本分册内容的全部指导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极大丰富了本书的案例资源。
2.完善内容
针对2014年至2017年年初金融审判实务问题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补充和更新了新问题、新观点,使本书的内容更加全面。
3.更新规定
收集了有关金融法方面2014年至2017年年初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律文件,补充到本书相应内容中或者附录部分。
4.查漏补缺
本书一版中,有作者、读者和编辑发现了部分问题,经过仔细核对与认真研究,对全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改正,重新统一了全书的标题级和体例,对表述不够准确或清晰的地方进行了修改和润色。
|
關於作者: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二审合同、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商事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审判监督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
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
目錄:
|
第一章银行
第一节银行信贷
001.司法机关处理金融借贷案件的主要对策
002.银行接受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贷款应注意的问题
003.银行信贷业务中对公司章程的审查
004.银行信贷业务中,接受股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005.银行提前收回贷款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006.金融机构行使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的司法认知
007.借款人未在银行确定的提前收回贷款日履行还款义务的,未还贷款全部转化为逾期贷款并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008.当借款人出现符合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时,银行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
009.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借款担保人是否要提前承担责任,应当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010.银行提前收回贷款行为若构成违约,担保人无须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011.银行追索债权能否要求与借款企业有资产关系的新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指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灌南压铸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012.除贷款银行贷款中存在违法犯罪之外,借款人不得免除偿还借款义务
【案例指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
013.银行对无基础交易背景的汇票进行贴现与申请贴现人构成事实上的无书面借款合同的借贷关系
【案例指导】 广州市商业银行越秀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岳阳市云溪支行、广州名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协利租赁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上诉案
014.以虚假贸易形式进行借贷活动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案例指导】 杭州天恒实业有限公司与查莉莉、上海豫玉都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第二节金融不良资产转让
015.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016.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利益之权衡
017.处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立场之选择
018.涉及金融不良资产转让类案件的受理
019.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
020.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限制条款的效力
021.金融不良债权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约定的效力
022.地方政府等对金融不良债权的优先购买权
02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时原债务人的优先购买权
024.国有企业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诉权及相关程序
025.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026.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
027.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
028.受让人收取利息问题
【案例指导】 佳木斯市升平煤矿与黑龙江省地方煤炭工业(集团)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029.非国有企业债务人利息计算不适用《纪要》规则
030.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
031.有关不良债权转让既有规定的适用
032.《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适用范围
033.不良金融资产转让中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案例指导】 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深圳市国粮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4.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合同效力、诉讼主体、复息问题
【案例指导】 辽源市佳林造革有限责任公司与DAC China SOSBarbadosSRL借款合同纠纷案
035.金融不良债权先受偿,后转让引发的资产管理公司诉银行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036.政策性不良债权的认定及法院对其转让纠纷的主管和管辖
【案例指导】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支行金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037.审理涉及农业银行处置股改剥离不良资产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银行卡纠纷
038.银行卡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039.持卡人透支后未按期还款,应支付复利、滞纳金、超限费等的约定是否有效
040.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交易行为条款是否有效
041.发卡行要求申请人抄录申请人声明是否认定其已履行了说明义务
042.信用卡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可为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043.信用卡纠纷的管辖权约定优先,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原则
044.持卡人对银行卡内账户资金应履行妥善保管义务
045.银行卡纠纷案件的案由确定
046.伪卡交易认定的参考因素
047.伪卡交易民事案件中的责任认定
048.因犯罪嫌疑人制作伪卡盗刷,发卡行应否承担给付卡内资金本息的违约责任
049.持卡人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义务的认定以及对伪卡交易是否承担责任
050.伪卡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应以具体使用时间为节点综合考虑
051.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的限制
052.因客户信用卡透支消费引发债务纠纷案件中本息额的认定
