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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侵权法上,行为人承担的过错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替代责任和个人责任,其中替代责任是指行为人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个人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自己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侵权责任。无论是行为人承担的替代责任还是行为人承担的个人责任都是过错侵权责任,以行为人在控制第三人的行为方面存在过错作为条件,或者以第三人在行为时存在过错作为条件,虽然侵权法认为行为人承担的替代责任要比他们承担的个人责任更严格一些,但是行为人承担的替代责任仍然是过错侵权责任而非所谓的严格责任。《侵权法上的替代责任》从理论和实务、国内和国外两个角度对替代责任的一般理论和几种典型的替代责任制度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诠释当代两大法系国家侵权法在替代责任方面的最新理念,揭示了当代侵权替代责任制度当中所蕴涵的丰富内涵,对于提升我国侵权替代责任的理论水准和指导我国立法机关科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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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黄冈市人。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之后在湖北黄冈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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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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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替代责任总论
一、替代责任的界定
二、能够产生替代责任的控制义务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4条存在的问题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和第9条之间的关系
五、控制义务产生的根据
第二章 国家就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一、导论
二、国家侵权责任的历史
三、国家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
四、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
五、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六、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
七、国家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八、国家或者国家机关侵权责任的免除
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三章 公司就其董事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一、导论
二、公司就其董事实施的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拟制理论对公司侵权责任性质的影响
三、公司就其董事实施的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个人责任
——两大法系国家公司实在体理论对公司侵权责任性质的影响
四、公司就其董事实施的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个人责任或者替代责任
——我国公司实在体或者拟制理论对公司侵权责任性质的影响
五、公司和董事就董事实施的侵权行为对他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公司就其董事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独立性
第四章 雇主就其雇员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一、雇主替代责任的界定
二、雇主替代责任的历史发展
三、雇主替代责任的理论根据
四、雇主替代责任的性质
五、雇主与其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
六、雇员的过错侵权行为
七、雇员的职务范围
八、雇主替代责任的法律效果
第五章 雇主就其承揽人的过失行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一、雇主不就承揽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
二、承揽人与雇员的区分标准
三、雇主不就承揽人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例外
四、雇主就其过错行为承担的侵权责任
五、雇主违反不得转移的义务承担的侵权责任
六、雇主就其承揽人从事的活动承担的严格责任
第六章 父母就其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替代责任
一、监护制度同侵权法的关系
二、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根据
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的理论根据
四、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的性质
五、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六、法律效果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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