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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依托大数据技术所形成的智能化应用,并且能够对法律内容进行精准分析的实践应用较为稀缺,在目前的法律应用系统建设中,更多的仍然偏向于流程化系统的建设以及数据图表的可视化应用。基于此,本书秉承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精神,从人工智能与法律深度融合的新视阈剖析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实现路径。本书总体上分成四章。第一章重点阐释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时代机遇。从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崛起以及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场景构建等三个方面证成人工智能时代下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发展趋势。第二章重点阐释量刑公正的均等化与可及化。本章贯彻量刑规范化的基本立场,指出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关键是精准描述司法理性,并进一步阐明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实现方法和路径。第三章重点阐释正当归责的均等化与可及化。以人工智能的刑法责任分配为中心,着重剖析了网络犯罪治理及恐怖主义治理中的正当归责问题。第四章营商环境法治的均等化与可及化。以智能合规在数字经济平台下的应用为基础,构建营商环境法治生态系统,并进一步分析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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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燕玲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人工智能法律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华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小包公·法律AI创始人;全球人工智能法学教育联盟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常务理事;G20反腐败追赃追逃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法律深度融合的研究、研发和应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项;21份研究报告获中央领导及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国家发明专利7项,已受理发明专利10项,已通过授权的软件著作权32项。落实国家产学研用号召,创办小包公·法律AI,研发的智能系统广泛应用于全国检察院、法院、高校、企业和律所,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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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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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发展趋势001
第一节 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时代机遇与困境003
一、从人工智能到人工智能法律应用003
二、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发展困境008
三、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场景构建:以类案数字化为例013
第二节 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之智能化的技术路径019
——以命名实体识别技术为视角
一、命名实体识别在法律人工智能中之应用基础020
二、法律规范文本中命名实体识别之实现路径:以法律检索为例023
三、司法文书文本中命名实体识别的实现路径028
第三节 法律人工智能的实践探索035
一、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的兴起035
二、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的应用037
三、我国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045
第四节 法律人工智能的未来展望:从ChatGPT的诞生谈起049
一、智能法务系统的一体化050
二、智能法务运用场景的全面化和深入053
三、司法大数据的多维深度加工056
四、法律行业智能化的展望063
第二章 人工智能时代下公正量刑的均等化与可及化067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视角下的量刑公正069
一、量刑规范化当前的价值所求069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070
三、量刑规范化的基本路径074
四、结语084
第二节 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关键是精准描述司法理性084
一、精准量刑须依赖司法理性的实现085
二、精准描述司法理性的步骤087
三、精准描述司法理性的实现091
四、结语100
第三节 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实现方法与路径101
一、问题的提出101
二、精准量刑的理念前提102
三、大数据精准量刑的方法:因合规而精准105
四、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实践路径:因实证而精准110
第三章 人工智能时代下正当归责的均等化与可及化117
第一节 人工智能时代的刑法问题与应对思路119
一、问题的提出119
二、人工智能时代的犯罪主体蜕变119
三、人工智能时代的刑事责任与基本思路126
四、人工智能时代的刑法立法课题及其展开130
第二节 网络犯罪治理:类型化、平台化与体系化140
一、网络犯罪的具体样态140
二、分析与讨论147
三、网络犯罪治理模型展望149
第三节 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150
一、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本质属性150
二、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样态153
三、人工智能时代恐怖主义行为的刑法规制路径159
四、结语164
第四章 人工智能时代下的营商环境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165
第一节 智能合规在数字经济下平台治理的应用167
一、定义与解释167
二、从定义看数字经济下平台治理的核心要素169
三、数字经济中平台治理的层次化分析176
四、智能合规的发展180
五、智能合规应用在数字经济下平台治理的可行性183
六、未来与展望185
第二节 营商环境法治生态系统模型构建186
一、法治生态系统模型之证明187
二、法治生态系统模型之构建191
三、法治生态系统模型之适用198
第三节 总结与展望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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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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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可及性”,这一战略部署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揭示了制度供给与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逻辑。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其均等化要求突破地域、城乡、群体间的制度藩篱,而可及性则强调服务供给与需求主体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这一双重目标与法治建设形成结构性呼应:法治作为现代治理的核心手段,其价值内核与运行机制同样需要遵循均等化与可及化的治理逻辑。所谓“法治的均等化与可及性”,是指群众能获得大致均等的法律服务与法治产品,其核心是机会均等、全面普惠,旨在将“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传统领域拓展至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领域,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弥补城乡、区域、不同人群享受法律服务资源上的差距,解决法律资源分布不均、司法效率不足、权利救济门槛过高等问题,使公众共同享受法治中国的建设成果。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仅需要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创新和完善,更需要借助科技手段,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以量刑问题为例,我国量刑规范化与精准量刑的政策演进以技术赋能与制度约束的双向互动为主线,通过核心规范性文件构建“标准化框架—智能工具赋能—量刑逻辑可视化”的递进式改革路径:2010年《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首次对15类常见犯罪确立“起点刑±调节刑”的量化模式,奠定量刑均等化的数学基础;2014年《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将罪名扩展至23类,明确基准刑计算规则与调节比例,通过“公式化”裁判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2021年修订版《量刑指导意见》增设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动态调节因子,同步建立量刑偏离度智能预警机制,防止技术固化导致个案正义流失;2023年《关于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将量刑模型纳入伦理审查,明确提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产品应用和服务运行全过程”。统一数学建模与全国类案数据池有效缩小了东中西部法院量刑差异,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北上广同质化的裁判资源支持。与此同时,量刑计算逻辑可视化与偏离度预警机制使当事人更易预判裁判结果,司法可及性从“物理接近”升级为“认知可达”。
