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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 古今宪法学源于二者对人的本性的认识——从灵魂到身体,因此,古今宪法学分别称为灵魂宪法学和身体宪法学。古典灵魂宪法学和身体宪法学除人性论之外,在认识论、方法论、道德论(道德基础)、本体论(宪法的本性)和目的论方面都存在差异:前者的认识基础是灵魂的理性,方法是辩证法,道德基础是灵魂的正义,城邦宪法根源于灵魂宪法,灵魂宪法的本性是灵魂各要素(理性、激情和欲望)之间的秩序,终目的是对灵魂的德性进行教育;后者的认识基础是身体的感觉,方法是分析-综合法,道德基础是身体的自我保存权,原初的宪法是契约,而契约的本性是身体的意志,终目的是保护身体自由或财产权。 |  
         
          | 關於作者: |   
          | 汪祥胜,安徽太湖人,江苏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曾到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访问研修。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等10余项,在《政法论坛》《哲学动态》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篇,博士论文获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 目錄: |   
          | 目 录 导 论
 一、研究的缘起和方法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的思路和结构
 上篇 古典灵魂宪法学
 章 人性论、认识论和方法论
 节 人性论
 第二节 认识论
 基础:灵魂的理性
 二、范围:整全知识
 第三节 方法论
 第二章 道德基础
 节 关于正义的意见
 一、正义是法律
 二、正义是助友损敌
 三、正义是统治者的利益
 四、正义是契约
 第二节 灵魂的正义
 一、城邦与灵魂的构成
 从城邦的正义到灵魂的正义
 第三章 从灵魂宪法到城邦宪法
 节 从完美的灵魂宪法到完美的城邦宪法
 一、善的理念与宇宙秩序
 二、哲人的灵魂宪法
 三、哲人王制城邦宪法
 第二节 从不完美的灵魂宪法到不完美的城邦宪法
 一、从爱荣誉者的灵魂宪法到荣誉制城邦宪法
 二、从寡头者的灵魂宪法到寡头制城邦宪法
 三、从民主者的灵魂宪法到民主制城邦宪法
 四、从僭主的灵魂宪法到僭主制城邦宪法
 第四章 灵魂德性的教育
 节 辅助者的教育
 一、音乐教育
 二、体育教育
 第二节 统治者的教育
 一、哲学教育
 二、哲学教育与诗学教育之争
 下篇 现代身体宪法学
 第五章 人性论、认识论和方法论
 节 人性论、
 第二节 认识论
 一、基础:身体的感觉
 二、范围:原因知识
 第三节 方法论
 一、通过词语进行推理
 二、分析—综合的方法
 第六章 道德基础
 节 身体的恐惧
 第二节 身体的自我保存全
 第七章 从意志到宪法
 节 从意志到契约
 一、意志
 二、契约:统一的意志
 第二节 从契约到宪法
 一、契约与主权权力
 二、契约与正义
 三、契约与宪法
 第八章 身体自由的法律保护
 节 自然的身体自由与法律
 一、自然的身体自由
 二、法律:人为制造的锁链
 第二节 法律下的身体自由
 一、身体外在的自由
 二、身体内在的自由
 第九章 身体宪法学的推进
 节 道德基础的重构
 一、身体的自我所有权
 二、作为财产权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权
 第二节 政府权力的宪制化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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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   
          | 法之界,思无疆 修身养性、吟诗作赋、四海远游、把酒临风,常常是对古代文人的生动写照。时至今日,这依然是诸多学者的一种生活理想。在分工日益精细的当代社会,学者日渐脱离了文人生活的浪漫传统,变成了一个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的职业。也即学者只是一份谋生的工作,一种教书育人的职业选择;但这又是一份高尚的职业,难免代表着一种家国情怀,一份社会良心。因此,虽然不会有高官厚禄,也不能带来万贯家财,但还能够吸引很多人踏上学术之路,去闯荡“学术江湖”。
 “学术江湖”自有它的“行规”。就其理想状态而言,一是自由性,学者可以凭自己的兴趣和判断来决定研究什么、发现什么问题、提出什么样的理论观点。二是独立性,学术研究并不受前见影响、不受立场约束,而是秉持客观、中立的独立风格。三是创新性,学术研究的成果不能是既有研究的重述或者阐释,而必须是创新的。也即要么是前人从未涉及的拓荒性研究,要么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向前推进的超越性研究。四是反思性,学术研究既有证成性的,也有反思性的,但其底色还是反思性的,是通过批判反思来构建更加理想的生活图景。五是责任性,纯粹的为研究而研究并不是没有,但带着一种情怀的研究才是主流,其实是通过知识生产和理论学说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过程,这也是社会分工赋予学者的一份职责。有了这份情怀,才能去寻真知讲实话,表达社会良心,促进社会进步。事实表明,从古到今,也正是学术自由才为人类创造并汇聚了一片璀璨的思想星海,推动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变革发展。可以说,学术自由和创新是学术研究的本性,也是“学术江湖”的底线。
 然而,学术研究在不同时代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则是大不相同的。每遇兴盛繁荣或者社会变革时期,都会引发巨大的思想解放和社会创新,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如此,信息革命也如此。在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眼中,人类历史在公元前 500年前后,经历了一次理性的觉醒,从此之后,每经历一次这样的理性洗礼,都会形成一次文明的飞跃,并且影响至今,从而构成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轴心期”,中国、印度和西方等地区的文化突破也正是在这个“轴心时代”同时出现,“普世价值”便寓于其中。如今,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飞跃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迈进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数字时代,这似乎形成了一种可以与人类理性觉醒相类似的“历史界限”——从“物理时代”转向“数字时代”,人类文明实现了新的突破。这个数字化的新“轴心”,并不一定会孕育出更多的“普世价值”,但却能够实现人类文明的重大转型和颠覆性重塑,进而生成了空前的巨大创新空间。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中国、数字法治……这些无疑为学术自由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的“飞地”,“法之界,思无疆”也便成为法学繁荣的时代号角。
 正是基于这样的学术期待,“黑骏马法律学术文丛”面世了。她作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开放性法学随笔“黑骏马法学漫丛”的姊妹系列,是在庞从容编辑的组织策划下,以扶植新秀、鼓励创新、繁荣学术为宗旨:在选题上,侧重具有基石性的重大问题、新兴领域的重点问题;在作者上,关注中青年骨干学者和优秀博士、博士后;在学科上,鼓励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研究,力图让本丛书成为法学天地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以期为新时代的法学研究做出些许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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