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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全面解析食药领域27个重点罪名
准确厘定管辖、取证、立案标准、定罪量刑
提供全链条办案思路及办案技巧
推荐给公安、检察官、法官、纪检人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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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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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根据食品药品犯罪的不同行为类型,对食品药品犯罪做了介绍,梳理食品药品犯罪的具体行为类型,提示相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办理的基本思路,属于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篇;根据食品药品犯罪的不同行为类型,介绍该类型涉及的主要罪名,并就具体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梳理,属于食品药品犯罪的审查、辩护篇;最后,本书对管辖和取证等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属于食品药品犯罪的基础程序编。本书可有效辅助公安、检察、法院等人员及律师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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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汤建彬,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专家,美国国务院“IVLP”项目参访者。参编《刑事辩护教程》。
闫淮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犯罪学会理事,北京市监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实务一本通》,在《中国纪检监察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与新闻》等报刊上发表大量文章。
张思嘉,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专家,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宁夏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中卫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阿技术转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王志强,法律硕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军民融合专委会委员,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司法部死刑复核法律援助专家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律师专家组成员。参编《刑辩百人谈》。
张永福,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执业20年资深律师。
吕岩,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律协政府公共服务与应急处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会员,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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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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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概要
第一章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特点
第一节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共同特点
一、犯罪主体的多样性
二、犯罪手段的复杂性
三、犯罪行为的隐蔽性
四、犯罪后果的严重性
第二节 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各自的特点
一、食品犯罪行为独特的特点
二、药品犯罪行为独特的特点
第二章 涉食品药品犯罪行为认定及处理
第一节 犯罪行为认定问题
一、食品药品犯罪罪数的认定
二、食品药品共同犯罪的司法认定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明知”的认定标准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之“其他严重情节”认定
第二节 犯罪行为处理问题
一、主刑适用问题
二、食品药品犯罪死刑适用问题
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情形
四、走私药品案件中形迹可疑型的自首认定
五、犯罪数额的认定
六、网络销售模式下食品药品犯罪如何确定管辖方式
七、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但尚未销售的涉案金额认定
第三章 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办理思路
第一节 线索来源与核查环节
一、线索来源
二、线索核查与初判
第二节 立案侦查环节
一、立案的分析研判
二、证据收集与固定
三、抓捕与审讯
第三节 控辩审环节
一、控诉方办理思路
二、辩护方办理思路
三、审判方办理思路
四、控辩审协作机制
第二编 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章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形态如何认定
如何准确认定创新性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办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犯罪时,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未及销售的假药应否计入销售金额 犯罪形态应如何认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节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哪些属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犯罪中的“劣药”,如何认定劣药
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通过非法渠道从私人手中购进药品后销售的如何认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四节 妨害药品管理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如何认定“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五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售添加亚硝酸盐的腊肉制品的行为如何定性 如何把握超范围滥用添加行为的入罪标准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六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是否“明知”的行为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七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如何确定“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八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九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当难以确定种子真假、是否具有使用效能或者是否合格,或难以确定生产遭受的损失时,应当如何鉴定或准确认定伪劣种子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十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章 危害公共卫生类罪名释义及定罪量刑标准
第一节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实施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处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什么是“重大动植物疫情” 在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中,“重大动植物疫情”由哪个部门认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章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涉及罪名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滥用职权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玩忽职守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渎职犯罪与其他相关共同犯罪的处理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节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渎职过程中又有受贿的,应如何定罪处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四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否应以未移交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五节 商检徇私舞弊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如何区分商检徇私舞弊罪与工作失误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六节 商检失职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单位内部管理不善是否会影响对商检失职罪的认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七节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在跨境电商兴起的背景下,对邮寄、快递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徇私舞弊行为如何认定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八节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多个检疫人员共同失职导致危害结果,责任如何划分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九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认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否应以制售伪劣商品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四章 医院管理人员涉及罪名