然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依托大数据技术所形成的智能化应用,并且能够对法律内容进行精准分析的实践应用较为稀缺。在目前的法律应用系统建设中,更多的仍然偏向于流程化系统的建设以及数据图表的可视化应用。当前智慧司法的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如“重建设,轻应用”的意识、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功能开发中应用程度不高、司法大数据资源的效用远未发挥充分等。对此,需要在积极探索相关人工智能技术如何应用于智慧司法建设的进程中,有效地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司法大数据资源深度融合,研发出高效、可靠的智能法律应用产品。
在司法大数据研究领域,理论探索更倾向于宏观命题和一般性原理,技术实现更倾向于事务管理性模式这一路径。对“人工智能 法律”的研究大抵仅能将人工智能作为一个概念、现象或者社会发展的前景,再进行研究。例如,在中国知网以“人工智能”“法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发现,其研究范围大致为人工智能之法理、法律人工智能之伦理问题与中国经验及其优化路径、人工智能之算法风险及其应对,等等。这些研究固然重要,然而,人工智能的崛起所带来的问题治理只是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一个侧面。如果只看到人工智能的负面影响,而未能发掘其积极意义,必然造成资源浪费,无法构建匹配现代文明水平的法治模式,难以达到应有的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水平。此外,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其内含了机器学习、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这些科学知识对于相关新型犯罪的理解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研究往往局限于固有法学理论模型的应用,而忽视新型的犯罪现象。这使法学理论分析与技术现实情况相脱节,难以得出妥当的结论。因此,需要促进人工智能与法律深度融合,应用高科技解决经久难以克服以及层出不穷的法治难题。
基于此,本书秉承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精神,从人工智能与法律深度融合的新视阈剖析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实现路径。本书总体上分成四章。第一章重点阐释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时代机遇。本章从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崛起以及人工智能法律应用的场景构建三个方面证成人工智能时代下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本章首先回顾了人工智能从萌芽到成熟的发展历程,探讨了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前景,尤其是在类案数字化、智能合同审查、智能法规检索等方面的实践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人工智能技术在提高法律服务效率方面的巨大潜力,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第二章重点阐释公正量刑的均等化与可及化。本章贯彻量刑规范化的基本立场,指出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关键是精准描述司法理性,并进一步阐明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实现方法和路径。通过对量刑规范化的基本方法和路径的详细解析,本章揭示了量刑公正的重要性,以及大数据技术在其中的作用。具体而言,本章首先介绍了量刑规范化当前的价值所求,探讨了量刑的基本方法和路径,随后深入分析了大数据精准量刑的关键步骤和技术实现方法。通过这些内容,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大数据技术如何帮助法官在量刑过程中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特点,从而实现量刑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重点阐释正当归责的均等化与可及化。本章以人工智能的刑法责任分配为中心,着重剖析了网络犯罪治理及恐怖主义治理中的正当归责问题。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挑战。本章通过分析网络犯罪的具体样态和恐怖主义行为的本质属性,探讨了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有效治理这些问题。同时,本章还详细阐述了网络犯罪治理的类型化、平台化和体系化路径,以及恐怖主义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路径,为相关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第四章则聚焦于营商环境法治的均等化与可及化。本章以智能合规在数字经济平台下的应用为基础,构建营商环境法治生态系统,并进一步分析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平台治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本章首先定义了数字经济下的平台治理,并从核心要素、层次化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探讨。在此基础上,本章介绍了智能合规的发展及其在数字经济平台治理中的应用可行性,为未来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最后,本章通过分析76份裁判文书,探讨了后疫情时代食品安全风险的规制路径,强调了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原则和规制路径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本书通过多维度的探讨和分析,系统地揭示了人工智能时代下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实现路径。本书不仅关注了技术层面的创新和应用,更注重从法律制度和社会治理的角度,探讨如何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法治的均等化与可及化。具体而言,本书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首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本书不仅从理论上探讨了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重要性和实现路径,还结合了大量的实践案例,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参考和借鉴。通过这些案例,读者可以更直观地了解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领域的具体应用,以及其带来的实际效果。其次,跨学科的研究视角。本书融合了计算机科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从多个角度全面探讨了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问题。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不仅丰富了研究内容,也提升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再次,前瞻性的思考。本书不仅总结了当前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还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前瞻性思考。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背景下,本书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的观点和建议,为未来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思路。最后,具体的操作指南。本书不仅提供了理论上的分析,还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南和建议。例如,在量刑公正、网络犯罪治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本书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路径和操作方法,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提供了实用的工具和参考。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本书的出版希望能够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提供一个有益的参考,推动法治均等化与可及化的研究和实践走向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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