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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推薦: |
★ 意大利女法官的清醒宣言!法律从来不曾性别中立
我们相信法律是正义的天平,但这本书会告诉你:
“法律语言绝非中立——这种经上千年辛苦建造的秩序根深蒂固。”
看似中性的法律条文里,其实隐藏着难以察觉的偏见;
社会和日常话语里的刻板印象,最终会反映在法律这面镜子里;
在女性主义席卷全球的当下,世界在发生改变,而法律有义务回应现实。
★ 一线揭露:如此执法三十年,直到父权制开始崩塌
作者保拉·迪·尼古拉是知名女性法官,如今是意大利最高法院顾问,
她将过往三十年的从业经历融入本书,以性别视角探究暴力根源:
性侵、家暴、杀女、猎巫——这些针对女性的暴行,并非孤立个案,而是社会问题。
“为了让审判中没人敢问受害者遭遇侵犯时的穿着,我每天都在战斗。”
★ 一份给女性的上桌指南,让真正的改变发生
从大法官金斯伯格到本书作者保拉,从《还有明天》到《初步举证》,
进步的背后是一个个努力着的鲜活个体。
撕裂沉默,揭露创伤,是为了参与关键议题,掌握话语权。
“虽然在全球范围内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这条路已被闯开,
这将带给我们继续下去的力量和希望。”
★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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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这是一部揭示、反思司法实践中性别偏见的著作。 作者保拉·迪·尼古拉是意大利知名法官,也是研究“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的专家。 她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和统计数据,从一般的社会生活逐步讨论到司法领域, 深入文化根源,描述、分析性别偏见,并提出制度性的解决方案。 全书具有很强的对话感和鼓动性,带给人积极追求平等,掌握话语权的信心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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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保拉·迪·尼古拉 Paola Di Nicola
1966年生于意大利奥菲达,父亲是反恐打黑法官。
1994年,以满分成绩从法律系毕业,进入司法界,
2010年起在罗马刑事法庭担任刑事法官。
2016年,因一桩未成年卖淫案件的审理受到争议——
她判决被告坐牢,并向少女赔偿一些关于女性思想的书籍和电影。
2020年,作为针对女性暴力犯罪和司法性别刻板印象方面的专家,
她被任命为意大利最高法院顾问。
陈英
意大利马切拉塔大学语言学博士,现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
译有“那不勒斯四部曲”、《鞋带》、《微型世界》等,
2021年获意大利总统颁发的“意大利之星”骑士勋章。
于冰倩
四川外国语大学意大利语专业硕士,
曾获“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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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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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判断前的偏见 关于男人的偏见 我们不知道如何称呼自己 从属的刻板观念 历史性转变? 几乎都是幸存者 在家庭中行使权力 偏见和完美受害者 性别视角 致谢 参考书目 引用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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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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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确信自己说什么都没人相信,她们遭受的暴力仿佛天经地义,这是针对女性的暴力文化。因此,女性要告发、讲述、揭露自己遭遇的暴力,就意味着要经受真正的磨难,经受社会和文化的迫害。 除了那些遭受男性暴力的女人,我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其他类似的受害者。在审判中、在社会上女性都因“不可信”这一偏见而被普遍针对。矛盾之处在于:一般情况下,遭受偏见影响的人是犯罪的人而不是起诉的人,只有犯罪的人才必须接受审判,最后可能会受到制裁,比如经常遭受偏见的外来移民、吉卜赛人、瘾君子。然而,人们对女性的偏见根深蒂固,以至于颠倒了审判对象——被告人神奇地反倒成了受害者,世界各地都有这种情况。让我们来看看那些最普遍、最强大的偏见——即使面对确凿的证据它们也会影响我们的思考: 女人会说谎或夸大其词;女人会别有用心地告发一个可怜、无辜的男人;女人用这种方式博取关注;这都是女人自找的,她们自作自受;女人总能从他人的性关注中获益,因此她们和妓女没什么区别。 这些偏见带来的毁灭性后果是,一个控诉自己遭受男人暴力的女性,为了得到他人的信任,必须符合社会环境预设的“受害者模板”。但这还不够,首先她应该接受规训,成为一个沉默的受害者——意识不到自己日常受到的制约,放弃自己的追求,减少对自由的渴望。总之,她必须默默接受自己的遭遇。如果她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想挺身而出去告发,那也只有满足了社会的规训才行。作为受害者,她们的反抗是被允许的,但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以防破坏权力稳定或颠覆权力结构。最后,社会必须全力遏制受害者的反抗,以免这种情况反复出现,引发危险的连锁反应。 在男性暴力犯罪中,对女性的偏见机制是这样的:只有当受害者符合一个由他人建立、在他人看来“完美”的范例,无论如何都要符合所有人的普遍感受,她才会变得可信。她必须是完美受害者。 在过往的审判中,我从未见过完美受害者,以后也一定不会见到,只因她并不存在。受害者本就充满矛盾,她犹豫不决、恐惧不安、反复无常,这是人之常情。她有具体的样貌,有真实的年纪,有账单要付,可能面临丢了工作,或者要再找一份工作,她有梦想要追逐,有愤怒要发泄,她要考虑家庭,要忍受要挟,要保护孩子不受他们父亲的伤害,她还要背负道德枷锁。所谓的完美受害者,甚至会落入陷阱:在某个方面“犯错”,要为自己遭遇的伤害负责——总之,她不够无辜。 可以说,对于起诉方女性的不信任态度,再加上这种近乎全民的、无论男女都会有的为被告开脱的心理,使得人们几乎一致支持被告方的男性。每天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众多此类审判,都在诉说这一点。 那种认为女人爱夸大其词、小题大做、爱生气、歇斯底里、心理失衡的偏见,影响力大到足以歪曲事实。其直接后果是:一个女人遭遇强奸,会变成“和一个火热男人发生性关系,只是自己没能抗拒”;在工作场所或舞厅遭遇性骚扰,会被轻描淡写为“对别人的欣赏夸大其词,其实本该感到骄傲”;家暴也不过是“家庭内部纷争”。 如果非要排一个令人痛心的“可信度榜单”,或许长期被丈夫家暴的女人是最不被相信的。 ……可以说,有些多年的情感关系是病态的,主要特点是女性很软弱,尽管遭到欺凌,但她仍坚持维系这段关系。还有,嫌疑人态度强势,通常在暴力和温情示好间反复切换,以此将女人死死绑在自己身边。 基于以上情况,法官驳回了一个遭到多年家暴的女人的申诉,法官一方面肯定男人有暴力倾向,但同时又认为仅凭这一点不足以审判他,因为受害者一直不离不弃地守在他身边。除此之外甚至指责她也有过错——她很“软弱”,竟然忍受了那么长时间。 在家庭暴力犯罪中,受害者从来都不符合“规范”:她反复无常,经常知而不言,欲言又止;不想牵扯到孩子,而孩子又往往是唯一的证人;她会把丈夫描述成一个好父亲;她没有事先收集证据,也从来不去急诊室治疗暴力行为造成的伤害;她不记得自己遭受暴力的具体时间、地点;她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都没跟家人说;无论如何,她还与施暴的男人生了几个孩子,这会让她有时显得游移不定、矛盾荒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在撒谎,只是说明评估她的陈述需要有更强的分析事实的能力,因为家暴与其他犯罪不同,一切都模糊混杂,由于过去滋生的爱情关系,人们会认为其中还存在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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