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書推薦:
 
  《 
			AI赋能财务:写给CFO的AI使用手册
			》
 售價:HK$ 
			458
 
  《 
			无人机技术 未来趋势与实际应用
			》
 售價:HK$ 
			857
 
  《 
			谁在研究中国:海外中国研究中心要览
			》
 售價:HK$ 
			408
 
  《 
			小白理财进阶之道:富爸爸的财富花园+财务自由笔记+有钱人穷的时候都在做什么(共3册)
			》
 售價:HK$ 
			915
 
  《 
			谎言的逻辑:洞悉谎言背后真实的心理和人性 专享版
			》
 售價:HK$ 
			254
 
  《 
			汗青堂丛书022——罗马元老院与人民:一部古罗马史(新版)
			》
 售價:HK$ 
			653
 
  《 
			陈舜臣近代史三部曲 甲午战争 太平天国兴亡录 走向辛亥
			》
 售價:HK$ 
			1158
 
  《 
			希腊精神——一部文明史(二十世纪人文译丛)
			》
 售價:HK$ 
			398
 
 
 | 
         
          | 內容簡介: |   
          | 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增长,现已位居世界经济强国前列,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功不可没。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不少企业,特别是有些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实力不足、经营不善、投资失误以及不良经济环境影响等因素,出现资金断链、生产停滞、资不抵债等债务危机问题,甚至濒临破产倒闭。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采取措施予以拯救,着力使之起死回生,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当前,债务危机企业的拯救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自行重组,即在政府和银行的帮扶下,企业自己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采取出售部分资产、削减资本支出、与其他企业合并等方法降低经营成本,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通过展期债务、减免债务或债权转换股权等途径解决债务危机;二是司法重组,即遵循破产法律规范实施以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为主的庭内重组,使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生机。
 此外,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在实践中还衍生出一种拯救债务危机企业的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进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的破产预重整模式(以下简称预重整)。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预重整对具有拯救价值的债务危机企业起着一定起死回生的作用,但因预重整尚缺乏法律规范,各地在实践中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做法各不相同,操作不统一,效果各有差异。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增长,现已位居世界经济强国前列,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功不可没。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不少企业,特别是有些中小民营企业,由于实力不足、经营不善、投资失误以及不良经济环境影响等因素,出现资金断链、生产停滞、资不抵债等债务危机问题,甚至濒临破产倒闭。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纷纷出台政策、采取措施予以拯救,着力使之起死回生,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当前,债务危机企业的拯救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自行重组,即在政府和银行的帮扶下,企业自己进行资产与债务重组,采取出售部分资产、削减资本支出、与其他企业合并等方法降低经营成本,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与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通过展期债务、减免债务或债权转换股权等途径解决债务危机;二是司法重组,即遵循破产法律规范实施以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为主的庭内重组,使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生机。
 此外,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在实践中还衍生出一种拯救债务危机企业的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进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的破产预重整模式(以下简称预重整)。从近几年的实践情况来看,预重整对具有拯救价值的债务危机企业起着一定起死回生的作用,但因预重整尚缺乏法律规范,各地在实践中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做法各不相同,操作不统一,效果各有差异。
 为使预重整工作走上规范化、合法化轨道,提高拯救债务危机企业的效能,作者撰写了《破产预重整法律实务》,希望得到读者的厚爱。
 |  
         
          | 關於作者: |   
          | 江丁库,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省优秀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房地产抵押融资》《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与操作实务》《银行贷款担保实务精解与法律风险防控》《物权担保纠纷裁判观点与实务指引》《民营企业破产管理法律实务》(合著)。 郑小雄,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州地区政府金融办、法制办法律顾问。主要著作有《民营企业破产管理法律实务》(合著)、《物权担保纠纷裁判观点与实务指引》(合著)。
 林达,浙江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恒企业拯救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致力于企业重整重组、公司规范化治理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叶卓尔,美国纽约大学公司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美期间曾就职于纽约大型金融机构法务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