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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提出腐败治理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历史传统、社会背景和既有制度,探索中国模式,应对中国问题。提出了法律制度具有“时空属性”的观点,从反腐败正当法律程序的源流与演进可见,其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均具有不同的内涵、价值目标和评价标准。因此,在设计腐败治理体系的中国方案时也需考量我国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特殊性。本书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用理论分析检验实践,有效地实现了二者的良性互动,不仅在理论上论证了腐败治理体系的中国方案,同时也回击了西方国家对我国腐败治理制度的某些片面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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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背景下,全面剖析腐败问题并推进腐败治理现代化十分紧迫,也存在巨大的理论空间。本书主要探讨腐败治理的转型问题,关注中国式腐败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腐败治理需要探索中国模式、应对中国问题,要结合历史传统、社会背景、既有制度等因素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中国式反腐败治理体系。本书运用了理论创新、观点创新、方法创新,在深入论述腐败的生成机理及治理转型、比较视野下的反腐败治理镜鉴等基础上,提出中国式腐败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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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英龙,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社长、总编辑,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社长,《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商业经济与管理》执行主编。兼任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浙江省监察委特约监察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刑交叉法学、法社会学和司法制度等。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J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1项等十余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在核心、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文摘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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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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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第二节? 腐败治理的研究现状与评析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第二章? 腐败的生成机理及其治理转型
第一节? 我国腐败治理的现行机制与转型逻辑
第二节? 我国腐败的生成机理考察与治理理论解析
第三节? 我国腐败治理转型的路径优化
第三章? 比较视野下的腐败治理镜鉴
第一节? 中国古代反腐败监察制度
第二节? 境外国家和地区的腐败治理机制
第三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腐败治理机制
第四章? 我国腐败治理的制度化
第一节? 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因
第二节? 监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第四节? 监察体制改革的未来发展
第五章? 我国腐败治理的法治化
第一节? 腐败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与机制建构
第二节? 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进路
第三节? 重构和完善反腐败基础性法律体系程序
第六章? 我国腐败治理的协同化
第一节? 腐败治理协同化的理论框架
第二节? 党政机关腐败治理的协同化
第三节? 国家机关腐败治理的协同化
第四节? “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协同化
第五节? 责任追究与财产没收的协同化
第七章? 我国腐败治理的国际化
第一节? 腐败治理国际化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深化反腐败追逃追赃机制
第三节? 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机制
第四节? 积极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
第八章? 我国腐败治理的多元化
第一节? 腐败治理多元化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腐败治理思维的多元化
第三节? 腐败治理方式的多元化
第四节? 腐败治理制度的多元化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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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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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对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和国家推行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力争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均具有“时空属性”,每个国家的腐败问题及其治理方式亦是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我们需要深入学习和领会这一重要论断,科学运用有关辩证思维,将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积极统筹考虑,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以确保如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腐败治理也需要探索中国模式,应对中国问题,结合历史传统、社会背景、既有制度等因素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的中国特色腐败治理模式。
腐败的治理是一个国际上普遍存在的难题,现代国家政府均要面对反腐败这一课题。虽然各国腐败问题具有共性,但是我国的腐败具有特殊性。具体而言,我国腐败主要有七个特点:一是从腐败分子的职务看,高中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犯罪的上升速度快;二是从腐败直接目的看,正在从消费型、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发展;三是从腐败分子的行为方式看,正在从被动腐败向主动腐败发展;四是从腐败主体的范围看、正在从个体向集团发展;五是从腐败的基本形态看,表现为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挥霍浪费等;六是从腐败的种类看,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是用人腐败;七是从腐败行为的作案手段来看,其方式更加迂回隐蔽、整体表现出权力寻租期权化、获利敛财间接化、对抗调查智能化、腐败案件涉外化等特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要命题不仅具备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实践价值,而且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审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相关问题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均与腐败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腐败治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念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以此为基点研究腐败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应对社会问题观察社会制度为反腐败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资源,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腐败不仅仅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求将腐败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来看待。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善治”,更意味着政府公权力廉洁、高效运行。腐败与善治目标背道而驰,意味着公权力行使的不透明、不廉洁、低效、无序,可能引发国家权力与社会、公民之间的情绪对立,涣散国家凝聚力和向心力,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和浪费,直接造成社会贫富悬殊和阶层分化。腐败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密切联系,主要可以通过三个层面进行解读。
第一,遏制腐败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保障。腐败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解决腐败问题,廉洁指数也是评价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腐败不仅仅是个体问题,其具有传染性,很容易形成对国家机构和人员的系统性腐蚀。如果不能有效遏制腐败,整个国家公权力体系的运转将障碍重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因此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腐败是一个基础性问题,消除腐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第二,反腐败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反腐败本身也是国家治理的手段之一,可以对地方的政治经济生态进行治理。有研究认为,反腐败是中央治理地方官场“圈子”的利器,还有人认为当地方为了自身利益盲目扩大经济规模从而造成经济的不健康发展时,中央会从宏观治理角度加强反腐,以稳定经济形势。反腐败的决心体现了国家追求长治久安的决心,提升反腐败的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途径。
第三,腐败治理也应当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腐败治理应当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转型的大框架中,遵照党中央的精神和指示,执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部署,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互相配合,实现对腐败问题的综合治理。腐败治理的现代化要求对传统的治理模式进行反思,例如手段单一性、注重结果和惩罚、选择性打击、追求对腐败的控制等。腐败治理的现代化包含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前者要求建立反腐败的长效机制,以及设立严密的法律规则体系规制公职人员行为;后者要求发挥协同性和多元性,推动对腐败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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