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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内容简介:是淡蓝蓝蓝的短篇小说合集,多年来,在《许愿树》《花火》等青春文学杂志上发表的短篇小说的集合。文风清纯唯美,个性突出,故事情节紧贴青春少年的生活,有着强烈的青春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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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淡蓝蓝蓝,自由撰稿人,热爱青春,侍奉文字,烹茶煮饭,平淡生活。已出版作品《世上每一朵哀伤的云》、《世上每一座孤单的岛》、《心智成熟的苦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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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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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孩子
像狐狸等待小王子
大雪覆盖来时路
河水之下,记忆芬芳
坏男孩
假如时光能回头,请你带我走
江水淙淙花满树
六月小城的云开了
奈何天
男孩看见野玫瑰
你的世界但愿都好
明日星河灿烂可否想起我
请等我,在北方以北
深爱的男孩一夜长大
糖球
世间每一朵哀伤的云
手信
天涯海角,惟愿君安
停在云上的翅膀
我用思念等你入眠
最好的时光没有你
做你天空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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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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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孩子
文:淡蓝蓝蓝
顾予浓消失之后的夏天忽然雨水不歇。
我不记得自己睡了多久,似乎一生从未如此困倦。
梦里是大段大段的空白,仿佛记忆不在,才令我沉睡如稚童。
天快黑的时候,门铃作响,电子显示屏里是修梵的脸。他的眼神沉静一如深海。其实,我一直知道,他从来都不是我的岸。
我无法靠岸,因为我是大海中的岛屿,永世孤单的无人岛屿。
我重又躺回床上,看夜色慢慢笼罩整个房间。依稀想起,青春开始的那一年,我缩在黑暗的角落里,一根一根拔光身上的芒刺,即使鲜血淋漓,也无畏惧,我只想与这世界亲密相拥。
但这世界,从来不曾给我热爱。
一
这是位于二十五层的小公寓,晴朗的日子,飘窗透亮得仿佛可以伸手触到云朵。
我有些恐高,每次站在窗前,小心脏都吓得扑通扑通地跳,我很怕一不留神就掉下去。我怕疼。
常阿姨和邻居家的保姆聊天的时候,总是说:“这个小姑娘,胆子大得很咧,趴在窗前一动不动,都不怕摔的。”
邻居们打量我的眼神里藏着怜悯,啧啧地说:“哎哟,作孽哟,这么小的孩子,爹不疼娘不爱的。”
我讨厌被人怜悯,更讨厌被人议论。
但他们说的的确是事实。
那两个人很久都没有来看我,自从他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再也不用在我面前上演貌合神离的戏码。他们解脱了。
我被法律判给了曾庆年。然后,他给我置办了一座小宫殿,装潢华美,有锦衣玉食。常阿姨是我的贴身保姆,小杜叔叔更是随叫随到的专职司机。看起来,我的日子倒也逍遥自在。只是,总有些人并不懂得,这世间最奢侈的东西其实是——爱。
他们收回了爱。
据说,我的亲妈去了国外深造,她在国内的工作室也开始筹备。离开曾庆年和我,她反而如鱼得水。
我并不恨他们,因为我当他们是——无关紧要的人。
既然不爱我,又有什么资格值得我去恨。恨,是比爱更强烈的感情,没有爱,又怎会恨。
常阿姨是个善良而又木讷的人,除了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不会说太多的话。但是,我喜欢她。我知道,无数个夜里,她都轻轻地推开房门,帮我掖掖被角,或者只是看看我。我尽量让呼吸平静深沉,而一颗心总是难已睡去。
夏天的末尾,有很多场雷阵雨。
二十五楼的高度,闪电与雷,仿似离得更近了。台风过境的夜晚,常阿姨从床脚的被子里找到默默流泪的我,她说喜歌别怕,阿姨在这里。我躲在这个不算熟悉的女人怀里,眼泪渐渐干了,然后缓缓入睡。那夜的记忆里有妈妈的味道。
那年,常阿姨的儿子顾予浓考上了D大,偶尔会出现在我的小公寓里。周末,常阿姨会做家乡菜给我们吃。饭桌上,我会讲很冷的笑话,常阿姨总是一头雾水,而顾哥哥则笑得前仰后合。于是,我的嘴角也会翘起来。
有时我也会做白日梦,梦见我是常阿姨的女儿,住在海边的小渔村,父亲憨厚,哥哥仁爱。这样想,心里会觉得很暖。
旁人都说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只有顾哥哥会安静地看着我,然后露出清淡又哀伤的笑容。在黄昏的露台上,他给我讲他父亲的渔船,讲大海的潮汐,讲拾贝与捉螃蟹的乐事。
他说:“喜歌,你的小星球真孤单啊,以后我带你去看海吧,在大海面前,所有的孤单都显得微乎其微。”
我看着日光一点点消失在楼群之后,耳边似乎有涛声回荡。
二
那年秋天,我升入一中。
开学典礼那天,我是新生代表,上台致辞的时候,曾庆年就坐在我的身后,我用余光就可以瞥见校长与他私语的画面。托他的福,开学第一天,全校师生便都知道了我的大名。他们说,那是曾庆年的女儿,听说曾庆年为我们学校捐建了新的图书馆……
坐在教室里,我低头看书,讲台上,有女生和男生在追打嬉闹。很难想象,人与人怎么会一见如故?我坐在那儿,表面镇定,实则惶恐,我不知道陌生该如何排解。半天下来,每个人都有了新朋友,而我,似乎无人愿意靠近。
