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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从心理学、博弈论等角度深刻揭示说服法官的底层逻辑
梁慧星教授、温世扬教授鼎力推荐
·系统总结说服法官的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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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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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研究说服法官提供基本的理论架构,为说服法官实务操作提供基本的规范。主要研究法律如何裁判,分别从实体法、程序法、法理学、实证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具体从介绍律师的说服力、说服学与说服法官入手,并分别从决策者的角度研究法官的裁判思维与心理、从被说服者的角度研究法官态度与行为、从说服者的角度研究说服方法进行多角度的深度剖析。延伸阐释了说服法官的具体步骤技巧、说服与被说服的道德与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丰富全面。本书为研究说服法官提供基本的理论架构,为说服法官实务操作提供基本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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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侯春雷 1969年出生,山西人,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几十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已出版著作《信用卡交易的民法分析》、《银行卡民事纠纷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要旨精解》、《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度民商事再审判决经典案例要旨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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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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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律师的说服力 一、诉讼业务的核心能力 二、执行能力 三、判断能力 四、说服能力 第二节 说服学 一、中国古典说服学术 二、西方古典说服学术 三、现代说服学 第三节 说服学在司法活动中的运用 一、说服法官的特点 二、说服法官的难点 三、说服法官的理论 第二章 法官裁判思维与决策心理 第一节 裁判思维 一、法律人思维的争议 二、裁判思维的类型 第二节 法律方法视角的裁判思维 一、实体法的思维 二、程序法的思维 三、阶段化裁判思维 四、逻辑推理的思维 五、法律论证的思维 六、实用主义(以结果为导向)的思维 第三节 经济与需求视角的决策思维 一、法官决策行为模型 二、劳动经济学视角的法官决策心理 三、动机与需求视角的法官决策心理 第四节 法官认知决策思维模型 一、双系统决策模型 二、认知偏差 三、法官裁判的双系统决策模型 四、三重心智决策模型 五、法官的三重心智决策模型 第五节 裁判思维与说服 一、与裁判思维相对应的三种说服方法 二、裁判文书与说服 三、错案的形成与说服 第三章 说服视角下的法官主体 第一节 说服与法官的态度系统 一、态度系统与说服 二、态度与行为的一致性 第二节 说服与法官态度的改变 一、态度改变的理由 二、说服的理论模型 三、社会判断理论与态度变化的形式 第三节 说服与法官行为改变 一、社会影响改变行为的原因 二、社会影响的分类 第四节 法官的反说服思维 一、刻板印象、偏见与歧视 二、逆反心理 三、抵制 四、探测 五、控制 六、攻击 七、法官对律师的说服 第五节 对法官的受众分析 一、人口学因素 二、个人特质 三、职业特点 四、工作状态 第四章 说服方法 第一节 信誉说服 一、信誉的构成 二、说服者的特质与说服力 三、律师提高信誉的策略 四、律师与当事人的信誉 第二节 语言说服 一、语言学与说服 二、说服语言的维度 三、语言说服的方法 四、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 五、会话说服 第三节 非语言说服 一、辅助语言学与说服 二、身体语言与说服 三、空间距离与说服 四、符号学、设计学与说服 第四节 说服信息的组织 一、信息组织的模式 二、论据的先后顺序 三、相反信息 四、递退式论证 第五节 情感说服 一、逻辑说服与情感说服 二、情感说服的方式 三、具体的情感与动机诉求 四、群体的情感说服 第六节 顺从说服 一、顺从说服的方法 二、社会环境与顺从 三、人情社会与顺从 四、情绪与顺从 第七节 感觉说服 一、感觉与记忆 二、感觉与认知 三、感觉与说服 四、视觉 五、听觉 六、其他感觉 七、阈下知觉 第八节 竞争性说服 一、SMCR(香农—韦弗)传播理论 二、兰克的竞争性说服模式 三、博弈论说服思维 四、说服攻防策略 第九节 间接说服 一、关系说服 二、合议案件的说服 三、合法监督的说服 四、舆论说服 第十节 动态说服 一、战术性的动态说服 二、战略性的动态说服 