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必要对“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背景做简要介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是正式称呼,过去行业内简称为“灯光”。实际上,“灯光”这个称呼不能涵盖其全部的范围。按照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十四》的规定,“目视助航设施”包括标志、标记牌、标志物、灯光、指示标和信号设施,而电气系统、标示障碍物的目视助航设施以及标示限制使用地区的目视助航设施与“目视助航设施”是并列关系。我国按照专业的划分,将“目视助航设施”的范围确定为:标志、标记牌、标志物、灯光、指示标和信号设施、标示障碍物的目视助航设施、标示限制使用地区的目视助航设施以及电气系统。同时,将“目视助航设施”的英文统一为“visualaids for navigation”。这样,凡是除了“目视助航设施”范围以外的内容,都纳入“机场场道”范畴内,这也从另外一方面解释了《机场场道英汉读物》中对“机场场道”的定义。
在本书体例结构上,我们为每一章配备了专门的“部分”,但是其内容还是沿用《附件十四》的条目,以方便查阅。在内容上,我们几乎对每条规定都加以“注释”,即先是英文,而后是汉语翻译,然后是“注”,就是解释英语的语法、逻辑以及英译汉的关键点等,这样读者就可以明白,原文是什么样,汉语翻译成什么样以及这样翻译的原因、背景等,总之,能够知道其来龙去脉了。对于翻译过来的容易出错或者较为晦涩难懂的汉语,只要及时方便地查看原文,既可以巩固知识,又可以加深对英语的了解。在此,请允许我对“容易出错”的地方给予特别强调。很多人可能觉得,“each”甚至“a”这些英文单词的用法很简单,不值得“解释”。其实,我们恰恰常常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自从2005年接触《附件十四》以来,对于前人翻译的很多内容,我一直察觉不出有什么问题,直到后来,深入研究中国民用机场标准的时候,也就是说,需要我逐字逐句地研究条文的时候,我才发现,英语有太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下面仅举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