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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依循“问题意识—规则比较—趋势因应—理论评析—范式超越”的基本研究路径,系统探讨了当前国际法框架下国有企业规制的演进逻辑、挑战结构与可能出路,并据此提出若干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应对思路与理论主张。
內容簡介: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效率。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正深刻影响着物流行业的发展模式。然而,当前我国物流业仍面临成本高、效率低、协同弱等突出问题,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了“新质生产力”这一概念。2023年12月,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这为物流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新质生产力赋能,推动物流业向智慧化、集约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于此,河北科技大学刘紫玉课题组从新质生产力赋能与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视角出发,研究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及其路径,提出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首先,基于高质量发展理念,构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物流业创新发展、物流业绿色发展、物流业协调发展、物流业开放发展和物流业共享发展5个一级指标和12个二级指标。并借助冗余度和灵敏度对上述指标体系进行有效性检验,得出所构建的指标体系在结构上具有合理性的结论。然后选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作为研究对象,利用熵值法并依据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测算出物流业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权重,并对2016—202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物流业发展水平进行了系统评估。研究发现,中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在省份、区域和分维度层面均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和动态变化,反映了各地区在物流效率、创新能力、绿色发展、服务质量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不均衡发展格局。
其次,基于扎根理论,经开放式、主轴和选择性编码,构建了包含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的评价体系,并通过理论饱和度检验确保其合理性。然后选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研究对象,利用熵值法并依据所构建的指标体系测算权重,对2016—2023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全面了解中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区域差异提供了重要依据。
再次,围绕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结构方程模型等方法,选取2016—2023年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8个潜变量及对应测量变量,运用偏最小二乘法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并进行信效度检验、多重共线性检验等,结果表明模型拟合效果良好,各变量间路径关系显著。研究发现,教育与人力资源、绿色生态发展等因素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这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又次,围绕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路径,运用动态QCA分析法,对2016—2023年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进行剖析。研究发现,单个因素并非区域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存在5条路径可驱动其发展。根据中间解和简单解可进一步提炼为三种模型,即“教育—科技驱动的多元支撑型发展模型”“经济—基建协同驱动型发展模型”和“资源—服务统筹的综合发展模型”。
最后,围绕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全球经济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我国物流业面临机遇与挑战,需借助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一,从宏观层面提出普适性对策,包括强化教育与人力资源培养、推动科技创新与数字化转型、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绿色生态发展以及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第二,依据不同地区适用的发展模型,给出差异化的发展策略。
本书通过系统研究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机制与实现路径,为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依据和参考方法,为中国情境下新质生产力赋能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选取我国省域物流进行实证研究,从时间纵轴和空间维度探索新质生产力对物流高质量发展的组态效应及其地区差异,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参考。
本书由河北科技大学刘紫玉、陈军霞、王晴、许丽祺、郑佳宁、唐贡千龙、 张紫萱、 谭亚彬完成,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 刘紫玉完成8万字, 陈军霞完成8万字,王晴完成4万字,许丽祺、郑佳宁、唐贡千龙、 张紫萱、 谭亚彬各完成2万字。
關於作者:
毕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日本九州大学法学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浙江省之江青年学者,曾供职于日本曾我瓜生糸贺法律事务所,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贸易与竞争互动、国有企业的全球治理、系统论与国际法交叉方法等(研究成果等详见:https:person.zju.edu.cn0010017)。China and WTO Review期刊编委会成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省竞争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杭州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浙江省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
目錄 :
目 录
第一章 国有企业的国际法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建构
第一节 国有企业研究的背景、现实挑战与时代意义/002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与现实挑战/002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引领 /003
三、国有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与全球治理新挑战/005
第二节 国际法视角下国有企业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008
一、国际贸易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08
二、国际投资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3
三、一般国际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5
四、理论及比较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5
第三节 国际法视角下国有企业研究的国内文献综述/018
一、WTO多边规则视域下国有企业的相关探讨 /018
二、TPP/CPTPP区域贸易协定视域下国有企业的相关探讨 /023
第四节 国有企业国际法研究的现状评析与理论范式创新/034
一、现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与评述/034
二、本书的分析路径与理论框架 /035
三、本书的核心观点与范式创新主张/037
第二章 国有企业国际造法的动态演进、要素提炼与规制比较
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国际演进及竞争总况/042
一、“嵌入性”阶段(2006—2014年) /042
二、“排他性”阶段(2014—2018年) /043
三、“全面创设性”阶段(2018年至今)及其引发的新挑战 /044
第二节 国际贸易领域的“国有企业” /046
一、GATT第17条:“授权 职能 专门规定” /046
二、WTO反补贴规则:“控制 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47
三、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控制 职能 一般规定” /049
四、TPP/CPTPP及其他区域贸易协定及动向:“控制 专门规定”/049
第三节 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有企业” /052
一、ICSID国际投资公约与争端实践 /052
二、主权财富基金与圣地亚哥原则:“控制 职能 专门规定”/055
三、IIA规制动向:“控制 专门规定”/056
第四节 一般国际法下的“国有企业” /057
一、ILC条款第5条:“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57
二、ILC条款第8条:“授权 控制 一般规定” /058
三、UN公约第2条:“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58
四、UN公约第10条:“职能 一般规定” /059
第五节 小 结 /060
第三章 国有企业规则的造法走向、图景分析及攻防对策
第一节 “三要素”认定标准的交织与造法走向考察 /062
第二节 国有企业的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图景之主体标准/065
一、主体标准:“职能”和“授权”为主、“控制”为辅的“广义控制说” /065
二、第一层“控制”:以“所有权”为核心 /066
三、第二层“控制”:超越“所有权”/066
四、“广义控制说”下主体范围之扩张:“事实上的国有企业”/067
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图景之行为标准/068
一、新行为标准:从竞争中立系列规则入手/069
二、后TPP/CPTPP时代的竞争中立规则:美国模式 vs 欧盟模式 /069
三、揭开“竞争中立”的“面纱”:“管理贸易 国家安全”组合规则 /082
四、新行为标准之未来演进轨迹:“黑洞引力式”的国际化 /083
第四节 路径选择、攻防方案与因应措施/085
一、中欧CAI国有企业条款评析:以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为导向 /085
二、因应对策:保守型与开拓型相结合/087
第五节 小 结 /091
第四章 国有企业规制的论点梳理、盲点评析与范式超越
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三阶段研究演变/095
一、“嵌入性”阶段(2004—2014年) /096
二、“排他性”阶段(2015—2017年) /098
三、“全面创设性”阶段(2018年以后)/100
第二节 国有企业规制的中西论点分歧概评/104
一、中西分歧的核心争点:从“市场扭曲”到“国家资本主义”/104
二、制度性误读与理论建构:从“中国公司论”到“中国异质论”/104
三、二维视角的局限与替代理论的探索/106
第三节 “界面理论”:非市场经济体对WTO的挑战/106
一、“界面理论”的提出与全球贸易多样性的制度应对 /106
二、“双轨机制”的制度逻辑与操作路径 /107
三、WTO规则下国有企业规制的实践挑战与“界面”机制的限度/109
第四节 重审“界面理论”——来自国际公法专家的启示 /110
一、与国际公法的脱节:以市场为中心/112
二、二分法(Two-zone Division):国家政策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 /113
三、“行话”与“善意忽视” /115
第五节 国家作为经济行动者:TPP/CPTPP国有企业新模式足以“缓冲” /117
一、是否与国际公法更具关联性?/118