“真不喜欢她那高傲的样子,不过是有个有钱的爸爸。”
“就是,你看她讲话的时候,多矫情。”
“呵呵,千万别和有钱人家的小孩做朋友。”
很讨厌的声音,一点一点,穿透我的耳膜。我轻轻呼出一口气,把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教科书上。可还是有个声音,从遥远的深海中传过来,那个孤单星球上的小女孩在说,别让我一个人,别让我一个人……
最后一个课间,我从第二排的座位经过,简小荷的发卡掉在我脚边。我捡起来,她客气地笑了一下。我迟疑着,终于开口:“很好看的发卡,你在哪儿买的?”她接过去,摆摆手:“别逗了,这种地摊货,你哪会看得上。”周围有人轻笑。我明白那笑声的含义,是一道墙,把你隔在她们的世界之外。
心里某个地方有些不舒服。
我站直,眼里的光褪去,望向轻笑我的女生,像刺猬竖起她的刺。但,也只是一瞬,就连我自己都惊讶自己的举动,我转而对简小荷露出夸张的笑脸:“要是我喜欢,你会送我吗?”语气是试探与贴近。
敏感而骄傲的刺猬,拔下了自己的第一根刺。
简小荷明显愣了一下。
随即,有女生从身后走来,声音如清风朗朗,她说:“曾喜歌,她的发卡是午休时在校门外的九元店买的,嘻嘻,开学季搞活动,买一赠一呢!”说着,她啃了一口手里的苹果。
咔嚓……清脆的声响,伴着苹果的清甜。
我记得她的名字,陈海茉。有很清秀的五官,却留着简单的短发,讲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露出笑意,有两个浅浅的梨窝。我记得她,第一节英文课上老师就表扬了她的发音。
“哦,谢谢。”我说。
“要不,放学我们陪你去?”她继而建议道。
我看见简小荷递给她一个不情愿的眼神。
“或者,明天吧,今天放学我有事呢!”我笑笑。
回到座位上,我发了会儿呆,然后转身看向一整天没和我说过几句话的同桌,我说:“你能把上节课的笔记借我吗?我开小差了……”
她有片刻的意外,但还是把笔记本递给我:“我记得也不是很清楚。”
她的字迹零乱,我心里鄙夷冷笑,但还是回以感激的笑容。没多久,她即小心翼翼地问我借课桌上的小镜子。我递给她。
“哇,这个超贵吧?”
“怎么会!是买时尚杂志的赠品。”我打量她的神色,“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吧。”
对方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却欢天喜地地收下了。
“嘻嘻,他们都说你难相处,我倒觉得你人蛮好。”
“唉,我也不清楚大家为什么误会我。”我叹气。
那天放学,我同桌亲密地挽着我,在教学楼门口和我说再见。渐渐地,关于我骄傲清高的流言不攻自破,我周遭的许多女生都主动表示对“杂志赠品”感兴趣,然后她们如愿得到我的馈赠。
我的小孤岛,终于热闹起来。
可是心里却有另一个声音在说,真是讨厌……
三
顾哥哥问我:“为什么最近总是皱眉?”
我说:“因为刺猬拔光了自己所有的刺。”
他耸耸肩:“所以,会疼。”
四
学校西北角是校工开辟出的一块花地,为了便于打理,种了很多灌木。所有的花期都已过去,只有枝丫上的叶子在凋落之前不甘心地疯长着。墙角有许多野生的雏菊,蓝白色的细小花冠,正开得热闹。
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习惯在午休的时候坐在雏菊旁边,拿一根粉笔,在大块的青石板上默写单词。而有时,写着写着,那些英文字母就会变成汉字——讨厌!讨厌!讨厌!
我讨厌那些虚伪的女生,更讨厌同样虚伪的自己;我讨厌小星球上的热闹假象,更讨厌小星球真实的孤单!
十月的某天,有人闯进我的小花园。
有草木被拨动的声响,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陈海茉已经在我面前站定。她微弯下腰,影子落在我脸上。
“嗨,曾喜歌,原来你都躲在这里玩啊?”很轻快的女声。
我下意识地用脚踩住青石板上的字迹。她却并未在意,盯了我片刻,忽然狡黠地眨眼,然后伸手拉住我。
“我爸说,只知道专心读书的小孩会变傻,要张弛有度,走啦,跟我们打排球去。”陈海茉抛起另只手里的排球。
我跟着她起身离开,匆匆回望,地上的字迹醒目刺眼。她应该也看到了吧。
一起打球的女生和我并不是太熟。在每个班里,都有不同的小圈子,显然,她们的圈子是属于对我的“杂志赠品”不感兴趣的那一类。我站在陈海茉旁边,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随意。我不是太喜欢球类运动,但还是全情投入,打了烂球之后我会笑着自嘲。
终于,有人说:“曾喜歌,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啊。”
这样的话,越来越多的人说给我听。他们说的时候,脸上有一种极放松的表情。我知道,这陌生世界里的门一扇一扇为我打开了。
陈海茉从未说过什么,但我们莫名亲近。她是大大咧咧的女生,性格直爽,大多时候又摆脱不掉小天真和正义感。她并不讨喜,和班里的女生拌过嘴,也和男生吵过架。
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戴上面具,虚伪地奉献热情。唯独对她,不行。她说:“曾喜歌,你给我讲讲这道数学题吧,我要烦死了。”于是,我会耐着性子一遍一遍地为她分析思路,懊恼处恨不得把她脑子掰开把那些公式全都塞进去!她说:“喜歌,我们放学去吃冰吧……”我就毫不拒绝地跟着她在校门口的炒冰摊大快朵颐,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吃哈根达斯。
想要对一个人好,会不知不觉地真心付出。这在我,是全新的体验。
我想,我对海茉一直存有羡慕,从她咬着苹果从我身边经过开始。她的直率、对人的无保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那是我向往已久的样子,我多想也做那样的小孩。
第一次期中考,她比我多了两分,第一名。我从没想过,陈海茉会是我的对手。
我看着成绩榜有些出神,陈海茉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肩:“想什么呢?”
