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近2500年里,西方哲学家们对人类的欣欣向荣(human flourishing)和一个人如何过好的生活等方面的不同思想,展开了持久的思考、质疑与论争。这些讨论不可避免地关涉伦理与道德,即正确、错误、善、恶、德行,以及品格等议题。毋庸惊奇,教育所承担的角色也是讨论所牵涉的主要方面,因为它关系着持续努力地去回答一个古老问题,即德行实际是否可教。在关心和发展儿童教育的过程中,教师是道德教育者、伦理榜样,以及德行的角色模范,其工作已然并将持续地成为学校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当代议题。
最近,或者至少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晚期及九十年代早期开始,建立于丰富历史遗产之上的教育学术研究已经重新激活了一种兴趣,这种兴趣指向已广为人知的教学道德和伦理维度。这种研究兴趣广泛地存在于相关的哲学论文、理论探讨和经验探究之中。我们主编这本书的目的,是向新读者介绍这个广阔领域中的主流声音。这个领域致力于探究教学的道德工作与教师教育、专业伦理,以及道德教育。与这个研究领域密切联系的学者都来自其他诸多领域和学科他们有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研究者,以及教师教育者。在后文中,来自六个西方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英格兰、瑞典、荷兰和美国)的学者,回顾了他们数量众多的研究成果,提出并阐述了道德与伦理内在的复杂联系及有意义的问题、挑战,以及教育中涌现的一些期望。
对于道德的(moral)和伦理的(ethical)这两个术语,虽然在哲学上已有传统的、独特的定义,然而在本书涉及的广泛领域中,在所采用的语言中,却呈现出对两个术语的多样理解与多种用法。人们逐渐接受这样的观念,即这两个术语可以互用。尽管某些学者支持这种观点,但是其他学者还是倾向于使用二者中的一个。在本书的一些文章中,作者特别指出并解释自己所倾向的术语。虽然他们在术语的语义上有不同看法,但是他们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人类道德和伦理品质的问题发生联系。这些道德和伦理品质是诚实、真实、平等、智慧、勇敢、同情、正直、正义、关爱、善良、共情等等。尽管并非所有的文章明确地涉及这些德行(virtues)的品质,但是与之相关的学术研究却在两个层面上潜在地关涉德行是否可教?(canvirtuebetaught?)这一问题。
在第一个层面上,本书中一些文章激发了对教师教育课程中教师自己德行修养(the cultivation of virtue)的反思,即教师应当如何做好准备,以在道德和伦理上可以得到辩护的方式来教学?这些方式反映了他们所选专业的复杂问题与美好期望。在第二个层面上,德行修养指的是对这些教师所教的中小学生的在校道德教育。毫无疑问,在第一个层面上所产生的结果将对第二个层面造成深刻的影响。就像以下众多文章作者所主张的,道德和伦理的本质,教师如何教学所体现的道德与伦理性质,是向学生传达的某些有关对、错、善、坏行为,以及品格的道德伦理课。
本序的题目道德与伦理的教学方式与内容(Moral and Ethical Teaching and Teachings),反映了上述两个层面的交叉影响。从一个方面来说,教学(teaching)(作为英语语法中的动名词)指的是一种教学行为,其焦点是教师如何(how)以道德伦理的方式教自己的学生。教学(teachings)(作为英语语法中的名词)指的是所教的课和内容。其焦点是教师教给学生哪些(what)具有道德伦理意义的内容。这两个互有重合的概念与芬斯特马赫(Fenstermacher)、桑格(Sanger)和奥斯古索尔普(Osguthorpe)常对道德地教(teaching morally)和教以道德(teaching morality)作出的理论上的区分异曲同工。芬斯特马赫与理查德森(Richardson)合作完成的教学方式研究项目(The Manner in Teaching Project),使得这两个概念(指道德地教和教以道德译注)声名远播。这项研究也影响深远。其中的两位研究参与者,奥斯古索尔普与弗罗纳(Fallona),在本书中各自深入地讨论这两个概念。就本质而言,合乎道德伦理地教学等同于道德地教,而道德伦理的教学即是教以道德所涉及的榜样与知识(moral and ethical teaching equates with teaching morally;and moral and ethical teachings are the lessons and messages of teaching morality)。本书另一位论文作者简洁地概括为,道德地教就是教道德。(teaching morally teaches morality)
