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万千心理·我的精神分析之道:复杂的俄狄浦斯及其他议题
》
售價:NT$
475.0
《
荷马:伊利亚特(英文)-西方人文经典影印21
》
售價:NT$
490.0
《
我的心理医生是只猫
》
售價:NT$
225.0
《
巴拉吉预言
》
售價:NT$
340.0
《
股权控制战略:如何实现公司控制和有效激励(第2版)
》
售價:NT$
449.0
《
汉译名著·哲学经典十种
》
售價:NT$
3460.0
《
成吉思汗传:看历代帝王将相谋略 修炼安身成事之根本
》
售價:NT$
280.0
《
爱丁堡古罗马史-罗马城的起源和共和国的崛起
》
售價:NT$
349.0
|
編輯推薦: |
权*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18年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上一年度案例数据库。
|
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7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
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
目錄:
|
一、行政不作为
1怠于履行违建拆除行政职责的司法审查
北京市朝阳区晨曦园业主委员会诉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不履行违建拆除法定职责案
2当事人要求受托组织履行委托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并附带要求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应一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张亲健等诉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案
3第三人不同意公开政府信息案件的司法审查
汤开安诉杭集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
4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的性质认定
蔡光玉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
5形式履责亦有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
曹淑琴诉马坊镇政府不履行监督村务公开法定职责案
6上级人民政府转交所属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办理事项能否认定为其已履行法定职责
东福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案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应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张其权诉犍为县芭沟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行政裁决法定职责案
8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
尹德宝诉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查处职责及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
9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后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违法
奥丰公司诉渡舟派出所不履行治安管理法定职责案
10治安处罚中的鉴定行为不可诉
翟惠芳诉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不履行治安处罚法定职责案
11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李更新、余振华诉酉阳县规划局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定职责案
二、行政确认
1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以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划分为依据
中深公司诉成都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13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分宜县新兴矿业有限公司诉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4行政程序中,滥用程序裁量权,应认定为滥用职权
李昕洋诉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5基本养老金领取的起算时间点如何确定
卢小爱诉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行政确认案
16执法机关将汽车作为证据登记保存是否合法
南京康乐电器安装服务有限公司诉南通市通州区公路管理站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
17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问题
卢小娴等诉街道办事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及福利待遇案
18个人车辆挂靠单位经营的,车辆挂靠单位对个人聘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双方存在真实劳动关系为前提
华坤公司诉淄博人社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9冒用身份证进行工商登记行政案件中工商机关审慎审查义务的举证责任分担
陈军诉成都市锦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
20行政证明行为的可诉性应坚持五标准
黄诚诉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行政证明案
三、行政许可
2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先行行政行为审查
张同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案
2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应作有利于行政相对方的解释
黄建煌、肖建兰诉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城建行政许可案
23矿业承包经营人针对采矿权而言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但其经营权对采矿权转让变更行政许可并不必然产生阻抑效力
胡红燕诉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采矿管理行政许可案
24利害关系和法律保护权益双重视野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定
唐亨珍等诉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建筑工程施工行政许可案
25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行为应予撤销
梅永荣诉东台市民政局行政许可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案
四、行政征收
26行政协议效力的司法审查
张增林、张勇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案
27诚实信用原则亦应作为行政协议的基本原则
毕德菊诉平阴县榆山街道办事处等房屋征收协议案
28基于合理信赖而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应当受到保护
张其英诉秭归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协议案
29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与行政相对人救济
杨记存等诉度假区管委会等行政协议履行案
五、行政处罚
30对符合免检政策的机动车所有权人未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不得进行行政处罚
房一良诉南关交警队、长春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案
31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认定
天合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行政处罚案
32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前未尽注意义务被交管部门处罚
马晓俊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交通行政处罚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案
33行政处罚案件中行政机关对回函中认定事实的审查
北京汉唐四季拍卖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34个转企变更登记背景下的行政处罚时效是否应从原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
北京宛平居餐饮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工商行政管理案
35包含两项不同处罚内容的行政处罚起诉期限的审查
李友亮诉海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
36从行为细节考量结伙殴打的司法认定
陈学勇诉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祁连派出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治安行政处罚案
37行政处罚程序存在瑕疵是否影响处罚的有效性
贾天乐诉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38行政诉讼、复议期间行政处罚的加处罚款不予计算
立元公司诉集美安监局安全监督行政处罚案
39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遗漏第三人的处理
郭建诉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40未充分说明理由的行政处罚决定构成违法
