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甲骨文丛书·沙漠之王:英美在中东的霸权之争
》
售價:NT$
505.0
《
汗青堂丛书147·光明时代:中世纪新史
》
售價:NT$
388.0
《
能成事的团队
》
售價:NT$
510.0
《
现代无人机鉴赏(珍藏版)
》
售價:NT$
356.0
《
汗青堂丛书·晚清风云(4册套装):帝国的切口 清朝与中华传统文化 太平天国运动史 冲击与回应
》
售價:NT$
1948.0
《
穿在身上的历史:世界服饰图鉴(增订珍藏版)
》
售價:NT$
2540.0
《
历史的严妆:解读道学阴影下的南宋史学(中华学术·有道)
》
售價:NT$
500.0
《
海外中国研究·江南:中国文雅的源流
》
售價:NT$
347.0
|
編輯推薦: |
“学衡尔雅文库”丛书既呈现出统一而宏阔的理论关怀,也尊重术业专精、不设定法,通过作者个性化地对每一个关键概念进行深度的知识考古,交织成对东亚现代性的总体生成过程与内在张力的有机理解。《法治》将“法治”放在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儒法结合的法思想和近代以来的法治思想这两个传统中进行考察,思考中国法治思想的特征及其意义。
“学衡”二字,借自1922年所创《学衡》杂志英译名“Critical Review”(批评性评论);“尔雅”二字,取其近乎雅言之意。
学衡尔雅文库旨在梳理影响现代历史进程的重要词语和概念,呈现由词语和概念所构建的现代,探究过往,前瞻未来,为深化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一块基石。
|
內容簡介: |
本书将“法治”放在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儒法结合的法思想和近代以来的法治思想这两个传统中进行考察,思考中国法治思想的特征及其意义。主要探讨以下主题:中国政治思想中的“通”与“自然法”的传统及其原理、近代中国对议会制度的理解、严复对同时代问题的关注及其理解西方宪政的中国逻辑、梁启超对西方自然法思想的接受与中国近代法理学的建构。在书的最后,讨论了近代启蒙思想家们对法治的独到解读的现代意义。
|
關於作者: |
李晓东,政治学博士,日本岛根县立大学国际关系学部教授,东北亚地域研究(NEAR)中心所长。专攻中国近代思想史、中日关系史研究。著有《近代中国的立宪构想:严复、杨度、梁启超与明治启蒙思想》(2005)、《现代中国的省察:百姓社会的视角》(2018)等。
|
目錄:
|
序章 法治的中国逻辑
一、 礼是法、 非刑
(一) 同为规范的礼与法
(二) 各不相同的“刑”与“”
二、 近代以来的新传统
三、 一样的法治、不同的逻辑
(一) 议会功能的再诠释
(二) “自然法”的超越性的意义
第一章 “通”与“自然法”的思想传统
一、 变革与“变通”
(一) “变、通”的政治哲学
(二) “变、通”与进化
二、 两种“自然法”
第二章 政治中的“通”的意识及其原理
一、 “封建、郡县”讨论中的“通”
(一) “政”与“制”之间——朱子与柳宗元
(二) “独治”与“众治”——顾炎武
二、 《周易》——“通”的哲理化与权威化
(一) 易——变易的法则
(二) “泰、否”——“通”的政治哲学
第三章 “制约”与“调和”的思想和制度
一、 “制约”与“调和”——孟德斯鸠与伯伦知理
二、 中国政治传统中的“制约”与“调和”
(一) 制约君权的思想——董仲舒与黄宗羲
(二) 保障“通”的议会观
第四章 严复的法治与宪政观
一、 “有责任政府”意义
(一) 自由与“受管”之间
(二) “国群自由”与“小己自由”再辨
(三) 民权——“真君民”
二、 “通”与制约——议会功能之两面
(一) “有道”=法治!
(二) 三权分立“不可通”?
(三) 英国宪制的借鉴
三、 宪政的中国逻辑
(一) 从“放任”到“责任”,从“掣肘”到“制约”
(二) 封建与自治之别
(三) 自由与民权之分
第五章 梁启超对自然法的“发现”——中国法理学的思考
一、 两个法典论争
二、 西方的自然法与中国的课题
(一) 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
(二) 中国法传统中的儒家与法家
(三) 作为“变革原理”的自然法
三、 儒家自然法的展开
(一) 大同与小康之间
(二) 孟子与荀子
(三) 穗积陈重:自然法与历史法学之间
(四) 荀子与管子
(五) 管子与孔子
第六章 现代视野下的法治与正当性
一、 一九四年代文化论争:梁漱溟与费孝通
二、 合法性与正当性——法治的政治思考
终章 法治——传统与现代之间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內容試閱:
|
法,无论在广义上作为共同规范,还是在狭义上作为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统中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以及对它的不同理解。但对于中国传统中的法,人们往往将它等同于作为禁制的“刑”,这也正是它为人所诟病之处。这是因为,将中国的法传统与西方的相较,就会发现在西方的法传统中,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权利,例如罗马法的主要构成部分的市民法(ius civile),其目的就在于以成文法的方式来保护自由民的权利,维护正义,它也是现代民法的出发点。中国传统的法正相反,它的目的不在于保护权利,而是自上而下地“齐之以刑”,以作为统治工具的禁制。
然而,中国传统的法果真仅仅意味着“刑”而被作为禁制的工具吗?
|
|