我讷讷地说:“不知道今年我妈会说什么……”
从十岁那一年开始,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名,我妈就会打电话给我,适度的表扬,隔着千山万水,声音温柔。那是我第一次和海茉讲起我的家庭,父母离异,我归属父亲。我说得轻描淡写。她却突然大力地抱住我的胳膊,说:“明天放假,你来我家吃饭吧,我让我妈做好吃的茄子面给你。”
我就笑了,她真是个傻姑娘,好像我缺失什么,她就能帮我找回什么似的。
第二天,我还是去了她家。旧旧的房间,朴素温馨。她父母是极好的人,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可以听见那两个中年男女在厨房里大声讲话,彼此友好地“攻击”,然后又在另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据说她妈妈是个女强人,可是在我看来就是普通的家庭主妇,会不停地唠叨,数落老公和孩子。
我却如此羡慕。因为我妈从来不会这个样子。
离开她家的时候,我背转过身的第一件事是抹抹眼角。
这种感觉真让人讨厌。但我如此贪恋。
五
“喜歌,你最近好像变得不一样了。”顾哥哥说。
“怎样?”
“笑得更多。”
“因为,有了一个朋友。”我莞尔。
我去看他,他转头望向窗外。
六
过完整个春夏秋冬,我已是一只完全没有刺的刺猬,表面光滑柔软。所有的老师都喜欢我,任何一个女生的圈子都不排斥我。
只有我知道,所有的刺都被我吞进肚子里,在每个敏感的时刻,它们就刺得我心里作疼。
我逐渐依恋我的小公寓,我自己的天地。坐在飘窗上的时候,亦不再恐惧,反而觉得假如如鸟般飞腾也是不错的选择,最起码,我有我的自由。
我从不曾带海茉来过公寓,不想让她看见这里深深似海的孤单。当然,我也从不曾对她讲起我被父母流放孤岛的境遇。我不说,于我是源自心里的自卑。
原来,旁人眼里高傲的我,不过是个自卑到骨子里的可怜虫。
初二,我入选全市数学竞赛的名单。
海茉说:“喜歌,一中能参加数学竞赛的女生只有你。二南老师看你的眼神就像在欣赏天才。”
她的语气太夸张,然后我们默契地笑起来。没错,我喜欢数学,不似文字那么复杂纠结,数学是简单又孤独的世界。海茉撇嘴,她说数学太枯燥。我想,是因为她的世界太丰富了。她其实比我聪明,只是少些耐心,像贪玩的小孩。她父亲是数学教授,可她对继承衣钵这件事毫无兴趣。她说自己是基因突变。
我笑得肚子疼。只有陈海茉能让我笑出眼泪来。
竞赛的日期是周六,考场在附近的职专。海茉说中午去接我,然后一起去胡腾腾家新开的烤鱼店吃烤鱼。
那天,小杜叔叔送我到职专,我告诉他中午会和朋友一起吃饭,然后,我一个人转身进校门。校门外站了好多家长,那阵势,不比高考逊色多少。我轻笑了一下,我爸妈根本不知道我今天参加这个竞赛,对于两次取得数学竞赛的名次即可保送重点高中这件事,他们压根不感兴趣。
他们和我,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血缘而已。
想到这儿,我忽然有些难过。
然后,整个人猝不及防地撞到了一个男生身上。这种低级的事故我第一次经历。
“对不起。”先开口的,反而是他。
“没关系。”我愣了一下,揉揉额头,回答。
他的眉眼看起来很舒服,穿黑色三叶草的运动衣,戴一顶黑白相间的棒球帽。他的笑容一闪即逝,但眼神清亮。我抿抿嘴,彼此错身。
预备铃响,监考老师先发了草稿纸,我拿出笔的时候才发现忘了注墨水。这也是很让人讨厌的习惯,一支注墨水的万宝龙旧钢笔,我用了四年。这是他们离婚那天,我刷信用卡买的第一件奢侈品。
“老师。”我举手,“我可以出去买支笔吗?我的钢笔忘注墨水。”
有人哄笑,在中性笔横行的时代,用钢笔的人有些古董。
老师好脾气地忍耐我:“除非弃考,否则现在无法出考场。谁有多余的笔借她一支吧。”
“我有墨水。”有人响应。
我回头,再次看见他的脸,坐在离我三四张桌远的位置。
他走过来,举起手里的笔,孩子气地说:“分你一半!”
原来我们用同一款钢笔。
他拧开钢笔,笔尖对着笔尖,小心地挤出几滴,嘴里说着:“没想到,还有人和我一样的习惯,不用这支笔就会思路不畅,你也是吧?喏,应该够用了。”
他离得很近,身上有清新好闻的气息。
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一滴天蓝色的墨水落在我指端,很快在皮肤的纹络里渲染开。
“对不起。”他再次道歉。
我笑。
窗外是被秋天染黄的一棵法国梧桐,风吹过,树叶簌簌而落。
心里像是吹过一阵风,湖面有浅浅的涟漪。身体却僵硬得再不敢转过头去。
交了卷,我站在校外的公交站等海茉。
他骑着单车过来,他说:“嗨,考得怎么样?”
