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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推薦: |   
          | 文化自信,从阅读这套书开始! 200部国学经典名著,30卷全部囊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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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主编国学精要系列丛书由自称五十年来,五百年内中国白话文写得好的国学大师李敖主编,全书共30卷,遴选了中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200部古籍经典名著,从先秦至晚清,哲学、宗教、历史、文学、科学、艺术几乎囊括了国学的全部精华。有了这部巨著,你可以上下古今,把千年精华尽收眼底;你可以纵横左右,把多样遗产罗列手边;你可以从古典中寻新义,从旧籍里找时潮;从深入浅出的文字里,了解古代的中国和现代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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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 李敖主编国学精要10选录了顾炎武的《顾炎武集》、李颙的《二曲全集》、金圣叹的《唱经堂才子书》和颜元、李塨的《颜李丛书》。《顾炎武集》主张经世致用,重视调查研究,批评君主专制与科举制度,均为炎武学术思想的一部分。《二曲集》作为中国古代教育名著,有其独特的思想内容和学术价值。《唱经堂才子书》是金圣叹作品集,他的作品批点文字灵心妙舌,开后人无限眼界,无限文心。《颜李丛书》反对程朱的守静与虚学,提倡实用主义。 |  
         
          | 關於作者: |   
          | 李敖(1935.4.25) 字敖之,祖籍吉林省扶余县人,台湾作家、中国近代史学者、文化学者、历史学家、作家、时事批评家。台湾无党派人士,曾任台湾立法委员(又称民意代表)。其人意志如铁、斗志昂扬,活力无限,以玩世来醒世,用骂世而救世。因其文笔犀利,批判色彩浓厚,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故自诩为中国白话文之一的人,亦被西方传媒追捧为中国近代杰出的批评家。著有《北京法源寺》《李敖有话说》《红色11》《上山上山爱》等100多本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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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錄: |   
          | 顾炎武集 导读  002
 亭林文集卷之一  003
 北岳辨  003
 革除辨  006
 原姓  007
 郡县论九篇  008
 钱粮论二篇  013
 生员论三篇  016
 亭林文集卷之二  021
 音学五书序  021
 音学五书后序  022
 初刻日知录自序  023
 左传杜解补正序  024
 营平二州史事序  024
 金石文字记序  025
 钞书自序  026
 西安府儒学碑自序  027
 仪礼郑注句读序  028
 广宋遗民录序  029
 朱子斗诗序  030
 程正夫诗序  032
 莱州任氏族谱序  032
 吕氏千字文序  034
 劳山图志序  034
 亭林文集卷之三  036
 与友人论学书  036
 与友人论易书二首  037
 与友人论父在为母齐衰期书  040
 与友人论服制书  042
 与友人论门人书  043
 与友人辞祝书  044
 病起与蓟门当事书  044
 与李湘北书  045
 答汤荆岘书  045
 与叶讱庵书  046
 与史馆诸君书  047
 与公肃甥书二首  048
 答原一公肃两甥书  049
 与彦和甥书  050
 与施愚山书  050
 答汪苕文书  051
 答俞右吉书  051
 与戴枫仲书  052
 与李星来书  053
 答李紫澜书  053
 答曾庭闻书  054
 复陈蔼公书  054
 亭林文集卷之四  056
 答李子德书三首  056
 与潘次耕书  061
 答次耕书  062
 与李中孚书二首  064
 答王山史书  065
 与王山史书  066
 与王仲复书  066
 复张又南书  067
 与三侄书  067
 与李霖瞻书  068
 与王虹友书  068
 与周籀书书  068
