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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了帮助在越南投资的中资企业了解和熟悉越南法律制度,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规避、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作者编写了《越南外商投资法律指南》。本指南分为十二章,前两章介绍了越南的投资环境,第三章主要介绍了越南的投资准入制度,包括投资形式、禁止投资和附条件的投资、鼓励投资的行业及投资优惠政策和批准程序等。第三至十二章介绍了越南的其他各项相关法律制度,如劳动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外汇法律制度等内容。本指南结合越南投资法律规定,分析了中资企业在越南从筹备、设立到运营及退出的投资全过程需关注的法律事项,将法律规定、实务与商业决策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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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晓君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秘书长、区域国别学院院长(兼)、海外利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司法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专家,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越]邓光方(DANG QUANG PHUONG)
法学博士,独立执业律师、河内市律师协会会员、越南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越中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员,历任审查员、法官、审判长以及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具有丰富的司法、立法与法律教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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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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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序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此之下的国际环境变得越加复杂,国际关系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但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的时代主题。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通向共同繁荣的机遇之路。在新时代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号角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同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投资。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包括东盟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断深化经贸合作,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各方在经贸合作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也催生了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截至2020年5月,中国已先后与138个国家、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取得了早期成效,为各国和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更多空间,也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构筑了更坚实的新平台。由此带来的是共建各方经贸往来金额的持续增长。2013~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04万亿美元增至1.34万亿美元。2019年,中国与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货物贸易总额达1.90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41.5%;其中,出口总额9837.6亿美元,进口总额9173.9亿美元。同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178.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达380.6亿美元,进口总额达798.2亿美元。2020年,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更是在全球性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下逆势上扬,前三季度双方贸易额达4818.1亿美元,占中国外贸总额的1/7,这充分显示了双方合作的强劲韧性。
在投资领域,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投资合作项目方面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确保投资的可持续性,并着力为投资者营造公平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2013~2019年,中国对外投资持续拓展,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设立企业超过2.2万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以来,中国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达107亿美元,同比增长76.6%,凸显中国与东盟国家投资合作的巨大潜力。以上数据表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而机会和成果同属东盟各国及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国。
当然,在共建“一带一路”投资交往和中国-东盟投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中国投资者在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的困境与难题,诸如部分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面临较大的非商业性风险、投资遭遇非政府组织的阻碍等。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法治合作与交流还存在短板,投资者对“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法律制度、投资政策缺乏认识和了解,并往往忽略了各国文化习俗差异,从而引发投资风险,造成不必要损失。为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中国投资者需要熟悉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商投资法律、政策与相关制度,了解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和制度风险,提前做好投资规划,有针对性地实施投资战略,最大限度地规避投资风险。
我们必须认识到:“一带一路”是各国共同的事业,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并需要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以实现各国之间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这要求共建国家共同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开展法治领域的合作,运用法治化手段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也为促进与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与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就中国而言,中国将继续坚持“开放包容、互利互赢”的合作原则,以绘制工笔画的精神,同东盟国家一道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行稳、致远,以高质量的发展开创更美好的未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作出实质性贡献。
“‘一带一路’国别投资法律实务指南丛书”是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协同东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组织共同编撰,通过“一国一法”的形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各国不同的投资法律制度与投资政策,以翔实的内容、权威的表达,分门别类,旨在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指导,帮助投资者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政策,避免盲目投资引发法律风险,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2021年1月
序
2025年是中国越南建交75周年。75年来,中越关系不断深化发展,双边投资和贸易显著增强。中越积极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推动陆海联运新通道建设,不断为双方经贸、投资合作助力。2022年,前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中国共产党二十大闭幕后不久成功访华,双方发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在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两党总书记达成的系列共识引领下,中越关系保持积极发展势头,取得重要进展。面对国际格局变革动荡、多重危机肆虐侵袭,中越携手共进、守望相助,共同促进和平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中国是越南引进外国投资的重要国家,随着中越经贸往来的快速增长,越南已经成为中国第六大贸易合作伙伴,双方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潜能不断提升。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携手越南高校、仲裁中心、律所,组织两国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编写《越南外商投资法律实务指南》,以服务于两国在投资领域的深入合作与发展。
本书内容涵盖了越南投资准入、土地、劳动、就业、环境、外汇管制和投资争端解决等法律制度,能够帮助中国投资者全面了解越南的投资环境以及与投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聚焦中国-东盟地域法治建设,是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 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备案中心,在促进中国-东盟法治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与越南法学会、法律类高校、各大律所合作历史悠久、关系密切。双方深入合作培养高级法律人才,共同推动了越南的法治建设。
祝愿越南法律类高校和其他法律部门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继续深化法治合作与交流,为中越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DANG QUANG PHUONG
2025年1月6日
编写说明
东盟国家积极响应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携手共建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功能,帮助中国到越南投资的企业更全面地了解越南相关投资信息,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携手越南胡志明经济法律大学,共同组织中越两国法律法学界的专家,助推中国与越南法律、制度交流及法律实践合作,共同编写本书。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中国与越南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呈现出全面、强劲发展势头,中越加紧双方发展战略对接,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深化产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贸易等各领域合作,服务好各自经济社会发展,中越经贸合作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本书的出版标志着中越法律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进入了更成熟与务实的新阶段,也是中越法律法学界以实际行动推动中越两国经济文化交流的明证,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中国与越南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和“两廊一圈”合作备忘录的实践。
越南胡志明国家大学——胡志明经济法律大学、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从资料的选取、数据的落实、人员的组织、内容的编写与审订等方面做了大量周到细致的工作,其中参与编撰的越南胡志明经济法律大学法学院与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与其他中越学者紧密配合、深入沟通,倾注了大量心血,使本书得以顺利完成。本书对越南投资政策、投资方式、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劳务用工政策、税收政策、环境政策、争端解决、外汇管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介绍,正好满足了中越双方加强投资领域合作的意愿及中国广大投资者赴越南投资的现实需求,能为广大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赴越南投资提供权威和专业的法律指导。
尽管本书的编写充分发挥了中越法学专家、律所在司法实务方面的优势和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东南亚法律研究、数据库资源以及东盟国家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但由于随着越南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转型,其国内相关政策、制度也不断进行调整完善,投资政策与法律法规因现实需要而不断更新、变化,给本书的编写造成困难。加之编者水平有限,资料来源途径存在差异,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增补与修订工作中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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