“还好,谢谢你。”我说,我的右手轻轻垂在身侧,我摩挲了一下指尖的那抹微蓝。
男生挥挥手,从我面前离开。我一直站在那里,生怕自己一眨眼,那个背影就消失不见。然后,海茉从拐角出现,粲然地对我招手。
海茉大概永远不会知道,她和季修梵的第一次相遇其实是十四岁这年的秋天,他们在我眼前错身而过,却彼此未觉。
“你看什么呢?”海茉在我眼前摆摆手。
我耸耸肩:“没什么。”
我只是多了一个秘密,带着一点温暖的微蓝色的秘密。它甚至融化了我心里那些刺,我的十四岁因此变得柔软安宁。
七
那个男生,叫季修梵。
那一年,他读铁北实验中学,在数学竞赛中拿到了第一名。我把他获奖的那条新闻剪下来贴在写字桌对面。
顾哥哥说:“只差了一分而已,不甘心?”
我搓搓自己微微发热的脸,哼哈着说:“嗯,要当作对手和……”我轻轻吐出那个词,“方向……”
温暖的方向。
那天下午,常阿姨第一次尝试做椰蓉曲奇,煳了,但是我和顾哥哥还是把它们全都消灭掉了。
顾哥哥说:“你看,我妈从前只会做小鱼贴饼子,现在为了你都学会了烘焙,可见她是真爱你。”
我看着墙上的名字,嘴角翘起来,我说:“我也真爱你们。”
我很少表露情感,他们因此有些惊慌失措,常阿姨笑得眼睛眯成了缝,而正在喝水的顾哥哥则呛得猛地咳嗽起来。
我想,我真是个刻薄的人。
于是,那天我变换了模样,乖巧可爱,像母亲膝下娇柔的女儿,像兄长面前伶俐的妹妹。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躺在客厅的木地板上,看窗外流云大朵大朵地飘过,晚霞将天空染红。顾哥哥倚着窗,回望我,脸上有晚霞映照的光亮。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顾予浓轻松、自在的聊天。
原来,很多事都有终期。就像,我最留恋的十四岁,始终要过去。
八
十五岁的夏天出了一场事故。
常阿姨推开门,看见从浴室里源源不断流出来的水,她惊呼着撞开我的房门。还好,我清醒着,瑟缩在床上。
我说:“泡澡的时候,睡着了,险些溺死。”
她不停地念着“菩萨保佑”。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做噩梦,梦见水把我淹没,呼吸艰难。这个不吉利的梦连续纠缠了我好些天。我最初那些美丽的梦想,就像巨大的肥皂泡,在天空中“啪”地破裂了。
没有办法说给任何人,我的恐惧,以及无助。
开学的时候见到海茉,她依旧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我心里的苦在舌尖回旋了一下,又被我咽回肚子里。我告诉她我和我妈妈去旅行了,她羡慕不已。我很佩服自己,所有的谎话都可以说得那么生动。
我最擅长的莫过于独角戏。
然后,有小束的光照亮宇宙。季修梵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教室里。伴随着女生们花痴一样的低呼,我眼睛微微湿润。
但是很显然,一切都已经和十四岁那年不一样。明明我们是最先遇到的,可是他更亲近的人却是陈海茉。海茉常被他看似冷淡的态度和言语激怒,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可是她自己从来都不知道,季修梵看她的眼神,像春风眷恋花朵。
人的欲望真是魔鬼。我原本从未渴盼过还会再重逢,对我而言,一点温暖的记忆就可以变成巨大的能量。然而,他的突然出现,打破了回忆的安宁。
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人的运气会相差那么多。为什么我所缺失的,海茉统统都有。为什么我的悲伤无穷无尽,而海茉却永远欢喜无忧。
越来越多的羡慕,累积在一起就会变成庞大的嫉妒。
于是,那一天,我问她:“海茉,你是不是喜欢季修梵?”
