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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全面、权威、实务性强
对各政府采购方式、程序、环节涉及的争议事项、关联规定、实务观点、法院裁判进行深入细致的呈现与分析
解读清晰、简明、针对性强
对因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以及在质疑、投诉、复议、诉讼等程序中,控制风险与解决争议具有较高的指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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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成交)、合同的各个程序环节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各种采购方式的争议处理,在实务方面进行指引,并有分别对应的134个案例介绍及分析。
本书特点是:
◎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基本囊括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方面,章节内容与案例基本对应,与法律规定及操作实务形成严密的体系。
◎内容翔实、注重实务。每个案例有关键词、案例要点、案情简介、争议主体的各方意见、处理结果和案例评析几个部分组成,便于了解案件全貌及各方的意见,特别是了解争议处理主体的观点与处理技巧。
◎与时俱进,观点新颖。案例自然适用当时法律规定,但也介绍现行规定,介绍财政部3批指导案例中的新观点,还对新冠肺炎防控中的紧急采购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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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杭正亚,现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正高级),曾任原浙江省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从事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十八年,现担任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苏州市财政局等单位法律顾问。在国家级和省级报刊发表文章八十余篇,文章中有五篇获得全国性奖项,一篇入选《著名律师精彩辩词》,一篇编入《现代论文选》,二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采用。近年来,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政府采购方面的文章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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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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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对供应商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供应商身份的争议001
一、对法人供应商身份的争议002
二、对其他组织供应商身份的争议003
三、对自然人供应商的争议005
第二节对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的争议009
一、对供应商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争议010
二、对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争议013
三、对供应商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能力、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记录的争议017
(一)对有关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争议017
(二)对有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争议017
(三)对有关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良好记录的争议018
四、对有关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争议020
(一)对是否受到刑事处罚的争议020
(二)对行政处罚中重大违法记录的争议027
(三)对较大数额罚款的争议027
(四)对公司或者分公司受到处罚等负面评判,是否相互影响参加政府采购的争议031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采购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争议034
第三节对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是否合法的争议038
第四节对有关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的争议042
第二章对招标活动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采购项目属性的争议051
第二节对采购模式的争议056
第三节对采购需求的争议060
一、对价格测算的争议061
二、对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明确的争议063
三、对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规范的争议065
四、对技术参数的争议066
第四节对是否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争议070
一、对认为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是否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是否无关的争议071
二、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争议075
三、对是否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争议078
四、对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争议081
五、对是否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争议083
六、对是否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争议087
七、对供应商规模条件的争议091
第五节对招标文件的发布、提供、澄清、修改等过程的争议093
一、对招标文件发布与提供的时间不足法定时间的争议094
二、对是否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争议097
第六节对样品条款争议100
第七节有关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评审因素的争议102
一、对评标方法的争议102
二、对评标标准的争议107
三、对评审因素的争议108
第二章对投标活动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投标人的争议121
一、对投标人公章的争议121
二、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真实的争议123
第二节对投标代表的争议126
一、因有特殊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数人,代表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而产生的争议126
二、与某单位曾有某种关系的数人,代表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而产生的争议131
三、某一单位先后有劳动关系的数人,代表不同供应商、不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而产生的争议134
第三节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而
引起的争议137