053.持卡人恶意透支犯罪,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054.银行卡交易中提供服务的商户的民事责任认定
055.银联卡特约商户未核对签名造成持卡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报案例】 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
056.冒用银行卡案件中民事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
【公报案例】 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
057.银行卡盗刷的概念与司法救济现状
058.银行卡盗刷赔偿纠纷的案由
059.银行卡盗刷纠纷中银行的注意义务
060.特约商户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1.持卡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062.盗刷构成犯罪情形下合同效力的认定
063.商业银行应当对利用自助银行和ATM机实施的各种犯罪承担防范责任
【公报案例】 顾骏诉上海交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4.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
第四节其他
065.银行负有保证支付、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法定义务
【公报案例】 周培栋诉江东农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66.储户存款因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被骗,银行与储户责任如何承担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俞建水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67.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对指定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名称的表面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解付,是否应承担责任
【公报案例】 喜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银行结算合同纠纷案
068.银行内部规定除非作为合同条款订立在合同中,否则不能对抗相对人
069.银行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 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返还资金保证合同纠纷案
070.存管银行对证券公司损失的民事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纠纷上诉案
071.存单持有人的存单与金融机构的底单记载内容不符,存单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关系的认定
【公报案例】 信连华诉新港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
072.储蓄人依据伪造的存单主张与银行成立储蓄合同,法院应判定双方是否就储蓄事宜分别作出要约、承诺
【公报案例】 李德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云阳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073.金融机构发放服务性集成电路卡时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以外的费用,构成不当得利
【公报案例】 喻山澜诉工行宣武支行、工行北京分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074.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公报案例】 吴卫明诉上海花旗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075.无真实的贸易,以进口货物为名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损害国家利益的,应认定申请开证关系无效
【公报案例】一中行北京分行诉利达海洋馆信用证垫款纠纷案
【公报案例】二口福食品公司诉韩国企业银行、中行核电站支行信用证纠纷案
076.开证行根据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持有提单,开证行是否对信用证项下单据中的提单以及提单下的货物享有质权
【公报案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与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
077.未按约定履行保兑仓业务协议的,构成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
第二章证券
第一节股票和债券
078.法人股的实际出资人仍需通过指定场所交易取得代持股票
079.法定期间内内部人短线交易收益应归上市公司所有
080.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权行使主体是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081.归入权的行使期间适用两年诉讼时效
082.恶意收购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08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行股票
【公报案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
084.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代理公司债券持有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第二节金融衍生产品和担保
085.场外衍生产品的对冲外汇风险功能
086.场外衍生交易所面临的风险
087.金融衍生交易以规避市场风险为目的的,衍生交易合约有效
088.衍生产品交易对手信贷风险的管理
089.国际金融衍生工具场外交易中信贷敞口的计算
090.信用支持文件的法律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问题
091.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的法律风险主要来源
第三节终止净额结算制度
092.ISDA主协议所提供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093.终止净额结算和抵销的区别
094.终止净额结算制度与破产法律制度的冲突及终止净额结算的实现条件
095.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终止净额计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权证交易
096.权证及其投资价值
097.与投资者对市场风险判断有关的具体权证信息内容
098.权证信息披露义务应由发行人和相关投资者承担
【公报案例】 陈伟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等侵权纠纷案
099.导致权证交易损失的三个因素
100.权证交易损失赔偿的性质
101.权证交易损失的责任认定
102.证券交易所审核合格券商创设权证,如其主观无过错,对投资者权证交易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报案例】 邢立强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
第五节委托理财法律关系
103.直接委托理财关系下强行平仓虽无合同约定,但以最小代价避免更大损失的,强行平仓行为不构成侵权
【案例指导】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街证券营业部与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返还纠纷案
104.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无效
【公报案例】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新华支行、第三人湖南省平安轻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代位权纠纷案
105.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相关事项的,客户有权选择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公报案例】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侵权纠纷案
