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中国古代科技遗产
》
售價:NT$
1010.0

《
历史深处的南丝路 一部关于南丝路的纪实性文学作品
》
售價:NT$
403.0

《
中国航天立体翻翻书
》
售價:NT$
296.0

《
国家工业密码
》
售價:NT$
653.0

《
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所得税:从起源到1820年上下册
》
售價:NT$
1010.0

《
舞乐中国·佳人的长袖舞
》
售價:NT$
204.0

《
舞乐中国·唐玄宗的舞乐坊
》
售價:NT$
204.0

《
上古汉语异读词音义关系研究
》
售價:NT$
500.0
|
編輯推薦: |
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
|
內容簡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共十七条,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等用语的含义、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和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接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等作出规定。
|
關於作者: |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
目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7号)(1)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4)
|
內容試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3月1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
行政法规的决定(节录)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附件1
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节录)
……
二、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中的“邮电部”。
第七条第一款中的“邮电部、电子工业部、国家教育委员会”修改为“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发布 根据1997年5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