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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基于海商法为民法特别法的定位,秉承大陆法系的法学思想方法与概念逻辑体系,从物权关系、合同关系与第三途径三个方面,对提单项下海运货物索赔的请求权基础进行了检索,对相关的司法实践与通行的学说做了细致的梳理与评判。此外,由于海商法大量借鉴来自英美法系与国际公约中的制度规则,本书对《l992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和《鹿特丹规则》的相关规定与制定背景也做了较为深入的考察,并以功能性比较为前提,作出若干立法建议,供海商法修改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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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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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现有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本书结构安排
第一章 物权关系视角中货物索赔的请求权基础
一、对我国司法实践与相关理论学说的介绍
一司法实践所呈现的轨迹:以无单放货为例
二理论学说的争论:提单是否为物权凭证
二、探源英国法中的document of title
一提单作为document of title功能的确立
二document of title的含义
三提单作为document of title功能的演变
三、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确立提单物权效力的构想
一确立提单物权效力的理论前提:功能性比较
二贸易活动的需要确立提单的物权效力
三对物权凭证否定说的辨析
四提单物权效力的法律构成
五物权效力与物权凭证
六提单的流通性借由提单的善意取得
四、物权请求权及侵权救济的可能性
第二章 合同关系视角中货物索赔的请求权基础
一、对我国理论界现有学说的解读
一合同转让说
二第三人利益合同说
三各种学说的利弊分析
二、对英国法中提单项下诉权问题的介绍
一收货人享有诉权的理论障碍
二收货人获得救济的各种理论构造及其不足
三《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对诉权问题的圆满解决
三、合同说的不足
第三章 以第三途径确定货物索赔请求权基础的可能性
一、对“第三途径”各种学说的理论分析
一证券关系说及其不足
二法律规定说及其不足
二、本书的观点:法定指引说
第四章 确立提单项下货物索赔请求权基础的立法建议
一、对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的适当借鉴
一关于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分离转让
二明确提单持有人未受损失时的索赔权归属
二、对《鹿特丹规则》及其草案规定的合理吸收
一《鹿特丹规则》中关于权利转让的规定述评
……
第五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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