 与人书二十五首  069
 亭林文集卷之五  077
 圣慈天庆宫记  077
 裴村记  078
 齐四王冢记  079
 五台山记  080
 拽梯郎君祠记  082
 复庵记  083
 贞烈堂记  083
 杨氏祠堂记  084
 华阴王氏宗祠记  085
 书孔庙两庑位次考后  087
 书广韵后  088
 读宋史陈遘  089
 汝州知州钱君行状  089
 吴同初行状  090
 书吴潘二子事  091
 歙王君墓志铭  093
 山阳王君墓志铭  094
 富平李君墓志铭  095
 谒攒宫文四首  097
 华阴县朱子祠堂上梁文  098
 亭林文集卷之六  099
 军制论  099
 形势论  101
 田功论  102
 钱法论  103
 子胥鞭平王之尸辨  105
 顾与治诗序  106
 方月斯诗草序  106
 天下郡国利病书序  107
 肇域志序  107
 下学指南序  108
 吴才老韵补正序  108
 书故总督兵部尚书孙公清屯疏后  109
 广师  110
 与卢某书  110
 答友人论学书  111
 与友人辞往教书  112
 规友人纳妾书  113
 答徐甥公肃书  113
 与杨雪臣  114
 与戴耘野  115
 与潘次耕  116
 答毛锦衔  116
 与毛锦衔  117
 日知录卷二十九  118
 拜稽首  118
 稽首顿首  119
 百拜  120
 九顿首三拜  121
 东向坐  121
 坐  122
 土炕  123
 冠服  123
 衩衣  124
 对襟衣  125
 胡服  125
 左衽  128
 行幐  128
 乐府  129
 寺  129
 省  130
 职官受杖  131
 押字  133
 邸报  134
 范文正公  134
 辛幼安  135
 骑  135
 驲  136
 驴骡  137
 军行迟速  138
 木罂渡军  139
 海师  139
 海运  140
 烧荒  141
 家兵  141
 少林僧兵  142
 毛葫芦兵  143
 方音  143
 国语  144
 楼烦  145
 吐蕃回纥  146
 西域天文  147
 三韩  148
 大秦  150
 干陀利  150
 夷狄  150
 徙戎  152
 二曲集
 导读  158
 二曲集  159
 学髓  159
 靖江语要  163
 锡山语要  163
 盩厔答问  164
 富平答问  165
 答张敦庵  166
 观感录序  167
 四书反身录  169
 中庸  169
 论语下  170
 孟子下  173
 唱经堂才子书
 导读  176
 语录纂卷之一  177
 杂华林  177
 语录纂卷之二  203
 杂华林  203
 圣人千案  230
 序  230
 对朕案第一  231
 不及案第二  232
 不染案第三  233
 阶级案第四  233
 一宿案第五  234
 不会案第六  234
 镜像案第七  235
 盐酱案第八  235
 承当案第九  236
 许斧案第十  237
 藏头案第十一  238
 弄巧案第十二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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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   
          | 北岳辨 古之帝王,其立五岳之祭,不必皆于山之巅,其祭四渎,不必皆于其水之源也。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恒山于上曲阳,皆于其山下之邑。然四岳不疑而北岳疑之者,恒山之绵亘几三百里,而曲阳之邑于平地,其去山趾又一百四十里,此马文升所以有改祀之请也。河之入中国也,自积石而祠之临晋;江出于岷山而祠之江都;济出于王屋而祠之临邑,先王制礼,因地之宜而弗变也。考之《虞书》:十有一月朔,巡狩至于北岳。《周礼》:并州其山镇曰恒。《尔雅》:恒山为北岳。注并指为上曲阳。三代以上虽无其迹,而《史记》云:常山王有罪迁。天子封其弟于真定,以续先王祀,而以常山为郡。然后五岳皆在天子之邦。《汉书》云:常山之祠于上曲阳。应劭《风俗通》云:庙在中山上曲阳县。《后汉书》:章帝元和三年春二月戊辰,幸中山。遣使者祠北岳于上曲阳。《郡国志》:中山国上曲阳,故属常山。恒山在西北。则其来旧矣。《水经注》乃谓此为恒山下庙,汉末丧乱,山道不通,而祭之于此。则不知班氏已先言之,乃孝宣之诏太常,非汉末也。《魏书》:明元帝泰常四年秋八月辛未,东巡,遣使祭恒岳。太武帝太延元年冬十一月丙子,幸邺。十二月癸卯,遣使者以太牢祀北岳太平真君。四年春正月庚午,至中山。二月丙子,车驾至于恒山之阳,诏有司刊石勒铭。十一年冬十一月,南征,径恒山,祀以太牢。文成帝和平元年春正月,幸中山,过恒岳,礼其神而反。明年,南巡,过石门,遣使者用玉璧牲牢礼恒岳。