那句话出口的时候,我内心尚有最后一只纯良的鹿。
她的眼神明明是闪烁的,可是她却说:“我怎么会喜欢他,我讨厌他还来不及。”
真是个傻姑娘。
她不知道,有一只讨厌的小魔鬼正举起手中的尖刀,刺得那只鹿鲜血淋漓。
我久久地望着她,“那我就去喜欢他了。”我说。
她的眼睛里有无尽的慌乱。
我露出淡淡的笑容,像夜里徐徐盛开的花。
尾声
回忆无休无止,伴着每一个清醒的瞬间。
门铃声终于歇了。
屋子里再度安静得可怕。
良久,季修梵的短信发过来:喜歌,我知道你在家。过去种种,愿你放下。未来,珍重。
我默默念了一遍,然后按了删除键。他大概担心我会寻死或者自残之类的吧。呵呵,我怎么会?我的孤岛只有我一个人了,我不会死,我要陪着自己,到下一个天亮。
月亮升起来,有光从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我的薄被上。
我闭上眼,我想覆着月光做一场美梦。我想要回到十四岁那年,一切纯白如初。
我从未真心讨厌这世界,而你们,何苦要给我憎恶。
像狐狸等待小王子
文:淡蓝蓝蓝
【仲夏】
蝉声鼓噪。
新开业的放映厅里有一种令人疑惑的苯板和油漆的味道,令人晕眩。前排的男生们不时说笑着,把瓜子皮吐得满天飞。偶尔,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的眼神颇有些不安分。我想了想,还是继续坐在这里,起码,这里的冷气比外面零上三十二度的天气更有吸引力。
许志纯是在电影开场一刻钟之后才进来的。他小心翼翼地提着一个塑料袋,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到我身边的位置上,然后浓郁的炸鸡味飘了出来。我惊讶地看看他。他仿佛受了鼓励一样,献宝似的把可乐、爆米花和鸡翅掏了出来。
前排的男生回过头来,有人咽着口水说:“你们这是看电影还是野餐啊?鸡翅分一根呗?哈哈——”
笑声让人生厌。
似乎没有多少人关心屏幕上的内容,那部国产喜剧片确实无趣。纵是这样,仍有人不断推门进来。小城新开的电影院,看起来比我们学校旁边的录像厅高级多了。
我勉强能接受前面几个男生大声说笑的声音,却忍耐不了许志纯咕噜咕噜地吸可乐的动静。
“许志纯,我们分手吧。”
“什么?你说什么啊周媛,我没听清。”许志纯往嘴里塞了一把爆米花之后,看看我,“你也吃啊。”
我叹了一口气,腾地站起身。我决定离开这里。身体里的某个部位,痒得我心烦气躁,却又难以启齿。
没错,我必须和许志纯分手,我不能忍受我的初恋对象竟然是个以吃为终极目标的吃货。虽然,三个月前他打动我的方式就是每天晚上给我买三个茶鸡蛋。
“你去上厕所吗?”许志纯的声音不急不缓地追了过来。
然后,大屏幕黑了,光影消失不见。我站在漆黑的过道里,只听见身边喧嚣四起。
“退票!退票!”男生们吹着口哨起哄。
混乱中,有人捏了一把我的屁股。我尖叫一声。
两侧的安全门被人推开,日光淡淡地铺展进来。我转头,看见身边站着的那个男生,穿花格子衬衫,嘴里嚼着口香糖。我看看他,他对我露出一个略嫌痞气的笑容。
“臭不要脸!”我一抬手,把杯子里的可乐扬到他的脸上。
他的笑容僵持在那里。
“安子!糗大了吧?”他的哥们儿在一旁起哄。
“周媛,你等等我啊。”许志纯抱着一堆没吃完的零食慢吞吞地移动着。
“喂!我把电闸拉了关你什么事啊?你当什么正义女侠啊?”被我泼了可乐的男生终于缓过神来,愤怒地冲着我咆哮着。
这个午后,让人烦躁不安。我斜睨了他一眼,从人群中跑了出去。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沈安。这座小城横竖不过那么几条街道,那么几所学校,我和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却第一次遇见。
但缘分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我们一旦相遇,这一生都将纠缠不清。
小城的夏天,有点灰蒙蒙的。那些建筑太过老旧,像蒙了厚重的尘土。爬山虎浓密的枝叶一层叠一层,一大片深沉的绿色看上去死气沉沉。
我摆脱了许志纯,在人群里闲晃。头顶的太阳快要将我烤干了。我也不记得自己穿过了几条街巷,直到四周的店铺开始变得陌生。
这是我不常来的街区。对面那间小小的药店看起来有些冷清。我在大槐树底下站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进去。于是,我迟疑着挪动双脚,万分不情愿地推开了那扇玻璃门。
“买什么,小姑娘?”店员是个中年妇女,热情地招呼我。
我紧闭着嘴唇,在柜台前徘徊着,脸颊却热乎乎的,觉得自己都要烧成灰了。
“要试纸吗?”大抵是我紧张的神情误导了她,她竟然压低了声音,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
她弯着腰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纸盒,早早孕检测条——那一行小字差点让我吐血。
“阿姨,拜托你思想单纯一点好不好?”我真是要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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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唉——百度网说我的症状可能是——”真是说不出口,我红着脸不敢看这个自以为是的中年女人,“就是洗盆浴的时候感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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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种新鲜的生活。像春天植物新长出来的蓓蕾,认真地生长着,有干净的纹络和清新的气息。那种感觉,会有人明了吗?
【初秋】
这年秋天,我斩钉截铁地离开了许志纯。他去了职业高中,而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宁远高中录取了。虽然宁高不是重点,但我爸还是兴高采烈地连放了三天鞭炮。
我挺喜欢宁高的,临着海,日日有腥咸的海风。我想我上辈子应该是条鱼吧,所以今生才如此眷恋海的气息。
更幸运的是,初中时的老同学都没有和我分在同一个班级。坐在陌生的教室和人群里,我突然觉得那么自在,对每个人微笑,轻声细语地说话。军训一开始,我就已经和新同学们熟悉起来。她们会说:“嗨,周媛,放学一起去买睫毛膏啊!”“亲爱的周媛,我们去吃冰淇淋吧!”
没有人孤立我。
像一株普普通通的植物,被春天眷顾。
然后,我再次遇见了沈安。
军训第三天,我们班在操场一角站军姿。有几个高年级的男生趴在护栏边,趁着教官不在,他们肆无忌惮地吹着口哨。
“靠!安子!”有人在我身后喊,“那不是泼你可乐的丫头吗?”
