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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将地方政府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集结,将抽象的法律条款进行格式化、程序化处理形成法律服务产品,将相关的政府常用法律法规、法律服务产品集结交付政府机关,由政府工作人员、法务对接人员按程序流水化作业,如此做法能很大程度上消除实务中行政行为实体合法、程序违法的隐患,助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本书就是基于以上想法而来。本书有关程序的说明可操作性强,地方政府和部门可以相互推广使用。对于长期沉浸在文山法海中的政府法律顾问、行政专业律师,本书既可以作为工具书,方便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省去其进行研究与梳理的时间,直接使用书中程序、文书模板等内容,方便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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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何丽君
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主任;原杭州大学法学学士;三级律师;长期深耕行政领域;浙江省律师协会评定的首批行政专业律师,金华市律师协会第六届行政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第三届“浙江省优秀女律师”,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行政执法监督员、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李晓阳
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现任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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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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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常见行政程序流程(部分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
(一)已建成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流程图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流程图
(三)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流程图
(四)城中村改造实施程序流程图
(五)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流程图
2.行政强制措施紧急程序流程图
3.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流程图
(六)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
2.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
二、地方政府常用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参考格式模板
1.予以公开答复书(已对外公开)
2.予以公开答复书(复印提供)
3.予以公开答复书(近期对外公开)
4.不予公开答复书(国家秘密类)
5.不予公开答复书(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
6.不予公开答复书(“三安全、一稳定”类)
7.不予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
8.予以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
9.(经审查决定)予以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
10.予以(部分)公开答复书(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类)
11.不予公开答复书(内部事务信息)
12.不予公开答复书(过程性信息)
13.不予公开答复书(行政执法案卷)
14.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无法提供答复书(本机关不掌握但提供有关单位信息)
16.无法提供答复书(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无法提供答复书(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8.无法提供答复书(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申请)
19.不予处理答复书(重复申请)
20.不予处理答复书(行政查询事项)
21.不予处理答复书(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二)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答辩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
1.行政复议答复书
2.行政答辩状
(三)强制拆除已建违法建筑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2.调查(询问)笔录
3.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1)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城镇违法建筑)
(2)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乡村违法建筑)
4.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1)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城镇违法建筑)
(2)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乡村违法建筑)
5.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1)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城镇违法建筑)
(2)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乡村违法建筑)
6.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城镇违法建筑)
(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乡村违法建筑)
7.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1)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城镇违法建筑)
(2)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乡村违法建筑)
8.到场通知书
9.领取物品通知书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1)非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预公告
(2)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预公告
2.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3.入户调查登记和意愿征询的通告
(1)非旧城区改建项目入户调查登记的通告
(2)旧城区改建项目入户调查登记和意愿征询的通告
4.征询意愿(旧城区改建项目)
(1)征询意愿表
(2)征询意愿结果公告
5.调查表
6.产权认定
(1)未经登记房屋审核认定表
(2)改变房屋用途审核认定表
7.房屋调查结果的公告
8.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9.听证
(1)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公告
(2)听证会记录
(3)听证会确认登记表
10.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11.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表
12.资金到位登记
1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授权委托书
14.征收决定
15.征收决定的公告
16.选择评估机构通告及选票
(1)选择评估机构通告
(2)选票
17.评估机构选择结果公告
(1)关于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2)未能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3)关于投票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4)未能投票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5)关于抽签/摇号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18.评估机构委托合同及委托书
(1)评估委托合同
(2)评估委托书
19.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
20.签约及腾空期限公告
21.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回证
22.补偿协议
(1)货币补偿协议
(2)产权调换协议
(3)产权调换补充协议
23.旧城区改建签约率达80%的公告(旧城区改建项目)
24.支付单
25.腾空验收交付单
26.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方案
27.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五)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
1.土地征收预公告
2.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3.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1)征收土地情况调查确认表
(2)征收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表
(3)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表
(4)征收土地权属、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调查成果告知书
(5)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授权委托书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6.听证告知书
7.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听证事项)
8.补偿安置协议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青苗及附属物补偿协议书
(3)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
9.土地征收公告
10.支付单
11.腾空验收交付单
12.补偿安置情况告知书
13.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14.行政协议履行催告书
15.履行行政协议决定书
(六)城中村改造实施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以浙江省金华市为例)