夫魏都平城,在恒山之北,而必南祭于曲阳,遵古先之命祀而不变者,犹之周都丰镐,汉都长安,而东祭于华山,仍谓之西岳也。故吴宽以为帝王之都邑无常,而五岳有定。历代之制,改都而不改岳。太史公所谓秦称帝都咸阳,而五岳四渎皆并在东方者也。《隋书》:大业四年,秋八月辛酉,帝亲祠恒岳。《唐书》定州曲阳县:元和十五年,更恒岳曰镇岳,有岳祠。又言:张嘉贞为定州刺史,于恒岳庙中立颂。予尝亲至其庙,则嘉贞碑故在。又有唐郑子春、韦虚心、李荃、刘端碑文凡四,范希朝、李克用题名各一,而碑阴及两旁刻大历、贞元、元和、长庆、宝历、太和、开成、会昌、大中、天祐年号某月某日祭,初献、亚献、终献某官姓名,凡百数十行。宋初,庙为契丹所焚。淳化二年重建,而唐之碑刻未尝毁。至宋之醮文碑记尤多,不胜录也。自唐以上征于史者如彼,自唐以下得于碑者如此,于是知北岳之祭于上曲阳也,自古然矣。古之帝王望于山川,不登其巅也,望而祭之,故五岳之祠皆在山下;而肆觐诸侯,考正风俗,是亦必于大山之阳,平易广衍之地,而不在险远旷绝之区也明甚。且一岁之中,巡狩四岳,南至湘中,北至代北,其势有所不能。故《尔雅》诸书并以霍山为南岳,而汉人亦祭于灊。禹会诸侯于涂山,涂山,近灊之地也。《水经注》曰:上曲阳故城,本岳牧朝宿之邑也。古者天子巡狩常山,岁十一月至于北岳,侯伯皆有汤沐邑以自斋洁。周衰,巡狩礼废,邑郭仍存。秦以立县,县在山曲之阳,是曰曲阳。有下,故此为上矣。而文升乃谓宋失云中,始祭恒山于此,岂不谬哉!五镇惟医无闾最远,自唐于柳城郡东置祠遥礼,而宋则附祭于北岳之祠。然则宋人之遥祭者,北镇也,非北岳也。世之儒者,唐宋之事且不能知也,而况与言三代之初乎?先是倪岳为礼部尚书,已不从文升议,而万历中,沈鲤驳大同抚臣胡来贡之请,又申言之,皆据经史之文而未至其地。予故先至曲阳,后登浑源,而书所见以告后之人,无惑乎俗书之所传焉。
 
 马文升疏曰:《虞书》:肇十有二州,盖每州表山之高大者以为镇,而恒山为北岳,在今大同府浑源州。历秦、汉、隋、唐俱于山所致祭。五代河北失据,宋承石晋割赂之后,以白沟为界, 遂祭恒山于真定府曲阳县,文之曰:地有飞来石,不经甚矣。然宋都汴,而真定为其北边,是亦不得已权宜之道也。迨我太祖高皇帝建都金陵,视真定为远,因循未曾厘正。文皇帝迁都北平,真定反在都南,当时礼官不能建明,尚循旧陋,礼官罪也。夫《周礼》曰:恒山为并州镇,在正北。《一统志》曰:恒山在浑源州南二十里。又浑源庙址犹存,故老传说,的的不虚,乞行礼部再加详考。如臣言是,即令山西并大同巡抚官员斟酌工费,于浑源州恒山庙旧址增修如制,以祀北岳。撰文勒石,昭示将来。浑源之说始于此。自成化以前,初无此语。端肃似未曾见十七史者,道听途说,一至于此。浑源之庙并无古迹,不知作于何时。如泰山、华山之上亦各有宫,而大庙俱在其下,特曲阳相距稍远,而今制又分直隶、山西二辖,人遂因此疑之。疏中所云故老传说,正足见其不出于史书,而得诸野人之口。后人知其不通,乃更为之说云:舜北狩,大雪,止于曲阳。有石飞来,因而望祀。不知此谁见之而谁传之?盖又文升之蛇足也。
 革除辨
 革除之说何自而起乎?成祖以建文四年六月己巳即皇帝位,夫前代之君若此者,皆即其年改元矣。不急于改元者,本朝之家法也;不容仍称建文四年者,历代易君之常例也。故七月壬午朔诏文一款一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并未尝有革除字样,即云革除,亦革除七月以后之建文,未尝并六月以前及元二三年之建文而革除之也。故建文有四年而不终,洪武有三十五年,而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夫《实录》之载此明矣。自六月己巳以前书四年,庚午以后特书洪武三十五年,此当时据实而书者也。第儒臣浅陋,不能上窥圣心,而嫌于载建文之号于成祖之《录》,于是创一无号之元年以书之史。使后之读者彷徨焉不得其解,而革除之说自此起矣。夫建文无《实录》,因成祖之事不容阙此四年,故有元年以下之纪。使成祖果革建文为洪武,则于建文之元,当书洪武三十二年矣。又使不纪洪武,而但革建文,亦当如《太祖实录》之例书己卯矣。今则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书于成祖之《录》者,犁然也。是以知其不革也。既不革矣,乃不冠建文之号于元年之上,而但一见于洪武三十一年之中,若有所辟而不敢正书,此史臣之失,而其他奏疏文移中所云洪武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者,则皆臣下奉行之过也。且《实录》中每书必称建文君,成祖即位后与世子书,亦称建文君,而后之人至目为革除君。夫建文不革于成祖,而革于传闻,不革于诏书,而革于臣下奉行者之文,是不可以无辩。或曰,洪武有三十五年矣,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可乎?考之于古,后汉高祖之即位也,仍称天福十二年,其前则出帝之开运三年。故天福有十二年,而无九、十、十一年,是则成祖之仍称洪武,岂不暗合者哉?