第五章 说服技巧 第一节 制订诉讼策略 一、技术性诉讼策略 二、说服性诉讼策略 三、组织策略 第二节 启动诉讼 一、诉状或答辩状 二、证据 第三节 庭前准备 一、了解法官 二、了解对方 三、熟悉案情与证据 四、当事人与律师开庭人设 五、组织与过程策略 六、当事人与证人的培训 七、模拟法庭 八、向法庭递交的材料 九、辅助材料 第四节 开庭说服 一、法官的开庭目标 二、律师的开庭目标 三、律师开庭的心态 四、律师的表演风格 五、法官的开庭风格 六、仪表、仪态以及语言 七、观察法官以及对方当事人 八、与法官建立真正的人际关系 九、与法庭的沟通博弈:配合与对抗 十、与对方沟通博弈 十一、己方交流策略 十二、问答技巧 十三、程序技巧 第五节 书面说服 一、法律文书的特点 二、法律文书的结构 三、法律文书的风格与修辞 四、法律文书写作的类型技巧 第六节 庭外说服 一、庭外说服的特点 二、开庭前的庭外说服 三、开庭后的庭外说服 第六章 说服道德与职业道德 第一节 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与说服道德 一、与说服有关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律师的说服道德 第二节 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与被说服道德 一、与被说服有关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二、法官的被说服的道德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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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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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侯春雷是我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指导老师,在全国首家政法系统博士后工作站——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指导的博士后。侯春雷在出站后仍然从事他热爱的律师工作。作为一个学者性律师,他不断开拓自己的学术视野,笔耕不辍。本书就是他在律师实务领域的研究成果。 法学方法论是民法领域研究的重点。在说服法官的领域,人们往往十分重视法学方法论,甚至将法学方法论作为说服法官的唯一方法。但影响法官作出裁决的不仅仅是法学方法论以及法理学领域的法律方法论,法官的需求与法官的认知也是影响法官裁决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有时候甚至是决定性的因素。 侯春雷就是从法学方法论出发,将其研究领域扩展到说服法官的领域的。本书是我国系统研究说服法官领域的第一本专著,在研究法官的决策思维的基础上,构建起了说服法官的理论框架,研究了说服法官的方法与技巧。本书的这些研究在理论上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对于律师说服法官的实践也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2025年7月8日 序二 律师的诉讼代理活动是人际沟通的过程,一定意义上也是“说服法官”的过程。如何说服法官,是一门重要的学问。侯春雷律师撰写本书,就是对此问题所作的一次有益探索。 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为“如何说服法官”构建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框架。从法官的裁判思维、法官主体、说服方法、说服技巧四个方面建立了说服法官的理论体系。二是为说服法官提供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运用法学、社会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为说服法官提供了依据。三是与律师实务紧密结合。本书不仅具有理论的创新与支撑,也为律师说服法官的实务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操作技巧,可作为法学院校律师实务教学的参考材料,也可以作为律师培训的辅助教材。 侯春雷律师曾是我在武汉大学指导的博士研究生。他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从事律师职业,一直没有放弃学术追求,堪称一位学者型律师。他不但具有深厚的法学、经济学理论功底,而且具有丰富的案件代理与审理的经验。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勤于思考,富有钻研精神,结合自己的从业经验不断地开拓研究视野。本书就是他在法律与社会心理学结合的交叉学科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希望他不忘初心,不断进取,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武汉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 2025年8月8日 自序 不管承认不承认,我们每个人都是说服者与被说服者。我们看到的建筑物、阅读的小说、观看的电影、媒体新闻、广告等几乎所有的人造物与信息均带有说服的性质;同时,我们向他人传递的所有信息也带有说服的目的。 作为律师,说服法官更是所有工作的中心,诉讼的根本目标就在于说服法官。