106.证券公司内部人员违法挪用客户账户的资金和证券致客户资产损失,证券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指导】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经纪合同纠纷案
第六节证券市场侵权
107.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研讨意见
108.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109.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及抗辩事由
110.预测性信息是否构成虚假陈述的判定
111.审理虚假陈述案件应注意揭露日的确定、系统风险的认定及损失数额的计算
112.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证券经营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报案例】 陈丽华等23名投资人诉大庆联谊公司、申银证券公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纠纷案
113.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
114.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权利主体的认定标准
115.内幕交易主体的分类
116.内幕交易民事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117.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的集体诉讼制度
118.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失计算基准日的确定
119.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120.操纵市场问题
121.证券发行时因隐瞒有关事实引发民事纠纷的,承销商、保荐机构根据过错推定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122.证券侵权民事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建立及保障机制
123.证券营业部按规定为客户办理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后,客户证券账户内的国债资金出现了变现并被用资人使用的结果,应认定其符合客户意图
【公报案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诉华隆公司等证券侵权纠纷案
第七节证券回购
124.证券回购的性质
125.证券回购中存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以及证券公司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的两种法律关系
126.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否有义务审查证券公司经客户授权进行国债回购
127.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被告的国债回购纠纷原则上不可诉、不受理
128.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案件的类型与特点
129.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的主要原因
130.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涉讼案件的裁判原则与思路
131.国债回购中的委托理财
132.国债回购交易中不同委托理财协议的法律性质
133.国债回购交易中名为委托理财, 实为借贷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
134.国债回购交易中保证本息最低回报及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
135.国债回购交易中无保底条款委托理财情形下的当事人权利义务
136.债权是否属于应当收购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商事案件审理的范畴
【案例指导】 浙江斯文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及第三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纠纷案
第八节证券公司风险处置
137.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
138.证券公司风险处置的经验总结
139.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行政清理
140.国家对被关闭或被撤销金融机构的债务甄别收购
141.被处置证券公司的证券类资产转让
142.被处置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
143.证券公司破产案件行政处置程序前置
144.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受理和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45.人民法院对进入行政清理的证券公司的三中止措施
146.法院对行政处置程序中个别清偿行为的纠正
147.证券类资产是否处置完毕的审核
148.人民法院审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方法
149.管理人聘用中介机构人员问题
150.证券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诉讼、保全和执行问题
151.证券公司破产中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152.债权甄别收购工作的完成是法院受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的前提条件,行政清算组应向债权人履行告知义务
153.证券公司破产中甄别确认小组的债权甄别结论,法院不宜直接改变
154.行政清理阶段,证券类资产经批准可以转让,有关当事人提出撤销的法院不予支持
155.债权清收:人民法院受理证券公司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财产占有人请求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156.证券公司破产宣告的特殊性
157.证券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及证券破产变现方式
158.证券公司破产案件中直接以证券作为破产财产分配的条件
159.证券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
160.证券公司被责令关闭、进行行政清理后,由行政清算组取得证券公司对保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完整的权利和责任
【公报案例】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返还扣划结算资金纠纷案
161.管理人可以委托接受证券类资产的证券公司审核债权凭证
162.证券公司的破产抵销权
163.证券公司破产案受理后,有关证券公司的小额债权诉讼等,受理法院可指定其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164.管理人撤销权的行使起算点
165.证券公司破产案件中的取回权问题
166.证券公司违规挪用客户证券资产被追回后,证券公司破产时如未发生财产混同客户可以主张取回权
167.证券公司关联公司的资产以单独处置为原则,但对其特殊的关联公司则与证券公司一并破产
168.证券公司破产程序的改进
第三章期货
第一节期货的一般问题
169.期货市场的特性
170.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171.期货业务须严格审批
172.期货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73.中介服务机构在向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等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勤勉尽责
174.结算担保金能否被冻结、划拨问题
175.盘中追保和盘中强平的是否有其必要性和合法性
176.期货强行平仓需满足的条件及产生的后果
【案例指导】 范有孚与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营业部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
177.交易所和会员以及会员和客户之间是否可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无须追加保证金即可强行平仓
178.期货领域的商事侵权问题
179.保证金以及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的保全和执行