我微微转头,便看见沈安的脸。午后的光落在他脸上,五官被阳光修饰得平静温和。我有些走神。他的嘴角似笑非笑地微微翘了翘。
以至于,后来,无论我所认识的沈安是怎样的放浪不羁,我都始终认为真实的他就是那天午后的样子,安静、从容,像个孩子。
“周媛,有人找你,是个男生哦!”休息的时候,同班的女生八卦地对我笑。
许志纯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提着一只大袋子,不用想也知道里面一定是各种各样的零食。
女生们暧昧地笑着,对我眨着眼睛。好在那袋零食分散了她们的注意力。我带着许志纯去教学楼后面的空地,有几棵银杏树早早地被秋天染黄了。
抛开我和许志纯性格不合的因素,他还是挺不错的一个男生,除了爱吃,也没太多不良嗜好,起码不会像小混子一样抽烟喝酒讲脏话。他是个干干净净的男生。
但是,这一刻,他竟然开始哭。
我深吸了一口气,确定我看到的不是幻觉,他的确在哭,然后拉着我的袖子说:“周媛,我们和好吧,我真的不能没有你。”
我觉得有些无语。
“许志纯,我和你在一起会觉得我们性别倒置了,真是别扭死了。算了,就这样吧,再见、拜拜、撒哟娜拉!”
有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所以郑重地和他道别之后,我拔腿就跑。一转弯,却在拐角的地方看见沈安。他靠在墙上,左手掐着一根烟,诡异地对我笑。
“笑什么笑?”
“脾气不小啊!”
我绕开他,准备回操场去。
“喂,你还没向我道歉呢吧,丫头!”
我装傻。
经过侧门的时候,有个女生无声无息地走出来,吓了我一跳。但是看清她的脸之后,我的心的确又跳到了嗓子眼。那么苍白的脸,像多少天没吃过饭似的,眼袋大大的,整个人看过去就像一条快要饿死的金鱼。我这么形容她一点都不夸张,她的眼睛根本就毫无生气。我看人一向过目不忘,我们曾经遇见过,在那间小药房。
她看也不看我,径直往前走。
沈安扔掉烟头,急忙追过来,换了一副我没见识过的热情洋溢的表情,关切地问:“怎么样?酒窝妹,手续都办好了吗?”
不远的地方,沈安那群游手好闲的哥们儿吹着口哨开始起哄:“哟,安子的女朋友真漂亮啊!大城市来的女生就是不一样啊!”
“你们别瞎说。”沈安指责道。
哦。原来,她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心里却像是多了一颗炸弹。我生怕这个女生会引爆我的秘密,让我觉得难以启齿的秘密。
但是,第二天一早,我就再度见到了这个女生。
“大家好,我叫陈海茉。”
陈海茉,对人永远不苟言笑,看上去冷冷淡淡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她站在讲台上,干巴巴地做了自我介绍。我们老班大概觉得她的自我介绍太单薄,于是又长篇大论地补充了一番。大致是交代了一下陈海茉同学的转学背景,比如,她来自如雷贯耳、鼎鼎大名的安城一中;比如,她中考成绩比我们年组的第一名还要高出60分。
我们老班大概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却不知道,这样成绩优异的转校生其实并不讨喜,更何况,她有一张冰雪女王的脸,骄傲又冷淡。
老班一转身,已经有人开始窃窃私语。不会有人喜欢她的,我想。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令我身体里紧绷的弦放松了下来。
在某一瞬间,我们的眼神撞到一起。我不动声色地掩饰着自己的紧张,她却像是完全没见过我一样。
真会演戏。
我在宁高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除了突然出现的陈海茉,一切都很完美。但是也因为陈海茉,这份完美脆弱易碎。
读高二的沈安开始频繁出现在我们班门口。
宁高的人没有不认识沈安的,游手好闲不爱读书的男生,好在还算循规蹈矩,据说一心一意地想混一张毕业证书然后去当兵。
他和陈海茉的关系的确不一般,他总像个小跟班一样跟在陈海茉的身后,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有时候,我在窗前看他们的背影,身体看上去僵硬又笔直的陈海茉,就像个公主。而沈安就像个影子,被公主甩在身后,却仍旧忠心耿耿地跟随。
中秋节的时候,舅舅一家从安城过来。学美术的表妹江小沐看到我的军训纪念照,脸上的表情就像吃了酸梅似的。
“这是陈海茉啊!”她指着最后一排的女生。
“嗯。”我忽然想起来,江小沐也在一中读过书。
于是,那天我知道了关于陈海茉的秘密——身陷桃色事件而跳楼暴毙的教授父亲、才华横溢又英俊帅气的初恋男友,以及被最好的朋友背后设计……
我在沙滩上独自坐了一会儿。潮水汹涌涨上来,就像我彼时的情绪,有些兴奋,又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早冬】
第一场薄雪刚刚飘落的时候,陈海茉的秘密就已经满天飞了。
我承认我是故意的。我讨厌她看我的时候总是一副冷淡的表情,有时我甚至觉得她根本就是记得我的,她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鄙夷。
她的表情总是轻易就能激怒我。所以,关于陈海茉的秘密在我的心里长成了一棵蒲公英,我轻轻张开嘴,它们就飞了出去。
终于有一天,陈海茉不再忍耐,她伸手打了我一巴掌。
我们的战争就此拉开序幕。大多数人是站在我这一边的,所有人都能看得见陈海茉的孤独,被人孤立的那种孤独。
我经常能看见陈海茉自己去爬学校后面的山,有时候我甚至担心她会不会一伤心就从山后的悬崖上跳下去。但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何况,即使陈海茉跳下去,不出两分钟,沈安那个傻瓜就会追随着她一起跳下去。因为沈安总偷偷地跟在陈海茉的身后。
他在守护她。虽然我并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但是沈安看陈海茉的眼神清楚地告诉我,他非常在意她。
甚至有一天,沈安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凶巴巴地警告我:“喂,你以后要是再胡说八道,我会毁了你的容。”
他的哥们儿在一旁傻笑:“安子,她长得本来就不好看,毁容什么的不算什么威胁。”
这些小混混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
