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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以实现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
贯彻“商业 管理 法律”深度融合理念
解锁公司全生命周期法律密码
让公司不怕用官司、不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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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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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涉及公司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及激励、公司治理、合同、应收账款、人力资源、投融资、并购、广告、品牌、知识产权、公司财物、电子商务、行政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解散、破产、证据、时效和期限、危机和争议解决等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的主要领域,对每一个细分领域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通过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总结整理了该领域比较重要的、步骤化的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筹划技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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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陈小英,高级合规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合伙人、运筹团队民商事业务负责人,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等。服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筹划与企业合规、民商事危机管理与争议解决。出版著作3部,获得广东省律师行业、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等授予的市级以上奖励10余项。
蒋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广东广信君达律所运筹团队行政法业务负责人,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法治督察专员、广州市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副院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立法与政府规章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服务领域:立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企业行政合规、行政争议解决。出版著作4部,在《前进论坛》《中国律师》等杂志上发表法律专业文章30余篇,获得全国律协、广东省政协、广东省律协、广州市委统战部、广州市律协等授予的市级以上奖励6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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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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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设立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公司股东出资
一、准确把握公司股东出资形式
二、股东用非货币财产出资程序上须符合法定要求
三、加强股东出资合规管理
四、股东出资不到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第二节 公司设立文件
一、公司设立协议
二、公司章程
第三节 公司发起人责任
一、发起人责任类型
二、发起人责任规避合规措施
第二章 公司股权结构及激励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股东资格确认
一、根据股东名册确认
二、根据公司章程确认
三、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确认
四、根据实缴或认缴出资的事实确认
五、根据受让或继受的事实确认
六、根据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及出资事实确认
第二节 公司股权结构设置
一、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常见情形
二、关于股权结构设置的合规性建议
第三节 员工股权激励
一、正确选择员工股权激励的方式
二、审慎设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及协议
第三章 公司治理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公司股东权利义务
一、保障股东合法权利的正确行使
二、督促股东全面合规履行法定的义务
三、依法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一、依法设置股东会的职权及规则
二、依法设置董事会的职权及规则
三、依法设置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及规则
第三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慎重选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避免出现资格禁止情形
二、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及法定的禁止行为
三、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监管并及时采取救济行动
第四章 合同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订立前
二、合同订立时
第二节 合同履行
一、对合同履行实施全方位的法律监管
二、准确把握合同履行变更
第三节 合同终止
一、正确、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
二、注意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履行
三、注重对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履行
四、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合同归档体系
第五章 应收账款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事前预防
一、充分了解交易相对方资信
二、交易谈判中重视账款回收细节
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账款相关条款
四、建立公司内部客户诚信数据库
第二节 事中控制
一、交易履约监管到位
二、交易变更必要、适当且明确
三、交易中止或终止及时、正确
四、证据收集全面、准确
第三节 事后监管
一、全面动态掌握账款情况
二、及时主动催收账款
三、采取有效措施催收账款
四、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第四节 长效机制
一、实施应收账款催收专人负责制
二、规范账款催收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形成账款催收的风险预警机制
四、拟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账款催收配套文件模板
五、制定账款催收的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制度
第六章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公司规章制度
一、规章制度须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二、规章制度制定、修改须履行民主程序
三、规章制度须履行公示程序且有效送达给员工
四、规章制度内容须合法合理
第二节 公司对外招聘
一、招聘文件内容不能存有歧视性信息
二、招聘文件内容设置需符合岗位实际情况
三、公司录用条件需具体明确且存档备案
四、录用文件需谨慎作出及发出
第三节 员工入职
一、选择正确的用工类型
二、对员工进行入职审查
三、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四、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合法合理设置劳动合同条款
第四节 员工在职