180.期货分级结算体制与结算担保金的相关规定
181.结算担保金的性质
182.期货风险准备金的豁免冻结、划拨
183.期货交易相关主体协助执行义务
184.期货交易会员单位私自将交易席位租借他人,应对租借席位的交易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指导】 中青基业发展中心与平原总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
185.期货混码交易真实性应从举证责任的分配、买卖方向、客户交易指令单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案例指导】 周鑫良与金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真实性确认纠纷案
第二节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
186.做空机制
187.做空机制的市场作用
188.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交易均实行适当投资者制度,以防范风险和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
189.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风险及防范
190.股指期货的主要风险及防范
191.股指期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步骤
192.通过司法制度对虚拟经济市场新的交易制度给予保护
193.期货交易结算和证券交易结算体系架构的区别
194.融资融券民事法律关系
195.我国融资融券业务采取看穿式二级账户体系的架构
196.股指期货主要业务规则
第四章票据法
第一节票据的一般问题
197.票据文义性原则的适用
198.票据无因性原则的适用
199.票据权利外观原则的适用
200.以无真实交易关系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的融资是非法融资
【案例指导】 上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上清寺支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与被上诉人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欠款纠纷案
201.票据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有重大过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2.汇票范围可扩展至电子票据
203.票据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04.背书连续对票据权利的推定效力
205.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
206.空白背书情况下背书连续的判断
207.单纯交付情况下背书连续的判断
208.背书伪造与票据背书连续
209.背书形式连续情况下基础关系的抗辩
210.禁止转让票据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及禁背书记载事项是否清楚的审查标准
211.银行对质押存单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案例指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及山东省华兴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兴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与存单纠纷两再审案
212.票据质押和票据保证记载质押和保证字样是对抗要件还是效力要件
213.票据质权可否转质
214.电子票据出质及转让的特别规定
215.未补记前的空白支票的效力
216.空白支票补记后的法律效力以及超出补充权范围对善意持票人的保护
217.票据侵权责任
第二节票据丧失的救济
218.票据丧失的界定
219.挂失止付票据的范围
220.空白支票的挂失支付
221.挂失止付的效力
222.公示催告的适用条件
223.公示催告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
224.票据丧失的具体情形
225.公示催告程序中管辖法院的确定
226.公告载体和时间的确定
227.公示催告的法律效力
228.申请人获得除权判决后行使票据付款请求权的时间
229.申请撤销公示催告判决的正当理由
230.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所起之诉
231.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二: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前手主张权利
232.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三:票据损害赔偿之诉
【公报案例】 杭州翔盛纺织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圣凯五金厂普通合伙票据损害责任纠纷案
233.票据被除权后现实合法持票人的救济途径之四:基于不当得利提起返还票据利益之诉
234.票据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的区别
235.票据追索权纠纷的确认及责任认定
【案例指导】 河北中储物流中心与河北金鲲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36.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界定
237.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成立条件
238.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适用情形
239.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返还利益范围
240.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当事人的确定
241.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存在数个义务人的责任形式
242.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第五章会计
第一节会计的一般问题
243.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边界确定
244.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245.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
246.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界定及独立审计准则应纳入法律程序范畴
247.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模式
248.明确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时被审计单位必须被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第二节会计侵权
249.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因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
250.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赔偿责任的界定
251.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对明知的推定
252.会计师事务所过失责任要件
253.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254.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的减责事由
255.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及其被审计单位与瑕疵出资的股东之间的责任顺位
256.会计师事务所因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所承担的责任范围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4日法发〔2017〕22号)
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应当注意的四个关系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上的致辞2014年6月21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5月8日
国发〔2014〕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