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学的建设与新文科的探索 高丙中 摘要: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亟需性和重要性逐渐被学术界所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或在语言上更简洁的“非遗学”从三两个专家的提倡变成了基于较大共识的学科体制建设议题。非遗学被定位于一门前沿、交叉学科,其前沿性一方面在于它是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出来的非遗保护事业的新产物,另一方面在于它正以崭新的方式推动文化多样性条件下的人类文化认同;其交叉性既是学科演变的历史现象,也是借助新文科建设的动能呼唤理论整合和方法创新而成为显学。 关键词:文化遗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新文科 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从一个生僻而略显别扭的翻译外来词迅速广为流行,又被简略为更符合现代汉语双音节构词习惯的“非遗”。中国的非遗保护外承国际社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文件精神和项目规则,内接国内社会的传统民间文化转变为公共文化的时代大势,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逐渐从一个以“四级名录”为基础的文化项目发展为全面渗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大局和国民日常生活的公共事业。曾经在公共空间没有正当性和能见度的大量民族民间文化经过“非遗”的命名被赋予无限的动能,获得机会传承与传播、弘扬与发展以及创造性转化。民族民间文化在灰色地带,从边缘现象一跃成为百姓日常生活和国家公共生活中常见的热点现象。在此,我们毋庸赘述、细数中国非遗保护的具体成果,只想提及非遗保护在基本面貌上改变了国家公共生活和国民日常生活这个显著的事实。认识到这个事实,是我们研究国情、提升学术并建设学科的出发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或“非遗学”的提法,在非遗保护行动在中国甫一开展就出现了。十分可喜的是,非遗学从最初少数几个学者的倡导,到当下已经成为广大的非遗相关学者队伍基于比较充分的共识而投入建设的学科。非遗学能够凝聚相当广泛的学者共识,带给我们三重喜悦:一是非遗保护实践已经成绩卓著,并且具有强劲的持续发展的需求,所以需要以学科化的知识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非遗研究的多学科积累已经非常可观,需要学科整合予以学术的提升;三是欣逢国家学科体制改革提出的“新文科建设”与非遗学的建设在方向上正好契合,非遗学因而具有了制度支持的空间,非遗学的探索是少有的新文科建设的先行者,甚至可能成为新文科建设的范例。 一、非遗学,其来有自 我们不能因为看到“非遗学”这个名称是十多年前出现的,就以此作为非遗学的起点。世界上有许多事物是先存在、后命名的,更有大量的事物是被二次命名乃至不断再命名的,在后续命名发生之前已经长期存在着。追溯起来,“非遗”是对传统民间文化的选择性命名,而民间文化是对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信仰、民间工艺、民间医药等的总命名,其中,民间文学又是对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的集合命名。这么一层层地追寻起来,我们看到,非遗学是有它的前世今生的。我们今天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非遗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或综合学科,但是从对象上看,它源自研究民间文化的民俗学。非遗学承接了民俗学的研究对象。民俗学研究社会人群传习的文化,在不同时期实际调查研究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直到晚近学人明确把民俗界定为国民的日常生活文化,“民俗”概念包含的范围如果仍然用“人民的知识”(lore of the people)来总括的话,其所谓“知识”(lore)是包含构成日常生活内容及其延续性的所有常识和技能的,其中特别受关注的是所有文艺体裁和仪式行为。现有的各种民俗学概论专著大致都纳入了生产民俗(农牧业、工商业、服务业及特殊行业)、生活民俗(村社民俗、节日民俗、人生仪礼)、语言艺术(神话、史诗、歌谣、传说故事、谚语)、表演艺术(戏剧、乐舞、杂艺)、信仰民俗(自然信仰、人神信仰及其仪式活动)等。民俗学长期积累的对象分类实际上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础,该公约的文本是国际民俗学界积极参与、做出贡献而形成的,它对非遗的五类划分是对民俗学的知识借鉴。中国的非遗保护根据自身的项目存量特殊性把非遗项目划分为十类,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此处应避免将十类里的“民俗”与民俗学的民俗概念混淆,作为十类之一的民俗是特指民俗学的民俗对象被抽取了其中九个部分之后的剩余部分,主要指节会民俗、信仰民俗、人生仪礼和衣食住行等专项民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