一、及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二、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三、及时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四、公司应注重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三、及时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且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公司要求员工竞业限制应支付对价
第六节 劳动人事争议前期应对
一、需摒弃对劳动人事争议的错误认知
二、需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前期法律应对工作
第七章 投融资、并购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项目启动前
一、确定项目合作模式
二、慎重确定合作意向
第二节 项目开启时
一、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二、进行全方位法律尽职调查
三、审慎设置相关合作协议
四、注重对项目运作全过程法律文件的审查
第三节 项目退出时
一、及时解除或终止合作协议
二、及时办理股权的转让手续
三、及时做好项目的清算及结算
第八章 广告、品牌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广 告
一、法律责任
二、注意要点
第二节 品 牌
一、品牌创立
二、品牌保护
三、品牌推广
四、品牌运营
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双重价值
第二节 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三节 常见类型
一、商业秘密
二、商标专用权
三、专利权
四、著作权
第十章 公司财、物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公司财产
一、财产混同
二、公司资产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三、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资产
第二节 公司物品
一、公司印章
二、公司会计资料
第十一章 电子商务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电子合同管理
一、电子合同订立
二、电子合同履行
第二节 特殊电子商务交易
一、线上促销
二、“直播带货”
第三节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
一、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二、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
第十二章 行政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行政合规多元价值
第二节 主要适用领域
第三节 行政合规管理体系
一、公司行政监管合规风险调查、评估
二、建立公司行政监管合规专项计划
三、强化公司行政监管合规培训
第四节 行政执法调查
第十三章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第一节 风险严重性与多样性
第二节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双重价值
第三节 刑事法律风险调查、评估
第四节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第五节 法法衔接
一、行政许可与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二、行政处罚与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监察调查与公司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第十四章 公司解散、破产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公司解散
一、公司内部需先明确是否具备法定的解散事由
二、公司解散需根据不同的解散方式,履行不同的法定程序
第二节 公司破产
一、需严格审查公司破产的必要性
二、公司申请破产需真实可靠,切勿虚假破产
三、公司有关人员应履行公司破产相关法定义务
第十五章 证据、时效和期限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证 据
一、明晰证明责任分配与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掌握证据的形成、收集与保全方式
三、了解证据的法定形式与司法要求
四、明确举证时限要求
第二节 时 效
一、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二、商事仲裁时效
三、行政执法中的追究时效
四、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时效
第三节 期 限
一、实体法上的期限
二、约定中的期限
三、程序法上的期限
第十六章 危机和争议解决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
第一节 解纷手段比较适用
一、非诉讼手段
二、诉讼手段
三、非诉讼手段与诉讼手段的组合运用
第二节 预防性长效机制
第三节 法律专业智慧定位
一、底线思维
二、专业思维
三、管理思维
四、长线思维
后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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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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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在先贤孔子看来,对诉讼案件的明察善断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使诉讼案件自始不产生。与之相仿,笔者在长期为公司提供各类诉讼、仲裁案件代理专业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从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口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也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有没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让公司不用打官司?如果实在迫不得已必须打官司,有没有可能最大限度地让公司不怕打官司?这可以说是深藏在广大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心底的两个“法律之问”。
与此同时,基于法律实务经验,我们清楚地知道,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这两个“法律之问”,并不是因为他们不重视法律,而恰恰相反,他们往往是在公司经历了仲裁或诉讼案件,即俗称的“官司”之后,才越发有这样的“法律之问”。从大数据角度看更是如此,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我国GDP约为121万亿元,而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结案标的额9.9万亿元,结案标的额占GDP的比重约为8%,同时如果将结案标的额和一线城市的2022年GDP对比,则约相当于2.2个上海或3.4个广州的GDP。
对此,首先,我们需要确切地指出,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法律之问”背后,对公司而言,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和客观原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就算是稳赢的官司,走完一审、二审等全部司法程序也可能要拖个一两年,时间成本非常高;第二,官司赢了之后,能否执行可能还是个问题;第三,一旦争议金额比较大,诉讼费、仲裁费等司法维权成本通常也不菲;第四,公司作为被告的,公司财产还可能被查封,导致现金流困难;第五,官司打多了,难免给潜在客户造成不好的印象;第六,败诉还可能面临巨额经济赔偿责任;等等。
其次,我们更需要旗帜鲜明地指出,广大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们的上述“法律之问”,有非常明确的肯定性答案,那就是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公司不用打官司,就像“上医治未病”一样。如果不得不打官司,也可以最大限度地让公司不怕打官司。当然,这对广大公司而言,都是一个长期的、专业的系统工程,还要寄希望于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从公司筹备成立到公司合法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均持之以恒地贯彻“商业+管理+法律”的深度融合发展理念,借助外聘律师、法务人员等专业力量,将有效的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落实到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与各方面。从公司决策的角度看,也就意味着,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在专业化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商业判断和利益平衡,最终统筹兼顾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行稳致远。
