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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给我国的社会主义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使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当前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为实现中国梦、强国梦而奋斗。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国家才能强盛,民族才能振兴,人民才能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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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永远跟党走
从1921年7月1日建党算起,到2016年7月1日党的生日,中国共产党迎来了95周年纪念日。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瞬之间,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95年的风风雨雨。在党的95岁生日之际,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心情,除了感慨,更多的是感激。
回首95年来,我们的党走过的是一条艰苦奋斗的道路。95年的风雨洗礼,留下的是不变的信仰和不懈的追求,而作为组成这个集体的每一名党员,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他们不断诠释着为人民服务的深刻内涵,让党旗永远飘扬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战争年代里的每一天,在战士身上、在共产党人身上,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感人的故事,像是董存瑞、黄继光、张思德、刘胡兰每个熟悉的名字都会让我们难以忘怀,都给我们留下了感人肺腑的事迹。因为,他们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作为共产党人,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为了中国人民的事业,为了共产主义事业,他们无怨无悔地奋勇向前。
和平年代里的雷锋留给我们留下了做人的真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他对同志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像夏天般的火热。雷锋的精神鼓舞着几辈人,教育了几代人。
强国之路在探索的脚步声中不断延伸,富强的梦想一天天实现。大庆油田灯火辉煌,长江大桥飞架南北,蘑菇云直冲云霄,虽然强国之路有过曲折,但探索的脚步从未停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缕缕春风吹开了改革开放的朵朵春蕾,殷殷热土涌起滚滚浪潮;一国两制的宏大胸怀,将失散在外的游子拥入祖国怀抱,绚丽的紫荆花和醉人的金莲绽露出久违的笑脸。加入世贸组织,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中华大地喜事连连。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现在,沧海桑田,天翻地覆。历史充分证明了在我们心中打上烙印的那句话是多么的贴切,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人民的称颂、历史的结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和谐的阳光下尽情展现着自己生命的光辉,作为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要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这将是每位共产党人一生追求和奋斗的目标。党员是党的一面旗帜,更是老百姓心中的一盏明灯,无论我们在什么地方,都要做到为老百姓树立积极向上的楷模;努力履行好党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旗添光彩,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共产主义的高尚信念;要更加热爱党、信赖党,坚定不移跟党走,更加热爱我们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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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余金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
1979-1986年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攻读哲学学士学位、中国哲学硕士学位,1986年毕业后到中央党校哲学部工作,任讲师、副教授,主讲中国哲学原著选读,发表(明儒学案)的结构功能分析,黄宗羲哲学思想的启蒙品格等,参与相关教材的写作;十年后调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工作,历任教学处副处长、在职办副主任、主任、副局级组织员兼组织员组组长,现任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兼学生工作委员会书记,主要负责学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党性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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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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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1
第二章 党的发展历程33
五四运动34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35
五卅运动36
北伐战争37
八七会议38
八一南昌起义39
秋收起义39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40
古田会议41
六届四中全会42
反围剿战争43
遵义会议44
瓦窑堡会议45
西安事变45
《论持久战》46
六届六中全会47
百团大战47
新民主主义理论48
整风运动48
抗日战争胜利49
重庆谈判与双十协定49
新的政治协商会议50
三大战役50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51
人民政协会议的召开52
新中国的诞生53
七届三中全会53
抗美援朝54
新民主主义改革55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6
第一个五年计划56
八字方针的提出57
七千人大会57
八届十中全会58
文化大革命59
八届十一中全会60
八届十二中全会61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61
粉碎四人帮62
十一届三中全会63
四项基本原则64
经济调整和改革开放的起步65
拨乱反正任务胜利完成66
十二届三中全会67
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和对外关系的调整69
经济上的治理整顿和经受国内外政治风波的
考验70
十四届三中全会72
十四届五中全会72
一国两制构想和香港、澳门回归祖国73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74
科学发展观74
十八届一中全会75
第三章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77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78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81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84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87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90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93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96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99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03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07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12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17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26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32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4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47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5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160