二、是否在多样化经济体系“之间”协调? /120
三、是否与非市场经济体进行包容性沟通/互动? /123
第六节 把WTO作为国有企业实验室:引入不同叙事逻辑的可能 /125
一、从“规制容器”到“政策实验室”:WTO平台功能的再定义 /125
二、界面的实验性转向:制度差异下的合作逻辑探索/127
三、从规范协调走向话语重构:WTO“实验平台”对国有企业叙事的启示 /129
第七节 超越“政府—市场”二维视角:引入“社会”第三维度 /131
一、“政府—市场”二维逻辑的理论困境 /131
二、“组织逻辑”作为转向社会维度的理论启示 /132
三、从“社会维度”发掘国有企业叙事潜力:重构全球治理框架 /134
第五章 国有企业的“社会之维”:系统论视角下的三维范式建构
第一节 社会系统理论:重构国有企业国际话语的方法论起点 /138
第二节 “三维结构”的建构逻辑:系统论与国有企业规制的适配性 /141
一、从二元框架走向三元结构:国有企业分析的新路径/141
二、主体分析维度:嵌入“社会”的再认识 /143
三、行为分析维度:“社会责任”的结构意义 /144
四、正当性重构:国有企业价值的制度定位/146
第三节 主体维度下的“社会嵌入”:功能体制 vs 生产体制的重构逻辑 /148
一、二元视角的理论困境:市场体制 vs 非市场体制 /148
二、引入托依布纳的体制理论:功能体制 vs 生产体制 /149
三、多系统耦合实践中国有企业制度的角色/152
第四节 行为维度下的“社会嵌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功能重塑 /154
一、传统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说”的局限性 /154
二、社会系统理论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功能再定义:去中心化整合装置 /158
三、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嵌合与功能转向/162
第五节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重构:作为整合功能的程序性机制设计 /163
一、从“例外条款”到“整合机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式转型 /163
二、程序性义务构建:回应“社会系统”而非“利益相关者”/166
三、正当性重塑: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国际表达与规范升级 /170
第六节 “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范式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另一种叙事逻辑 /171
一、从“重塑”迈向“创新”: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政策文件对比为示例 /173
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海内外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榜样作用 /177
三、三维范式下“政治元素”的重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论解读与制度创新 /181
第七节 在WTO“做实验”:“上传”一种新的中国国有企业叙事逻辑 /193
一、从规制趋同到制度多样:突破“政府—市场”二元框架的结构困境/193
二、国有企业改革与社会责任融合:中国制度经验的可“上传性” /194
三、重塑社会责任表达机制:从“中国特色实践”到“全球可对话范式”/196
第六章 何以“国际”:中国国有企业国际法叙事的社会转向
与范式归结 /217
参考文献 /225
內容試閱 :
目 录
第一章 国有企业的国际法问题意识与研究路径建构
第一节 国有企业研究的背景、现实挑战与时代意义/002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与现实挑战/002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引领 /003
三、国有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与全球治理新挑战/005
第二节 国际法视角下国有企业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008
一、国际贸易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08
二、国际投资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3
三、一般国际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5
四、理论及比较法领域国有企业规制探讨/015
第三节 国际法视角下国有企业研究的国内文献综述/018
一、WTO多边规则视域下国有企业的相关探讨 /018
二、TPP/CPTPP区域贸易协定视域下国有企业的相关探讨 /023
第四节 国有企业国际法研究的现状评析与理论范式创新/034
一、现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比较与评述/034
二、本书的分析路径与理论框架 /035
三、本书的核心观点与范式创新主张/037
第二章 国有企业国际造法的动态演进、要素提炼与规制比较
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国际演进及竞争总况/042
一、“嵌入性”阶段(2006—2014年) /042
二、“排他性”阶段(2014—2018年) /043
三、“全面创设性”阶段(2018年至今)及其引发的新挑战 /044
第二节 国际贸易领域的“国有企业” /046
一、GATT第17条:“授权 职能 专门规定” /046
二、WTO反补贴规则:“控制 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47
三、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控制 职能 一般规定” /049
四、TPP/CPTPP及其他区域贸易协定及动向:“控制 专门规定”/049
第三节 国际投资领域的“国有企业” /052
一、ICSID国际投资公约与争端实践 /052
二、主权财富基金与圣地亚哥原则:“控制 职能 专门规定”/055
三、IIA规制动向:“控制 专门规定”/056
第四节 一般国际法下的“国有企业” /057
一、ILC条款第5条:“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57
二、ILC条款第8条:“授权 控制 一般规定” /058
三、UN公约第2条:“职能 授权 一般规定” /058
四、UN公约第10条:“职能 一般规定” /059
第五节 小 结 /060
第三章 国有企业规则的造法走向、图景分析及攻防对策
第一节 “三要素”认定标准的交织与造法走向考察 /062