 原姓
 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践土之盟,其载书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荀偃之称齐环,卫太子之称郑胜、晋午是也。次则公子,公子无氏,不称氏称公子。公子彄、公子益师是也。最下者庶人,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然则氏之所由兴,其在于卿大夫乎?故曰: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子为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若谥、若邑、若官为氏。氏焉者,类族也,贵贵也。考之于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女子则称姓。古者男女异长,在室也称姓,冠之以序,叔隗、季隗之类是也;已嫁也,于国君则称姓,冠之以国,江芊、息妫之类是也;于大夫则称姓,冠以大夫之氏,赵姬、卢蒲姜之类是也。在彼国之人称之,或冠以所自出之国若氏,骊姬、梁嬴之于晋,颜懿姬、鬷声姬之于齐是也;既卒也,称姓,冠之以谥,成风、敬嬴之类是也;亦有无谥而仍其在室之称,仲子、少姜之类是也。范氏之先,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士会之帑处秦者为刘氏,夫概王奔楚为堂溪氏,伍员属其子于齐为王孙氏,智果别族于太史为辅氏,故曰:氏可变也。孟孙氏小宗之别为子服氏,为南宫氏;叔孙氏小宗之别为叔仲氏。季孙氏之支子曰季公鸟、季公亥、季寤,称季不称孙,故曰贵贵也。鲁昭公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崔武子欲娶棠姜。东郭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夫崔之与东郭氏,异昭公之与夷昧,代远,然同姓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也。故曰姓不变也。是故氏焉者,所以为男别也,姓焉者,所以为女坊也。自秦以后之人,以氏为姓,以姓称男,而周制亡,而族类乱。作原姓。窃谓秦以后以氏为别,同氏者婚姻不通,以族望为类族,贵贵周制之遗意故在也。锡恭识。
 郡县论九篇
 郡县论一
 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敝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盖自汉以下之人,莫不谓秦以孤立而亡。不知秦之亡,不封建亡,封建亦亡;而封建之废,固自周衰之日而不自于秦也。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古之圣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国;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条文簿日多于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以为如此,守令不得以残害其民矣。不知有司之官,凛凛焉救过之不给,以得代为幸,而无肯为其民兴一日之利者,民乌得而不穷,国乌得而不弱?率此不变,虽千百年,而吾知其与乱同事,日甚一日者矣。然则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郡县论二
 其说曰: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其初曰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劳问;又三年,称职,进阶益禄,任之终身。其老疾乞休者,举子若弟代;不举子若弟,举他人者听;既代去,处其县为祭酒,禄之终身。所举之人复为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如上法。每三四县若五六县为郡,郡设一太守,太守三年一代。诏遣御史巡方,一年一代。其督抚司道悉罢。令以下设一丞,吏部选授。丞任九年以上得补令。丞以下曰簿、曰尉、曰博士、曰驿丞、曰司仓、曰游徼、曰啬夫之属,备设之,毋裁。其人听令自择,报名于吏部;簿以下得用本邑人为之。令有得罪于民者,小则流,大则杀;其称职者,既家于县,则除其本籍。夫使天下之为县令者,不得迁又不得归,其身与县终,而子孙世世处焉。不职者流,贪以败官者杀。夫居则为县宰,去则为流人,赏则为世官,罚则为斩绞,岂有不勉而为良吏者哉!
