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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冯友兰先生惯于用贴近生活的例子阐释人生意义,本书选入他的多篇著名散文,读者可从中一窥冯友兰先生散文创作的风格及真髓。
2.冯友兰先生被誉为“现代新儒家”,他的散文集无疑是中学生以及青年学者阅读的最佳范本。
3.冯友兰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他对我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他的散文值得大家一读,本书无疑是散文集类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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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冯友兰以中西兼通号称的当代哲学大师,他一生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写就了万般人生。其间孕育的思考,更是深思的不凡境界。本书以“人生”为主线,精选冯友兰先生富有哲思的散文作品,分为认识自己、幸福的方法论、人生与命运等三部分内容。全书没有晦涩深奥的说教语言,用贴近生活的例子阐释人生意义,用一生的哲学研究集成的大智慧揭示人生真相,令读者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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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冯友兰(1895~1990),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他的哲学作品为我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对我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被誉为“现代新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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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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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认识自己
心性003
活动与欲025
关于真善美027
论天真活泼032
人物之性037
道德042
存诚敬066
欲与好077
论信念080
论悲观084
哲学与人生089
第二辑 幸福的方法论
人生术(1935年在清华大学的演讲)095
人生术098
人生成功之因素101
对于人生问题的一个讨论108
理想与现实116
守冲谦120
青年的修养问题135
道德及修养之方141
精神修养的方法144
处世的方法146
觉解150
励勤俭168
论知行178
再论知行182
第三辑 人生与命运
人生与命运185
论命运187
才命191
知命211
幸偶213
功利217
境界237
自然254
人生的意义及人生中的境界(甲)274
人生的意义及人生中的境界(乙)277
人生之真相及人生之目的282
人死286
灵魂与肉体288
死及不死291
死生295
大人物之分析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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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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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善美
有许多人把“真”、“善”、“美”三者,认为是一事,或混为一谈,常说:真的就是善的,就是美的,善的就是真的、美的,等等。这些说法,听着很好听,因为这三字本来都是说着好听的。但仔细想起来,这种说法究竟说些什么,实在很成问题的。
在中国原有言语里,所谓“真”有两义。例如我们说,“这个桌子是真的”;我们亦说,“报上的某消息是真的”。这两个“真”的意思不同。第一句话中所谓“真”,是对于一事物说;后一句话中所谓“真”,是对于一句话说。普通所谓真善美之“真”,是指“真理”而言,是后一句话中所谓“真”。
就普通所谓真善美说,“真”是对于一句话说的,“善”是对于一种行为说的,“美”是对于一种形象说的。