第二节 国有企业的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图景之主体标准/065
一、主体标准:“职能”和“授权”为主、“控制”为辅的“广义控制说” /065
二、第一层“控制”:以“所有权”为核心 /066
三、第二层“控制”:超越“所有权”/066
四、“广义控制说”下主体范围之扩张:“事实上的国有企业”/067
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图景之行为标准/068
一、新行为标准:从竞争中立系列规则入手/069
二、后TPP/CPTPP时代的竞争中立规则:美国模式 vs 欧盟模式 /069
三、揭开“竞争中立”的“面纱”:“管理贸易 国家安全”组合规则 /082
四、新行为标准之未来演进轨迹:“黑洞引力式”的国际化 /083
第四节 路径选择、攻防方案与因应措施/085
一、中欧CAI国有企业条款评析:以新“主体—行为”二元构造为导向 /085
二、因应对策:保守型与开拓型相结合/087
第五节 小 结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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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三阶段研究演变/095
一、“嵌入性”阶段(2004—2014年) /096
二、“排他性”阶段(2015—2017年) /098
三、“全面创设性”阶段(2018年以后)/100
第二节 国有企业规制的中西论点分歧概评/104
一、中西分歧的核心争点:从“市场扭曲”到“国家资本主义”/104
二、制度性误读与理论建构:从“中国公司论”到“中国异质论”/104
三、二维视角的局限与替代理论的探索/106
第三节 “界面理论”:非市场经济体对WTO的挑战/106
一、“界面理论”的提出与全球贸易多样性的制度应对 /106
二、“双轨机制”的制度逻辑与操作路径 /107
三、WTO规则下国有企业规制的实践挑战与“界面”机制的限度/109
第四节 重审“界面理论”——来自国际公法专家的启示 /110
一、与国际公法的脱节:以市场为中心/112
二、二分法(Two-zone Division):国家政策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 /113
三、“行话”与“善意忽视” /115
第五节 国家作为经济行动者:TPP/CPTPP国有企业新模式足以“缓冲” /117
一、是否与国际公法更具关联性?/118
二、是否在多样化经济体系“之间”协调? /120
三、是否与非市场经济体进行包容性沟通/互动? /123
第六节 把WTO作为国有企业实验室:引入不同叙事逻辑的可能 /125
一、从“规制容器”到“政策实验室”:WTO平台功能的再定义 /125
二、界面的实验性转向:制度差异下的合作逻辑探索/127
三、从规范协调走向话语重构:WTO“实验平台”对国有企业叙事的启示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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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逻辑”作为转向社会维度的理论启示 /132
三、从“社会维度”发掘国有企业叙事潜力:重构全球治理框架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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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系统理论:重构国有企业国际话语的方法论起点 /138
第二节 “三维结构”的建构逻辑:系统论与国有企业规制的适配性 /141
一、从二元框架走向三元结构:国有企业分析的新路径/141
二、主体分析维度:嵌入“社会”的再认识 /143
三、行为分析维度:“社会责任”的结构意义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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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主体维度下的“社会嵌入”:功能体制 vs 生产体制的重构逻辑 /148
一、二元视角的理论困境:市场体制 vs 非市场体制 /148
二、引入托依布纳的体制理论:功能体制 vs 生产体制 /149
三、多系统耦合实践中国有企业制度的角色/152
第四节 行为维度下的“社会嵌入”: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功能重塑 /154
一、传统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说”的局限性 /154
二、社会系统理论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功能再定义:去中心化整合装置 /158
三、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嵌合与功能转向/162
第五节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重构:作为整合功能的程序性机制设计 /163
一、从“例外条款”到“整合机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式转型 /163
二、程序性义务构建:回应“社会系统”而非“利益相关者”/166
三、正当性重塑: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国际表达与规范升级 /170
第六节 “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范式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另一种叙事逻辑 /171
一、从“重塑”迈向“创新”: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政策文件对比为示例 /173
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海内外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榜样作用 /177
三、三维范式下“政治元素”的重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系统论解读与制度创新 /181
第七节 在WTO“做实验”:“上传”一种新的中国国有企业叙事逻辑 /193
一、从规制趋同到制度多样:突破“政府—市场”二元框架的结构困境/193
二、国有企业改革与社会责任融合:中国制度经验的可“上传性” /194
三、重塑社会责任表达机制:从“中国特色实践”到“全球可对话范式”/196
第六章 何以“国际”:中国国有企业国际法叙事的社会转向
与范式归结 /217
参考文献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