具体而言,通过卓有成效的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最大限度地让公司不用打官司、不怕打官司,对公司而言,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十一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是可以让公司尽可能地避免落入合作方有意、无意设置的各种“法律陷阱”,最后即便全力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权,也不得不接受败诉后的巨额财产损失。
二是可以让公司、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可能地避免因不当商业模式创新而面临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法律风险。
三是可以让公司尽可能地避免因客观情况变化出现涉法涉诉“黑天鹅”现象,进而产生经营严重困难或严峻品牌危机。
四是可以让公司尽可能地避免在经过旷日持久的官司之后,只赢得一张可能会无法执行到位的胜诉判决书。
五是可以尽可能地打消合作方违约或侵权的“碰瓷”风险,从而让公司免受印章、银行账户、资金、场地、设备设施等查封、扣押、冻结的司法限制,尤其是避免因现金流冻结等导致的经营不能,甚至是被迫倒闭。
六是可以让公司即使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也能在法律依据、证据、事实根据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为迅速地协商解决或调解结案创造有利条件,避免旷日持久、久拖不决,也立于不败之地。
七是可以让企业家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免受定罪量刑的刑事风险,同时不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
八是可以让公司财产、权益免受来自个别员工等内部的不法侵害。
九是可以让公司的司法维权成本(如诉讼费等)尽量由违约或侵权的合作方承担,增加对方违约或侵权成本,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现金流与收益。
十是可以让公司在行政处罚公开、司法公开的大背景下,尽量不因官司而给外界产生资信上的不良印象,从而有利于商务合作与资本市场运作。
十一是可以让公司尽可能地聚焦主营业务,减少内部管理难度、工作事务及沟通成本等。
概言之,本书所称的“公司全程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在全生命周期,借助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树立、落实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通过科学、专业、有效的法律管理筹划,减少、预防商事纠纷产生,以及在商事纠纷不可避免地爆发后力争立于有利甚至是不败之地,从而尽量争取以谈判和解或者是以诉讼促调解等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化解矛盾,最终实现降低或防止商事纠纷对公司运营的负面影响,为公司实现平稳、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俗地说,就是让公司不用打官司、不怕打官司。
然而长期以来,传统公司法律服务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着眼于碎片化的公司法律风险的预防、控制和解决。但公司领导者和中、高级管理人员更关心的是商事行为过程中的综合平衡问题,法律风险只是商事行为管理中的一个考虑因素,合规经营虽然是必须的,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盈利才是生存之本和发展之要。因此,过去主要从商事纠纷爆发后的事后救济和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某一类静态法律风险防控角度(如劳动人事等)切入的公司法律服务成果,客观上难以完全满足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更是实践中企业家们普遍关心和长期困扰的重大问题。
有鉴于此,笔者从系统论和公司全生命周期出发,借鉴“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跨域整合研究思路,结合所带领的专业律师团队为众多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代理和重大专项法律服务的一线实务经验,率先在国内法律界就公司法律服务研究领域,提出了“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的理念,这也是为了给公司法律服务研究领域事实上呈现的法律服务与商业运作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以实现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而非以公司法律风险预防、控制和解决为目标,公司法律风险预防、控制和解决只是实现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手段,并且只是其中的一种手段。
其二,“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注重公司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可实现性,强调为公司将合法交易中的期待利益转化为现实利益提供有效法治保障,这种保障除了是防御性的公司法律风险预防、控制和解决,更重要的是公司商业模式和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建构。
其三,“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是“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跨域整合,要求从公司全生命周期的视角,将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嵌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灵活并综合运用媒体、公关等多种手段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解决。
本书就是在“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指引下,覆盖公司主要经营管理领域和以商事纠纷事前预防为主、事中控制为辅的专门著作,建构起涉及公司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及激励、公司治理、合同、应收账款、人力资源、投融资、并购、广告、品牌、知识产权、公司财物、电子商务、行政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解散、破产、证据、时效和期限、危机和争议解决等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领域的系统化、类型化实操体系,结合案例实务并对其中涉及的疑难、复杂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基本上覆盖了公司运营全过程中的主要领域。
本书作为笔者筹划与主导的法律服务新业态丛书系列的第二本,对于企业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务全面有效防控诉讼或仲裁案件风险,均具有较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本书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显著特点:
一是理念上的引领性。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和不断改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有效减少、预防商事纠纷产生,以及在商事纠纷不可避免地爆发后力争立于有利甚至是不败之地,从而更好地降低或防止商事纠纷对公司运营的负面影响,是广大公司领导者和中、高级管理人员普遍关心和长期困扰的重要课题,本书率先着眼于此系统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是操作上的价值性。依据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的规定,笔者在对“商事法律管理筹划”理念指向的公司经营管理重要细分领域进行类型化研究的基础上,还对每一个细分领域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通过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总结整理了该领域比较重要的、步骤化的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筹划技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与诸君共勉。
是为序。
蒋利 陈小英
2025年7月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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