一、对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品牌的争议137
二、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品牌的争议139
三、对招标文件规定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的争议140
第四节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而引起的争议143
一、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身份材料与授权材料的争议143
二、对未按招标文件填写表格、提供表中证明文件争议145
三、对未按招标文件提交相关资料的争议149
四、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或者封装错误而产生的争议150
五、对投标文件所投产品的争议153
第五节对有关分包的争议155
第六节对有关妨碍其他投标人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争议158
第七节对有关串通投标的争议160
一、有关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事宜办理、管理或联系人员同一的争议161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1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1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2
二、有关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争议164
三、有关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争议166
四、有关同一账户转出或者转入保证金的争议171
五、有关串通投标查无实据的争议173
第八节对投标保证金的争议178
一、对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的争议178
二、因投标保证金提交失败的争议180
第四章对开标活动的争议
第一节有关开标时间、地点、录音录像及其保障的争议183
一、对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投标人未能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的争议184
二、有关开标、评标现场录音录像的争议185
第二节对投标文件密封、送达、签收、拒收及其补充、修改、撤回的争议186
一、有关投标文件密封的争议187
二、有关投标文件被拒收的争议190
(一)对投标人携带材料是否相符、应否接收投标文件的争议190
(二)有关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材料的争议194
三、有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取原件验证的争议196
四、对开标一览表上报价记录的争议198
(一)有关修正报价还是修改报价的争议198
(二)有关《开标一览表》填写漏项的争议202
第三节有关开标主持的争议205
第四节有关投标文件检查密封、拆封、唱标的争议208
一、有关投标文件检查密封与当众拆封的争议209
二、有关唱标的争议213
第五节对开标过程的争议216
第六节对投标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争议219
第五章对评标活动的争议
第一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履行职责的争议222
一、有关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争议223
二、对组织评标委员会的争议225
三、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履行组织评标的职责的争议227
第二节有关评标委员会职责、组成以及行为的争议230
一、对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争议230
二、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为的争议234
(一)对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行为的争议234
(二)对评标委员会个别成员行为的争议237
第三节对符合性审查的争议239
一、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争议240
二、对投标文件有关正偏离或重大偏离的争议242
三、对投标文件有关细微偏离的争议246
四、对投标文件某部分得分为0是否属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争议250
五、对投标文件签字与盖章的争议252
第四节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争议254
一、对是否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争议255
二、对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争议259
三、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是否超出范围,是否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争议262
四、对是否属于澄清、说明、补正的争议265
第五节有关评标行为的争议267
一、对评标方法和标准违反招标文件的争议267
二、对评标委员会自立标准与方法进行评标的争议270
三、对以投标文件以外的材料为依据进行比较与评价的争议271
第六节对评审得分的争议273
一、对是否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打分的争议274
二、对是否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的争议277
三、对部分评审因素中得分的争议281
四、对评审专家评分是否具有特定倾向性的争议282
第七节有关报价及价格分的争议285
一、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争议286
二、对有关明显低价投标评审的争议289
(一)对投标人为抢占市场份额而低价投标的争议290
(二)对未要求报价过低的投标人说明即认定投标无效的争议292
(三)对分项报价为0或者报价过低的争议297
第八节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争议302
一、对提供虚假材料是否影响中标结果的争议303
二、对提供关联公司的真实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投标是否属于虚假业绩的争议305
三、有关材料本身不虚假但误导评委评分的争议308
四、对提供不符合加分业绩的材料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争议309
第九节有关重新评审与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争议312
第六章对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争议317
一、对谈判文件的争议318
二、对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的争议321
三、对竞争性谈判程序的争议325
(一)对竞争性谈判采用招标程序的争议327
(二)有关未严格按照谈判程序的争议331
第二节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争议334
一、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争议336
二、对其他方式采购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争议340
三、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救济途径的争议343
第三节对询价方式采购的争议346
一、有关询价文件的争议347
二、有关未响应实质性要求的争议352
三、对询价程序与适用法律的争议354
四、对成交供应商行为的争议358
第四节对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争议事项360
一、对磋商文件的争议361
二、对其他供应商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争议364
三、对磋商程序的争议368
四、对竞争性磋商中发生供应商违规是否重新采购的争议372
第五节对其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争议事项375
