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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了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对。审核原始凭证不仅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方面,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原始凭证的审核是实行会计监督的第一道关口,只有经过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
审核原始凭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真实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本身是否真实以及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即确定原始凭证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涂改等情况;核实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情况。
(二)合法性审核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审核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审批权限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是否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有无滥发钱物等情况。
(三)完整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经过主管人员审批同意,手续是否完备,文字是否清楚,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等。
(四)正确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的计算有无差错,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
会计人员在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履行职责。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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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孙凤琴,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注册会计师。讲授课程有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2012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013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谢新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副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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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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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
第一节 会计的含义
第二节 会计的目标
第三节 会计规范
第四节 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础
第五节 会计核算方法
自测题
第三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第一节 会计要素
第二节 会计等式
自测题
第四章会计科目、账户、记账方法
第一节 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二节 记账方法
自测题
第四章 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内容和会计核算基础
第二节 筹集资金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生产准备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产品生产业务的核算
第五节 销售业务的核算
第六节 利润形成及分配业务的核算
第七节 登记账户与编制试算平衡表
自测题
第五章账户的分类
第一节 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
第二节 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
自测题
第六章 会计凭证
第一节 会计凭证概述
第二节 原始凭证
第三节 记账凭证
第四节 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自测题
第七章 会计账簿
第一节 会计账簿的作用和分类
第二节 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
第三节 会计账簿的规则
第四节 对账和结账
自测题
第八章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实施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自测题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一节 财务报表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六节 附注
自测题
参考书目
附录一 账务处理程序
附录二 会计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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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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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对。审核原始凭证不仅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检查的重要方面,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可以说,原始凭证的审核是实行会计监督的第一道关口,只有经过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的依据。
审核原始凭证,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真实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本身是否真实以及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真实,即确定原始
凭证是否虚假,是否存在伪造或涂改等情况;核实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
发生或完成情况,是否存在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情况。
(二)合法性审核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审核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有关
规定,有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乱纪的行为;审核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审批权限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是否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有无滥发钱物等情况。
(三)完整性审核
根据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要求,审核原始凭证的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经过主管
人员审批同意,手续是否完备,文字是否清楚,有关经办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等。
(四)正确性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的摘要和数字及其他项目是否正确,数量、单价、金额、合计数的计算
有无差错,大写与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等。
会计人员在原始凭证的审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履行职责。 《会计法》明确规
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
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
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
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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