启东市机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诉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行政处罚案
41行政机关逾期做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效
王德炳诉秭归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
42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影响水体的建设项目应当关闭
上海勤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
六、行政强制
43拆迁公司的误拆不应成为行政机关违法拆迁的免责理由
周在喜诉双桥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除案
44行政机关在查封扣押期满后未作出解除扣押决定的行政行为是违法行政行为
乔家旭恒充电服务有限公司诉济源市城乡管理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强制措施案
七、行政赔偿
45过错原则在行政赔偿中的适用
任秀珍诉怀柔城管局行政赔偿案
46违法拘留案件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从行政拘留之日起计算
郭英等诉九台公安局治安行政赔偿案
47行政行为违反合理注意义务及行政法比例原则造成相关人员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白玉宽诉丰台城管执法局等行政赔偿案
48工商变更登记被确认违法后工商部门是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天坛鑫盈珠宝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怀柔分局工商行政赔偿案
八、行政程序
49调查程序中听取的意见是否属于听取陈述申辩
王超诉北京邮电大学撤销硕士学位案
50婚姻登记机关对冒用他人姓名办理婚姻登记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代朝菊诉江阴市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案
51林地权属纠纷的事实认定及程序适用问题
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东角村笼竹坑组诉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等林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案
52业主委员会行政备案的司法审查
陈锋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嘉莲街道办事处、厦门市锦绣广场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物业行政管理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
53信息公开条例的调整范围及法院的裁判方式选择
范国良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案
54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罗章芝诉成都市锦江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案
55过程性信息的审查判断
余斌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56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曹莹诉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57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之认定
韩忠明诉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案
58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方式及知情权和隐私权保护的利益衡量
肖春胜诉房山区审计局、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59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的审查标准
王守和等诉北京市密云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60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下村务信息公开的主体
胡明德等诉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61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商业秘密的认定与处理
崔金萍诉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十、公益诉讼
62对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诉庆云县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
十一、其他
63行政机关对专业问题的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
高燕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函案
64以调解方式履行职责的性质认定
刘尊焱诉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案
65被诉行政行为的确定及其可诉性问题
北京锦程同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决定复函案
66购房者不具有对竣工验收备案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蒋豆玉诉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验收备案案
67公民违法信息录入公安综合信息网合法性
程明诉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治安行政管理案
68举报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投诉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
刘光嘉、朱荣周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行政复议案
69高校自治行为和司法审查的边界划定
某考生诉某大学教育管理招生录取案
70行政允诺的司法审查
高己申诉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允诺案
71信访答复是否可诉关键在于利害关系的判断
王庭恒诉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城建行政补偿案
72消防队实施火灾扑救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张印香诉北京市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不履行火灾扑救法定职责案
73所诉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提起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前提
成都金牌天使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行政给付行为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案
74不具有直接上位法依据之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
杨志强诉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行政给付及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案
75政府解除行政合同被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
兴源公司、天瑞公司诉和田市人民政府等行政合同案
|
內容試閱: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实施的核心在于法律的统一适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出版的价值追求,即是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理念,提炼裁判规则,为司法统一贡献力量。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之后每年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连续不辍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编辑出版的《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7年已连续出版6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实践发展的需要,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现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共23册。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上的案例丛书百花齐放,既有判决书网,可以查询各地、各类的裁判文书,又有各种专门领域的案例汇编书籍,以及各种案例指导、案例参考等读物,十分活跃,也各具特色。而《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则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超过10000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节约读者选取案例的时间,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需求目标。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18年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使用上一年度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实务工作人员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极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