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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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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台湾宪制性规定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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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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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地区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确保台湾的繁荣稳定,需要深刻认识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及其变迁背后的深层原因。目前两岸及国外的学者对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相关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但通过本文的梳理发现,现有解释并不充分,除了强调外力因素、政治因素外,基于社会视角的分析偏重于经济变量,对社会变量的研究不充分,对转型动力来源、维持机制的探讨不足。鉴此,本书在确立解释框架的基础上,阐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社会条件,在托克维尔、涂尔干、诺斯、帕特南的理论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解释框架,结合台湾地区实际阐释了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即:首先是工业化、城市化基础之上的多元化开启转型,促进社会的再组织化;接着是多元主体的不同诉求导入到理性化的途径里来,公共领域开始制度化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后是宗教、民情及社会资本的引领,促进公共精神的提升,维持巩固转型。可见,社会变迁深刻影响了政治法律制度的演进,应坚持从社会视角出发,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台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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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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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咏江,四川巴中人,1984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两岸关系、涉台法律、政党政治与社会转型等,参加多个国家重大专项及部委委托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及评论文章数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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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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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 论 1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1
 二、研究文献述评 17
 三、结构安排与思路 37
 章 宪制性规定变迁的理论基础 43
 节 托克维尔关于民情的理论 44
 第二节 涂尔干的有机团结理论 48
 第三节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53
 第四节 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 59
 小 结 63
 第二章 台湾地区社会的再组织化 65
 节 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其社会影响 65
 第二节 工商团体的组织化 84
 第三节 新兴工商团体的合法化 93
 第四节 社会的再组织化 101
 小 结 113
 第三章 台湾地区公共领域的形成 115
 节 公共性的形成 115
 第二节 体制的变迁 134
 第三节 参与机制的形成 144
 小 结 153
 第四章 台湾地区公共精神的再提升 155
 节 宗教的促进 156
 第二节 民情的稳定 166
 第三节 社会资本的良性发展 175
 小 结 185
 结语——回到社会看问题 189
 参考文献 191
 后 记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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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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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社会条件是台湾地区发展、治理很重要的部分。对台湾社会了解越深,对把握两岸关系发展越有利。
 “人之相交,贵在知心。”一方面,争取台湾民心需要充分把握台湾地区的社会条件。“做对台工作一定要从台湾民众的角度出发,以民为本,把对台工作的重点真正落实到台湾民众身上去。”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引导两岸走向和平统一,需要“实现同胞心灵契合”,需要“尊重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因为“环境创造人”,所以,需要充分了解台湾社会的基础性状况,才能有效地争取民心。
 “回顾历史,是为了启迪今天、昭示明天。”另一方面,丰富和平统一实践,需要探索“两制”方案。对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发展历程认识越深,对有效开展对台工作越有价值。当今台湾地区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奠基于1987年的“解严”,深刻认识“解严”前台湾社会的转型,从法社会学的视角对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的历史变迁进行研究,有助于全面客观地了解台湾社会和台湾民众,“早日解决政治对立,达成国家统一愿景”。
 台湾地区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确保台湾的繁荣稳定,需要深刻认识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及其变迁背后的深层原因。目前两岸及国外的学者对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相关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但通过本书的梳理发现,现有解释并不充分,除了强调外力因素、政治因素外,基于社会视角的分析偏重于经济变量,对社会变量的研究不充分,对转型动力来源、维持机制的探讨不足。鉴此,本节在确立解释框架的基础上,阐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社会条件。
 本书的主要内容分为四章。章进行理论廓清,建立自己的理论解释框架。首先,运用托克维尔关于民主的社会条件的相关理论,探讨社会条件对于阐释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必要性,廓清研究认识上的误区。接着,运用涂尔干的有机团结理论,从社会的立场,明确社会结构作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独立变量的重要性,将社会整合作为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基础性条件。然后,运用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探讨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变迁方式与动力来源,在社会与制度变迁之间建立因果关系。后,运用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论述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维持机制,即,社会资本的形成与社会均衡的实现可以促进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巩固。不同理论的递进论述也对应着本书主体内容的结构安排。第二章论述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初始条件。台湾地区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末期,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以工商团体为代表的新兴社会组织走上历史舞台,促进原来平铺直叙的社会开启复杂的再组织化进程,整个社会开始由原来的一元社会转型成多元社会。第三章论述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推进条件。实现再组织化后的社会逐渐获得了独立的地位,拥有了足以和政治、经济相抗衡的力量,推动多元化的社会力量理性表达、有序参与,促进公共领域的形成,进而影响社会乃至体制、机制的变迁方向。第四章论述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的巩固条件。随着台湾地区宗教的适应化、民俗化发展,持续改善社会的精神面貌。本土宗教的繁荣则使得急剧变迁社会中的民情得以持续稳定,促进提升社会的公共道德。公共团体的扩张,使得台湾社会的纵向支撑与横向联系得以建立,促进社会资本与新的社会均衡的形成。
 综上,本书在托克维尔、涂尔干、诺斯、帕特南的理论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解释框架,结合台湾地区实际阐释了宪制性规定变迁转型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即:首先是工业化、城市化基础之上开启的多元化转型,促进社会的再组织化;接着是多元主体的不同诉求导入理性化的途径中来,公共领域开始制度化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后是宗教、民情及社会资本的引领,促进公共精神的提升,维持巩固转型。可见,社会变迁深刻影响了政治法律制度的演进,应坚持从社会视角出发,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台湾方案。
  
 陈咏江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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