一、对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方式的争议375
(一)对财政部门作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采购人的争议377
(二)有关未参加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招标而对供应商名单的争议382
二、对走程序方式采购的争议384
三、对紧急采购的争议385
四、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的争议386
第七章对中标、成交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有关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通知、公告的争议389
第二节有关改变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争议393
一、对根据样品检测结果改变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争议394
二、对是否应当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争议398
三、对中标后被废标的争议401
第三节对中标产品的争议403
一、有关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争议404
二、对中标产品样品的争议406
第四节对中标、成交结果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争议408
第八章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解除而引起的争议事项415
一、对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争议416
二、有关单方变更、中止、解除采购合同的争议418
第二节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而引起的争议事项422
一、对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而引起的争议422
二、有关采购人履行合同的争议425
后记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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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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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齐玄江
刚来《中国政府采购报》不久,就听到政府采购领域流传的两个段子,一个是:“孤独站在这舞台,就是听不见掌声响起来”;另一个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政府采购一百个项目,做对做好了九十九个,只要有一个做得不好,就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甚至引起社会诟病,政采人百般委屈都在这两个段子里展现出来。可以看出,政府采购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极大。对“那个”没有做好的项目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个别项目确实存在“暗箱操作”牟取私利的现象,但大多数却是由于政采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体系理解把握不到位而造成的无心之失。
杭正亚律师是《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忠实读者,也常给《中国政府采购报》投稿,算是业内的朋友。他对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从这经验中总结出来的独特认识。他认为,由于立法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两个法律体系存在,天然地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冲突与矛盾。再者,执法中监督管理部门的少数越位、错位与缺位的情形,司法中各个争议主体普遍存在的不同观点的碰撞,造成政府采购争议相对于其他领域争议,“同事不同办”“同事不同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更容易发生,财政部门因政府采购争议处理而败诉的案件数量比起其他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数量也较多。
有一次,他对我说,“担任江苏省财政厅法律顾问已经18年,代理政府采购行政诉讼案件数十件全部胜诉”。这令我很吃惊,我说,“你为何不把你经历处理的案例都写出来?这无疑可以给广大政采人提供借鉴与参考”。这话才说了没多久,不想他很快就把煌煌两大本书--《政府采购救济争议处理:实务指引与案例分析》《政府采购活动争议处理:实务指引与案例分析》(以下简称“两书”)初稿送到了我的案头,并嘱我作序。
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己经全面展开,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然绘就,这些方面也无需我来赘言了。我的政采学养、理论与实践都非常有限,确实不能够说些什么,只好把书稿认真翻阅几遍,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近年来,全国多家出版社出版了各类政府采购实务方面的书籍,绝大多数关注的是政府采购活动流程的实务,从法律角度专注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是两书的一大特色。两书中的许多案例及资料,实际上也是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结晶,两书不仅仅是案例汇集,其触角还延伸到了政府采购机制体制建设的诸多方面,这是两书的又一特色。具体而言,两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体系完整、逻辑严密。两书以政府采购争议的法律关系为主线,对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投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争议主体、形式、内容,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各采购环节的争议处理,从实务处理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总结与探讨,基本囊括政府采购争议的各个方面。两书案例尽管有268个之多,但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实务内容形成严密的体系。
二、内容翔实、注重实务。两书既概括了法律规定,又介绍了处理的办法,章节内容与案例基本对应,每个案例由关键词、案例要点、案情简介、争议主体的各方意见、处理结果和案例评析几个部分组成,便于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争议处理者了解案件全貌,了解其他主体的意见,特别是了解财政部门与法院处理政府采购争议的观点与技巧,给自己今后的工作以借鉴。
三、与时俱进,观点新颖。两书中的案例自然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但作者对现在施行的相关规定也作了介绍,特别是对《民法典》等新法相关规定的介绍,便于读者了解新规定。书中对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尽管有些观点可能会有争议,但也是作者的有益探索。同时,两书还结合各章节内容,对财政部先后三批公布的指导案例中新的观点也作了介绍。
总之,两书涵盖了政府采购各阶段基础知识、法律实务、异议处理,可谓政府采购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的大荟萃。毋庸讳言,两书中某些问题的观点有待商榷,且两书过于偏重实务,理论论述深度不够。但瑕不掩瑜,两书可谓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方面高质量的实务与案例书籍,既对争议处理实务有指导作用,也有理论与实践意义。
两书或者还有更多的亮点本人未能体会到,此序言也只是抛砖引玉。我相信,两书的价值广大政采人读过后会有更多体会。
齐玄江
2020年8月28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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