可是沈安并没有笑。他静静地盯了我一分钟,我想,他脸上那种认真的表情让我有些畏惧。我的眼圈红了,我并不想当着他的面哭出来,所以咬着牙“哼”了一声,急忙逃离了他的视线。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沈安和陈海茉,梦见沈安伸手打了我,而陈海茉站在一边温婉地笑。
醒来之后,我的眼角有未干的泪水。
我想,我真是一个容易嫉妒的女生。我从来没有这么嫉妒过一份感情。好的爱情,就是心甘情愿地守护与陪伴吧。
再次见到许志纯是某个周末的傍晚,他又胖了一圈,他非常平静地请求我和他聊一会儿,他说他有心事。
好吧,看在他曾经给我买了那么多茶鸡蛋的分上,我决定再充当一次知心姐姐的角色。
天很冷,北风打着旋儿。阳光隐匿之后,教学楼后面更显得阴冷。体育器材室的门开着,于是许志纯带我进了那间屋子。他伸手递给我一杯奶茶,居然是热的。
“你真是有吃的天赋啊,许志纯。”我开着玩笑,伸手去接。
但是,他却猝不及防地抓住了我的手,扳到我的背后,然后用绳子捆住了我。
“许志纯,你疯啦。”说完这句话之后,我才明白过来,这小子真是疯了吧,他干吗一边捆着我,一边痛哭流涕的。
这时候,恐惧才慢慢涌上我的心头,就像房子里的黑夜,一点点浓郁起来。北风拍打着铁门,噼啪作响。
无法预料的未来才最让人恐惧。
许志纯坐在一对杠铃上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他开口说:“我可以抱抱你吗?周媛。”
他向我走过来,我紧张死了。我不知道明天的报纸上是否会出现“恋爱不成痛下杀手”或者“花季少女被报复,先奸后杀吞恶果”的字样。
然后,我听见有人推开了门。许志纯哆嗦了一下。
陈海茉的声音在黑暗中响了起来。我的心稍稍安定,我知道,有陈海茉的地方就一定有沈安。
许志纯终究还是夺门而出。
沈安看着狼狈的我,照例又露出痞痞的笑,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陈海茉把我的大衣捡起来。
月亮升起来,月光清冷。
我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穿过学校旁边那条僻静的小路。他们两个人虽然不回头询问我事情缘由,但明显放慢了脚步等着我。
那天,他们看着我上了公交车,然后才离开。我回头张望夜色中的那两个背影,第一次觉得原来我比陈海茉还要孤独。
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母亲在房间里和邻居们打牌,桌上放着冰凉的饭菜。我躺在床上,惊魂未定。
手机响起来,是不认识的号码。然后,沈安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到家了吧?”
“嗯。”我茫然地应了一声。
“好,挂了。”
“哎,等等,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的?”
那边没有应我,电话里是一阵忙音。
我知道沈安的朋友很多,想找到我的号码并不难。我只是没想到,他会为了证实我的平安而去寻找我的号码。
我抱着电话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把那一串号码存进了电话簿。打名字的时候,我有些犹豫,最终还是给了那个号码一个神秘的代号——守护者。
像月球守护地球,像小王子永远守护着玫瑰。我也想要拥有一个守护者。
但我知道,从那天晚上那个电话那一声简短的问候开始,我就变成了一只被驯服的狐狸。
那天的事我自然不会对任何人讲。可是大家都看得出我对陈海茉态度的转变,有人开玩笑地说:“周媛你搞什么?突然对她那么好,像猫亲近鱼。”
下大雪的时候,我和同学在操场上打雪仗。陈海茉穿着乳白色的羽绒服从旁经过,走了两步又折回身,把羽绒服脱下来递给我。
“干吗?”
“你裤子脏了。”
我惊讶地看看她,然后,披上她的衣服跟她一起向教学楼走去。
“陈海茉,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吗?”
她并不说话。
“我觉得你这个人还不赖啊。”我补充了一句。
进到教室,有人诡异地看着陈海茉,像是在等待看一场好戏似的。果然,陈海茉的桌子上照例堆满了垃圾,这个捉弄人的游戏我曾经也热情地参与过。但是现在,那些垃圾让我愤怒不已。
上课之前,我在卫生间看见自己染着血迹的裤子。我还真是粗线条的女生啊,大姨妈来了都不知道。我蹲在隔间里,郑重地对自己说:“周媛,你一定要和陈海茉做朋友。”
那天放学,我追着她一起爬上了后山。
我想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当作礼物一样献给她。我努力地想了很久,才想出曾喜歌这个名字。江小沐说陈海茉最好的朋友曾喜歌,曾经背后设计她。
可是陈海茉并不想听我说的话,她一个人对着大海坐着,似乎不想理我。她的眼睛里有一团灰寂的颜色。
“唉。”我叹口气,“陈海茉,其实那天我真的挺感谢你的。如果可以,我真想摘几颗星星送给你。”
“嗯?”她转头看看我,不解的样子。
“把星星放到你眼睛里,让你看到一点光亮啊。”我咯咯笑起来,真没想到,我竟然是个哲学家啊。
她终于缓缓地笑了,像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些没有结冰的海面。
很多年之后,陈海茉在给我的信中写道:“亲爱的媛媛,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年冬天,你摘了一颗最明亮的星星,照亮了我眼里的整片沙漠。密不透气的世界因此舒缓下来。”
当然了,陈海茉,我也不会忘记。不会忘记十六岁就遇见的你,像一棵静默的植物,我们一起抽枝、拔节,经历了成长中很多痛与美好的部分。
从山上下来,我看见沈安站在一棵树底下,左手掐着烟,他其实并不怎么吸烟,那烟反倒像是道具一样。
他狐疑地看着我,大概以为我要对他的女王陛下打什么坏主意。
我对他笑笑,但是笑着笑着,我就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有些透不过气来。
【暮春】
日子变得简单而明媚。
我着实成了陈海茉和沈安的跟班,真像是一只被驯服的狐狸。其实《小王子》那本书还是陈海茉推荐我看的,在奶茶店里,我看着看着就哭了。
沈安讶异地看着我,像看外星人一样,然后他肆无忌惮地咧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哎哟,周圈圈,你居然会哭的啊?”