 郡县论三
 何谓称职?曰:土地辟,田野治,树木蕃,沟洫修,城郭固,仓廪实,学校兴,盗贼屏,戎器完,而其大者则人民乐业而已。夫养民者,如人家之畜五牸然:司马牛者一人,司刍豆者复一人,又使纪纲之仆监之,升斗之计必闻之于其主人,而马牛之瘠也日甚。吾则不然。择一圉人之勤干者,委之以马牛,给之以牧地,使其所出常浮于所养,而视其肥息者赏之,否则挞之。然则其为主人者,必乌氏也,必桥姚也。故天下之患,一圉人之足办,而为是纷纷者也。不信其圉人,而用其监仆,甚者并监仆又不信焉,而主人之耳目乱矣。于是爱马牛之心,常不胜其吝刍粟之计,而畜产耗矣。故马以一圉人而肥,民以一令而乐。
 郡县论四
 或曰:无监司,令不已重乎?子弟代,无乃专乎?千里以内之人,不私其亲故乎?夫吏职之所以多为亲故挠者,以其远也。使并处一城之内,则虽欲挠之而有不可者。自汉以来,守乡郡者多矣。曲阜之令鲜以贪酷败者,非孔氏之子独贤,其势然也。若以子弟得代而虑其专,蕞尔之县,其能称兵以叛乎?上有太守,不能举旁县之兵以讨之乎?太守欲反,其五六县者肯舍其可传子弟之官而从乱乎?不见播州之杨传八百年,而以叛受戮乎?若曰:无监司不可为治,南畿十四府四州何以自达于六部乎?且今之州县,官无定守,民无定奉,是以常有盗贼戎翟之祸,至一州则一州破,至一县则一县残,不此之图,而虑令长之擅,此之谓不知类也。
 郡县论五
 天下之人各怀其家,各私其子,其常情也。为天子为百姓之心,必不如其自为,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圣人者因而用之,用天下之私,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城郭皆其藩垣,县之仓廪皆其囷窌。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囷窌,则必缮之而勿损。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一旦有不虞之变,必不如刘渊、石勒、王仙芝、黄巢之辈,横行千里,如入无人之境也。于是有效死勿去之守,于是有合从缔交之拒,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公则说,信则人任焉。此三代之治可以庶几,而况乎汉、唐之盛,不难致也。
 郡县论六
 今天下之患,莫大乎贫。用吾之说,则五年而小康,十年而大富。且以马言之:天下驿递往来,以及州县上计京师,白事司府,迎候上官,递送文书,及庶人在官所用之马,一岁无虑百万匹,其行无虑万万里。今则十减六七,而西北之马骡不可胜用矣。以文册言之:一事必报数衙门,往复驳勘必数次,以及迎候、生辰、拜贺之用,其纸料之费率诸民者,岁不下巨万。今则十减七八,而东南之竹箭不可胜用矣。他物之称是者,不可悉数。且使为令者得以省耕敛,教树畜,而田功之获,果蓏之收,六畜之孳,材木之茂,五年之中必当倍益。从是而山泽之利亦可开也。夫采矿之役,自元以前,岁以为常,先朝所以闭之而不发者,以其召乱也。譬之有窖金焉,发于五达之衢,则市人聚而争之;发于堂室之内,则唯主人有之,门外者不得而争也。今有矿焉,天子开之,是发金于五达之衢也;县令开之,是发金于堂室之内也。利尽山泽而不取诸民,故曰此富国之策也。
 郡县论七
 法之敝也,莫甚乎以东州之饷,而给西边之兵,以南郡之粮,而济北方之驿。今则一切归于其县,量其冲僻,衡其繁简,使一县之用,常宽然有余。又留一县之官之禄,亦必使之溢于常数,而其余者然后定为解京之类。其先必则壤定赋,取田之上中下,列为三等或五等,其所入悉委县令收之。其解京曰贡、曰赋:其非时之办,则于额赋支销,若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然后以他县之赋益之,名为协济。此则天子之财,不可以为常额。然而行此十年,必无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者也。
 郡县论八
 善乎叶正则之言曰:今天下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州县之敝,吏胥窟穴其中,父以是传之子,兄以是传之弟。而其尤桀黠者,则进而为院司之书吏,以掣州县之权,上之人明知其为天下之大害而不能去也。使官皆千里以内之人,习其民事,而又终其身任之,则上下辨而民志定矣,文法除而吏事简矣。官之力足以御吏而有余,吏无所以把持其官而自循其法。昔人所谓养百万虎狼于民间者,将一旦而尽去,治天下之愉快,孰过于此!
 郡县论九
 取士之制,其荐之也,略用古人乡举里选之意;其试之也,略用唐人身言书判之法。县举贤能之士,间岁一人试于部。上者为郎,无定员,郎之高第得出而补令;次者为丞,于其近郡用之;又次者归其本县,署为簿尉之属。而学校之设,听令与其邑之士自聘之,谓之师不谓之官,不隶名于吏部。而在京,则公卿以上仿汉人三府辟召之法,参而用之。夫天下之士,有道德而不愿仕者,则为人师;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或曰:间岁一人,功名之路无乃狭乎?化天下之士使之不竞于功名,王治之大者也。且颜渊不仕,闵子辞官,漆雕未能,曾皙异撰,亦何必于功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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