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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证券所上班族查尔斯,妻子漂亮,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是平凡的大多数。
生命的前四十年,他与生活友好相处。
突然有一天,他走上了一条永不回归的道路。不知道是积攒了太多的委屈,还是愿望终于战胜了现实。
《月亮与六便士》出版一百多年来,全世界销量超过7000万册,撼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灵,成为他们的梦想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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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稳定的职业和社会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没有人能够理解他的行为。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的灵魂终于得到了的安宁。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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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早年学医,后弃医从文。因长篇小说创作声名鹊起。代表作有《月亮与六便士》《人性的枷锁》《寻欢作乐》《刀锋》等。
毛姆小说文字明净而故事曲折,察人性于幽微,使他成为20世纪有独特地位的作家。时至今日,这位“故事圣手”仍以其洞明世事之后对人的温情与慰藉,在世界各地读者心里勾连起超越时代的共鸣。
【译者简介】
冯涛,资深文学译者。译有奥斯丁、柯南·道尔、萨基、E·M·福斯特、毛姆、海明威、斯坦贝克、田纳西·威廉斯、杜鲁门·卡波蒂、契弗、麦克尤恩、石黑一雄、托马斯·基尼利、尼克·霍恩比、阿兰·德波顿、安·兰德等著名作家代表作品二十余种,四百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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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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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高度
刘 瑜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
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备好了”的字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十七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四十岁,住在全巴黎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一百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角应该二十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
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与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
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五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之作付之一炬。十五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狂宴》(Big Night)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
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
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但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画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
坦白说,初跟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认识的时候,我从来就没觉得他身上有任何非同寻常的地方。然而时至今日,几乎再没有什么人能否认他的伟大了。我所说的并非走运的政客或成功的军人获得的那种伟大;那种特质更多地属于他所占有的地位,而非源于他自身;一旦境况有变,其赫赫威名也就会大为衰减。人们太过经常地发现,一位下了野的首相不过是个夸夸其谈的演说家,虚张声势;而一位退了职的将军也只是一介市井伧父,外强中干。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货真价实的。你也许并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不可能不对它产生兴趣。他扰乱你的心神、吸
引你的注意。他受人揶揄嘲弄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捍卫他已经不再是一种古怪的表现,颂扬他也不再是一种反常的行径。他的缺点已被当作他的功绩的必要陪衬,为大家所接受。他在艺术史上的地位仍旧可以继续讨论,而且崇拜者对他的吹捧就跟诋毁者对他的侮蔑同样变幻莫测、反复无常;但有一点已经是不容置疑的定论了,那就是他确是天纵奇才。在我看来,艺术中令人感兴趣的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其个性是独一无二的,他纵有一千个缺陷,我也甘愿谅解。我猜想,委拉斯开兹应该是个比艾尔·格列柯更好的画家,可是习以为常以后,我们对他的赞赏已经有些走了味儿:
而那位克里特人却独具一种性感而又悲剧之美,仿佛将其灵魂的秘密全都作为永恒的牺牲祭献给了上帝。艺术家、画家、诗人或是音乐家,通过他们那崇高或是优美的装点来满足我们的审美感觉;
不过这也跟性本能不无相似之处,都有其野蛮横暴的一面:他同样也将他本人更为伟大的天赋呈现在你面前。追索他的秘密颇有些阅读侦探小说的魅力。它是个跟宇宙类似的谜,其妙处正在于没有确定的答案。即便是斯特里克兰那些微不足道的作品也隐约展现出一种奇怪、复杂而又备受折磨的个性;正是因为这一点,就连那些不喜欢他的画作的人都无法对它们漠然置之;也正是这一点,激发了人们对于他的生活和性格的无比好奇和浓厚兴趣。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后,莫里斯·于雷才写了那篇发表在《法兰西信使报》上的文章,将这位不为人知的画家从湮没无闻中拯救出来,并由此开辟出一条道路,追随者云集景从。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没有任何一位评论家在法国享有更为无可争议的权威,而且他所提出的论点也不可能不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它们貌似有些过分,后来的公论却证实了其评价的公正性,而且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声誉也已经在他所奠定的基调上确立了起来,不可动摇。斯特里克兰身后声誉的直线上升在整个艺术史上也算得上富传奇色彩的事件之一。不过我并不打算涉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除非是在它们跟他的性格密切相关的时候。有些画家目空一切地宣称,门外汉对于绘画一无所知,对他们的作品表示欣赏的好的办法莫过于大方地掏出支票簿,免开尊口;对此我不敢苟同。将艺术只看作唯有能工巧匠方能完美理解的高超技巧,实在是一种大谬不然的荒唐误解:艺术是情感的表现方式,而情感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当然我也承认,评论家如果对于技巧没有实践性的知识,是很少能够对于艺术对象做出任何有真正价值的评论的,而我对于绘画恰恰是非常无知的。幸而在此专业领域我无须冒什么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既是一位有才华的作家,同时还是一位有造诣的画家,而他已经在一本小书里对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做了详尽无遗的探讨。这本书在写作风格上也堪称迷人的典范,而就大体而论,这种优美的文风在英国已经远不及在法国那么时兴了。
莫里斯·于雷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当中勾勒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生平经历的大体轮廓,同时又精心谋划,故意吊一下人们进一步探其究竟的胃口。以他对于艺术那丝毫不带偏见的一片热忱,他是真心渴望能够唤起有识之士对于这样一位具有等级之原创性的天才的注意;不过他又是个极为优秀的老报人,不会意识不到新闻报道中的“人情味儿”能够使他更容易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当那些当初曾跟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那些在伦敦认识他的作家以及在蒙马特尔的咖啡店座上遇到过他的画家—大吃一惊地发现,他们原本只当作一个失败的画家看待,没觉得他跟别的落魄艺术家有什么不同的这个人,这个曾跟他们整日混迹在一起的家伙竟然是个真正的天才时,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也正开始出现一系列的文章:这个回忆跟他交往的轶事,那个表达对他的赞赏,这一方面是让斯特里克兰更加名声远扬、妇孺皆知,同时等于是进一步挑起而非满足了公众的好奇心。这个题材真是大受欢迎,勤勉的学者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茨在他的一部洋洋洒洒的专著 中已经可以给出一份包罗万象的清单,将所有权威性的论述囊括无遗。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人物,只要在他们的生平事业中有任何令人意外或是有些神秘的事件,人们都会贪婪地抓住不放,并发明创造出各种神话,然后再奉若神明、
坚信不疑。这是浪漫传奇对于人生庸常的一种反抗。传奇中的那些事迹成为英雄迈向不朽的可靠的护照。沃尔特·罗利爵士之所以被珍藏在人类的记忆中,更多的是由于他将自己的斗篷铺在地上
以供童贞女王从上面踏过而非他将英国的国号带至那些未被发现的国土,冷嘲的哲学家真会忍不住为此而哑然失笑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生前默默无闻。他树的敌远比他交的友多。那些写到他的
人无不用丰富的想象以补回忆之贫乏,也就丝毫不足为奇了,也正因为人们对他的生平知之甚少,反倒给那些以假想替代事实的舞文弄墨之辈以大把的机会铺陈敷衍、尽情发挥;他的一生中有过不少离奇可怕的行径,他的性格中有一些粗暴骇人的怪癖,而他的命途则尽多悲惨不幸的遭遇。假以时日,于阴差阳错中经充分发酵后便确立了一个传奇,而明智的历史学家对此是不敢贸然表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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