1.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纳入成片开发方案、城中村改造)
(1)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纳入成片开发方案)
(2)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城中村改造)
2.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公告
3.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
4.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授权委托书
6.城中村改造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7.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8.征收公告
9.支付单
10.腾空验收交付单
11.补偿安置情况告知书
12.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七)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参考格式模板
1.履职申请答复书
2.信访处理意见书
3.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
三、常用法律法规
(一)全国性规定
1.综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3.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问题的答复
司法部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4.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委员会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人民法院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征收拆迁案件中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裁执分离”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
5.征收
(1)一般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的通知
(2)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对农民集体土地确权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
(3)用地审批
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的批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各类用地报批会审办法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5)集体土地征收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费性质的批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政府采购与招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7.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地方性规定(以浙江省及金华市为例)
1.综合规定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
2.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修订)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修订)
3.行政复议
浙江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试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的指导意见
4.行政诉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具体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5.违法建筑处置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违法建筑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违法建筑处置暂行规定》的通知(部分修订)
6.征收
(1)一般规定
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2)土地权属
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行政处理程序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若干意见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金华市区2024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补偿标准》的通知
(4)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7.其他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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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实践的“操作手册”
——为依法行政提供全流程解决方案(代序)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已成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命题。我的学生何丽君从事行政业务十余年,在办案之余,结合实务经验和思考,带领其团队所著的《政府常见行政行为程序指引、文书模板及法律法规汇编》,既是其经验和智慧的总结,也是一部直击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痛点、堵点和难点的著作。
本书将政府信息公开、违法建筑处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等高频业务中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步骤明晰、可操作的流程图,让法律条文不再是晦涩的文字,而成为可按图索骥的操作手册,有效防范程序违法风险。这种将理论深度与实践精度相结合的创作方式,真正实现了“让法律走到政府工作一线”的初衷。
本书的独特价值在于其“体系化”与“工具化”的双重属性。针对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岗位变动频繁、法律知识更新滞后的痛点,将行政行为拆解为“步骤清单”,工作人员可按流程逐项对照执行,大幅降低程序违法风险。
本书集“程序指引 文书模板 法规汇编”三位一体的架构,让依法行政从理念转化为可落地的工作方法,尤其适合工作繁重、亟须高效解决方案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月省部级主要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本书的出版恰逢其时——当老百姓法律意识日益增强,政府行政行为面临更严格的司法审查时,它为解决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不足等问题提供了切实解决路径。对政府法律顾问与行政律师来说,书中提炼的实务经验与工具模板可作为案头工具书,直接应用于法律论证与文书起草;对地方政府来说,此书相当于建立了一套依法行政的流水线,既能提升行政效能,又能防范行政风险。
法治是一场只有前方的跋涉。这部作品不是完美的终点,但它以积土成山、积水成海的务实精神,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让每一个行政行为都经得起司法与时间的检验,共同书写法治中国的壮丽篇章!
胡建淼
2025年7月
自 序
管仲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为领导干部画出了一道道为官从政的“底线”和“红线”,为中国梦绘就法治中国“施工蓝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人机缘巧合介入地方政府法律事务。从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申请、信访答复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从对行政业务的彷徨到多次上北大进修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后的内心确信;从行政协议、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到参与地方立法研讨与评估;从单打独斗到组建行政业务团队承接地方政府重大专项的法律顾问……近十年的行政法律实务与理论相互打磨与切换,处理地方政府及部门行政业务有了一定心得。鉴于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岗位变动频繁,没有太多时间学习和消化专业法律知识,而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逐年提高,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职时并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知识和思维进行说理、开展工作,不利于政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同时,还有损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如何让广大地方政府领导干部更好地学法、用法?如何实现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举?如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本人一直有一个想法就是将地方政府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集结,将抽象的法律条款进行格式化、程序化处理形成法律服务产品,将相关的政府常用法律法规、法律服务产品集结交付政府机关,由政府工作人员、法务对接人员按程序流水化作业,如此做法能很大程度上消除实务中行政行为实体合法、程序违法的隐患,助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本书就是基于以上想法而来。本书有关程序的说明可操作性强,地方政府和部门可以相互推广使用。对于长期沉浸在文山法海中的政府法律顾问、行政专业律师,本书既可以作为工具书,方便其查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省去其进行研究与梳理的时间,直接使用书中程序、文书模板等内容,方便高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2月省部级主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本书是本人及团队成员第一次以出书的方式表达对良法善治的追求。法治其实不是一个有完工之日的工程,法治建设一直在路上。不管是一大步,还是一小步,都是前进的脚步。本书中难免有疏漏,但心怀“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的初衷,期望这本书能成为地方政府和部门工作人员、政府法律顾问、行政专业律师的常用法律工具书,期待法治中国、法安天下,使人人皆能在法律的庇佑下,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共铸社会之繁荣昌盛,同谱法治之壮丽辉煌!最后,非常感谢胡建淼老师对本书内容的指点和建议,感谢团队成员吴昊敏、龚晨思对本书编排的大力支持!
何丽君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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