我抹抹眼睛,踹了他一脚。他龇牙咧嘴地叫。他总是说我不像个女生。
其实我也想做个百分百的女生啊,说话温温柔柔的,像陈海茉一样。可是小王子的花儿只能有一朵不是吗?所以,我想用另一种姿态在他身边存在,独立、勇敢、不会令人担忧。就像狐狸一样。
告别的时候,我从书包里掏出一包烤鱼片:“喏,你爱吃的烤鱼片,你再这么吃下去,深海的牛鱼就快要被你吃光了。”
烤鱼片是我爸从远海打来牛鱼之后,亲手做的。沈安非常喜欢吃。从上个冬天开始,我就变成了他的零食供货商。
那时候,我才真正了解了许志纯的心情,才知道他为什么不停地给我买好吃的。有些人就是需要用这种方式来传递心中的爱与好感吧。想要用食物的温暖,传递自己的温度,卑微地换取对方一点点的热爱。
如果再遇见许志纯,我会真诚地和他道歉。但是,他再也没有出现。
春天快过完的时候,我们安宁的小世界里出现的男生是季修梵。
我八卦地对沈安说:“据说,这是陈海茉的初恋啊!啧啧,看着就比我们宁高所有男生都清秀俊朗。”
沈安瞪了我一眼:“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啊,你怎么那么肤浅呢!”
那个春天,沈安过得特别不自在。
校际篮球赛,沈安成了全场的明星,华丽丽地把球投进了自家的篮筐。当时,季修梵和陈海茉就坐在看台上,像一对久别重逢的小恋人。我坐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们,心里竟然想起一句诗——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我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没想到我也这么有才华……
但是,沈安是真的郁闷得无处发泄,我猜,他手里的篮球本来是想砸到季修梵身上的,所以自家的篮筐成了替罪羊。
球赛之后,沈安看上去无精打采的。
周末的晚上,我已经做完功课准备睡觉了,手机却响起来。代号守护者的号码,很少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腾地坐起身。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
“安子?”
“嗯,出来走走吧,月亮挺好的。”
“你脑袋被什么动物踢过了?”我看看挂钟,已经快要到子夜了。
“我在你家楼下,下来,你家有纱布吗?”
“你怎么了?”我立时清醒了,攀着窗,看见路灯底下的男生,单薄得像一只飞蛾。
我窸窸窣窣地穿衣服,我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干什么还不睡啊?”
“楼下有只流浪猫,好像受伤了,我去看看。”
“啧啧,全世界就数你爱心泛滥。”我妈哼了一声,翻个身继续睡,她今天打牌赢了钱,才懒得理我。
路灯下的男生抬头看着我,露出小孩子一样纯真的笑。明媚而忧伤,这句话用来形容他真的再也恰当不过。但是那种笑容我很熟悉,通常我爸喝多的时候也会那么笑,纯真得像个小孩,或者说——冒傻气!
沈安并没有说谎,他的鼻子流血了。我想象不到该怎么用纱布把他的鼻子缠起来!只能拖着他趴在广场的水池旁边,把鼻子洗一洗。
“喝酒了?打架了?真有出息。”我鄙夷地看看他。
他仍旧嘿嘿傻笑。
输了球的晚上,男生们偷偷去喝酒,有人用言语激怒了沈安,然后他们打了起来。
深夜的小城,寂寥得像世界末日似的。
沈安在广场冰凉的地上躺下来,我踢踢他:“会着凉的。”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拖到灌木丛旁边的长椅上。
“你喝多了怎么不去海茉那儿寻求安慰呢?居然来找我。”我白了他一句,其实心里蛮高兴的。
“不想对她吐苦水,不想让她担心,不想让她知道……”
“啧啧,真有情义。”
沈安没头没脑地说了很多话,我想他的确不太适合喝酒,作为老师眼里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他其实单纯得可怜,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一切都只是用来扮酷的道具。
我们就坐在椅子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他说他玩的网游特别有意思,他还给海茉申请了一个账号,他特别希望陈海茉能在网游里和他一起仗剑江湖。说着说着,这家伙突然那么悲戚,他说:“周圈圈啊,你说,明明知道无望,还守在另一个人身边,就只是想对她好,这是不是就是傻瓜啊?”
“嗯……”我看看月亮,“不会啊,就像一辆坐满了乘客的长途车,你去晚了,没有座位,可是只要肯等,半路上说不定会有人下车的,会有位置腾出来的。”
沈安戳戳我的脑袋:“你懂个屁呀!”
然后,他昏沉沉地躺在长椅上,睡着了。他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定定地坐着,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打扰了这个男生的梦。
沈安,我真的觉得如果足够幸运,就一定会有位置腾出来。就这样吧,沈安,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
我想一直坐在这里,陪你,等天色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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