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旷野人生:吉姆·罗杰斯的全球投资探险
》
售價:NT$
345.0
《
笼中王国 : 18世纪法国的珍禽异兽与社会文化
》
售價:NT$
340.0
《
思考的框架3:风靡华尔街的思维训练法
》
售價:NT$
295.0
《
被记忆的西周史(中山大学中珠学术译丛)
》
售價:NT$
690.0
《
森林疗法:拥抱大自然、获得幸福的季节性方法
》
售價:NT$
340.0
《
希腊人(伊恩·莫里斯文明史系列)
》
售價:NT$
845.0
《
亚马逊六页纸 如何高效开会、写作、完成工作
》
售價:NT$
349.0
《
世界巨变:严复的角色(王中江著作系列)
》
售價:NT$
500.0
|
編輯推薦: |
一个伟大的判决不能只考虑一种正义观。
极限正义关乎个人生死和人类未来,呼唤上帝思维和工匠精神。
如果说案例是检验正义的可靠标准,用宏大的历史观、多维的方法论审视刑法案例,穷尽法律逻辑和价值考量,则是通向极限正义的不二法门。
刑法学家高艳东用仰望上帝的目光和兼济苍生的刀笔,在九宗典型大案中探寻极限正义。
刑法应成为述说人性的知识谱,而不是解读文字的注释学,这既是一部高水准的刑法理论专业读物,也是一本饱含法意情理的普法作品。
|
內容簡介: |
  《极限正义:刑案之道》是对近年来的热点案例或新型案例的学理分析。通说往往注重规范分析,而作者更强调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历史定位,用宏大的历史观研究案例,全面考虑可能影响案件的每一个因素,得出更为正义的结论。
??正义的价值不在于痛快,而在于实用。刑法学者应当一眼万年,不仅要读懂文字中的历史,更要眺望文明的未来。刑法的正义高度,不取决于对罪犯复仇的烈度,而取决于对文明提升的高度。正义的核心不是道德正确,而是解决问题。伟大的价值观应当具有历史穿透力,而不是满足于当下的情感宣泄。
??作者希望通过《极限正义:刑案之道》中的案例分析,表达方法论和思维方式的转变。在方法论上,法律人不仅可以使用构成要件理论定罪,还可以用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分析案例,这是传统刑法学的薄弱环节;在思维方式上,作者强调极限逻辑性,不仅要考虑个案,而且要考虑类似情形的可适用性,即此案的结论有无普适性。总之,作者以极限正义为主线,用中国典型案例,传达出了不同的法条解读方法和刑法哲理。
|
關於作者: |
高艳东
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法律大会创办人之一。近年来推动传统法律向数字法学转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人民日报》等发表文章100余篇,出版(主编)4部著作。有10项研究成果分别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民政部、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一、二、三等奖。
|
目錄:
|
目录
第一章 邱兴华案: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一、迷惑与被迷惑:精神病鉴定背后的法治诉求与学者寄托
二、喧宾夺主:刑事责任能力中的精神病态无须求助于医生
三、混淆前提:幻觉和妄想不能否定非决定行为的责任能力
四、行为过程是判断刑事责任能力最可靠的根据
五、超常规的行为方式折射出更强的控制能力,而非精神病态的证明
六、拒绝鉴定申请是副作用最小的合法选择
七、结语:立法者的法治,司法者的个案
第二章 快播案:不作为犯的刑事责任
一、引言:不纯正不作为犯有无边界?
二、在行为可罚性上,不作为作为
三、集体主义vs个人主义: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法理
四、法益保护vs行为危险:中国重罪的蓝本是作为
五、我国刑法应严控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范围
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排除不作为
七、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出路
八、结论:不要让德日教义学迷住正义的双眼
第三章 肖志军案:薄情者的刑事责任
一、对肖志军定罪的客观要件:不作为与因果关系之考察
二、从抽象危险性到具体危险性:肖志军拒签前后对危险性认识程度的飞跃
三、肖志军的罪过内容分析:间接故意而非有认识过失
四、罪名选择:肖志军属于故意杀人罪而非遗弃罪
五、破解对肖志军的宽恕因素:期待可能性与刑法价值导向
六、结语:爱她,就请保护她
第四章 小偷猛踩刹车案:慌张者的刑事责任
一、问题根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法时对罪刑法定原则遵守的先天不足
二、从性质上限定危险相当性:具有致人重伤、死亡的性质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性的实质
三、从程度上限定危险相当性:具体危险犯的认定标准更严格
四、对危险方法的定罪出路
五、结语:危险方法不能包治百病
第五章 三鹿奶粉案: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一、判解省审:被民愤掩盖的治罪谬误
二、抽象考察:刑事责任的合理档次
三、规范论证:涉案罪名的准确判定
四、刑法应然:价值立场的正确回归
五、结语:身份、责任与可罚性的对应关系
第六章 组织刷单案:刷单炒信者的刑事责任
一、组织刷单的定性争议
二、社会危害性判断:互联网公害、行政法失灵
三、组织刷单违反国家规定
四、组织刷单可以适用《网络诽谤解释》
五、死与生:工业与信息时代非法经营罪的不同命运
六、结语:互联网是中国刑法学换道超车的机会
第七章 许霆案:占便宜者的刑事责任
一、引言:许霆案中的法治信息与专业要求
二、许霆案偏差的根源:形式犯罪论固有的罪名优于刑事责任的思维
三、价值判断中谁主沉浮:回归法的正当性来审视官民分歧
四、从危害性看是轻罪重罚:寻找决定财产罪法定刑的根据
五、罪刑法定与犯罪类型说:许霆的行为方式不属于盗窃类型
六、实行行为辨析:插真卡输密码无评价意义
七、实行行为的基准:从出款口拿钱只能评价为侵占行为
八、取款机出错的性质分析:智能型机器出错与人出错无异
九、结语:聪明的法官不嘲笑民意
第八章 吴英案:投机商人的刑事责任
一、引言:一个女孩如何触痛了大众的神经
二、从口袋罪状到后盾罪名:诈骗罪的教义扩张与法理限缩
三、诈骗的层级化标准:生活、市场、投资与投机领域各行其是
四、吴英案中出资行为的归类:少数为投资、多数系投机
五、集资诈骗罪的应然解释:二次限缩与规范判断
六、诈骗何以致死:危害评价与政策选择
七、结语:惜香怜玉、精细司法
第九章 恶意注册账号案:黑产者的刑事责任
一、入罪必要性:打击恶意注册=控制网络犯罪
二、恶意注册的法律定性:从共犯到独立定罪
三、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的其他方法包括欺骗手段
四、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的破坏等于妨害
五、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的生产经营可以包容业务
六、结语:法律可以穿越时代
后记 仰望法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