第四章 党的指导思想、纲领宗旨167
党的指导思想168
党的纲领168
党的宗旨169
第五章 党的基本知识171
中国共产党名称的由来172
中国共产党建党日172
中国共产党各时期的入党誓词174
做合格共产党员的三个标准175
怎样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176
三严三实的具体内容178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79
三大纪律179
八项注意180
党员的义务180
党员的权利 181
第六章 入党须知183
申请入党的基本要求和条件184
入党需要履行的程序191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的原因192
申请入党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192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93
发展党员要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因194
如何索取或提供政审证明材料194
如何确定入党介绍人195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195
《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196
第七章 预备党员197
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原因198
预备期开始时间198
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区别198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199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须提出书面转正申请199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的内容200
转正申请报告的注意事项200
预备党员可否提前转正201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其转正问题的
处理办法201
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过程应
注意事项202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情况202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203
预备期未满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况204
是否可以再次延长预备期204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不是处分204
因组织原因拖延了预备党员转正时间是否算
按期转正205
什么样的人可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205
第八章 党的作风建设207
党的工作作风208
八个方面良好作风208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210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210
党员行为规范实施的前提和保证211
从严治党八点要求212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214
党内监督制度214
第九章 党的革命精神215
红楼精神216
先驱精神220
红船精神224
井冈山精神226
长征精神228
延安精神230
西柏坡精神233
抗美援朝精神235
兵团精神238
北大荒精神242
大庆精神250
红旗渠精神254
两弹一星精神255
焦裕禄精神257
雷锋精神260
航天精神262
第十章 党的纪律265
党的政治纪律266
党的组织纪律266
党的群众纪律267
党的经济纪律267
党的保密纪律267
党的宣传纪律268
党的人事纪律268
党的外事纪律269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70
党的纪律处分警告271
党的纪律处分严重警告272
党的纪律处分撤销党内职务272
党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273
党的纪律处分开除党籍273
党员受处分的依据274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可申诉275
党员受处分时间的计算275
党员受其他处分后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
时间计算276
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党员本人
可申辩276
单位被撤销的党员申诉案件如何处理277
党员犯罪是否要等开除党籍才去追究
刑事责任277
受党纪处分后的党员表现好能否取消处分278
第十一章 党的组织建设279
党的组织结构280
党的组织280
党的组织建设281
党的自身建设282
党的组织工作284
党的组织路线285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组织路线的内容286
中国梦287
三个必须287
党的组织制度288
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288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到会人数的规定289
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89
制定选举办法应注意的问题290
选举时监票人的主要职责291
选举时计票人的主要职责291
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五不发展原则292
党组与党委的区别292
党组成员的职责295
党组的设立条件295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296
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程序297
第十二章 党员的党籍、党龄和党费299
党籍300
受刑事处罚党员的党籍处理300
对下落不明的违纪党员的处理301
对死亡的违纪党员的处理302
自杀党员的党籍处理303
党龄304
党龄的计算方法304
特殊情况的党龄计算方法306
党费306
党费的管理307
党费的使用308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309
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309
党费交纳比例310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311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
的标准311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问题312
党员因调整工资或升级补发的工资需
补交党费312
党员临时性收入交不交纳党费313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问题313
流动党员交纳党费的方法313
新入党的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314
当合同工、临时工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314
农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315
职工、教师中的党员退休回到农村如何
交纳党费315
农村民办教师、乡镇企业中的党员如何
交纳党费315
津贴费是否交纳党费316
受聘退休职工党员如何交纳党费316
离休退休的党员领取的生活补贴是否
交纳党费317
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的党员怎样
交纳党费317
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317
受收容审查的党员如何纳党费318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党费交纳问题318
党员停薪留职期间党费交纳问题319
病休后减发工资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319
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如何交党费319
可否请非党同志或家属代交党费320
可否预交或补交党费320
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后的党费如何处理320
附录321
附录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节选322
附录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34
附录3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362
附录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372
党员个人资料及党费缴纳记录表379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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