无论是代理原告还是代理被告,无论是一审、二审以及再审还是执行案件,律师工作的目标不是说服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律师,而是希望法官理解、支持自己的主张,也就是要说服法官。律师受托一个案件之后,甚至在还没有踏入法院的大门之前,在与法官或法院系统的任何一次接触中,说服法官的工作就已经开始。未与法官接触的时间,律师做的是与法官接触的准备工作;每一次与法院或法官的接触、每一份法律文件的传递,均是说服法官工作的一部分。律师不是在说服法官的过程中,就是在说服法官的路上。律师的说服工作深深地嵌入其每一项工作中。 但是对于律师而言,极为重要的是掌握说服法官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如果你试图找一本有关这方面的书,你会吃惊地发现,几乎没有这样的书。甚至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也没有人从说服法官的角度研究律师实务。从经过系统的说服法官的培训意义上讲,律师都是“无照经营者”。 对于说服法官这一说法,可能有些人认为工于心计、心术不正,有操纵法官之嫌,甚至看到本书的内容可能会惊出一身冷汗。但是,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或者律师在任何一个阶段的目标均为说服法官。你可以选择不去了解如何说服法官,但你绝对无法避开说服法官本身。我们将说服看作中性的,它是一个工具,它被如何使用以及使用在什么地方,在于使用它的人。我们不仅研究如何说服法官,同时也了解法官如何被对方说服以及如何规避法官被他人说服。说服手段本身的道德考量,我们将在本书最后一章进行讨论。 说服法官是一门科学。说服法官具有科学性,因为它包含一些可以学习与遵循的基本原理,它不是经验心法、故事集锦、厚黑谋略,而是有其内在逻辑的理论。 说服法官是一门技术。说服法官的技术性体现在其实践性非常强,需要丰富的实践才能提高。正如运动物理学家熟知运动物理学的原理,但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做不了专业的运动员。近年来,工匠精神成为律师追求的目标,但实务中,律师业离工匠精神相去甚远。律师界的工匠精神错误地体现在对法学理论的追求,而不是对执业技艺的追求。律师职业技艺与法官、法学家的职业技能存在差异,但其并非没有理论指导,也并非缺乏操作技术规范。律师的工匠精神体现在掌握基础理论与基本方法,并在实践中反复学习与揣摩,精益求精,使说服工作成为“自动驾驶模式”,才能达到“工匠精神”的要求。 说服法官是一门艺术。将说服法官称为一门艺术,是因为其复杂性。人是很难被说服的动物。没有人能够知道说服法官的方方面面,而且法官的决策本身有时候就是风险决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经验丰富的高手律师,仍然不能保证说服任何法官;有时候没有套路就是最好的套路,未经学习训练的素人,也可能在某个案件中成功说服法官。而作为被说服对象的法官是掌握特殊知识与丰富的被说服经验的人。诉讼中对方当事人的参与,使说服法官更为复杂与难以捉摸。正如博弈学者诺依曼所指出:“科学和艺术的区别在于,科学的内容可以通过系统而富有逻辑的方式来学习,而策略艺术的修炼则只有依靠例子、经验和实践来进行。” 说服理论在心理学、传播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甚至哲学上均有相应的位置,但法学领域甚少有人研究。人们对于这些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成果知之甚少,而在实践层面的运用上更是鲜有人问津。但是,对说服理论与技术的需求非常迫切。 笔者为律师,曾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也作为多家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审理了大量的仲裁案件,有着说服者与被说服者的实务经验。本书对说服法官的研究并不是观察性研究,而是对说服法官的理论思考,也是对说服法官的经验总结。 需要指出的是,说服法官技术不是万能的,说服的作用是有限的、有适用范围的。例如,你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让一个理智的人相信“1+1=3”,尽管他认为你说服得对;如果一个人为自身利益作出决策,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说服他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一个人色盲,无论如何都无法信服你的颜色分别的观点。以为掌握了说服的技巧,甚至认为学好了其一方面的技巧(如法律方法论)就可以轻松说服法官,那就大错特错了。 但是,没有说服法官的技术是万万不能的,没有说服的技巧,将错失许多说服法官的机会。因此,说服法官学能够提供说服法官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它如同一个工具箱,是否能够在实务中发挥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使用工具的人。 本书将最新的说服理论应用于司法领域的探索。在学术层面,提供有关说服法官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在实践层面,为律师提供操作方面的建议,期望成为律师实务操作的指引。 本书的第一章介绍律师与说服法官的导论;第二章从决策者的角度讨论法官裁判思维与决策心理;第三章从被说服者的角度讨论说服视角下的法官主体;第四章从说服者的角度讨论说服方法;第五章讨论说服法官的具体步骤与技巧;第六章讨论有关说服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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