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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推薦: |   
          | 全书融邮轮运输、邮轮旅游理论与实践与一体,汇中外相关邮轮案例于其中,试图从法理角度探索如何解决和摆脱我国在邮轮行业健康、有序、高品质发展中的邮轮旅游、邮轮运输等相关领域的问题与困境。 |  
         
          | 內容簡介: |   
          | 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 根据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现状、邮轮产业经济影响力以及现有邮轮旅游产品销售模式的现状出发,围绕邮轮本身兼具运输 旅游混合属性的本质,以邮轮运输为脉络,厘清我国邮轮旅游下特有的“两个合同 三方合同主体”的复杂法律关系,借鉴国内外立法、判例,侧重于我国邮轮旅客权益保障与维权边界的合理逻辑关系论证;并从邮轮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兼顾的视角出发,针对邮轮排放污染物的特性,对防治邮轮污染海洋环境法律问题等进行系统的深入研究。 |  
         
          | 關於作者: |   
          | 郭萍,女,1968生,法学博士,先后获得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名师、辽宁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航运界十大杰出女性、“辽宁省百千万工程优秀人才”、全国交通企业法治先进个人等。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特聘研究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海事法律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执行主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航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  
         
          | 目錄: |   
          | 目 录 章 中外邮轮业发展现状以及邮轮运输关系论
 节 全球现代邮轮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第二节 中国邮轮业发展现状、特质与趋势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与邮轮产业之关系
 第四节 邮轮运输对邮轮经济的影响
 第五节 我国有关邮轮产业的政策及立法梳理
 第二章 邮轮运输之契约关系论
 节 邮轮客票销售模式及中国模式之探究
 第二节 邮轮旅客运输合同法律属性诸学说及其分析
 第三节 邮轮船票与邮轮旅客运输合同的关系
 第四节 主要邮轮公司标准合同条款比较分析
 第五节 邮轮公司/旅客/旅游公司(旅行社)三方主体之法律关系辨析
 第六节 跨境邮轮旅游纠纷多元化解决路径与司法实践应对
 第三章 邮轮运输下旅客权益及保障研究
 节 邮轮旅客之基本权益论
 第二节 邮轮旅客人身伤亡索赔权及救济研究
 第三节 邮轮旅客疾病就医权与船医、相关医疗设施配置关系论
 第四节 邮轮旅客其他权益保护及救济探讨
 第五节 邮轮旅客权益保护维度边界——从邮轮旅客霸船行为说起
 第六节 邮轮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思考与探讨
 第四章 邮轮运输下海洋环境保护及其污染规制研究
 节 邮轮污染海洋环境现状及其特性
 第二节 防治邮轮污染海洋环境的国际公约及国内外立法
 第三节 邮轮污染海洋环境监管机制与防治措施
 第五章 促进邮轮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法治保障建议
 节 应对我国邮轮产业问题的法律对策
 第二节 维护邮轮旅客合法权益,完善立法和行业标准
 第三节 整合替代纠纷解决机制,构建邮轮旅游纠纷解决网络平台
 第四节 应对邮轮旅客霸船行为,提高合法维权意识
 第五节 防治邮轮污染海洋环境,倡导绿色交通旅游理念
 第六节 明晰邮轮运输法律关系,纳入《海商法》适用调整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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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   
          | 前 言 我国有规模地开展邮轮旅游活动肇始于2006年,历经十年的黄金高速发展期。从2017年开始,增长速度有所减缓,逐渐步入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调整阶段。因此,我国学者也从邮轮发展初期学术成果寥寥,较局限于邮轮接待、港口基础建设等单一领域方面的研究,发展到近十年来开始有更多学者从应用经济学、管理学、旅游学等方面对邮轮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研究,随之与邮轮产业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问题研究也有了一定积累。
 本书从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现状、邮轮产业经济影响力以及现有邮轮旅游产品销售模式出发,围绕邮轮本身兼具“运输+旅游” 混合属性的本质,以邮轮运输为脉络,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厘清我国邮轮旅游特有的“两个合同+三方合同主体”的复杂法律关系,借鉴国内外立法、判例和优秀学术成果,侧重于我国邮轮旅客权益保障与维权边界的合理逻辑关系论证;并从邮轮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兼顾的视角出发,针对邮轮排放污染物的特性,对防治邮轮污染海洋环境法律问题等进行系统的深入研究。本书主要包括如下部分:中外邮轮业发展现状以及与邮轮运输关系论、邮轮运输之契约关系论、邮轮运输下旅客权益及保障研究、邮轮运输下海洋环境保护及其污染规制研究、促进邮轮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法治保障建议。
 章通过中外邮轮发展现状,揭示当下中国邮轮发展的特点,阐述邮轮运输对邮轮经济发展的作用和影响,论证可持续发展理论与邮轮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对中国有关邮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及立法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梳理和分析。
 第二章在介绍中国式邮轮客票销售模式的基础上,针对邮轮旅客运输合同之旅游说、运输合同说、综合说等不同观点,从海商法、合同法、旅游法等不同视角,探究邮轮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属性并提出混合合同说。同时,在参照和比较国际著名邮轮公司标准合同范本条款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包船游模式下存在的“两个合同+三方合同主体”
 法律关系之乱象,寻求跨境邮轮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多元化解决路径,以解决司法部门处理邮轮纠纷的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
 第三章以邮轮运输旅客基本权益为基础,结合国内外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对我国旅客人身伤亡索赔与救济中存在的问题、法律障碍等进行深入剖析;并着重探讨邮轮旅客在人身伤亡、疾病就医、失踪、面临性骚扰等特殊情形下权益的保护与救济,进一步探讨邮轮旅客权益保障路径、维权边界的正当性和非法性与邮轮旅客采取“霸船”
 行为的应对措施。同时,针对2019年年底出现并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全球邮轮旅游业的影响和相关应对措施进行思考与探讨。
 第四章主要针对邮轮污染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参考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的国际立法,借鉴美国、加拿大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例,就邮轮特有的灰水、黑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大气等采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构建监管机制等进行分析及论证。
 第五章对我国邮轮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对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明确指出邮轮旅客运输合同具有混合合同之属性,并结合邮轮本身的属性仍然需要在运输视角下加以规制的特点,建议将邮轮旅客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之中,从而厘清现有邮轮客票模式之下邮轮公司/旅客/旅行社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责任;建议通过制订邮轮旅客运输合同或邮轮旅游合同范本,避免权利义务内容不明,并对部分免除、降低责任的条款予以效力限制;结合邮轮旅客特殊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构建多元化邮轮旅游纠纷救济路径;对邮轮旅客维权的正当性、合法性以及应对邮轮污染海洋环境、应对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等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结合邮轮旅客运输法律关系,提出修改《海商法》条文的具体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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