道德地教学是一种专业义务(professional imperative),或是库尔奈鲁德(Colnerud)在自己的文章里所解释的一种伦理责任(an ethical commitment)。虽然,就其本性而言,它是一种德行目的(a virtuous end),但是它还是一种达成德行目的的德行手段(a virtuous means)。因为,当教师以诸如诚实、关爱和平等的方式度过自己的私人和专业生活,开展自己的日常实践的时候,他们也在向学生传递关于诚实、关爱和平等的有力量的知识(powerful messages)。质言之,这种教师就是卡尔(Carr)所指的德行的模范(exemplars of virtue),就是在教道德。这种道德知识不必是直接传授的,而是常常植入一种布斯特罗姆(Boostrom)和汉森(Hansen)所说的渗透着道德意义的课堂生活。他们在概述与杰克逊合作研究的文章中对此进行了解释。这项合作研究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是本领域中最为著名且最具影响力的经验研究项目之一。
那么,教师如何获得(无论在正式说教还是非正式交流的,有计划还是自发的,外显还是植入的教育中所具有的)好的品格(character)与品性(disposition),以及责任意识与能力呢?教师以此按道德伦理上的模范方式和教给学生可仿效的道德伦理知识的方式进行教学。教师砥砺实践智慧又在哪里呢?教师需要实践智慧指导自己的教学,理解所教知识。这可能不限于教师教育课程,因为人类获得德行与修养品德显然始于年幼时期。但是,我们不应低估职前教师教育课程和在职专业学习所须作出的潜在重要贡献,即促进道德伦理教学方式与内容的加强。因此,关于道德地教和教以道德,应该成为广泛探索教育道德伦理维度的核心议题。
本书的结构意在反映道德地教和教以道德之间的互相关联,进而旨在参与有关道德教育的讨论。道德教育的讨论不仅涉及处于道德成长与发展阶段的儿童,而且还包括成年的实践者的道德教育。正是他们的行动与言说、作风与品格、奉献与忠诚、判断力、知识及实践智慧强有力地促进了道德伦理专业,这个专业就是我们所知的教学。
本书前两编收录的论文重点论述道德地教和(或)教以道德。库尔奈鲁德、伽耶维斯基(Gajewski)、麦克斯韦和休默(Maxwell & Schwimmer)等学者的论文涉及前者,努奇与米杰特(Nucci & Midgette)的则专注后者,而布斯特罗姆与汉森、卡尔、弗罗纳、克里斯特扬森(Kristjnsson)、拉夫特(Lovat)、奥斯古索尔普,以及罗森伯格等学者的论文聚焦于二者的重合与交汇。第一编的4篇论文就关键议题展开了丰富的哲学讨论,为全面探讨搭建了平台。第二编8篇论文则将这些哲学议题与有关教学道德伦理维度的经验研究密切关联。这12篇论文对过去二三十年里出现的重要研究进行了论述,也为平稳过渡到第三编的论文提供了背景。第三编的7篇论文,设计理论与经验研究,共同关注了角色与教师实践问题。坎普贝尔、福斯特(Forster)、约瑟夫(Joseph)、马丁(Martin)和舒斯勒(Schussler)等人的论文广泛地讨论了道德地教。这一主题虽然已在前面被广泛论及,但此处具体探讨了教学中的哲学与专业伦理。伯克维茨与布斯塔曼特(Berkowitz & Bustamante),以及维利穆斯(Willemse)的论文在教以道德的领域拓展了道德地教的概念。
纵览全书,我们不难发现,本书作者的不同研究作品被其他论文参引,因而强化了这本集体完成的学术作品中的近似主题。这些主题、话题、研究领域包括:教学中道德与伦理语言的需要、教师品性、教学中的道德实践(moral agency in teaching)、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德行伦理、道德想象、道德公民、教师即道德榜样(teachers as moral models)、教育的道德目的、专业伦理准则、伦理的紧张关系、挑战、困境与冲突等。这份不完全的清单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论文采用了同样的概念和研究方法。理论与观念上的多种不同,可以为我们的集体研究领域,以及有关教学道德工作的持续研究,增添丰富性与生命力。
这部文集汇集了本领域著名的学术研究。能将这些作者的思想、经验、思考、论辩和研究带给新的、有些陌生的读者,作为文集的主编,我倍感荣幸。我们知道你们中的许多人(我们预期的读者)也许对西方学校、课堂和教育实践缺乏一手知识。我们期望此处的描述将有助于你去体验它们,使得你能够去看、去听、去感受学校的课堂与走道,从自己的教学领域中走来,评说其间的相同与差异之处。我们相信,你将发现教学的道德与伦理维度会激起你的共鸣,因为它们阐明了人类的德行,以及我们共享的共同品质,尽管它们以变幻莫测的方式得以表达与体认。索科特所撰的开篇论文对教学即道德世界进行了概念化,并以此建立这种信念。我们进而期望,我们的中国同行对我们的研究工作产生兴趣,并践行自己对道德伦理教学方式与内容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