人不能凭直觉,知道某一句话是真;但知道某一个形象是美,则是专凭直觉的;人知道某一个行为是善,是不是专凭直觉,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王阳明的“良知说”,就是主张专凭直觉,人即可以知道善知道恶。阳明说:“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阳明亦说“致知”,但谓致知即是致良知,“知善知恶是良知”。人见一善的行为,不待思考,而即感觉其是善;见一恶的行为,不待思考而即感觉其是恶。正如人见一美的事物,不待思考而即感觉其是美;见一丑的事物,不待思考而即感觉其是丑。《大学》说:“如恶恶臭,如好好色。”阳明亦常引此言,以比喻良知。人于感觉一行为是善时,不但感觉其是善,而且对之有一种敬仰。于感觉一行为是恶时,不但感觉其是恶,而且对之有一种鄙视。犹之乎人见好色即自然好之,见恶臭即自然恶之。阳明以为人本来都能如此直接分别善恶。此“能”阳明谓之“良知”。人须先觉了他有“良知”,然后即注意于顺良知行。顺良知行即是致良知,即是致知,亦即是格物。
照这种说法,人对于道德价值的知识,是一种直接的知识,也可以说是一种直觉。有道德价值的行为,是依照某道德规律的行为。但人感觉一行为是善的,并不是因为他们先知其是依照某道德规律。他们并不必先将此行为加以分析,见其依照某道德规律,然后方感觉其是善的。法庭中,法官的判决是用此种方法得来,但人对于道德价值的感觉,则不是用此种方法得来。他们先感觉一行为是善的,依此感觉,他们即说它是善的。至于分析其行为是如何依照某道德规律,则是以后的事。人对于美的感觉,亦是如此。譬如人见一好画,而感觉其为美,他们并不是先将其加以分析,见其是依照某美学的规律,然后感觉其为美,而是一见即感觉其为美。依此感觉,他们即说,它是美的。至于分析它是如何依照某美学的规律,则是以后的事。此点若详加讨论,即到理在心外或理在心中的问题,此问题是理学心学所争论的一个根本问题。置此问题不谈,而但说,人对于道德价值的知识,是一种直接的知识,也可以说是一种直觉。人都能有此种知识,此“能”是人的良知。若限良知于此义,则人有良知之说,是可以说的。有些人对于此点,尚有怀疑,请先释疑。
有些人以为,所谓“良知”如上所说者,不过人于某种社会制度内,所养成的道德习惯,在知识方面的表现。在某种社会内,某事是善的。但在别种社会内,某事或不是善的。人的良知,常以其社会所以为善者为善。例如以家为本位的社会,以女子守节为善,其中的人的良知,亦以女子守节为善;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不以女子守节为善,其中的人的良知,亦不以女子守节为善。在此两种不同的社会中,对于此等事,人的良知所见不同。于此可知,良知的“知”是不可靠的。
于此我们说,照上文所说,良知只能知其对象,而不创造其对象。道德行为是依照道德规律的行为,道德规律,有些是某种社会的理所规定的,所以本可以不同。在某种社会内,某事本是善的。本是善的,而人的“良知”知之,并不是人的良知以为善,它才是善的。在某种社会内,某事本不必是善的。本不必是善的,而人的良知亦知之,并不是人的良知以为不必是善的,它才不必是善的。在以家为本位的社会中,女子守节,本是道德的行为;在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中,女子守节本不必是道德的行为。此种行为,本是如此,而人的良知知之。并不是人的良知以为此种行为是如此,而它才是如此。
有些人以为,所谓“良知”者,并不是自有人类以来,人本即有的;经过长时期“物竞天择”的演变,现在的人,才可以说是有良知。我们或可说“现在的人有良知”,而不可说“人有良知”。
此所说或是事实,但就义理说,说人有良知,则并不因有此事实而有不合。假定以前的人无良知,而现在的人有良知,也就是说,现在的人,更近于人之所以为人者,人类研究有了进步。这于说人有良知,并没什么妨碍。
照心学这一派的说法,人不但专凭直觉即可以知善知恶,而且只可以专凭直觉知善知恶;若对于直觉所知,另有考虑,则反而不能知善知恶了。对于直觉所知,另有考虑,心学一派的人,谓之用智。“用智”的弊,与“自私”同,程明道说:“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定性书》)阳明以为良知所知,就是至善,他说:“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而亦莫不有天然之中,是乃民彝物则之极,而不容少有拟议增损于其问也。少有拟议增损于其间,则是私意小智,而非至善之谓矣。”(《大学问》)这都是说,人只可以专凭直觉,知善知恶。
这并不是说,人只可以专凭直觉做事。直觉能使人知道什么事应该做或不应该做,不能教人知道什么事怎么做。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以后,就去研究怎么做,这不是直觉所能知的。但这也不是道德判断了。
至于“真”,则我们不能专靠直觉而判定哪一句话是真的。有些人可以说,算学及逻辑中的最初定律,是“自明”的。所谓“自明”者,就是专靠人的直觉,就可以知道它是真的。此话也许不错,但即令此说是真的,也不过是只有这些定律是自明的而已。人还是不能专靠直觉就能算算学、演逻辑。至于关于实际事物的科学,例如化学、经济学等,更不是专靠直觉,即可以讲的。
我们可以说:“真的话就是与事实相符的话”,我们也可以说:“善的行为就是于社会有利的行为。”但关于美,我们只能说,“美是使人有某种感觉的形象”。
不过对于一句与事实相符的话,我们须先知其是与事实相符,我们才知道它是真的,但对于一种于社会有利的行为,我们不必想到它是于社会有利,而立时对于它即有崇敬爱慕之感。善恶的判断,可以专凭直觉者,其原因即在于此。
人不能专凭直觉说一句话是真,但可以专凭直觉说一行为是善,一形象是美。不过人可以离开人的感觉说善之所以为善,但不可以离开人的感觉说美之所以为美。这就是说,感觉并不是构成善的要素,但是构成美的要素。这是真善美的一个不同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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