第一节 职务侵占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职务侵占罪中“本单位财物”是否包括本单位管理、使用、运输中的财物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二节 贪污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如何认定犯罪既遂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节 挪用公款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多次挪用公款的如何计算犯罪数额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四节 受贿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慰问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五节 单位受贿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利用职务便利”是否为单位受贿罪的认定要件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六节 行贿罪
一、刑法条文
二、管辖
三、立案标准
四、犯罪行为表现形式
五、取证指引
六、常见疑难问题
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
七、定罪量刑对应表
第三编 涉食品药品犯罪办案技巧
第一章 重点问题认定与释疑
第一节 药品销售状态的认定问题
一、药品销售状态认定的一般规则
二、王某等销售假药案分析
第二节 食品药品渎职犯罪认定难点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认定难点
二、食品药品监管者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行为的辨析
第三节 食品添加物质“同等属性”的认定
一、“同等属性”的认定存在争议
二、“同等属性”的认定依据
三、“同等属性”的认定程序
第四节 非法添加到食品中的药品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问题
一、非法添加到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的中药
二、非法添加到生产经营的食品中的化学药
第五节 关于涉及药食同源的罪名甄别问题
一、药食同源案件可能涉及的罪名
二、药食同源罪名甄别时的考量因素
三、药食同源目录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路径
第六节 涉及食品药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的现状
二、把握“行刑界限”是反向衔接的基础
三、食品药品犯罪行刑反向衔接的办案要点
第七节 非法销售麻精药品的行为认定及审查要点
一、非法销售麻精药品司法认定现状
二、非法销售麻精药品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三、非法销售麻精药品案件审查要点
第二章 重要证据调取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节 如何合法有效地收集食品药品犯罪证据
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难点
二、依靠信息技术克服证据分散性问题
三、双渠道化解复杂的专门性问题
四、二元取证模式应对行刑衔接问题
第二节 网络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取证实务
一、网络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证据特点
二、电子数据的收集与鉴真
三、对证据在空间分布上具有分散性的应对
四、对证据在数量上可能存在海量情况的应对
第三节 涉案食品的鉴定、检验与认定
一、涉案食品的鉴定、检验和认定概述
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中鉴定、检验与认定的选择
三、涉案食品的鉴定、检验与认定中的问题与应对
第四节 涉食品药品犯罪快速检测方法的运用、问题及应对
一、涉食品药品犯罪快速检测方法的重要价值
二、涉食品药品犯罪快速检测方法运用的注意事项
第三章 新型办案问题应对策略
第一节 办理涉外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
一、涉外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主要情形
二、确认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
三、确认案件管辖主体
四、提供翻译
五、辩护人委托
六、内部通报
七、通知使领馆
八、探视与会见
九、境外证据材料的获取和审查
十、限制出境
第二节 域外合法的减肥药在国内销售定性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情形
一、犯罪构成方面
二、量刑情节方面
三、共同犯罪方面
第三节 对超标型食品犯罪入罪界限的把握
——从“超标程度”与“足以造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判断切入
一、食品残留物超标型案件同案不同判现状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判断方法及其局限性
三、把握超标型食品犯罪入罪界限的路径方法
第四节 食品安全犯罪行刑衔接实务难点与应对路径
一、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制度规范
二、行刑衔接实务中的焦点问题
三、行刑衔接实务难点的应对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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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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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2025年9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着重强调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执法要点,“规范行政执法,规范的是乱执法、滥执法,不是不执法,也不是执法越宽越好。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要坚持最严的标准和要求,依法检查,执法到位,坚决防止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堪称关乎国计民生的核心议题,一头连着民众生命健康,一头系着经济稳健运行与社会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通过持续强化监管举措、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为民众筑牢坚实的饮食用药安全防线。
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与科技的日新月异,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态势呈现出新变化,从传统制假售假,逐步向借助新兴技术、网络平台及跨境交易等多元化方向演变,呈现出犯罪主体多样、犯罪手段复杂、犯罪行为隐蔽、犯罪后果严重等新型特点。与此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动态更新,以契合新形势下打击违法犯罪的需求。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详细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同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阐释,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管理秩序与公众生命健康法益的界限。2025年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在此背景下,为助力食品药品犯罪办案工作精准、高效开展,提升执法、司法及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此类犯罪法律问题的理解与应对能力,也帮助社会公众更深入地认识与了解国家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的治理举措,本团队结合最新政策导向与实务需求,精心编写了《食品药品案件办理手册》。我们期待凭借专业内容,为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办理提供坚实的实务经验支撑。
在编写过程中,本书始终坚守权威性、实用性与前瞻性原则。一是权威性。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严格遵循立法原意,充分参考最高司法机关指导意见与权威案例,确保内容准确无误、严谨规范。二是实用性。聚焦办案中常见的疑难问题,诸如犯罪构成认定、证据收集、行为定性等,提供详尽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服务实务需求。三是前瞻性。针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犯罪的管辖与法律适用、食品药品犯罪行刑衔接、网络食品药品犯罪行为取证、办理涉外食品药品犯罪的程序等特殊问题,以及可能涌现的新类型犯罪与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探讨,为未来办案工作预留思考空间。
在内容架构方面,本书立足并服务于司法实践,对与食品药品犯罪领域相关的案件特点及办案思路、重点罪名、热点问题等进行重点阐述,力争让读者通过本书“一站式”全面了解食品药品犯罪及如何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本书内容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全链条梳理办案思路。本书从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司法审判等环节,全面梳理了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及律师的办案思路,既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全面收集证据,案件经得起检验。
二是全面涵盖重点罪名。本书重点解读了与食品药品犯罪相关的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涵盖了食品药品犯罪领域的绝大多数情形。
三是深度解读个罪。本书从刑法条文、管辖、立案标准、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取证指引、常见疑难问题、定罪量刑对应表等7个维度对个罪进行了全面阐述,提炼犯罪形态、详细提出取证指引、汇总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生动解读法律条文在办案中的应用,便于读者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法律精髓,提升了应对及处置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是为司法实务精准提供解决方案。除了详细解读罪名之外,本书还从犯罪行为认定、犯罪行为处理、重要证据调取方法及注意事项、新型办案问题应对策略等角度,阐述了食品药品犯罪罪数的认定问题、食品药品犯罪死刑适用问题、网络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取证等重要实务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解决方案。
食品药品犯罪法律问题复杂多变,尽管本团队在编写时竭尽全力,但鉴于该领域的广泛性与专业性,书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在此,恳请学界同仁、司法实务工作者以及广大读者不吝赐教,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本团队将在后续的修订工作中,认真吸纳各方反馈,持续完善本书内容,期望能够为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携手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
汤建彬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京都环食药知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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